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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 勤于监督——《新华日报》改革开放初、中期舆论监督取得显著成效的启示

时间:2024-05-20

孟亚生

最近,笔者参与《江苏省志(1978—2008)·报业志》编纂工作,发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新华日报》发表了多篇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很大影响的舆论监督报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由此,深受启发,新时代党报也应该坚持舆论监督的原则,创新舆论监督工作,使舆论监督呈现新气象。

1 《新华日报》产生重大影响的舆论监督报道

1.1 对侵害农民利益的舆论监督

1984年元旦前夕,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乡(现改成平明镇)张林山从家乡运来1.5万余只板鸭到数百公里外的省城南京销售。由于南京一些单位不执行合同,以及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分局因与东海县税务局税收管理的争执,扣留了张林山的外销证明和销货发票,使张林山在近1个月的时间里把板鸭堆在马路边,无法销售。1984年2月5日,《新华日报》在一版显著位置报道了张林山的遭遇,同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文章见报后,引起了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重视,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1.2 对干部滥用职权的舆论监督

1988年7月,《新华日报》记者得知团省委个别领导人擅自将8万元团费借给下属旅行社经营部倒卖假酒。经过深入的调查后于当年7月31日在报纸上对此进行舆论监督。报道出来后,团省委派人到报社解释说,8万元团费已追回。但报社没有轻信,派出记者跟踪调查,掌握了大量原始凭证的复印件,于同年8月14日刊登追踪报道《团省委个别领导人在追回团费问题上弄虚作假》。最后,在此问题上承担主要责任的团省委副书记蒋宏先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1.3 对领导干部作风粗暴的舆论监督

20世纪80年代中期,徐州市屡屡发生恶狗伤人事件,仅1986年一年就有4万多人被恶狗咬伤,发病死亡36人。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洪瑞家中喂养一条大狼狗先后咬伤多人,群众十分气愤。1987年7月29日,《新华日报》对此展开舆论监督,并且指出:“直到目前,梁洪瑞仍然对自己的错误认识很差,态度不好。”

1.4 对工程质量低劣的舆论监督

南京市区到六合县(现改成六合区)的宁六公路,是投资2 950万元的级公路,1979年10月13日通车后不久,路面就出现坑坑洼洼,破损严重,引发群众不满。1980年7月下旬,《新华日报》在一版刊登群众来信对此事予以揭发,立即引起交通部门的重视。

1.5 对公职人员贪污腐败的舆论监督

1991年,《新华日报》发表一封读者来信《希望整顿运输市场》和记者调查《货运市场何时走出怪圈》,揭露了南京市外运公司陆运部部分公职人员与市郊江心洲陆运公司一个体承包人狼狈为奸,化公为私的丑恶行径,引起了南京市检察机关的重视,先后查出经理等4人受贿,其中2人被捕。

2 《新华日报》舆论监督报道澄清的误区

2.1 党报开展舆论监督并非“添乱”,而是“帮忙”

党报只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舆论监督并非“添乱”,而是有助于推动工作,提高党的威信。1998年1月3日,《新华日报》刊发《宁通一级公路管理差,险象环生》的舆论监督稿件,不久,公路管理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经历一个月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整改效果。

2.2 党报的党性与人民性并非对立,而是辩证统一

目前,有些党报不敢开展舆论监督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担心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舆论监督,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动摇党的领导地位。《新华日报》成功开展舆论监督的实践证明,党报的党性与人民性并非对立关系,而是辩证统一。2013年8月,***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把党性和人民性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搞碎片化,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2.3 正面宣传为主并非只搞正面宣传,而是与舆论监督有机统一

中央提出新闻报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后,一些党报错误地理解为“只搞正面宣传”。诚然,党报通过正面宣传可以起到形成鼓舞人心的精神力量。但是,如果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出现的问题乃至严重的偏差不闻不问,或者顾虑重重,不敢监督,那就是党报党性不强的表现。

2.4 舆论监督并不会引发报社与被批评者关系紧张,反而能促进融洽

《新华日报》舆论监督的结果表明,党报开展舆论监督,发行、广告并没有下降,不但没有引起与被批评者的关系紧张,反而促进了关系融洽。1998年5月,时任盐城市委书记林祥国主动点题鼓励新闻单位揭短揭丑。

3 《新华日报》成功开展舆论监督的启示

3.1 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要带头支持舆论监督

《新华日报》成功开展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张林山卖板鸭的遭遇一文发表前,《新华日报》编辑部将小样送至省委农工部时,该部领导当即表态完全支持公开发表;时任江苏省委副书记周泽看到小样后坚决支持报社开展舆论监督。

3.2 党报要敢于舆论监督

改革开放初、中期,《新华日报》设立群工处,在报纸上开设《读者来信》专版。据统计,从1989年到1994年,群工处平均每年处理人民来信12 000多件,接待人民来访数百人次,《读者来信》专版每年刊出50期上下、600篇左右舆论监督稿件。另外,还编辑出版《来信摘编》,每年出12期,刊用来信180多篇;转信近万件。时下,不少党报因新媒体、自媒体崛起,营收下滑,便纷纷放弃舆论监督报道这种费时费力的“苦累活”,热衷于吵话题,这显然不符合党报舆论监督应有的责任担当。

3.3 被批评者要虚心接受舆论监督

《新华日报》在开展舆论监督过程中,虽然受到少部分被批评者的抵触、逃避,但大多数被批评者以开放之心态,坦然接受监督。《新华日报》对徐州市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洪瑞非法养狗、作风粗暴的舆论监督稿件刊登后,时任徐州市委书记郑良玉明确表示完全接受舆论监督。时下,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患上了“舆论监督过敏症”,对舆论监督能躲就躲,能推就推,能瞒就瞒,或试图找关系“灭火”,这都是扭曲的政绩观造成的。少数基层干部对舆论监督有偏见,认为党报应该多“栽花”少“种刺”、多“抬轿子”少“扯袖子”;一些地方专门设立舆情监测机构,片面以负面舆情多少考核基层工作,导致基层干部极端排斥舆论监督。

3.4 要善于监督,做到准确、客观、公正

《新华日报》接到批评报道的线索后,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客观、公正、真实,力求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时下,一些媒体功利主义思想抬头,投机取巧思想严重,习惯于将手中有限的读者投诉材料一番拼凑后便匆匆登报,既没有还原事件背后的客观事实,又没能切实履行起监督使命。甚至有的媒体为了博取眼球和流量,将原本简单的新闻事件曲折化、戏剧化,不仅未能解决矛盾,反而扩大了矛盾,这与开展舆论监督,坚持重在建设,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为目的媒体责任要求背道而驰。

3.5 媒体舆论监督记者要“零缺陷”地担起调查责任

舆论监督记者采写批评报道的过程,往往也是“被围猎”的过程,说情、利诱、色诱等“围猎”的花样很多。此时,必须“零缺陷”地坚持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不能搞“有偿不闻”,更不能将舆论监督作为谋私的工具。

《新华日报》改革开放初、中期舆论监督取得显著成效的实践,为新时代党报开展舆论监督报道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新时代党报要充分运用新媒体,通过媒体融合的方法,强化舆论监督的时效性和互动性,不断提高党报的公信力,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维护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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