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马比双 刘 铁 王 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湖北 襄阳 441021)
教育部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该意见明确指出,“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推行导师制,努力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服务”。国内部分985大学随之开始了在试点学院进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效果的显现,教育部在2018年又发布了《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相关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让符合条件的教师帮助学生制订更具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因此,在大学生本科阶段,要根据大学生的学习基础和职业意向合理配置导师,指导大学生树立职业目标,培养专业特长,具备社会要求的岗位技能和知识储备已成为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9年,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开始实施“伯乐工程”,以提升专业能力为目标,创新学生精细化培养的方式,同时,充分发挥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平台提供的锻炼机会,以技能提升、竞赛奖励激励,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的专业学习,已有初步的实践基础。
本文结合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的实际,研究如何完善并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切实提升师生参与本项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导师制最初起源于英国牛津大学,从最开始管理学生生活秩序到后来作为课程教学的有效补充,是一个规范建立并逐步完善的过程。由于其导师制的优秀表现,剑桥、哈佛、麻省理工等诸多高等院校纷纷效仿。
近年来,国内一些师资力量较强的学校已开始试行本科生导师制。2002年,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在本科生中推行导师制,用专门的工作条例就本科生导师的职责权限、导师的工作内容、导师的指导学生的频率等做了具体规定。2008年,西安理工大学在该校计算机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要求本科生导师和其所指导的本科生加强日常交流。还要求本科生导师在学业辅导、生活关心、就业指导、考研帮扶、情绪管理等内容上对学生进行跟踪指导。通过导师制,学院的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的实际应用时间较短部分高校,对学分制教育的实质、特点与意义,还未完全吃透,这就导致了部分高校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实际意义缺乏系统的、客观的、理性的认知。由于部分专任教师在思想上认为“专任教师只需要搞好自己的专业,教好书、做好科研就可以了,育人的事情是学工队伍的事情不是专任教师工作范畴的事情”,这些老师在担任导师时对“导师”身份的定位不准确,不能很好地处理教书与育人的关系,导致本科生导师制的各方职责定位不清晰。再加上很多高校在开展导师制人才培养创新机制的实践中缺乏科学的实施方案,最终导致本科生导师制人才培养创新机制实施效果差强人意。
在本科生导师制人才培养创新机制的实践中,部分学校缺乏对本科生导师的激励和考评,主观性比较大,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导师们所开展的工作。而最关键的因素在于没有任何经费的投入,一些导师的工作更多是出于一种“义务劳动”,这不利于增强导师工作的积极性。本科生导师制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院系权责不清,导师任务不明,教师之间的联系性不强等问题。学院对导师的育人工作没有相应的考核指标,容易使导师对其工作缺乏责任心。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对高校导师数量的要求很高,师资队伍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国内许多高校的导师一般要指导10位以上的学生,而导师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压力比较大,其本科生导师一职根本无法覆盖每一位同学,所以,本科生导师制的设立也就形同虚设,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同时,对参与培养创新的导师,由于缺乏专业的、充分的培训,他们无法胜任全方位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工作。
导师和学生是本科生导师制应用过程中的双主体,双方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紧密和谐的。而在我国高校中,在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关系确定方面,由于缺乏“双向选择”的确立原则,由院系层面的指定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导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在我国高校中,本科生导师制缺乏对学生的约束,往往出现在给学生指定教师后,学生对导师的工作缺乏科学的认知,对其研究的方向缺乏兴趣,学生和导师“零交流”的局面。
现今,“导师制”的人才培养创新机制实践工作并没有在地方高校中全面展开。许多地方高校在实施“导师制”的人才培养创新机制方案时以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为出发点,对学生的指导多是在学业引导上。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辅导和创新创业平台的搭建投入不足,这直接导致了导师制与“创新创业”能力培育的融合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第一,本科教育导师制工作机制存在导向性偏差。导师们的工作多集中在学业引导上,在本科生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引导、创业能力培育、职业发展指导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第二,在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主要通过“课程”教育和“项目”训练来开展此项工作。具体的做法通常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展“集中授课”“项目申报培训”。对本科生们在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方面“系统性”“全过程”的培训较少。第三,综合性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缺乏。综合性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的缺乏制约了本科生们创新创业能力的培育和提升。
导师制的推行尚处于试行阶段,各地院校的具体情况不同,既要充分考虑学生诉求、因材施教,又要兼顾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有效开展课外引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就必须要明确,导师“导”什么,怎么“导”的问题。
从方案制订上完善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导师、管理人员的职责,联合各方制订培养方案,将学生从千人一面的培养模式中解放出来,培养学生综合素养。构建切实可行的“五位一体”育人新模式,探索应用技术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在专业导师制大学生“双创”能力培育的过程中,导师们要找准自身的定位。首先,导师们要在学业指导上引导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思维,让本科生们深刻地认识到专业学习与创新创业结合的重要性。其次,导师们要通过实际的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有意识地引导本科生们根据项目中的问题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发挥好专业理论在指导创新创业项目中的作用。
用创新的管理体制和奖励机制,激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发挥专长,提升学校教育培养学生的能力。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通过双方积极互动,提升培养质量,通过学生学习效果的提升,促进学校对教师的认可,激发教师的参与热情,实现从学校、教师到学生的多赢局面。
建立考评机制,以激励本科生导师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教师对学生培养的实际成果。对于考评结果不合格或者不按工作条例认真履职尽责的导师可以取消其本科生导师身份和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实施校企联合育人新机制,探索应用技术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导师制培养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建设,与企业合作进行校企联合培养,促进学校产学研融合;同时可以缓解约束导师制推行的高校师资紧缺矛盾。另外,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也为企业储备高层次优秀人才提供了便利。
考虑到“师少生多”的实际,发挥学生自治的力量,由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在生活、学习等部分领域进行引导,解解导师不足的难题。对“导师”和“导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定期举办导师制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总结会,共同探讨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丰富了导师制具体工作经验,更提升教育和教学理念。
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完成自身定位;通过课程学习、专业竞赛、职业培训等内容,重点培养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为提升职场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课程的实效性,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导师制培养。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的实践过程中,专业教学与学生的实践训练相结合,本科教育“导师制”和“双创”能力培育工作的进一步融合,是目前地方应用技术型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一种选择。
推进教育教学实践机制改革,赋予专业导师实践教学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职责,需要从学校层面构建相应平台,出台有关制度并予以保障。以创新创业训练为目标的实践训练,应明确导师制实践教学工作的内容,强调导师在实践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主要通过3个训练来指导并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质能力。一是以专业为基础的阅读训练,主要提升学生专业认知、拓宽专业视野,构建“专业+N”学科边缘知识体系;二是推进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导师指导学生走入社会,以学科专业为基础,分析探究某一层面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认知、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而促进学生“发现—探索—创新”的意识养成;三是拓展专业实习实训活动。区别于大学生毕业实习,专业实习实训是要求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门设计“专业实习”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在导师指导下进入校外实训基地,开展与就业相一致的实务工作训练,提升学生对未来进入社会就业的认知,为提升就业质量培育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本文结合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人才培养的实际,立足学校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探究了目前学校“导师制”人才培养创新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入手,研究如何完善并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包括制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方案,细化各方职责;构建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导师、管理人员“五位一体”育人模式;加强导师团队的数量和质量;制定合理的管理和激励办法,切实提升师生积极性等内容。以期能够为学校导师制实践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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