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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能力的途径

时间:2024-05-19

陈高旭

摘 要 随着电能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用电,也出现了违章用电、窃电等行为,这些现象的比例仍逐年上升,不仅影响了电力系统的正常运作,还使供电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打乱了供电企业的生产发展计划。因此,应开展用电检查和反窃电工作,严厉打击一些违规用电行为。

关键词 用电检查;反窃;检查人员;途径

中图分类号 TM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6363(2017)14-0069-02

违规用电、窃电等行为屡禁不休,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反窃能力较差。因此,为了更好地打击窃电行为,以提高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能力为切入点,深入研究提升员工反窃电能力的方法与途径,笔者通过数据调查发现电企员工在反窃电检查过程中,存在一些主观及客观问题,并提出了关于促进用电检人员反窃电能力的对策。

1 窃电现象

窃电是通过改变电能计量装置达到窃电目的,具体表现为客户用电表倒转。笔者对窃电户的电路连接进行检查时,发现客户在使用三相四线电能表进行供电时,从控制压面机的剩余电流保护开关上端引出一根相线,接入到供电总开关上端的原相线端子。如此一来,电流由该客户的三相四线电能表的端子1,经Ll相电流线圈从端子2流出,在接入RCD之前,通过临时的连接线引入到单相供电总开关的左进线端子;供电负荷电流经供电总开关的原中性线进行连接,连接到单相电能表原接出线的接线端子2,进入该客户单相电能表后反向通过该表的电流线圈,再从单相电能表的原接进线的端子1流回到中性线上,并和同时接在中性线上的三相四线电能表的中性线构成一个完整的供电回路,最终导致了单相电能表倒转的现象发生。

2 目前反窃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反窃电措施落后

为防止窃电行为的出现,电企一般采用集中装表箱或全封闭表箱的方式,将线进管、管进箱、箱加锁及封印,使人、表分离,导致用电户无法接触到电能表和二次线。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窃电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先进,导致了电企的防窃电措施成了“鸡肋”,不利于反窃电人员对窃电行为的判断与监测。

2.2 反窃电取证工作难

由于窃电行为比较隐秘,且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销赃步骤,以致于电企掌握了输电路的损耗超值的信息,也没有证据对窃电者的窃电行为进行处罚[1]。同时,窃电者的窃电行为是在窃电者的私人领域上进行,电业企没有相关的法律协助其对窃电者的私人领域进行调查。

3 提高反窃电工作效率的途径

3.1 利用大数据协助检查人员开展反窃电工作

通过大数据的统计计算,可得出输电路的正常损耗值的范围。电企的工作人员可通过大数据对其负责区域的线路进行检查,可直接甄查出可疑的输电路,减少用电检查人员的反窃检查的工作量,减少电企的损失。例如,2017年1月,国网江苏电力公司利用大数据进行计算,对异常线路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时,发现南通海门市一条10千伏线路线损出现异常,中压线损达20%左右,日损失电量在1万千瓦时。海门市供电公司对该线路上符合条件的23户高压大客户逐一排查,深入分析用电数据模型,分离异常时段,初步判断某化纤生产企业存在重大窃电嫌疑。于是,海门市供电公司对化纤生产企业进行了窃电现场的初步还原,分析客户的负荷曲线,发现该客户用电高峰时段通常在下午和夜间,电流曲线无明显异常,判断可能采取同时变动接线盒或互感器的三相计量回路,或是直接变动电能表内部结构的窃电方式;通过勘察现场和配合警方调查,最终确认这是一起更改智能表内部电路结构的高压窃电案件,累计窃电量达555万千瓦时,一次性挽回经济损失1465万元[2]。在这一季度中,国网江苏电力应用大数据分析反窃电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查处各类窃电户831户,追补电量1 34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10.5%;追补电费883万元,收取违约使用电费2 64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 532万元,同比增长113.3%。

此外,无锡供电公司也是通过大数据进行测算,揪住了一个“电耗子”。供电公司先是对一家农贸市场供电线路上的计量装置进行了改造,反窃电检查人员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核查,发现该市场的线路线损值达到60%。反窃电检查人员根据线路用户情况一级一级向下查,并结合各种数据进行比对,经过多次蹲守、深入调查取证,发现某用电户的地下密室具有很大的嫌疑。经检查,该地下室暗室的左右两头各设置了一个小型出入洞口,分别设了明暗两组线路,一头明线用于应付检查人员,另一头用“暗室”架设线路偷电给商户使用。据测算,该农贸市场窃电量可达数十万度。目前,该案涉事人员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2 利用微信及微博进行监管

微信及微博目前的活跃使用户比较多,因此可利用这两个平台对窃电行为的危害进行讲解及宣传,并鼓励微信、微博用户转发官方发布的窃电危害知识。同时,电企可在这两个平台设置匿名检举通道,让广大群众参与反窃电工作,有助于提高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的工作效率。例如延安供电公司于2017年2月,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媒介开展安全用电、科学用电知识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用电的氛围。与此同时,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获取线损数据,对电能高损区域的用电量波动较大的客户及零电量客户进行重点检查、持续跟踪;对重要线路、重点场所以及有窃电嫌疑的客户进行突击检查,对查出有窃电行为的客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保持与供电辖区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重大窃电行为。在此次重点调查中,延安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走访检查362个高损区域的1 800多户居民、商业用户,查出违章、窃电行为33起。

3.3 开展反窃电技能交流

萧伯纳说过:“如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我们每个人就有了两种思想,甚至多于两种思想。”电企可定期为提高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能力开展反窃电检查培训,使得企业内的反窃电检查员工都可利用多种方法进行电路检查,挽回电企的损失。例如坡头供电所于2017年2月27日组织了一场用电检查知识培训,其董所长根据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以近期工作中突出的难点问题入手,为反窃电检查员工详细介绍了用电检查的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对反窃电检查常用手段和相关工作单填写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条款进行详细解说;普及了常用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及电能计量装置错误接线情况下的电量退补计算方法。同时还重申了在执行用电检查过程中的规定,引导反窃电检查员工温习用电查勘工作原则,并引导员工结合以往案例进行自我讲解剖析,寻找自己在工作中的短板。

此外,坡头供电所的反窃电检查员工在培训过程中积极参与交流讨论,纷纷共享自己工作中成功查找窃电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也提出各自在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中碰到的种种困难及问题。董所长根据员工提出的问题,通过现场演示进行了一一解答。在最后的现场检测中,参与培训交流的反窃电检查员工的考试合格率为100%,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和效果。

4 结论

综上所述,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防窃电能力,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因此,建立健全反窃电工作机制体系,通过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在檢查过程中的反窃电能力,夯实反窃电成效。同时,供电企业应表扬在检查中,反窃能力表现好的员工。此外,电企可与征信部门合作,将用电客户的用电行为纳为信用考核指标,有效震慑窃电违法犯罪分子。

参考文献

[1]张燕鸿.用电检查存在问题与增效创新[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7(10):108.

[2]黄欣纯.反窃电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践[J].通讯世界,2017(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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