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陈 龙
(银川中铁水务集团,宁夏 银川 750011)
办事公开透明,是指涉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工作,包括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企业领导班子做出的重大决策,涉及到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也应该向广大职工公开。办事公开是为了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办事公开,不是毫无原则的随意公开,而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有:
1)依法公开原则。思想政治工作应坚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实行公开,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都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切忌随心所欲,随意公开。
2)思想政治工作的办事公开与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不是独立的,而与企业其他工作,如党建工作、企业管理工作紧密联系,工作共存在着交叉,所以思想政治工作在坚持办事公开时,应该与企业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结合起来进行。
3)真实公正原则。思想政治工作公开的内容必须是能够经得起推敲的、千真万确的事实,不能弄虚作假,以虚假的信息填补公开的内容;公开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时,必须公正,不允许挟嫌报复、公报私仇。
4)突出重点原则。凡是与国有企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或滋生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应该公开,对职工群众打开天窗说亮话,真正解开群众心中的疙瘩。
公开内容从时限上划分,可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每一类公开又适宜不同的公开方式。
长期公开是指需要长期公开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者在任期内的主要目标;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的分工、包点情况、联系方式等;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的概况和组织机构的设置;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员情况和监督员的电话;企业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包括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大额资金开支情况、工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其它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等,如果遇到修订、调整等情况,则及时更新。
定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这项内容每年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班子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完成企业经济指标的情况,这项内容可以半年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这项内容也可以半年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情况,会后制定的措施及向职工群众反馈的情况,这项内容可以每一年公布一次;协助党委成员发展党员的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等,这项内容可以每半年公开一次。
即时公开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这项内容可以向全社会公开;企业内部的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包括调动和任免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各类先进的评比情况,主要包括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确定名单等;违纪违规干部、职员的处理情况;广大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他一些需要即时公开的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中党务公开的方式要根据内容不断调整,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及时简便、利于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采取专栏、会议、媒体、文件等不同的公开形式。
思想政治工作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内后外,对于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采取先内后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并且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思想政治工作者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事项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单位相关领导小组批准。对于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再上一级领导批准。
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与职工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单位相关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公开期间,指派专门政工干部负责收集、整理职工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经过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进行再次公开。办事公开的一个周期至此结束。
为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办事公开落到实处、确有实效,还应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办事公开的检查考核制度。按照实事求是、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聘请企业的党员代表、老干部、职工代表担任思想政治工作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员,定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街道党工委负责对下属各级党组织的督查、检查、考核。
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思想政治工作办事公开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督察中要强化组织领导,经常征询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向被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总之,思想政治工作在国有企业中有被弱化的趋势。“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是思想政治工作在很多国有企业的真实地位。中国企业在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普遍开始重视企业的软环境建设,但企业更多关注企业文化、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在国有企业的价值和作用仍处于探索阶段,远未成熟。因此,进一步研究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紧迫。
[1]钱伟荣.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2]李玉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与探索[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3]陆军荣.国有企业的产权特质:国际经验及治理启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4]张翼.国有企业的家族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