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黑龙江展开实施
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业“三项补贴”统一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补贴已于近日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黑龙江省根据中央财政对农垦系统与市县有关补贴拨付渠道的不同,实行市县和农垦总局分别研究制定补贴改革办法,市县与农垦分别确定补贴依据,分别测算补贴标准。同时,改革坚持“远近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长远考虑是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保证合理合法耕地都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在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前,暂以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实行平稳过渡。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核实核准补贴面积,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全面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增加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促进和保障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云南: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
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李国林介绍,“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高举高原特色农业大旗,闯出了一条发挥云南优势、彰显云南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突出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和开放农业6大建设重点,打造“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4张名片。去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3383.1亿元、比2010年增长86.9%,农业增加值达到2098.2亿元、比2010年增长89.3%。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876.4万吨、比2010年增长13.7%。橡胶、咖啡、花卉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甘蔗、茶叶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二,蚕桑面积居全国第三、产量居第五,马铃薯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五。全省生猪存栏4703.5万头、出栏6957.2万头,比2010年分别增长27.2%、49.6%。农产品出口额达40.55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11.2%,水果、蔬菜出口额超过烟草,成为云南省第一和第二大宗出口农产品。
“十三五”期间,云南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将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抓手,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即重点围绕生猪、牛羊、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茶叶、核桃、水果、咖啡和食用菌10大产业,打造百亿产值的农业小巨人,打造千亿产值的主导产业,实现万亿综合产值的大农业目标。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基地,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强县,扶持一批重点园区项目和企业,推动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农业经济新业态。
按照规划,到2020年,云南省农业10大重点产业综合产值达到7700亿元,加上粮食和其他产业,全省农业一、二、三产综合产值实现超10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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