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死亡片段
夏晓曦从来不在乎自己暴躁的脾气,尤其是在男朋友面前。
她认为,男友就应该包容她的一切。
“有你这么窝囊的男人吗?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你还是个男人吗?都二十好几了,还一事无成,你不觉得你是个loser吗?”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再次惹怒了夏晓曦,她口无遮拦地肆意辱骂着男友。
“早知道你这么没用,我就去找李乘风了,和你在一起就只剩下窝囊事儿了。”夏晓曦越骂越带劲。
李乘风是一直默默追求夏晓曦的男人,也就是说,他和男友是情敌。
这一句话激怒了男友,他其实是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好人”,但是“老好人”也有愤怒的时候。男友随手拿下挂在墙上的遛狗绳索,一下套住了夏晓曦的脖子。
挣扎,无谓的挣扎。
几分钟后,夏晓曦停止了挣扎,乌青着脸,一动不动。
“杀人了,我真的杀人了。”男友突然冷静了下来,但是为时已晚。
警察是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说一个叫做夏晓曦的女子在家中上吊身亡而出警到现场的。到达现场时,警察看到夏晓曦悬挂在卫生间房顶的水管上,用的是一条遛狗的绳子。
“我下班后一回家,就看到她挂在这里了。”男友一脸沮丧,“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吵了架,真没想到她会自杀!我对不起她啊!”
按照规定,所有的非正常死亡都必须经过法医初步尸表检验,才能办理火化手续。法医在接到派出所警察的通知后,赶到了案发现场。
夏晓曦的尸体被放下来后,法医首先检查了死者颈部那深深的索沟。
“她真的是上吊的吗?”法医抬眼看了看男友。
“是,是啊。”男友有些紧张。
“抓起来吧。”法医朝男友身边的民警挥了挥手,“是他杀死了夏晓曦。”
死亡剖析
缢死和勒死,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死法,虽然两者的致死机制是一模一样的。这两种死法都是因为绳索类物体压迫颈部,导致呼吸道压闭,机械性窒息死亡。
既然是机械性窒息死亡,那么两种死法的死者都会具有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一些尸体征象,比如:指甲青紫、眼球突出、口唇青紫、心血不凝、眼睑出血点、内脏淤血、内脏表面出血点等等。
在法医实践中,怀疑是勒死或者缢死的死者,首先要进行如下判断:
1.通过尸表和解剖检验,排除死者系颅脑损伤、其他重要器官血管损伤引起的机械性损伤死亡。
2.通过尸表和解剖检验,排除死者系疾病致死。
3.通过毒物化验,排除死者系中毒致死。
在排除上述几大类死因后,如果尸体有明显的机械性窒息死亡征象,则要判断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而缢死和勒死是其中两种。
首先,我们要区分缢死和勒死的区别。
缢死,就是用自身重量作用于颈部绳索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勒死则是利用外界作用力作用,使得绳索在颈部交叉,压迫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排除其他死因的情况下,法医会首先判断死者是缢死还是勒死。有个好办法区分:缢死因为作用力是死者的自重,所以位于尸体位置最低的颈部部位就会着力较重(多见于下颌下),而较高的位置(多见于耳后的部分)就会着力较轻。因为着力不同,所以着力较重的部位就会呈现出深深的索沟,而着力较轻的位置,索沟就会逐渐减轻直至消失。这一种现象被法医称之为“提空”。法医经常会这样描述一个缢死尸体的颈部索沟:“死者颈部可见一索沟,绕颈一周。下颌下索沟较深,索沟在耳后提空。”
勒死就不同了。勒死是运用自己或者他人的力量,使得交叉在颈部的绳索收缩,压迫颈部。既然是这个机制,那么勒死尸体整个颈周受力是均匀的,所以索沟深浅会基本一致。
除了索沟的明显特征外,缢死和勒死还有一个明显不同的成伤机制问题,那就是用力不同。缢死是依靠死者自重,其力量可以达到一百多斤,而勒死的力量是依靠人为用力,其作用力度就会小很多。这个机制可以导致两种死法有以下几种尸体征象的区别:
1.颈部损伤。因为缢死的巨大下垂力,可以导致颈总动脉分叉下部内膜出现横向裂伤。而勒死的作用力不是下垂力,而是环收力,所以也不会出现血管损伤。
2.颜面和颅脑的征象。因为缢死的巨大力量会同时压闭颈部的动脉和静脉,那么血液就无法通过动脉供应上头部,这样就会出现尸体颜面苍白、脑组织缺血的征象。而勒死的力量一般只能压闭靠近体表的静脉,而无法压闭深层的动脉。那么血液还可以继续通过动脉供应上头部,但无法通过静脉回流。所以勒死的尸体会出现颜面青紫、肿胀以及脑组织淤血的情况。
3.脊髓损伤。尤其是在突然下坠的缢死案例中,尸体可能出现颈椎脱位、脊髓撕裂的情况,而勒死则不会出现。
除了上述索沟和力量的区别,绳索位置也会有区别。缢死的绳索一般都是沿着下颌走向的,位置较高,所以力量折断的都是舌骨大角和甲状软骨上角。而勒死的绳索—般不会太高,都位于喉结附近,所以会导致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纵向的骨折。
性质辨析
为什么要分清死者究竟是缢死还是勒死呢?
这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医学意义。那就是判断死者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
请注意以下用词:
缢死,多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
勒死,多见于他杀,少见于自杀。
有了上面两句话,大家知道区别两种死因的重要意义了吧。
尤其是在法医判断死者是缢死死因的情况下,结合现场勘查和调查,基本就可以判断死者死于意外或自杀。
为什么缢死罕见他杀呢?用缢死的方式杀人,真的那么难吗?
如图A,这样的身高差距是极为罕见的。如图B,这样的做法势必造成死者背部损伤,可以被法医发现。即便是采用了上述两种做法缢死了别人,再伪装自缢的现场,势必在死者颈部形成两条走向不同的索沟,一样会被法医发现端倪。另外,那个被你缢死的大活人,不知道反抗吗?反抗被你制服了,没伤吗?
有人说了,不能把人弄晕了再缢死?理论上说确实可以,但是别忘记了警方的常规毒物化验。有人说,那打晕!打晕的话,头部会有损伤被发现。
又有人说了,我先把人弄死,再伪装一个自缢现场。看过我的书的同学都知道,有个名词叫做“生活反应”(详见《逝者证言:跟着法医去探案》)。颈部索沟有无生活反应,可以直接判断缢吊行为是在生前进行的,还是在死后进行的。而且,你先把人弄死,总要有个死因吧!你觉得哪种死因不会被法医发现?
所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医科学是可以轻松解决此类案件的死因和死亡方式的。
然后,还要加注一句:缢死的力量来源于死者的“全部体重”或“部分体重”都可以。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典型的缢死都是我们常说的“上吊”:踩个凳子用绳子挂住脖子,然后蹬掉凳子。但也有很多非典型缢死,比如半蹲位、坐位、跪位、趴位,其实都是可以导致缢死的。
在很多小学生意外缢死的案例中,上述的体位都时常出现。
很多孩子都喜欢跳绳及红领巾玩绕颈子的游戏,现在看起来,那该有多么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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