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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太平天国婚姻制度中的妇女地位问题

时间:2024-05-19

韩镔吕青

(西安工业大学,陕西 西安710021)

太平天国运动为几千年来中国农民战争最高峰,其颁布的政令较之旧式农民起义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史料证明,太平天国关于妇女地位的独特理念,曾以其独特视角在颁发的婚姻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关于太平天国是否实现了妇女地位的实质性提升,史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至本世纪,学界普遍达成共识:“由于太平天国领导人的客家传统和基督教思想,由于历史的局限和当时的战时体制等原因并未真正推行妇女解放政策。”[1]

1 太平天国婚姻制度中关于妇女地位的基本理念

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居于父系社会从属的中国妇女,终身受制于神权、政权、族权、夫权的压迫。“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2]

婚姻制度是衡量妇女解放的天然尺度,太平天国期间制定的婚姻制度中,有明确体现、保障妇女权利的法令,其理念的进步性是值得肯定的。

1.1 主张男女平等

一夫多妻是封建夫权制度的产物。太平天国以法律强制的方式在辖区实行一夫一妻制是其婚姻制度的最大亮点,在其颁布的诲谕中亦有明文:“一夫一妻,理所宜然。”[3]这从形式上废除一夫多妻,具有时代的进步性。对提高妇女地位,保护妇女权亦有积极意义。史学界多以此作为太平天国实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重要论据。

太平天国采取多种措施禁止除合法婚姻之外的一切男女关系,其中最具进步意义的则是严禁娼妓。韦昌辉、石达开发布告示:“娼妓最宜禁绝也。……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开娼者,合家剿洗,邻佑擒送者有赏,知情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4],该时期娼妓现象极大减少或基本绝迹。这不仅是对中国传统封建陋俗的取缔,更是对旧式妇女被迫受侮的彻底否定,对妇女解放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

1.2 保护妇女的家庭地位

在中国旧式封建礼教中,休妻可追溯至周律中的“七处”,男子可轻易休妻。休妻制度千年相承,被休弃的妇女为世不容多被迫自杀或者出家。鬻妻则视妇女为财物自主买卖,这一陋俗亦极度践踏妇女的社会地位。

“太平天国和满清政府相反,婚姻一旦缔结之后就永远不能解除,因此,中国所常有的任意出妻鬻妻的风俗或英国离婚法庭所常有的任意离异的风俗,在太平天国则是不被准允的。”[5]太平天国一反旧俗,禁止夫妻离婚和买卖妻子,对维护近代妇女在婚姻中的弱势地位有着积极的作用。

1.3 鼓励婚姻自由

中国封建婚姻强调妇女从一而终,对寡妇再嫁极为苛刻。统治者和宗族提倡“节妇”、“贞女”、“烈女”等强制妇女守节的封建礼教,不许寡妇再嫁,使众多青年丧偶妇女沦为封建道德的牺牲品。

对此,太平天国采取的态度更为宽容,强调世间男女皆是天父的子女,宣称:“尔辈生逢太平日,举足便上天堂梯,夫死自有夫,妻死自有妻,无怨无恶无悲唬。”[6]明确指出丧偶方男女再婚权利平等。这是对封建礼教和封建世俗观的反抗和颠覆,也是太平天国尊重妇女、提升妇女地位的重要表现,具有明显的时代进步性。

2 太平天国婚姻制度践行中的旧式回归

2.1 不平等的等级多妻制

太平天国的百姓的婚姻普遍受“一夫一妻制”制约,但太平天国的大小官员却是例外。官员们在军中设“官媒”管理婚姻事宜,将女营中的十五岁至五十岁的女子,赏予功臣战将做妻妾,妻妾人数按官职大小依次递减,纳妾制度公开化。“一等王,娶王娘一人,贞人二十,随使女四十四人。降一等,减贞人二人,使女四人。一品官娶贞人一人,女使十人,随使女十二人。降一等,减女使一人,使女一人。不入品有职者,娶贞人一人,女使一人,随使女一人。”[7]

这种罔顾当事妇女及其家族的意愿,将妇女作为财物“赏”给功臣战将的制度践行,弊害远甚于旧式封建的“论财”婚娶和鬻妻陋俗,近乎于奴隶制下的掳掠式婚姻制。对女性的再次贬低和歧视,毫无自由和进步可言的,又逞论建立新型的婚姻关系。

2.2 森严的男尊女卑等级制

太平天国要求守妇女遵守封建礼教中的“三从四德”。在夫妻关系上,维护夫权,歧视妇女,声称:“只有媳错无爷错,只有婶错无哥错。”[8]以洪秀全为代表的天王以及各级列王为约束女性更制定了严格的清规戒律:“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9]以此确立了太平天国婚姻制度中男性的绝对的主导地位。太平天国宣谕的天下男女皆是兄弟姐妹的所谓男女“平等”,也是有名无实的。

2.3 固守男主外女主内的封建格局

太平天国在婚姻观上仍保留着严重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政府一再强调:“男理外事,内非所宜闻;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10]妇女被强制束缚在家中被定义为封建社会男子的附属品,未曾恢复其独立的人格。

在太平天国的诸多宣谕或文书中大肆宣扬天下百姓男女平等,但实际家庭中的各种关系仍建立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夫权制度的基础上,妇女依然必须遵守腐朽严苛的封建礼教。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妇女地位实际上并没有提高,她们仍是丈夫的附属品和洪秀全政治鼓吹的宣传品和牺牲品。

3 太平天国妇女地位名不副实的原因分析

3.1 中国社会的时代表征

鸦片战争后,中国封建经济在西方商品经济的冲击下解体,开始了由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向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经济的转变。先进的文化思想伴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逐渐渗透,冲击着中国的传统婚姻家庭观。十八世纪以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同情或主张妇女解放、改变传统婚姻陋习的倾向愈加明显,促使了旧式封建传统婚姻观的不断瓦解。国人有了反对旧式封建婚姻传统、建立男女平等新式婚姻制度的诉求。正是这种诉求,如同农民阶级对土地所有权的诉求一样,成为了奠定太平天国婚姻制度的产生基础。

3.2 中西方思想的交流与冲击

洪秀全吸收了西方基督教教义创立拜上帝教,在拜上帝教的宗教宣传下发起了太平天国起义,故拜上帝教对太平天国的文化产生了持久、深刻的影响。受宗教影响,太平天国与外国的频繁交流,有利于西方文化的输入,这些文化和思想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太平天国的观念和制度。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基督教教义的影响。

但是,太平天国起义在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爆发和发展,起义的领导者和参加者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其婚姻观的变化自然而然地体现在了他们制定的法令和建立的制度上。所以,太平天国婚姻制度即使在形式上具有进步性,却仍不可避免地走上旧式的回归。

3.3 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

太平天国运动是一次农民阶级领导的反封建反侵略运动,就其性质而言是一场农民战争,这即注定其一切法规制度、政策命令都有其深刻的阶级烙印。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归根到底反映的是农民阶级渴望平等、崇尚公平的愿望和诉求,所以太平天国的最高理想即是建立一个平均、平等的社会。

由于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受社会和阶级因素的影响和束缚,农民阶层不可能达到真正地去解放妇女、提高妇女的地位。”[11]这就导致了太平夭国在强烈反抗封建礼教的同时又坚定遵从封建礼教的矛盾现象。太平天国运动的领导者们实行的看似具有进步色彩或妇女解放意义的政策实际仅是服务于其军事斗争政策的政治工具。

总之,作为我国农民起义最高峰的太平天国运动,其婚姻政策的实施,为妇女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创造了条件,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对近代革命和妇女解放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太平天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封建性仍无实质性的改变,深受封建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影响的太平天国领导人所制定的婚姻制度仍然是建立在封建制度基础之上,不可能真正地提升妇女的社会地位,实现妇女解放的。

[1]芦晓莲.近年来太平天国妇女史研究综述[J].黑河学刊,2007(5):85.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3.

[3]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三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225.

[4]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文书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9:90.

[5][英]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M].王维周,译.北京:中华书局,1961:244.

[6]罗尔纲.太平天国(第四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1:1936.

[7]董蔡时.太平天国史料专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392.

[8]罗尔纲.太平天国印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61:612.

[9]夏春涛.天国的陨落——太平天国宗教再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60.

[10]罗尔纲.太平天国(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1:322.

[11]陈永亮.试论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J].学周刊,20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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