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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初探

时间:2024-05-20

都焕德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 青岛 266001)

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潍坊市是山东省确定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和试点市,为深入把握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律,对潍坊市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作了调查和分析。

1 前期工作情况

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专业知识或技能,直接从事农村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等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根据调查和统计分析,潍坊市农村社会工作人才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的人才,其报酬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二是在政府购买服务领域中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的人才,其报酬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三是从事村级农村社会工作的有关人才,其报酬由财政转移支付和村集体承担。四是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的一些行业组织、协会、研究会、合作社的负责人,其报酬主要靠自我发展,自筹解决。

近年来,围绕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抓平台搭建。因地制宜,与农村综合改革衔接配套,在乡镇(街道)成立了社会事务专门机构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农村社区、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建立慈善救助超市等方式,增加社会工作元素、搭建工作平台。二抓岗位设置。按照市直部门“垂直一条线设置”、农村“网格状划分区域、横向全面设置”的办法,不断加大农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设置力度。三抓教育培训。以“提高专业理念、提供专业服务”为重点,强化专业技能和知识培训。四抓综合开发。发挥市场配置主体作用,进一步丰富完善包村寄宿、包村扶贫等有益做法,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构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协同机制。市里还成立了社工联盟、潍坊义工、鸢都义工等公益性组织,形成了“社工引领、义工辅助”的良好局面。五抓激励评价。市里组织800多人报名参加全国首次社工资格考试,寿光市制定出台了《优秀社会工作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评选表彰了20名业绩突出、影响力大、公认度高的社会工作人才。

上述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促进了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通过部门职能下沉,近距离提供有效社会服务,使社会工作成果逐步向农村基层和社会公共服务薄弱环节转移,推进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二是促进了社会工作人才价值实现。变原先浮在面上抓管理为走村入户送服务,建立起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机制,促进了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三是解决了农村热点问题。通过提供农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四是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社会工作人员在零距离、面对面为民服务过程中,改进了工作作风,拉近了干群距离,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快了乡村文明进程。在为农民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服务的同时,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文明进步。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社会认同度不高。有的地方不能正确看待建设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辩证关系,存在着“重经济人才,轻社工人才”的思想;有的职能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缺乏热情,工作方式方法比较落后,没有将其与开发人的潜能、维护人的尊严结合起来,更没有作为提高社会整体质量的有效环节。同时,社会普遍认知程度较低,对社会工作人才内涵、外延和作用还不够了解。

二是人才总量不充足,面上工作不平衡。据初步统计分析,目前全市平均1个农村社会工作人员要为55名重点对象提供服务,工作面广量大。同时,由于机构设置不平衡,加之各类民间服务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服务工作的力度、广度存在欠缺。

三是人员素质不适应,服务能力有欠缺。据统计,目前农村社会工作人员年龄结构45岁以上的占60.3%,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47.7%,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培训。此外,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也较为落后,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

四是保障措施不落实,作用发挥不明显。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工作在农村基层一线,其工资待遇低、难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财政转移支付有限,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难以提供强有力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奖惩不分明,导致部分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责任心不强,荣誉感欠缺,直接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五是工作机制不完善,合力作用没形成。从外部环境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从内部环境看,人才的选拔、评价、使用机制没有建立健全。

3 几点对策和建议

3.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把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重要方面。要成立社会工作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实现有专门机构抓、专门人员管。

3.2 建立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坚持与农村综合改革衔接配套,在乡镇成立综合性社会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社会工作。对乡村养老院,要积极探索国家、集体、个人、合资合伙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探索建立乡村两级慈善超市,着力帮扶农村弱势群体。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自发形成的一些专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等,要加强正确引导,着力进行巩固完善和提高;对农村社会法制、养老保障、留守儿童管理和妇女权益维护等,可通过成立民间组织或建立各类基金,健全农村社会工作长效机制。

3.3 建立健全选拔使用机制。采取公开招考、市场招聘等形式,广开引才引智渠道,畅通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的“绿色通道”;逐步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探索采取职务职级分离等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综合开发。突出抓好素质能力提升,着力提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执行政策、服务发展、组织协调、工作创新“四种能力”。

3.4 建立健全教育培养机制。积极开辟学习教育的新途径,实施“一人一技”工程、“岗位素质提高”工程,采取挂职锻炼、外派交流等形式,培养一批学得快、用得上、养得起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按照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原则,坚持条条为主、条块结合,逐步加大对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的广度和密度。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增设社会工作专业,开设社会工作课程,培养专门社会工作人才。

3.5 建立健全激励评价机制。切实贯彻落实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面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快职能转变,充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人才。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真正重视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落实目标责任、政治荣誉、情感关怀、榜样带动和物质利益“五位一体”的激励办法,政治上,积极吸收农村社会工作人才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适当提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比例。

3.6 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根据农村实际,建立包括职业资格、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从业规范、登记管理、人才选拔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出台岗位开发与设置、人才使用与管理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探索设置合理的薪酬标准,真正体现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的价值。设立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发挥县级财政的投入导向作用,形成县为主体、乡为带动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农村转移支付力度,有效落实社会工作的人才待遇。制定队伍建设考核细则,纳入全市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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