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俞菀 黄筱
借“公益”之名谋利,通过民政渠道捐赠的衣物仅占回收一成,其他回收的捐赠给困难群体的衣物却被企业倒卖。杭州市经营2年的“大熊猫”旧衣物回收“慈善”项目,竟成企业敛财工具,被指存在欺诈嫌疑。新出台的慈善法能否为这类公益乱象打强心针?
捐赠仅占回收一成,借“公益”之名谋利
2014年4月,杭州发起“大熊猫”旧衣物回收项目,宣传主题包括公益、环保的多个领域。目前,杭州共有近2000个“大熊猫”,日回收旧衣物总量约三四吨。在不少市民看来,这是有关单位推广的慈善捐赠点。
然而,就是这样的“爱心地标”,最近却被爆出借公益之名,行谋利之事,市民捐的旧衣物,并非如项目启动时承诺的那样送到需要的困难群体手中,而是大多数流向下游企业,被高价倒卖。
“大熊猫”项目执行企业、杭州申奇废品回收连锁有限公司向媒体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到2016年2月,通过民政渠道捐赠的衣物占回收总数的5%至10%。而当被问到公司运营过程中,是否有意无意借用了“公益”的名目时,该企业负责人承认“问题就出在这里”。
该公司副总经理李震说:“把能够捐赠的较新衣物拿出来做公益是公司业务衍生出的‘附属品。”
民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回收项目就是回收项目,企业愿意捐赠一部分收益给慈善机构,我们当然欢迎,但不应该打着公益的旗号,误导群众。
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党委书记、社会工作学系教授顾东辉说:“免费把旧衣物回收进来,本来用的就是社会资源,还掐了‘大头捐零头,这就与公益慈善背道而驰了。”
部门间“推诿”,民众善心被伤害
杭州申奇废品回收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杭州目前再生资源回收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2014年4月,该公司和杭州市城管委、杭州市商务委、杭州市民政局、环保社会团体“绿色浙江”等联合发起“大熊猫”旧衣物回收项目,宣传主题包括公益、环保的多个领域。
在“大熊猫”回收项目的前期推广中,为引导民众积极参与,确实存在一些宣传上放大了公益属性的行为,让公众误解。李震坦言,企业在衣物回收过程中也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公益行为不够公开透明。谁该为这样的后果埋单?参与项目的各家单位,均难以给出明晰的回答。
城管——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郑胜全说,项目推进初期,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各个社区的协调推广,但是进入回收流程后,城管就管不到了。
民政——杭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叶元青说,民政部门负责的是对接捐赠渠道的百姓需求,沟通受助信息,“从公司过来用于捐赠的旧衣服,我们会登记、录入管理,而企业经营部分不归我们管”。
商委——杭州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自身所在部门的监管内容,是企业回收是否规范,有没有把旧衣物销售到有资质的企业。对于企业的不规范经营,商务委有一定的责任,但企业是否涉及公益性活动,并不在上述职责范围内。
公益组织——“绿色浙江”回应称,会从人力和技术两个方面把涉及公益回收的百余只“大熊猫”监管好。申奇公司回收人员与公益组织成员同时开锁,才能打开衣物桶。每次回收都必须填写“三联单”。
“但需明确的是,‘绿色浙江作为环保公益组织,依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主体资格。”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强调,涉事企业和部门,应尽快撇清慈善募捐与回收处理项目的关系。
慈善法出台能否为公益乱象打强心针
在慈善法刚刚问世背景下看“大熊猫”事件,似乎尤为发人深省。过去对企业类似“混淆视听”的做法存在无法可依、监管不力的漏洞,有关人士希望慈善法的正式实施,可以有助于扭转这种被动的局面。
“企业在宣传时刻意模糊两者边界的行为,实质上属于直接或间接地打着‘公益或‘慈善旗号,借‘慈善谋取经济利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副院长、副教授邵培樟说,这种行为涉嫌同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慈善法。
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政府部门间“争相执法”或“推诿执法”等情况,专家认为,有必要建立工商与民政联合执法机制,引导和敦促企业明确经营性活动与公益性活动的界限,让企业的公益慈善活动回归慈善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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