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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常态下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

时间:2024-04-24

●文/包文诚

在新常态下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

●文/包文诚

兴安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实现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兴安盟的创建实践为全国的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做法,树立了榜样

2013年,作为全国13个试点地市州盟之一、全区唯一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市,兴安盟率先开展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做好这项全局性的创新事业,不仅有利于凝聚全盟跨越发展的力量,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且对全区乃至全国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典型示范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民族工作中积极落实“守”的责任,树立“望”的意识,弘扬“相助”的优良传统,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让兴安这道祖国北疆风景线更加亮丽多彩。

为确保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盟紧紧围绕“六个一”做文章,始终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装在心里,抓在手上,全方位、分层次、递进式地将创建工作推向纵深,使得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展跃然成为我盟最亮的底色。

落实“一把手”责任。盟旗两级均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各部门齐抓共建的推进机制,把创建活动提升到了“一把手工程”的政治高度。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对各旗县市和盟直各部门、各单位实绩考核中,层层落实责任,对创建工作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突出“一张图”引领。完成了《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战略研究》一书的编纂,编制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7年)》,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以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途径、愿景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定位。

建立“一竿子”机制。为确保创建工作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在日常工作中,盟旗两级都形成了长效的目标量化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表彰奖励机制,并制定出台了9个方面的示范标准及《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使创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确立“一盘棋”意识。紧紧围绕盟委确定的总要求,实施了经济发展提速、基础设施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民生质量改善、民族文化传承、扶贫开发攻坚、平安兴安创建、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干部培养等九项重点工程,走出了一条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为主线,推动全盟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新路子。

坚持“一面旗”理念。以“七进”活动为载体,以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深入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七进活动,让创建活动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打造全国地区性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民族团结进步的一面旗帜,为“模范自治区”再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凝聚“一股绳”合力。我盟采取常规报道、座谈交流、设立大型宣传牌、组织考试、编印民族理论知识教材、成立志愿者宣传队、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张贴画、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创建工作凝聚力量。

创建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在兴安大地风声水起,各族群众守望相助、互帮互促成为自觉习惯。目前,创建工作实现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已逐步从被动的“要我创”“自上而下”“单一型”“阶段性”“下指标”向主动的“我要创”“自下而上”“综合型”“日常化”“全覆盖”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模式转变,创建工作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兴安盟的创建实践为全国的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做法,树立了榜样。

创建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拓展。把创建活动延伸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警)营、宗教活动场所等各个角落。从工厂企业到边防哨所,从城市社区到农村牧区,全盟各族干部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创建活动的针对性不断增强。在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集中开展民族政策宣传,集中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得实惠。结合“干部下基层”和“结对帮扶城市困难家庭”活动,开展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需要的创建活动,密切了干群关系,增进了民族团结。

创建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充分发挥表彰奖励这个助推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好青年、好少年评选和进城务工优秀人员评选表彰及示范单位的评选命名活动,用身边的榜样教育群众、感召人心、凝聚力量。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盟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盟委、行署还命名了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4家盟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在民族工作新常态下,我们要以***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思路为指导,将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创建活动中,不断创新,努力将“三化”(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要认真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在吃透精神上下功夫。通过各种类型的学习、研讨、培训,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兴安盟实际,进一步制定实施意见,落实分解任务,将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我盟的民族工作之中,进一步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六个相互”“八个坚持”等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

要继续深入实施“九大工程”和“四项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和主动用好新常态释放的政策红利和所带来的发展机遇,根据我盟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使经济发展提速、生态文明建设、民生质量改善、民族工作创新等九大工程的实施发挥最大的经济、政治、生态和社会效益。要引导全盟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从点滴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争创先进模范活动”等四项主题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实效。

要继续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活动载体,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培育特色,完善典型,注重效果,在提质、增效、扩面、辐射、带动上下功夫。

要继续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分领域、分战线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在全盟各行业、各领域挖掘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鼓舞人,进而在全盟上下形成一个“评先进、学典型、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不断总结创建成果和经验。对照测评体系、规划方案和建设目标,不断完善和提升创建工作,以饱满的创建热情和“只争朝夕”的工作精神,投入到创建工作之中,同时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总结出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为全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责任编辑/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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