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姚雪青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在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扩大和规范了地方立法权。2015年年底,江苏镇江市公布的《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简称《保护条例》),成为全国新获立法权城市首个提请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权落地实施情况怎样、如何保证科学民主立法、怎样监督防止权力“任性”?请看记者的实地调查——
立法迫在眉睫
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中,“看得到、管不着”成为执法难题
“我家住在金山湖风景区附近,以前晚上去景区散步,时常见到一些市民牵着的宠物狗随地大小便,还有人用丝网、鱼叉在景区里随意捕鱼。”“南山风景区有人竖坟立碑、点火烧香,甚至周末还有人在里面烧烤,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北固山山峰被栋栋高楼遮挡,想拍一些古色古香的照片还要千方百计避开现代建筑。”面对镇江市民的“吐槽”,执法人员颇感无奈:“对于景区管理,上位法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而一些红头文件又不像法律法规那样具有刚性约束力,有时我们也是看得到、管不着……”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少无法可依的情形。单纯依靠现有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景区自行制定的管理制度,已难以照顾到景区文物和文化设施保护的方方面面,亟须更具有针对性的立法支撑。”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镇江的《保护条例》首次明确了风景区“视线走廊”等空间保护的问题,明确在风景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视线走廊和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等。
“《保护条例》同时涉及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及城乡管理三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腊生介绍说。目前,江苏13个设区的市都已获得地方立法权,1月中旬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盐城市的《绿化条例》;扬州的《古城保护条例》、常州的《电梯安全条例》等,均已在立法计划中,并都具有鲜明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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