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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治水”式治理反让群众“没水喝”

时间:2024-04-24

裘立华

要解决“九龙治水”式治理,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需要不忘“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初心,需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需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来推动部门改革。

群众在生活中免不了遭遇一些麻烦事、糟心事。可当人们想要找有关部门投诉的时候,往往发现,有些事情看似很多部门在管,但真想解决问题,却常常被告知“这不归我们管”。一圈下来,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生了一肚子气。真可谓“九龙治水”,却没办法“喝水”。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曾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地级市母亲河上有简易船屋近百处,有的已经漂了20年了。船屋影响航运安全、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凸显。群众将这种情况反映到多个部门,得到的回应却令人啼笑皆非:

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说,船屋不是渔船,没有开展捕捞作业,就没有处罚的法律依据;水政监察大队说,船屋是漂在水上的,只是用绳子系泊在岸边,不是固定在水体上,就不属于妨碍行洪的障碍物;港航管理局解释说,船屋在岸边不在航道范围内;海事处解释说,船屋没有移动,也没有影响其他船只通航安全,查处依据不足……一圈问下来,似乎谁都“有道理”。

这样的回复,是否让人感觉似曾相识?比如老百姓想投诉噪音扰民,先得学各种文件,找到可以投诉的部门,搞清楚到底归谁管,然后在网上搜寻相关的热线电话,而那些电话,有的一直占线,始终接不通。

社会管理“九龙治水”的源头,一方面是某些社会治理制度落后,多头管理,谁都可以管,谁都又可以不管。另一方面是一些管理部门责任心不强,缺乏为民解忧的担当精神,面对困难先找各种借口,能躲则躲,能推则推。

当前这个阶段,社会情况错综复杂,不少地方遇到了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新问题。个别部门拿“法无禁止即可为”做挡箭牌,认为没有相关处罚的先例就“管不了”,任由一些损害人民利益的恶行横行于世,严重损害政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要解决“九龙治水”式治理,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需要不忘“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初心,需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需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来推动部门改革。

当下不少地方都在推行改革,面对人民群众遇到的难题,需要“一键整合”,让人民群众只需进一扇门,只需发一次声,只需跑一次腿。窗口单位统一受理,管理部门优化内部流程,明确责任,谁家的問题谁“抱走”,让人民群众的困难有人理、能解决,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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