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王英韶
按照长春市政府粮食直补工作会议要求,长春市农村信用社召开专项会议,精心组织,在信贷支农的同时,努力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全面做好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
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粮食直补发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长春市联社成立以主管业务领导为组长的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各涉农县级联社(农商行)成立相应组织,积极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
制定方案,严密部署 长春市各涉农县级联社(农商行)及时组织基层信用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窗口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未按时完成发放工作或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个到位,按时发放明确事项,通知到位。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等多种形式,信贷员走村窜户,及时通知信用社代付粮食直补的具体时间和发放方式。核对信息,准确到位。财政部门下拨资金统一开设专户后,信用社按财政部门提供直补名册及每户直补具体金额,核对发放台账,直补户的身份证明和直补金额。规范操作,发放到位。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设置专人,增开窗口,周六、周日各所营业窗口不休息,按村、组,依次发放,接受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发放中坚持“四公开、六不准”严肃工作纪律公开补贴方案,公开补贴金额,公开发放过程,公开举报电话。坚决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由村干部代领直补资金;不准在发放直补时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用补贴款抵扣贷款和其他费用;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和集体支付补贴资金。
坚持做到,在信用社的发放环节,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截留、挤占、抵扣、挪用、骗取、套取粮食直补资金。对以上问题,涉及内部员工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外部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截止到目前,全市801809户农户,16146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全部到户,除少数农户未领取外,粮食直补资金代付工作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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