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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南方农村耕地抛荒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以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为例

时间:2024-05-20

陈 聪 李军强

(江苏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0)

美国专家莱斯特·布朗(Lester Brown)预言,随着人口的增加和耕地面积的减少,中国将面临巨大的粮食缺口,中国的粮荒将冲击世界。虽然在目前看来这只是被推翻了的“中国威胁论”之一,但是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可以得知,1998 至2010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11900 万亩,耕地每年减少991.667 万亩,土地抛荒是耕地面积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全国的耕地面积仍呈下降态势,据有关调查显示,农民对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都已经信心不足。笔者以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为例,基于其作为我国南方农村的典型性,转换角度,以农民的心声为出发点,提出了积极的解决对策建议。

1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耕地抛荒现状概述

祁东县全县总面积1817 平方公里,耕地4100 余公顷辖23 个乡镇,86 个行政村,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及祁东县国土资源局的资料显示,该县常住人口979855 人。其中,15 岁以上成年人769033 人,人均耕地约0.7 亩,在联合国规定的人均耕地0.8 亩的警戒线以下,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尖锐。据笔者调查显示,祁东县每户根据人口多少与所在地区的耕地面积的实际情况,自有耕地在0.5 亩到5 亩不等,而种地情况着实让人担忧。

我国南方农村耕地抛荒存在显性抛荒和隐形抛荒问题。从整体上看,几乎所有家庭均有0.2 到1.2 亩不等的耕地常年抛荒,7%的家庭家里的耕地全部抛荒,常年无人耕种,显性抛荒的形势十分严峻;据湖南省农业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湖南省各地汇总的早稻面积可达2730 万亩,比去年增加105 万亩,隐性抛荒呈加剧之势。

2 农民在当今大环境下选择弃地抛荒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笔者通过实地调研,采用发放问卷,约谈,对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访谈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针对我国南方农村地区目前存在的抛荒问题做了深入分析,得出以下重要因素。

2.1 农村耕地抛荒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有重要关联

收益低,成本高,这是农民在家种地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也是广大农民不得不放弃耕地另谋出路的根本原因。据调查,2012年湖南农民工总量达到1470.8 万人,增长4.43%。其中,外出农民工1056.9 万人,增长3.67%。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2094 元,增长17.2%。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848 元,增加607 元,增长18.7%,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7%。农民收入的增长既不是来源于政府的农业补贴,也不是来源于农业收入,而是在外打工的工资收入,笔者在访谈中了解到,大部分农民都表示自己愿意种地,但是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下,种地确实无法满足一家人的生活,不得不选择出去打工。如表1 所示,我们的农用燃料肥料逐年增长,价格也逐年增长,农民种地,入不敷出。种早稻需投入总成本约为6750 元/hm2,种晚稻需投入总成本约为7500 元/hm2,全年合计约为14250 元/hm2,如果风调雨顺,按全县平均早稻单产6000 kg/hm2,晚稻7500 kg/hm2,稻谷价格2.4元/kg,计算早晚两季产值为3.24 万元/hm2,投入与产出2 项相抵水稻田收入仅为18150 元/hm2,现在一般每家农户耕种1333.33~2000 m2一年种田收入仅有2400~3600 元,正因为此,便有了“要想奔小康,只有背井离乡“等农民顺口溜。

2.2 劳动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耕地抛荒的程度

基于以上的经济原因,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中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如表1 所示,我国人口还在不断增长,而农林牧副业从业人员依然以可观的速度不断下降。在被调查家庭中,几乎每家每户的主要劳动力都已外出打工,约59%的家庭在家种地的劳动力在50 岁以上,在家勉强能种地的最多也就种个口粮。纵观全国,如表一所示,近10年来,约80%的青年农民和55%的中年农民长期在外打工。而现农村从80 后开始的年轻人几乎不会种地也不愿意种地,导致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后继无人,种田水平也越来越低,从而进一步降低了耕地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剧耕地抛荒的状况

3 对策与建议

基于对我国南方农村地区耕地抛荒的实地调研,了解了耕地抛荒的相关现状,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南方农村地区缓解耕地抛荒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3.1 因地制宜,完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南方丘陵地区的农村耕地,农田基础设施落后。因此首先要改造农田,根据当地地形特点,因地制宜,农田小块改大片,遇高铲低,遇低填平,对于山坡耕地,改种符合当地土质及耐旱的经济林木或瓜果;其次,兴修水利,在改造农田的基础上广修水渠,保证遇旱能灌溉,遇洪能排涝,同时要注意保护当地林木,从而防止水库泥沙堆积,保护当地水库的蓄水能力;再者,正如农民的顺口溜所言“要想富,先修路”,在农田改造的基础上,兴修乡村公路,既方便农机进村,也方便农产品出售。

3.2 对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导致农民土地权益难以实现。目前,我国被承包农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是承包户,也不是国家,而是相关的乡(镇)农民集体,这就形成了法律上“一权多主”,事实上“产权无主”的状况,形成了农地所有权主体的虚化,削弱了产权的收益性功能。刘润秋等指出:出于解决温饱问题,尽可能多地提供粮食,满足居民对各种农产品的需求的设计口标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资源短缺的条件下,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在进一步繁荣农村、进一步增效农业和使农民进一步致富方面却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封闭、凝同、分散的小生产经营体制难以解决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调查与访谈中,大部分农民提出支持政府将土地重新全部收回,由政府充当土地银行的角色,模拟“江湾模式”,将土地租给愿意种地的种植大户,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同时也由土地银行担当起监督种植户落实种地,杜绝抛荒的责任,从而实现耕地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

3.3 加强农村地区农业知识普及,让农村脑袋富起来,腰包鼓起来

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任重而道远,“农业现代化”作为四个现代化之一需要依靠现代化的农民,因此要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现代化农民队伍。现代化农民要具有一定的科技文化知识和技能,掌握先进的农业操作技术,具有一定的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等。因此需要从职业的视角来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政府应当派遣农业专家下乡指导,传播农业技术,指导农民因地制宜进行农作物种植,能正确及时解决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能提前预防农业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不致于农民在生产中盲目地依靠经验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进行农业生产要因地制宜,解决我国耕地抛荒问题也需要“因地制宜”,结合我国南方农村耕地的抛荒现状,在制度上变革农村土地制度,同时完善农田基础建设,坚持知识兴农,让农民利用土地真正地富起来,才能真正解决农村耕地抛荒问题。

[1]赵吉发,杨强,干杰,杨万山.农民外出务工背景下的耕地抛荒现象分析:以吉林省通化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2(6).

[2]贺金钟,贺春荣,王宗尧.农村耕地抛荒问题现状及成因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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