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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写意人物画造型观念

时间:2024-05-20

王志军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6)

1 心与物

中国文化认为“心”是思想、“心”是人,心与物是天人合一、心即物-物即心的融洽“无间”的关系。石涛论画云“搜尽奇峰打草稿,我与山川神遇而迹化也”,写意人物画的意象造型观即是源自于这一文化心理。写意人物画本体之意象造型既不偏面唯心、也不绝对唯物,而是包含主体“心”之抽象元素和客体“物”之具象因素,即心物合一、意象合一。

西方文化讲对立、对比,是“有间”的关系,比如表现为主体人与客体自然之间的对立和征服关系。这种文化对立性在绘画造型观念的表现是古典绘画的“写实主义”镜像式“模仿”与 “抽象主义”主观符号式表现的极端化对比。

“心”在写意人物画意象造型中的位置极其重要。“心”有心性、心情、心气、心思、心意、心象、心境之意,是意象造型中的重要抽象性元素;“物”在写意人物画本体造型中是“心”的载体、媒介。主体之“心”见物生情——情动物移——物移生象,客体物形因为“心”的融入而化为“心形”,即意象之形。“心”的状态影响画家主体的观物方式,在造型本体的意义上,主体的观物方式比客体物更重要。

主体的观物方式主要有以物观物、以情观物和以心观物三种:

1.1 以物观物

从视觉和触觉真实的角度观物,以表现客体物象的视觉真实为所指,能指则易导致主体神韵缺失。汉代刘安评曰“君形者亡矣”,其意是控制和表现物象的心性造型元素(情感、观念、文化等)缺失。

1.2 以情观物

从情感和视觉的角度观物,以表现客体物象和主体情感为所指,能指为物象造型生动、以情动人。较之于以物观物,以情观物的主体心性元素已经开始浅层性的觉醒。

1.3 以心观物

从心性、感知、智觉的角度来观物,以心观物的感悟方式使“物”已非客体自然之物,是蕴含主体之“心”的“得意”之物,“得意”之物开始生发和显现物性——心性、物形——心形的融合转化。以心观物是以意象造型为所指,是实现意象造型的感悟状态。

以物观物、以情观物和以心观物三种观物方式在具体的造型实践中,一方面显现出主体认知客体的文化境界性差异,另一方面是三种观物方式的交互运用。比如在以心观物方式中,“以物观物”有助于主体对客体的物性、物理和物形进行具体细致的感知,使意象造型更显“真实”、具体和充实。

2 写实、意象与抽象

西方文化的对立性反映在绘画造型观念上是“写实主义”镜像式“模仿”与 “抽象主义”主观符号式表现的极端化对比,其绘画语言样式也以反叛性的个性化表现为所指。中国文化讲求天人合一、心即物——物即心,反映在造型观念上是以心观物的意象造型观,其绘画本体之意象既不偏面唯心、也不绝对唯物,而是包含主体“心”之抽象元素和客体“物”之具象因素,其绘画语言样式表现为共性(传承)链条中的个性化演绎。

2.1 写实、意象与抽象作为三种主要造型观念的鲜明差异性

写实造型观念偏重于对客体物象的以物观物的视觉心理感受,绘画所指是对客体的视觉性“模拟”,主体心性处于“被抑制”或“尘封”状态。

抽象造型观念倾向于摆脱物象的主体抽象性的视觉心理感受,绘画本体语言、样式的抽象符号化与画家主体的内在精神表现是其所指,主体处于心性极度彰显的状态。

意象造型观念注重以心观物、心物合一的交融性体验方式,以意象表现为所指,绘画本体造型融涵“心”之抽象因素和“物”之具象因素。主体心性与客体物象处于交融、生发的不黏不脱、若即若离状态(含意之象、有象之意)。

2.2 写实、意象与抽象作为三种主要造型观念、语言和样式的互融性

经过对中、西方绘画作品和史论的收深入研究和体悟,我们发现:写实、意象与抽象不论是作为绘画观念还是作为绘画语言、样式,并不是绝对的界限分明、互不相容。写实、意象与抽象三种主要造型观念的绝对化区分也是受主体认知水平或简单化因素的影响。

首先,来看写实主义。西方古典绘画在文艺复兴时期之前即着手写实性的素描造型元素(形体、明暗、结构、透视、质感)的探索,而当时的色彩运用是以褐色为主的酱油色调(人物肖像画)和略加明暗变化的装饰性、象征性色彩(宗教绘画)。即使是在素描写实性造型元素中,也表现出画家主体的鲜明的感性差别,比如:达芬奇的神秘与理性、米开朗基罗的张力与激情。直到19世纪印象派的出现,好像完成了“这一瞬间”的色彩直觉印象式“真实”的表现,但印象派作品给我们的印象是色彩的更加强烈的主体心性差异和造型三维空间的强烈抑制。因此,从文艺复兴时期到印象派之前的几百年间,现代意义上的西方古典绘画就没有出现过绝对意义上的、纯粹理论上的写实主义画家和作品。美国现代绘画大师怀斯的作品写实、严谨、细腻、深刻,有人认为他是写实主义画家,但他认为自己是抽象主义画家,因为其“写实”、严谨、细腻的作品中表现出对人性和社会深层问题的强烈关注。

其次,来看抽象主义。不论是德国的抽象艺术还是美国的抽象表现主义,其形成的基础都是西方古典写实绘画,抽象主义不是凭空产生的。主体观念、情绪的表现和对绘画本体抽象语言、形式的探索是抽象主义的所指。有别于写实主义和意象造型,抽象主义的意义在于彰显主体心性因素的表现地位、凸显绘画本体形式和语言的纯粹视觉心理审美的价值。在此理解的基础之上,写实主义可以“很物质”(写实),也可以“很精神”(抽象),同理,我们可以借助抽象主义来深化理解意象造型。我们知道意象造型包含主体抽象造型因素和客体具象造型因素,即意象造型 “介于似与不似之间”(齐白石语)。但写意人物画可以“似”和“不似”到什么程度、能够“似”和“不似”到什么程度,依赖于对“似”于 “不似”的综合考量,即主体的能指水平。这是一个的现实的又是历史性不断深化的问题,是每一代画家必须思考的、无法绕过的问题。抽象主义对于主体抽象心性因素的深刻认知和对于客体物象的抽象构成形式、语言的萃取,有助于我们对意象造型的抽象和具象造型元素的认知和探索。

最后,来看意象造型观。意是有象之意、象是含意之象,心物合一,意象合一,形成意象造型。写意人物画的意象造型观既不完全张扬主体心性造型元素,也不完全抛弃客体物象造型元素,呈现“介于似与不似之间”的状态。“似”既包含主体对客体感知之似(以心观物的观念、学养、气象、情趣),也包含客体物象之似(客体物象的形状、体感、质感、结构)。“不似”是取舍、变化等艺术表现的结果,是对无关乎“似”的造型元素的主动舍弃和变化。能得“似”方能悟通“不似”;能“不似”,“似”才为“真似”。 “似”与“不似”是二位一体、相辅相成的关系,即“似”与“不似”的造型元素兼融合为“真似”。中国文化的感悟方式是静观(澄怀观象、观象味道)和远观(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强调主体和客体的抽象和具象造型元素的意象合一的表现。因此,似与不似之间的“不似”和“之间”,是意象造型绘画本体为主体提供了极好的精神和文化表现的造型空间,即主体心象表达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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