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朱力
摘 要:《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典》及《唐会要》中有关“食货”内容的篇目是研究唐代经济史最重要的四种史料文献,对其史料价值进行正确认识有助于推动唐代经济史的研究。从史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内容框架结构等方面对这四种史料进行对比,可得出《旧唐书·食货志》真、《新唐书·食货志》丰、《通典·食货典》精、《唐会要》相关篇目详的结论。在唐代经济史研究中根据考察需求的不同,可从三者间进行选择以供研究。
关键词:《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典》;《唐会要》;史料价值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2.01.041
0 引言
近年来,唐代经济史研究逐渐升温,作为经济史研究基础的相关文献史料也值得进一步关注。《旧唐书》《新唐书》《通典》及《唐会要》都有关于唐代“食货”的内容篇目,它们是研究唐代经济最重要的四种文献。因为编纂方法与历史观等方面的不同,这些文献所载内容也不尽相同,其史料价值从不同角度来看各有优劣。正确认识这四者相关内容的史料价值,对唐代经济史研究具有促进作用。
学界对《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及《通典·食货典》的史料价值研究已有一定成果,梁方仲、曾贻芬和潘德深等人将多种食货文献综合评价,但尚未集中关注唐代部分内容①,甘民重、谭英华和孙樵分别对《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进行对比,主要立足于历史文献学角度,研究结论丰富,但尚未将《通典·食货典》和《唐会要》加入对比分析中②。学界有关研究多聚焦于《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对《通典·食货典》和《唐会要》相关篇目的对比研究相对较少,且研究结论有值得商榷之处,由此,对有关《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典》及《唐会要》相关篇目史料价值的研究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有感于唐代经济史研究的复杂性,笔者就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唐代经济史角度出发,对这四种文献的经济史料价值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相关研究做出微薄的贡献。由于文章内容主要服务于唐代经济史研究,故对《通典·食货典》的对比内容仅限于唐代部分。
1 对比分析
《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典》及《唐会要》相关篇目在多方面都有不同,为方便讨论,下文将《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分别简称为《新志》与《旧志》,将《通典·食货典》简称《食货典》,并将《唐会要》中的相关篇目简称为《会要》,现就以下几种角度进行分析。
1.1 史料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可靠性
单就史料保存的完整程度来看,《旧志》保存的完整度最高,《旧志》基本是由原始史料堆砌而成,由于原始史料内容反映当朝历史相对直观、可靠,其史料价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鉴于其较高的原始史料价值,司马光在编纂《资治通鉴》时就大量录用《旧志》的内容。而《新志》则不同,《新唐书》立意明确,重于记事而不再大量摘抄史料,又因北宋与唐代行文风格迥异,时人反对骈体文风,故对唐代诏敕、奏章等内容进行大量删改,对经济数据的记录常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将具体数字化为约数,如《通典》卷二载“天下屯收百九十一万三千九百六十石”③,《新志》为“百九十余万斛”④,计数缺乏准确性;第二,常在必要的数额、姓氏、官爵、州郡等处出现删减甚至错误,比如记载会昌以后官吏俸料钱多为百万之数,而据陈寅恪考证实应为十至二十万之数,修志者改单位“贯”为“千”时误作“万”⑤,使原数额失真;第三,年代混乱,将不是本年本朝的资料附于一处,如卷五四卷首所记盐政事务,据谭英华考察其并非同朝之事⑥。由此来看,《新志》对具体事务的记载缺乏完整性与准确性,在唐代经济史研究中如涉及对具体信息数据的获取,应谨慎考虑《新志》有关内容。
《食货典》所记朝代众多,其中关于唐代经济的篇幅较前两者略少,不涉及中唐以后的内容。《通典》取材的原则与《旧唐书》相同,对部分诏敕、奏议直接录用。在大量参阅原始史料的基础上对具体数据的记载十分细致,且不过多删改,比如卷十二载天宝八年(749)的存粮数,数额明确,并且精确到每道每仓,这一点是《新唐书》《旧唐书》都不能比拟的。
《唐会要》的史料来源主要有前朝实录、奏议、档案等官方文献,还有《通典》《政典》等有关唐代典章制度的私人著述,将原始史料与其他史料并用,并保存有原始史料,数据记载精确,内容相对完整,较为可靠。
1.2 框架结构与逻辑体系
《旧志》分卷上和卷下两部分,两卷的格式截然不同,且对史料都缺乏系统性的梳理。上卷内容相对较有条理,行文相对工整,卷初有序文,而后所叙内容衔接合理,上下文逻辑较为明确。下卷则显混乱,内容简短,开篇记漕运之事,然而未经过渡即写盐铁之事,叙事凌乱,且出现逻辑矛盾之处,如“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⑦,而后却说“贞元九年正月,初稅茶”⑧,前后记载矛盾。梁方仲根据《旧唐书》宋刊影印版的格式,认为下卷没有经过系统地裁剪、组织,是未定稿⑨。实际上该卷可能并非未定稿,《旧唐书》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开修,至开运二年(945)修成,历时四年半,成书仓促,编修过程中对旧史料进行大量誊写、抄录,而行文缺乏系统组织,其内容混乱应是全书编修风格所致。
《新志》分为五卷,对土地、赋税、盐铁等制度变化进行分门别类地梳理、编排,通篇内容结构完整,比《旧志》更具完整性与系统性。《新志》先在序言中概述唐代经济的变迁情况,其后写土地制度与税法,而后叙述漕运、盐铁等其他经济部门,最后写官员俸禄,叙事自然,条理清晰,可读性强。
《食货典》十二卷结构体系更为完整,着重于反映各领域制度变化,先叙述土地制度,由此涉及农村基层组织,再写赋税,而后涉及历代户口情况,其后再写到货币、转运、工商业等其他经济部门,逻辑思路较《新志》更清晰,并在赋税、仓储等正文后附有相关精确数据。其内容较《新志》简略,但精于对史料及数据的整理搜集。
《唐会要》没有专门的食货篇目,与食货相关的内容集中于卷八十三至卷九十三部分,涉及赋税、户口、关市、运输、盐铁、货币等各类内容,分类齐全,条目细致,呈现出较为完整的框架与逻辑体系,对部分数据的记载十分明确,如卷八十四列有详细户口数,卷九十一内外官料钱列有各品级数额。《会要》与《食货典》的优点相近,内容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对数据记载翔实。
1.3 史料的历史观与客观性
《旧唐书》强调用人、节俭与财政国计的重要性,忽于制度规范与民生问题,通篇记载多为人事,在历史观上有一定局限性,但因《旧志》编纂缺乏组织性,内容多为资料堆砌,故对其历史观体现较少。在史料书写的客观性方面,甘民重以对德宗敛财一事的不同记载进行对比,指出《新志》能够客观看待事件,而《旧志》维护唐王朝统治者,具有主观性⑩。实际上《旧唐书》所载事迹多从原始史料语境出发,史料原文中不乏对唐王朝回护颂扬之词,虽看似具有美化唐朝统治者的主观性,但因《旧志》编写仓促,组织行文缺乏严密性,没有删改原文是正常现象,不应就此认定其史料书写具有主观性,这反而体现出《旧志》基本只是原始资料的呈现,相对具有史料的客观性。
《新唐书》则更注重制度建设,认为制度的完善程度事关国家治乱盛衰,其行文叙事大多反映制度的变迁,也能够考虑到人事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朴素的唯物主义特征,较《旧志》历史观更为先进。但《新志》在史料的客观性方面有很大的不足,因受其历史观及宋代文风的影响,《新志》对原始史料进行删改,使其内容呈现一定的导向性,多注重制度的得失,追求文采,出现前文所述的删改史料的情况,使史料内容失真,也体现出史料缺乏客观性。
《通典》一书叙述典章制度沿革,意在加强制度建设,尤其着重于经济制度建设,将《食货典》位列众典第一位,其在自序中说明:“谷者,人之司命也;地者谷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治也,有其谷则国用备,辨其地则人事足,察其人则徭役均。”k将经济基础视为立国之本,可见《通典》的历史观与经济观较《新唐书》《旧唐书》有先进之处,不仅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而且重视民生对国计的重要性,能够统筹看待两者的发展。虽然书中对原始史料内容有所删减,但注重对数据的保留与整理,所记内容比较客观。不足之处在于作者杜佑作为唐代士族官僚,书中评论难免秉持统治阶级观念。
《唐会要》的编撰思想在于龟鉴史事,主要考察唐王朝制度的兴衰成败,其历史观总体上较为可取,但也具有维护封建道德的局限性,如在卷八十六专列等级身份意味明显的奴婢条目。总体上《唐会要》撰写原则追求取实,不夹带主观情感,在一定程度上与《旧志》类似,对原始史料内容的呈现较多,记载较为客观。
1.4 内容的详略程度
《旧志》所载内容依次为:卷上,包括土地制度、货币、盐法;卷下,包括水利、漕运与盐铁,还有仓库与存粮情况、杂税。其中上卷土地制度由唐初均田制颁布叙至唐中期两税法的推行,缺乏对史料细节的延伸,比如没有对狭乡、宽乡这两种不同情况下的授田规定。货币篇幅甚广,是志中内容最为翔实的部分,侧重于呈现民间私铸与官钱之间的矛盾。盐法内容极为简略,仅记开元以后之事。下卷较为混乱,且每项内容所记之事较少。卷上与卷下均对唐末内容记载较少。
《新志》的史料来源较《旧唐书》更为丰富,大量采用了政书、小说、文集、碑文等记载,内容有:卷一,土地制度及租庸调法;卷二,两税法及杂税;卷三,漕运、屯田、和籴等;卷四,盐铁、钱法以及榷估专卖;卷五,俸禄、职田、公廨本钱等。屯田、俸禄、职田等内容《旧志》未载,整体条理清晰,侧重于制度沿革,对细节的记载较《旧唐书》翔实,比如关于授田、租调征收、手实、计账等内容可补充《旧唐书》不足之处。《新志》对唐末内容较《旧志》记载更丰富。
《食货典》根据目录可列为:卷一,田制(不涉及唐代内容);卷二,田制、水利、屯田;卷三,乡党(基层管理制度);卷四至卷六,赋税;卷七,历代人口;卷八至卷九,货币;卷十,漕运、盐铁;卷十一,鬻爵、榷估、杂税等;卷十二,平籴、常平、义仓。其中唐代赋税部分篇幅最多,对数据记载精确,此外对户口和钱币的记载也较多,而其他内容多为概括梳理,篇幅相对较少。杜佑为唐代中期人,故书中所记并无唐末之事,但《通典》较《新唐书》《旧唐书》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直观地看出唐以前各朝代至唐代的制度沿革。
《会要》记载内容非常翔实,其篇幅远比《新志》《旧志》和《食货典》充实,内容按先后顺序可大致归结为税收、户口、公共设施、运输、专卖、货币、平准、俸禄等门类,其中户口、俸禄内容细致,对户口的等级,官员俸禄的等级秩序等均有翔实的记载。《会要》对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类的内容为《新志》《旧志》和《食货典》所无。《会要》对唐前后期内容都有记载,不仅涉及相关制度,而且对相关官职(如税收部分的租庸使、两税使)都有记载,内容的翔实程度最高。
2 结论
综上,《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典》以及《唐会要》相关篇目的史料价值表现的方面均不同。《旧志》贵在真,其保存原始史料多,具有较高的完整性、准确性,反映的内容相对客观,记载钱法内容尤其丰富。但总体内容较少,且结构混乱,缺乏系统整理,需结合其他史料进行解读。
《新志》贵在丰,其内容翔实,涉及领域广泛,关于田制、户口、税收等内容对《旧志》做了补充,并经过系统整理,条理清晰。但在主观上对原始史料的删改加工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史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唐史研究中如需获取具体数据信息则应谨慎选用该志内容。
《食货典》贵在精,其相关内容略少,精简干练,对税收、仓储等数据记载翔实精确,是对《新唐书》《旧唐书》内容的重要补充,并对历代“食货”制度沿革进行了梳理,有关唐代内容的真实度高,可作为相关研究中较为可靠的数据来源。
《唐会要》贵在详,其相关篇目众多,层次分明,客观性强,兼具《新唐书》《旧唐书》与《通典》的很多优点,有关“食货”内容的记载最为详细,是唐代经济史研究中最值得重视的史料文献。
在唐代经济史研究中,如需分析具体数据,可以选取《食货典》和《会要》作为最准确翔实的数据来源,如需挖掘原始史料,应优先参考《旧志》,如需获取唐末的相关史料信息,则以参阅《新志》和《会要》为宜。这四种文献的史料价值均应充分发掘,而具体的经济史研究还应在这四者的基础上结合碑刻、笔记、传世文书等其他史料综合进行。
注释
①梁方仲.十三种《食货志》介绍[J].历史研究,1981(1):85-101;曾贻芬.《通典·食货典》与正史《食货志》比较研究[J].史学史研究,1981(3):39-43;潘德深.略论十三史中的“食货志”[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學版,1984(3):120-126;陈巧凤.唐五代食货典、志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09.
②甘民重.从历史观和经济观看新旧《唐书·食货志》[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4):100-109;谭英华.略论《新唐书食货志》的编纂方法和史料价值[J].史学史研究,1983(1):59-68,79;孙樵.简论两《唐书·食货志》之优劣[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2000(3):61-63.
③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44.
④欧阳修.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1372.
⑤陈寅恪.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35(4):885-886.
⑥谭英华.略论《新唐书食货志》的编纂的史料方法和史料价值[J].史学史研究,1983(1):64.
⑦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2127.
⑧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2128.
⑨梁方仲.十三种《食货志》介绍[J].历史研究,1981(1):91.
⑩甘民重.从历史观和经济观看新旧《唐书·食货志》[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4):102.
k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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