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付洪娜+侯秀培+刘建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本文对天津市地表水资源保护保障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对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为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保障措施;强化统一管理;健全水功能区管理机制
0 前言
天津市属于资源性缺水和水污染较严重地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城区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污水排放量增加的同时,水质恶化及水污染的范围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展,水污染事故和省际纠纷也时有发生。天津市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的恢复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是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目标和要求,是促进天津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
1 完善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
依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尽快制订流域水资源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性配套法规。建议制定《海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海河流域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海河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海河流域水域与湿地管理办法》、《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体系,加大对水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
2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省际水资源协商会议制度,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协调机制。实行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实现对区域内一切水事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包括防洪、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等方面。
3 建立健全水功能区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建立水功能区管理的相关技术标准;落实相关行政区水功能区的管理、保护责任,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排污总量控制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组织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状况进行统一监测,建立水功能区管理信息系统,并定期公布水功能区质量状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进行可能对水功能区有影响的取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在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申请文件中,应分析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对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的影响。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应对水功能区内已经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情况进行调查。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登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应按照水功能区保护目标和水资源保护规划要求,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进行取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4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投入机制
按照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在水资源保护中的地位与责任,合理分摊有关费用。应完善水资源保护税费政策,推进改革水价体制,保障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水资源保护管理、监测、科研等项目。与此同时,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置、污水回用等项目的实施中应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企业化和集约化。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融资及运作机制。
5 加快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
加大对监测机构、队伍、设备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力度,尽快提高统一、科学、高效的全流域监测、预报和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逐步提高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决策的科技水平。强化人才培养,引进各类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强教育、培训和国内外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增加科技投入。
建立水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建立水污染事故处理会商机制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构建“统一指挥、功能全面、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天津市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实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的中长期影响;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行属地化、专业化为主的现场应急指挥机制。
6 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及时发布关于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工作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强对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的支持力度,拓宽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渠道。
[责任编辑:王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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