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刘克崮
草根金融是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的重要途径,应予重视、大力推动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高校毕业生等城市新增就业人口就业压力骤升,就业问题已成为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当前应将就业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各项部署。而草根金融正是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的重要途径,应予重视、大力推动。
有待拓展
以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创业者和农户为主体的草根经济,广泛存在于区县、街镇、社区和乡村。它具有投资少、机制好、转向灵、见效快、代谢能力强等特点,是整个社会经济中最具活力、单位投资就业贡献率最高的部分。
德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80%的就业岗位是由员工不到20人的小企业创造的。在中国,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75%的就业岗位;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草根经济形态,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更为明显。在当前出口大幅下滑、消费增长缓慢、投资见效尚需时日的形势下,发展草根经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意义重大。
但是,现有金融体系的缺失制约着草根经济的发展。
目前,草根经济发展面临的严重障碍是融资难问题。草根经济体的金融需求具有客户多、较分散、笔数多、数额小、期限短、客户信息不足、缺少抵质押物等特点,现有的金融体系限于自身的缺失,很难满足它们的金融需求。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基层机构网点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过程中,不断上收机构,基本退出了县乡和社区;股份制与外资银行布点时存在嫌贫爱富、嫌小爱大、先高后低的选择;城商行、农商行、城信社、农信社等机构大多自身实力单薄,业务覆盖能力较弱;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第二,产品单一、注重抵质押,主要服务是抵质押贷款,这正是草根经济的弱项。第三,内部管理机制差,从业人员缺少积极性。第四,政策支持少,监管层次多,方法僵硬。
这些缺失,导致现有金融体系对草根经济的服务严重不足,阻碍了草根经济的发展,也在客观上提出了发展新型草根金融体系的要求。
模式多样
草根金融是一种发源于民间、植根于民间、服务于民间的金融形态,其投资人、运作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监管都植根于本乡本土,提供适合当地草根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草根金融以简明、便利、快捷的方式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注重现金流,不注重抵押和担保,能够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其单笔贷款金额大多在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少至数千元。
国际上已有成熟的草根金融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农户小组联保模式,适用于农村地区,以孟加拉的乡村银行为代表。该模式以小组为单位发放无抵押、短期的微贷款,小组成员共同选择项目、共同监督项目实施和贷款用途、共同承担还贷责任,并在小组基础上成立中心,作为贷款交易和技术培训的平台。
二是个体贷款模式,适用于城市和部分农村,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RBD)和印尼人民银行为代表。该模式强调信贷员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家庭状况的现场调查,通过独特的信息搜集技术、现金流测评技术、贷款决策技术和严格的贷款责任制度,实现快速高效地发放无抵押贷款。
三是打分卡模式,适用于信用条件好的发达地区,以美国富国银行为代表。富国银行基于美国的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记录,设计出的适用于微小企业、个人贷款信用评分模型,申贷业务通过网络运作,多数微贷款决策由计算机自动作出,少数由信贷员参照电脑判断后复核作出。
四是民间借贷模式,主要包括民间借款、民间集资、地下钱庄、合会等形式,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这种模式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受到法律保护,比如中国香港和南非。
国内也有成功的草根金融案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从1996年开始,采用小组联保模式在国内开展小额贷款工作。目前业务已覆盖国内11个省的26个贫困县,十几年来累计向13万多农户发放小额贷款近3亿元,50多万贫困人口直接从中受益。截至2009年1月底,有效贷款农户28411户,贷款余额1.2亿元,户均余额4218元,不良贷款率为0.94%。
国家开发银行从2005年底引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个人贷款技术,采取“资金+技术”的方式先后在包头、台州、九江、德阳、桂林、曲靖等12个城市开展微贷款业务,三年来累计发放微贷款6万笔,金额达46亿元,平均贷款额度为7.6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2%。
邮储银行则吸收印尼人民银行的模式,自2007年试点,2008年夏推行,截至2009年1月末,已累计发放58万笔、金额377亿元,笔均贷款金额为6.5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小额贷款公司、银监会试行的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机构也积极探索草根金融,两年来已累计发放贷款40多亿元,其中96.8%的贷款投向农村小企业和农户。
此外,民间金融也是草根金融的重要形式,但不受法律保护。据有关机构统计,2008年温州市民间融资规模就达2000亿到3000亿元。
发展四步走
要发展草根金融,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我们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推动和努力。
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草根金融的组织推动。可考虑建立以人民银行、银监会牵头,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参与的“草根金融发展部际联席协调会议”的形式,负责指导推动;下放草根金融监管权,日常监管以地方为主,对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小额贷款机构交地方监管,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负责统筹协调并制定政策法规。
其二,选择合理业务模式,推广草根金融技术。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各机构选择合理模式从事草根金融业务。
一是支持农商银、农合银、农信社、邮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机构,在农村采用小组联保模式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二是鼓励从事草根金融的非政府组织,在适当时机改制为小额信贷公司;三是支持广大城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外资银行结合自身市场条件,在城乡推广个人信用贷款技术;四是鼓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单设小企业贷款事业部从事微小贷款经营,并在京津沪等大城市开发基于现代网络、信用的打分卡技术型微贷业务;五是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建立阳光民间借贷市场,并引导健康的民间放贷者向小额贷款公司转化;六是鼓励各类投资人开办社区银行、乡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
其三,为草根金融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包括组建草根金融咨询公司,培养相关从业人才。建立全国与地方各级微贷款培训体系,成立专业技术咨询公司,建立培训基地,为草根金融业务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与业绩激励。
要建立健全草根金融IT系统。央行应进一步建立基层金融信息系统,将草根金融相关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并建立规范标准的草根金融数据库,为从事新农村和微小企业贷款的各家机构提供标准和便利。各家机构也应着手建立自己的草根金融IT系统,为业务开展提供保障。
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发草根金融资金来源。一方面,鼓励外资、民间资本自筹资金组建草根金融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央行再贷款、政策性银行批发、商业银行转贷、社会资金(保险、信托等)委托放款等方式为草根金融提供第二资金来源。
还应改进和完善相关统计方式。目前统计体系中,“中小”企业被笼统地放在一个指标项下进行统计,难以区分其内部结构,不利于分析研究和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建议拆分细化统计指标,将“中小企业”细分为中企业、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和新创业者,相应金融产品统计也细分为中、小、微、个体户和自然人贷款五类。
其四,制定并实施适合草根金融发展的财政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配合,为草根金融提供生长便利,营造良性空间。货币政策方面,对草根金融机构实施适度“宽松”政策,建立草根金融批发性资金平台,并给予一定的优惠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方面,建议对传统机构部分从事的数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业务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对完全独立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实行低率营业税和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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