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文博事业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

时间:2024-05-20

李静

摘 要:文博事业属于一个国家、民族、社会、群族等多元组织维度下的文化事业范畴,其中文博单位是文化建设的主体。文博事业价值构成与行为导向中包含文物保护、文化继承的成分,但三者又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同时,鉴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深邃历史性、品类广博性、体系复杂性等原因,理清文博事业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在“互联网+”文化语境中显得尤为重要,将有助于新时期文化建设者、传播者、创新者之间的互动协同,更好地承担自身的文化职能。文章将结合实例,论述三者和谐关系下产生的优秀文化产业案例,以供借鉴。

关键词:文博事业;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互联网+”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2.01.033

1 文博事业在“互联网+”环境中面临的复杂竞争

人类文明出现以后,竞争就成为不同国家、民族、地理聚落之间的永恒旋律。无论哪一种竞争形式,人都是发起者与参与者,因此从人或人类的角度出发,竞争的本质才呈现得更加立体与全面。人的基本需求源自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其中物质方面的竞争可以抽象为经济竞争,精神方面的竞争可以抽象为文化竞争,由于人是物质与精神的结合体,所以经济与文化之间在理论及现实维度下都是不可分割的。有所不同的是,经济竞争表面复杂,在全球化格局中,竞争的内容、方式、目的等不断趋于一致(如能源竞争、金融竞争等),而文化在竞争过程中表现出复杂化—源自不同民族、宗教、地域等属性的文化既存在矛盾冲突,又在相互接触中渗透融合,进而衍生出全新的文化形态—这一现象在“互联网+”文化语境中尤为突出。互联网技术构建了一种几乎无法设防的文化竞争环境,便捷的网络渠道、开放的网络生态,为排浪式的文化运动提供了便利条件,外部文化可以轻松地覆盖互联网受众。而文博事业主要面向本地区、本民族文化,遵循历史时空的线性推进规律,强调文化架构的系统性构建,因此无论在文化传播还是文化创新领域,都很难抵御碎片式、浅层性的外部文化冲击。以我国文博单位为对象,在“互联网+”环境中面临的竞争压力主要源自三个方面。

1.1 低水平与同质化建设模式

改革开放40年间,我国文博单位建设取得了斐然成绩,仅以博物馆数量而言,截至2020年年底已达5788家,加上我国悠久的人文历史传承、种类丰富的文物遗产,我国是当之无愧的文博资源大国。但同时,我国文博单位实力非常薄弱:一方面,在宏观建设上单纯注重数量、忽视质量,很多博物馆、图书馆等空有名头,在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方面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在微观建设上形式单一、乏善可陈,如博物馆多以文物展示为主,但文物质量、等级较低,且无法深度发掘民族特色文化,所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大同小异,难以让受众产生良好文化体验①。整体上,这种低水平、同质化的建设模式,仅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文物保存、文化展示,距离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尚有差距。

1.2 难以撬动经营性文化产业

文博事业虽然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但文博单位多为公益性质,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间接性的,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产品设计、生产、营销等手段,才能将自身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但现实中,文化馆、博物馆、文献馆、图书馆等文博单位参与市场活动的动机较弱,很少具备文化创意、视觉传达设计、品牌塑造等能力,很多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资源沉睡在陈列架上,无法形成文化产业优势,自然就无法撬动经营性文化产业。事实上,不止文化产业如此,工业、农业、制造业等领域同样存在与文博事业相脱节的现象,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谋求与“国际标准”的一致,经营视域下的概念提出、形象打造、标识设计等迎合“国际流行”,实质上是将文化话语权拱手让人,无形中造成文博资源价值的边缘化。

1.3 复合型人才培养能力不足

从博物馆规模与数量上看,我国称得上是文博大国但并非文博强国,这一观点的产生,除了我国人均博物馆拥有比例较低之外,更關键的是博物馆人才培养能力缺陷。聚焦竞争领域,人才是绝对的核心资本,但长期以来我国博物馆人才的培养存在定位不清、特色不明的现象。以高校文物与博物馆专业为例,人才培养所涉及的知识体系主要由文物学、考古学、环境学等构成,目的是更好地保护、研究、管理博物馆文物实体(实质化文物与纸面化史料)②,而在“互联网+”环境下如何转化文物价值,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统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统一,此类复合型人才相当欠缺。

2 文博事业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梳理

文博事业涉及多种社会组织机构,如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文物考古部门等,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文物收藏、研究、保护与文物发掘、展示、宣传等,无论从文化遗产继承角度还是从文化传播创新角度来说,都属于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文化产业审视,文博事业、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三者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即文博之“文”,既可以理解为文物,亦可以解读为文化,而文博之“博”可以确定为“博物馆”这一代表性主体。从这一角度出发,三者之间功能交叉、价值渗透、要素融合,所创造的价值都能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然而,从“主要业务”维度出发,三者之间又存在一定差异。

2.1 文博事业旨在打造文化平台

作为一个社会公益机构,博物馆虽然陈列大量宝贵的文物、艺术品,但它并不是一个封闭的建筑。根据我国《博物馆条例》的要求,博物馆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同时明确表示“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事实上,在地域空间维度下,博物馆实际上是一座城市、一定地区、一段历史的文化象征符号,承载着所在地人民群众的共同记忆。因此,博物馆除了具有文物保存、收藏、研究等作用外,对公众开放是体现自身价值的应为之举。数据显示,在“十三五”期间,国内有5214家博物馆是免费对公众开放的,这就意味着文博事业发展的基本途径,就是结合自身文化特质面向公众打造文化平台。当然,所谓文化平台不仅仅是展厅而已,为了优化受众的参观体验,博物馆应在建筑空间内进行必要的科技升级,如利用声光电技术演绎,让受众从听觉、视觉、触觉等多个方面感受文物带来的震撼。例如,开封博物馆为全面展现宋代市井文化,结合大量文物雕塑、画作等还原出来的北宋街景(图1),在群组雕塑构成的人物走廊中,配合光线变化、吆喝声音等,让人瞬间产生梦回东京汴梁的体验。

2.2 文物保护旨在发掘文化沉淀

从文博事业背景出发,文物保护的内涵是相当丰富的,不能止步于“保存文物、安全防护”的程度,重心应放在文物所蕴含的文化沉淀发掘上。

第一,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此类文物属于遗址性质文物,无法通过空间转移的方式放置在博物馆建筑内,但其历史价值、纪念价值、文化价值等相当丰富,不能任其暴露在毫无保护的情境中。同时,相对于可转移文物,此类文物往往质量、规模较大,如古代城墙遗址、墓地、崖刻等,如果简单地采用封闭性手段进行保护(如建立围栏),容易与城市规划建设产生冲突,且文物自身的历史气息与日新月异的现代文化不相匹配。鉴于此,深度发掘此类文物的文化沉淀价值,通过文旅融合的形式,将其融入现代化城市场景中,不仅实现了文物保护目的,还能够形成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例如,我国西安、洛阳、开封等古都,不同程度上保留了古代城墙遗址,可通过建立城墙文化公园、广场的方式,将其中的文化底蕴发掘出来,渗透到现代人的生活、现代化城市群中。在此基础上,建立与不可移动文物相关的展厅、添加历史人物雕塑、修复周边生态自然,有助于提升一座城市的文化品位。

第二,馆藏文物研究、分类与管理。馆藏文物通常指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历史价值的文物,可移动性是基本特点,也是馆藏的前提条件。此类文物种类多元,包括书画、瓷器、石器、钱币、丝织物等,其中不乏国宝级的展品,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博物馆需要联合政府部门、考古单位等进行联合发掘,在文物出土之后,博物馆要广泛收集文献资料、联合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文物研究,界定其年份、特征、等级,按照文物属性(金属、瓷器、丝织物等)做好分类,为下一步面向公众展示做好准备。此外,馆藏文物的管理工作应久久为功,不得丝毫懈怠,每个博物馆管理人员都要具有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第三,社会文物普查、收购与建档。文博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事实上,我国作为文物大国,有相当一部分文物流落在民间,成为私人藏品。在众多文物中,既有价值连城的古物,也有凝聚历史年代特色的藏品,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绝大部分可移动文物归属国家所有,为了避免重要文物非法交易、收藏人发生法律风险,博物馆有义务对社会文物展开普查,并对其中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进行收购,这本身也是一种文博事业建设行为③。同时,从发掘文化沉淀角度出发,回收文物不能一藏、一展了之,还要对社会文物做好建档工作,表明文物属性、来源、分布等,这一工作可以为深度发掘地域文化内涵提供强大支持。

2.3 文化传承旨在展示文化魅力

文化传承在时间维度下,不仅意味着今人从古人处“接过来”,还意味着今人要向来人“传下去”,让更多的中华儿女了解民族文化、历史文化,这是文博事业的光荣使命,也是博物馆的具体工作之一。换句话说,文化传承不仅是将一份民族记忆原汁原味地留下来,还应该积极寻求当代人喜闻乐见的展现方式,更高效、更广泛地传播出去,以培养文化传承的新生力量④。以非遗为例,国家及地方都在探索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模式,旨在让古老的文化“活”过来,向世人展现它别具一格的魅力。近年来,在“互联网+”优势的作用下,国内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文化传承类影视作品,如《我在故宫修文物》(纪录片)、《国家宝藏》(电视综艺)、《典籍里的中国》(电视综艺)等,让世人了解到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文博事业发展,提高了人们文物保护意识。

整体上,文博事业、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之间形成了相互协同的关系。其中,文博事业为文物保护提供实现途径、为文化传承提供资源支持,而文物保护是文博事业、文化传承的前提,文化传承进一步彰显了文博事业、文化保护的价值。

3 一个典型案例:河南卫视“奇妙游系列”

在“讲好中国故事”的背景下,文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们是中国故事的忠实记录者⑤。以文物为媒介展开文化、事件、人物等方面的深度发掘,引入新媒体表达的方式,足以为现代人奉上一道精神大餐,文博事业、文物保护、文化传承深度整合的价值也能够得以彰显。

2021年河南卫视推出的“奇妙游系列”火出圈际,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脉络,目前已经推出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五个单元。与传统节日类电视节目不同的是,“奇妙游系列”通过一组特殊人物将五个单元串联起来,以彰显“游”这一主题。而这一组特殊人物,正是由河南省博物院的乐舞俑演化而来的“唐宫小姐姐”。2021年河南电视台春节晚会《唐宫夜宴》首次推出了唐宫小姐姐的形象,实现了对乐舞俑文物的现实复刻,从体态到服饰、从发型到妆容,宛如文物复活,给全国的文化受众带来了极大震撼。

此外,被外交部、《中国日报》海外版等推荐的端午奇妙游水下舞蹈《祈》,创作灵感源自东晋顾恺之的名作《洛神赋图》,而这一幅画作可谓国宝级馆藏文物。在七夕奇妙游单元中,舞蹈《龙门金刚》再次惊艳观众,六个金刚力士的形象源自龙门石窟(不可移动文物)的佛教形象,通过虚拟技术、新媒体技术的塑造,已经成为与唐宫小姐姐齐名的文化符号,而在这一舞蹈节目的背后,得到了龙门石窟研究院的大力支持,为节目组提供了相近的文物研究文献、資料。

河南卫视“奇妙游系列”的成功,表明文博事业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三者相互协同,能够为讲好中国故事提供巨大赋能。一方面,文博事业发展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有利条件,实现文物丰富、管理有序、利用有效。另一方面,文博事业的兴盛发展,可以很好地激活人们向传统文化汲取灵感的意识,自觉地在文化生产中履行文化传承责任。

综上所述,理清文博事业、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将有助于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更大的影响力,一系列文化产品就此诞生,为经营性文化产业链的建构奠定良好基础。

注释

①崔卉.博物馆:在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中本固枝荣[J].大众文艺,2017(4):58-59.

②王慧茹.文博事业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J].赤子,2018(23):60.

③张美东.简析加强县级博物馆文物保护利用—以林口县博物馆遗存文物为例[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7(7):117-118.

④马嘉忆.文博事业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的关系研究—以吉林市城市发展为例[J].黑龙江史志,2012(22):49-50.

⑤孙月.新时期博物馆在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J].文物鉴定与鉴赏,2020(18):110-112

sdjzdx202203231323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