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项全访
瑞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浙江 瑞安 325200
对于建设工程而言,招投标的公平与否,影响着我国建筑市场行情,左右着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当前形势下,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整体公正性有所改善,资格前审以及资格后审对招投标起到良好的作用,然而建筑工程招投标仍存在少许腐败现象,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关键环境的管理进行相关研究,势在必行。
在工程建设中,作为其中重要的环节——招投标,是比较复杂的过程,就其内容上来看,一般分为:工程报建、投标报名、资质审查、审核招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首先,建设单位必须进行项目工程的报建,然后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招标信息,吸引相关建筑企业进行报名投标, 对于报名的单位,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查,并发放相关邀请函。针对各家符合邀请的投标单位,必须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招标文件,并对招标单位的相关资质、信誉、商务等进行详细评审,最后确定中标单位。然而当前形势下,上述几个环节管理情况不容乐观,具体表现为:
资格前审是招投标前期关键环节中最为主要的内容,主要是对投标人审核其有无能力胜任相关项目,审查其单位相关信誉是否良好,人工机械是否到位。作为招投标资格前审,其主要目的是了解施工单位相关信息,剔除不合适的单位。但在众多的报名企业中产生4家以上的投标企业,很容易造成领导插手工程招标,产生腐败行为;“挈蓝”、拉关系、到处打招呼,搞得建筑市场一片混乱,乌烟瘴气。
在招投标过程中,常常出现“围标”与“陪标”等现象。就围标来说,它是建筑市场中制度不健全的表现形式,违反了三公原则,对于建筑市场的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更主要的是,业主也会面临相关损失,使得损失的相关资金流向围标的个人手中。在招投标过程中,部分缺少相关资质的个人,或者对于中标机会很小的单位,其为了获取相关中标利益,挂靠多家相关资质比较高的施工企业,制作不同或雷同的投标书进行投标,并以各个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任务。另外,若采用资格前审的,筛选后一般不超过7家投标企业,这就给入围企业有了串标、围标、抬标机会。最后的7家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或者不正当的做法。有的施工企业实力雄厚,恶意台标来击退其他入围者,有的采取合谋的方式,来攻击敌对企业。
招投标文件中商务标评标办法基本采用综合评标法,在给定下浮率区间值中由投标单位报价,随机摇号成为确定入围评审和确定中标单位主要办法,虽然保证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但没有真正体现择优选择原则。表面上来看 ,随机摇号是公平的保证,实际上而言,采用综合评标法,很多投标企业恶意压低标价或上抬标价,这给真正有实力的投标企业带来不小的影响。
合理确定招标范围和划分标段是保证招投标有效竞争的主要前提。当前形势下,我国部分业主为图小利,私自将建设工程的某些工序,如桩基、门窗、外墙涂料等,因为这些工序利润相对比较高,所以将此工序肢解,并没纳入招标的范围,这样使得招标管理不合理,对于在招投标来说,影响整个建筑市场的合理秩序。在招投标前期管理中,必须合理对标段进行划分,控制招标工程内容,杜绝人为肢解工程,杜绝转包等不利于招投标管理的现象发生。在招投标程序管理中,必须进行招标公告,即采用公开公正的方式,对所有投标人发出招标通告,这样做最主要的目的是突出招标的公正性。在招标公告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条件不能出现在招标公告中,通过资格预审选择投标入围单位的,其资格预审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的原则去进行。逐步推行资格前审改为资格后审,增加潜在投标人,减小人为干扰。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都在招标网上下载,到开标时才知道投标单位定数,所以这样才正在体现 “三公”原则,避免暗箱操作和串标等行为的发生。
1)加强开标、评标过程的纪律管理
开标的主持方应该是招标代理单位,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正开标。在开标过程中,必须先开技术标,按照相关评标的方法,对技术标进行相关评估,确定技术标分值,即软分。在确定软分之后,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启封商务投标书、唱标、公布标底。如果商务标中报价在业主标底价的允许幅度之内,则该标是有效标,反之,是无效标。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评标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评标是充分研究技术标以及商务标中的工程量清单以及各种施工技术管理和企业施工资质和信誉等方面,对每个分项进行合理的打分。在打分过程中,加强纪律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不得违反相关纪律,从而给相关投标人以方便。
2)建立科学评标体系
建立和健全相关评标体系,有利于规范建筑招投标市场,有利于充分体现三公原则。对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实行双向评审,不仅要对标书的纵向符合性评审,还应加强横向符合性评审。改进评标标底价的确定方法,评标标底采用复合标底的方式,弱化标底的权数。为此,建议评标标底按下式确定。复合评标标底=(A+B1+B2+…+Bi)/(i+1),式中,A为审定的标底价,Bi为在审定标底(下浮区间值)范围以内的投标单位的报价,i为不确定数。标底A所占的权重与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权重一样。应大力推行无标底评标办法,标底仅是业主控制造价依据,作为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的参考值,评标基准价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由综合权数和下浮率确定,只有谁接近评标基准价的低价才能得高分,为合理低价中标创造了条件。
[1]褚先欣.关于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低温 建筑技术,2005(3):1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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