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丰宇太
(朔州市矿山救护大队,山西 朔州 038300)
关于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问题的分析
丰宇太
(朔州市矿山救护大队,山西 朔州 038300)
煤矿生产天然具备着较高危险性,而矿山救护队则在这一高危产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于此,本文就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实例展开分析,并提出了定期开展救援演练、定期开展培训学习等四方面的防止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发生的策略建议,希望由此能够为相关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矿山救护队;救援演练;伤亡事故
随着煤矿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矿山救护队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至强的发展历程,但在这一发展历程中矿山救护队也出现了巨大的牺牲,这些由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实践经验必须得到高度重视,而为了提升矿山救护工作的安全性,正是本文结合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实例展开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2013年7月23日四川杉木树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7名矿山救护队员的死亡,而经调查发现该煤矿早在7月22日便因停电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但由于未受重视且煤矿方面进行了违规处理,这就使得矿山救护队在排放瓦斯时瓦斯遇煤层自燃火源引起爆炸,这一事故的发生主要归咎于出现事故煤矿违规处理其自身采掘布置不合理、“一通三防”管理混乱等问题,这种难以预料也难以预防的事故属于典型的外因事故[1]。
2010年8月22日,新疆密三道岭煤矿第一矿井发生明火并伴有烟雾,煤矿方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停止生产并撤出井下所有员工,但在当日20时开展的事故处理工作中,井下挖井工作面突然发生瓦斯爆炸,由此导致了2名矿山救护队员的死亡。在这一事故中,矿山救护队提前预料到了井下可能存在危险,但由于技术方面未实现精确判断和有效预防,由此便引发了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新疆哈密煤矿爆炸事故同样属于典型的外因事故。
2013年9月27日,山西安通队维修22109运绕风门时,因王某错误填充“尤洛卡”材料,最后造成煤炭燃烧事件,风门着火势头愈演愈烈。山西潞宁煤业公司火灾事故,该事故引燃瓦斯抽放管路。而经后续调查发现,这一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方面即直接原因,职工填充尤乐速喷1号材料,导致热量在短时间内未及时散发,进而引发系列燃烧现象,酿成火灾。第二方面即间接原因,制定维修方案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所填充材料的易燃性,与此同时,事故预防措施不够完善,事故现场监护工作不到位,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维修方案编制期间存在监督不全面、把关不严格等方面的不足;现场管理工作缺乏灵活性,实际管理的过程中存在分工不明确、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最终出现火灾事故,大大降低了矿山的安全性[2]。
为了防止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问题的发生,矿山救护队员首先需要具备扎实的技能与丰富的经验,因此本文建议各地矿山救护队定期开展救援演练。例如,在某地以虚拟某煤矿发生火灾事故为背景开展的救援演练中,该演练便细分为了虚拟火情、模拟报警、启动应急处置、解救伤员共四个环节,由此实现的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模拟便为矿山救护队员的实践经验积累提供了有力支持,矿山救护队员在这一过程中所经历的“接警→应急响应→灾害研判→灾区侦查→人员救护→物资设备调度→清障破拆→排放瓦斯→恢复通风”等一系列具体演练活动,也将为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几率降低提供有力支持。
除了实践性质的演练外,矿山救护队员还需要较为扎实的掌握矿山救援相关理论、技术、技能,因此相关矿山救护队必须对新进矿山救护队员做好强制性、系统性的相关培训,而在职的矿山救护队员则需要接受年度重复培训并结合考试确保培训效果,由此才能够保证所有矿山救护队员都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技能掌握。值得注意的是,在矿山救护队员的年度重复培训中,这一培训需要从难处、严处、实战处出发,并遵循由浅至深、逐步提高、精益求精的原则,这样定期培训就能够更好服务于矿山救护队员的综合素质提升。
结合云南宣威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实例不难发现,新技术与新装备能够较好降低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问题的发生几率,如果宣威矿山救护中队能够配备较为先进的救护装备,必然就不会发生矿山救护队员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事故,因此本文建议相关矿山救护队做到救护仪器装备配备齐全、积极引进新设备,并同时不断改善矿山事故的处理方法,由此就能够进一步提升矿山救护队的综合水准,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也将得到较好抑制。
救护指战员的指挥与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问题的发生存在着直接联系,因此设法提升救护指战员素质同样能够有效将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问题的发生几率。具体来说,矿山救护队的指战员需要对各种矿山灾害事故的行动原则、应采取的技术措施拥有深入认知,同时具体指挥中还需要结合事故实际情况与矿山救护队实际力量,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便需要救护指战员坚持学好《规程》和其它救护业务方面技术知识,并不断通过思想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组织纪律性,由此即可保证救护指战员具备服从命令、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等优良作风,矿山救护队的“战斗力”与自身安全由此也将得到较好保证。
综上所述,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问题必须得到高度关注。而在此基础上,本文涉及的四川杉木树煤矿事故、云南宣威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等实例,则直观证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中,本文内容便能够发挥一定参考作用。
[1]倪茂龙,张雷,朱苏泽.浅谈如何避免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J].煤炭科技,2014(03):110-112.
[2]兰泽全,潘霄,李刚强,王悦平,李其中,马汉鹏.关于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问题的探讨[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6(1301):92-97.
10.16640/j.cnki.37-1222/t.2018.0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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