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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密关守御千户所遗址考古有关思考

时间:2024-05-20

刘芬

摘 要:木密关守御千户所遗址位于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易隆村委会东,为明代在云南先后设立的马龙守御千户所、杨林堡守御千户所等十个守御千户所之一,它既有屯兵防范的功能,又有监视地方和牵制其他卫所的作用,是明代现存年代准确且为数不多的军事设施遗址之一,对于研究明代军事制度、军屯制度、驿道交通和明代军事建筑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关键词:守御千户所;明代卫所制度

1 木密关守御千户所简介

木密关守御千户所设立于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清初改为屯丁,续为军营,康熙二十六年(1687)撤销。作为军营存在了297年,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原营址平面布局为方形,周长1398米,现存四门墙基及东南约600米的夯筑砖石砌营墙。其营墙依山势台地修筑,采用夯筑、石砌、砖包等工艺,高低错落而浑然一体,坚固而又简洁实用,与明代城市城墙建筑有明显的差别(图1~图5)。木密关守御千戶所为明代在云南先后设置的十个守御千户所之一,在保障通京驿道畅通和巩固明朝对边疆地区的统治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木密关守御千户所遗址是明代现存年代准确且为数不多的军事设施遗址之一,遗址能够与史书记载相互印证(《明史》记载:“(洪武)二十二年置木密关守御千户所于寻甸之甸头易龙驿。”),对于研究明代军事制度、军屯制度、驿道交通和明代军事建筑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卫所制度是明朝使用的一种军队制度。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和他的军师刘伯温研究,创立了明朝特有的卫所制。卫所制的建制大致如下: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都指挥使司。各都指挥使司管辖各卫。各卫设指挥使,每个指挥使统兵五千六百名。卫以下设若干千户所,每个千户所有士兵一千一百二十名。千户所下设若干百户所,每个百户所有士兵一百二十名。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各地共有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处,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处。其后,略有增改。后来随着卫所的裁撤,很多卫所驻地成了当地军民的聚居地,卫所名称作为定居点被保留了下来。随着这些地方的发展,有些地方已经发展成了大型城市。如以前的天津卫,现在是直辖市,威海卫已经是山东的地级市。而更多的卫所慢慢消失了,仅留下了一些古代的军事遗迹和地名。木密关守御千户所就是其中之一。

木密关据《明史》记载又称“易龙堡”,位于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易隆村委会东,古道“石门道”之侧,木密关位于半山台地,四面群山环绕,是古代滇中腹地北上入京和进入寻甸坝区的必经之地,从古至今都是交通要道。木密之称谓来自汉武帝征服西南夷,将西南夷地区纳入中央政权统治范围所设置益州郡二十四县之一的牧靡县。木密关守御千户所是在明朝建立的,到清朝初期将其名称改为“屯丁”,后又将其改为“军营”,直到清朝康熙年间才将其撤销,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了解木密关守御千户所遗址,离不开对易隆的了解。易隆一词由彝语意化而来,彝语“易”为水,“隆”为城,意为“雨水充沛之地”,即水城。秦时开通通往内地的石门道驿路,便设有易隆驿,今尚有驿道寻甸段遗存,遗址上留有六个烽火堆遗址及一个哨卡、屯兵军营遗址,残存的古驿道遗址便经过易隆驿通达滇池地区。易隆村原址隶属于易隆村委会,为村委会驻地。全村辖4个村民小组,有农户288户,1173人,为回汉杂居村落。元至正二十年(1360)在易隆开设通往四川、昆明的易隆驿站。易隆村中部有一始建于明中叶的清真寺,康熙年间重修,咸丰七年(1857)毁于兵燹,光绪七年(1881)重建,朝真殿上有清末抗法名将马维骐题“道原于天”的牌匾。昆曲高速公路、昆沾复线铁路、国道320公路从境内通过,同时易隆还是易天线的起点,是个交通十分发达的码头村。

明洪武十五年(1382),在寻甸设寻甸军民府,由彝族安姓土司世袭知府。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木密关守御千户所于寻甸军民府南易龙堡。守御千户所是承担防御的军事单位。明朝初年,朱元璋采纳刘伯温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的军事重地设置卫,卫下面再设置相应数量的所。卫、所往往都建有军城,控扼要害。《明嘉靖寻甸府志》“武备”卷“木密关守御千户所”篇记载:“千户五员,百户五员,三分操守旗军共三百六十七名,七分屯军二百六十五名,骑操马一百零三匹。”照此计算,木密关守御千户所应有守军642人,马匹103匹,时属于中千户所。安铨叛乱后,撤木密关守御千户所,徙置凤梧守御千户所于寻甸府,这时武备大增。《明嘉靖寻甸府志》“武备”卷“凤梧守御千户所”篇记载:“指挥二员,千户七员,百户十员,总旗一十四名,小旗五十九名,汉军一百名,土军六百二十九名,内拨七分屯种一百四十七名,三分操守四百八十二名,骑操马二百七十匹。”守军高达1450人,马匹270匹,远远高于上千户所的统兵底线,是原木密关守御千户所的两倍还多。可见寻甸一地古时在战略上的重要性。现在的木密关守御千户所辉煌已过,遗址被当地村民改建为旱地盘垦、葬墓、种树。尚有一些古城墙遗址清晰可辨。遗址内的建筑、道路等则只残剩基础埋在黄土之下。现城墙保存基本完整,范围及走势可以确定,城墙依山势台地修筑,全长1400余米,西门与南门之间约150米的城墙及北门与西门约30米的城墙完全不存。其余各段都留有城墙遗址,保存状况不一,有的仅残存夯土层,有的存留有夯土层基础、石砌外墙。其中保存最完好的为东门段城墙,长9.5米,城墙宽4.4米,残高3.2米,为“金包银”建筑方式,内外墙由石块砌筑而成,石灰勾缝,内外墙宽均为70厘米,内外墙之间夯土筑成,每层夯土厚约30厘米,夯土层之间均有厚约3厘米的细碎石块填塞。四个城门洞毁坏严重。东门门洞残宽5.9米,进深7.4米,残高3.2米,门洞外砌石块,底部用石块砌筑而成,上部有60厘米厚的夯土层。门洞两侧为对称土堆,应为城门楼建筑基址。北门门洞外砌石块建筑已不存,仅留有夯土层部分,残宽5.7米,进深7.9米,残高3.1米。南门门洞仅残存夯土门墙,残宽8米,进深6米,残高3米。西门亦仅残存夯土门墙,残宽5.6米,进深6.5米,残高3米。调勘时还发现若干埋藏在地下的建筑基址,建筑基址大多只残留石质墙基,偶见青砖铺地,并发现有与建筑配套的排水沟等设施。木密关千户所被废弃,更设凤梧守御千户所与安铨叛乱密切相关。如今遗址地表还随处可见散落的瓷片、砖瓦等,大多是明清时期的遗留。木密关守御千户所作为为数不多有关明朝军事的历史遗迹,对于研究明朝军事历史以及明朝军事制度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明朝卫所军事制度

2.1 卫与所

军队作为一个国家的武装力量,承担着守疆卫土与保境安民的责任。各朝各代的军队编制各不相同,大明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汉人统治的王朝,也有自己专属的军队编制。因为军事科技与军事思想百花齐放,导致许多人对明朝的军制不甚了解,即使了解,也因为大明军制的多变和复杂性会感到困惑。那么下文将对明朝的军制展开论述。明朝初年,朱元璋采纳刘伯温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的军事重地设置卫,卫下面再设置相应数量的所。卫、所往往都建有军城,控扼要害。根据明朝卫所制度,每个卫辖军人之中有三分之一为守军,主要负责保卫城池、服从调遣,三分之二为屯军,主要从事粮食的耕种,为守备城池的军队提供所需的粮食。一个标准的卫,下辖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卫本身是领导机构,不直接统领军人。甚至千户所也是领导机构,其所辖的军人也要下分到百户所(辖军人120名)。百户所下设总旗2个(各辖50人)、小旗10个(各辖10人)。卫绝大多数设在军事要地,比如京畿、皇陵及对抗南倭北虏的前线,受五军都督府、各省都司所统辖。但也有按职能需要而设立的,比如直接听命于皇帝,作为天子亲军,被称作“上直卫”或“侍卫上直军”的12个卫,闻名遐迩的锦衣卫即为其中魁首。

2.2 卫、所的领导团队

一个标准的卫领导集体由7人组成:指挥使1名(正三品,简称“指挥”),指挥同知2名(从三品,简称“同知”),指挥佥事4名(正四品,简称“佥事”)。卫设有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千户所的长官有正千户、副千户。百户所有百户(正六品)、总旗、小旗。明代地方上的卫所,所有的军官一般都是世袭的。往往由在明太祖建国时期建立功勋的将士后裔世袭,洪武二十三年(1390)全国共设内、外卫547个,所2563个;若按世袭军官每卫15人、每所20人来保守估算,获得世袭军官职务的家庭有近6万个。基本上参与反元建国的军人,多多少少都能为子孙留下“世职”这一笔丰厚遗产。当然,子孙袭职也要通过严格考核:一个家族一代人允许一人袭职,直系子孙通不过考核,只好换旁系子孙来考,不然就要浪费了。这种“世袭+考核”的制度在兼顾功臣家族利益的前提下,也保障了国家的用人质量。从这个角度来看,明太祖朱元璋绝不是薄情寡义之人。何况,明朝建国时期的大功臣,比如刘伯温、徐达等,所获爵位(公、侯、伯),也是子孙相继,直到明朝灭亡。

2.3 卫、所的主管部门

2.3.1 省级主管部门:都指挥使司

明初对源于元朝的行省制加以改良,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与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行政民政、司法监察、军事,并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明朝期望以此制度达到地方分权的目的。都指挥使司是地方平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都指挥使司与布政承宣使司的辖境大致相同,也略有参差,以收相互制约之效。内地各省,三司俱全(民政、司法、军政三权分立)。而在边防要地则单独设置都指挥使司,实行军民合一的统治(以军政府统领地方,民政、军政不分),如辽东都司、大宁都司等。在东北、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更设羁廉性都司、卫、所,如著名的奴儿干都司、乌斯藏都司等,由当地部落首领担任长官(名义上接受明朝政府的官职,如指挥、同知等,实为土司),允许世袭,但须受朝廷节制。与卫类似,都指挥使司的领导集体也由7人组成:都指挥使1名(正二品,简称“都指挥”),都指挥同知2名(从二品,简称“都同知”),都指挥佥事4名(正三品,简称“都佥事”)。与卫不同,都指挥使司的上述高级军官都不世袭,而是由朝廷从世袭军官(比如卫的军官)中择优升迁,或从武举人中任命。都指挥使司下设经历司、断事司、司狱司三个职能机构。

2.3.2 中央主管部门:五军都督府、兵部

大体来说,卫、所隶属于各省都指挥使司;而各省都司又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最高军事机构),并听命于兵部。太祖建国之初,曾设"大都督府"统辖全国军务。1380年胡惟庸案发,太祖废丞相制,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以及都督佥事。京师各卫、所,除了皇帝直接统领的亲军指挥使司(统领22卫,锦衣卫即其中之一)外,其余分由五军都督府各领若干,以免兵权过于集中祸起萧墙。在外(地方)各都司、卫、所,也一样分由五军都督府各领若干,以起到"分权"效果,戚继光、秦良玉都曾挂五军都督府左都督(正一品的大员)虚衔。

兵部是六部之一,长官为兵部尚书,次官为兵部侍郎,下设武4个清吏司。六部官员皆属于文官序列,而五军都督府、各都司、卫、所的职官序列全部为武官。兵部和五军都督府都听命于皇帝,兵部有調兵权而无统兵权,而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两者相互节制、互不统属。明初洪武、永乐年间,军人用武之地甚多,五军都督府长官位尊权重,在政坛上很有分量。到了中、后期,文官日见上位,武官日见蹇促,五军都督府渐渐失去参政、议政权,实权削弱乃至殆尽。

2.4 卫、所的兵源

卫、所的兵源,主要来自军户,即专设的一类户籍。军户,顾名思义即户籍种类归为军籍的家庭。军户原则上世袭。军士在服役时,一般会分为守备、屯田两种不同的群体,数量和比例不固定(一般1/3守备、2/3屯垦)。屯田军士按期缴纳粮食,为守备城池的士兵队伍提供军粮,以达成太祖皇帝“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的目标。如果正在服役的士兵身死,则由本户另择壮丁补充。明代的兵源以世兵(如世袭军户)为主,但募兵制作为补充在可控的原则下却也从未间断,比如作为皇帝亲军的锦衣卫就一向通过招募来补充兵员。到了世宗嘉靖中晚期,北虏南倭形势突然严峻,而卫、所军制沉疴日久,军士多不能战,常常遇敌即溃。朝廷急需兵力,急需能战之兵,不得已在基层试点放开募兵制,允许一线将领绕过兵部直接招募、训练兵员,其中以戚继光的“戚家军”开其先河,亦最为著名。

3 明朝卫所制度的相关思考

纵观我国历朝历代,少不了一些令人自豪的强大的王朝。例如,唐朝不仅经济繁荣,生产力水平高,而且其军事力量强悍,所以诸多小国不敢来犯。反观宋朝,尽管宋朝的经济无人能比,是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最为富庶的王朝,但是其军事实力实在薄弱。因为宋朝重文轻武,十分轻视武将的地位,所以宋朝也没有能力保全自己的领土。而明朝不同,明朝的军队战斗能力是不容小觑的。明朝从一开始建立政权之后,便一直在与蒙元势力做斗争,明朝屡战屡胜,便是其自身实力过硬的原因。而且在抗击倭寇的时候也是大显身手。明朝便是在强大军队的保护下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明朝的军队数量也非常庞大,否则便难以应对多方面的威胁。那么明朝初期,在经济薄弱的情况下,朱元璋是如何维持军费开支的呢?当时明朝军队实行的是怎样的制度呢?

3.1 卫所制度的优势

3.1.1 适应社会需要

明朝建立初期,北部有蒙元势力虎视眈眈,东南沿海地区也不安宁,所以必须要有数量庞大的军队前往镇压。可当时受到元朝末年连年战争的影响,人口减少,劳动力丧失,土地荒废。国家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来源,更没有多余的资金养活这么庞大的军队。于是朱元璋便实行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人们发展农耕行业,并鼓励生育,增加劳动力的数量。可是一名士兵的日常开销需要十名百姓共同劳作才能满足,这对朝廷来说是一个大问题。于是朱元璋便想出了一个绝妙的计策。

3.1.2 卫所制建立

朱元璋建立了卫所制,意思就是需要打仗的时候调集士兵应战,无事的时候,士兵除了训练,便需要在分配的土地上劳作,以满足自己的日常需求,达到自给自足的目的。凭借这项制度,明朝不需要花费百姓的一粒米便可以供养起数量巨大的军队,可以称得上是朱元璋的一个明智之举。提起卫所制我们或许有些熟悉,因为府兵制用的也是类似的方式,都是让士兵在农田中自给自足的模式。不过卫所制相比于府兵制,更能适应社会的需要,适应时代的进步。

3.2 卫所制崩溃

依靠着卫所制这项制度,明朝初期节省了巨大的开支,但是卫所制度后来却暴露出了诸多弊端,最终全面崩溃,这又是为什么呢?

3.2.1 黄册造假,土地减少

明朝初年,为了有效管理军队,朱元璋下令,无论军队还是百姓都需要登记造册,这种户籍制度又被称为“黄册”。其中,专门供军队所使用的又被称为“军黄册”,它所管理的重要事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军用屯田与民田的区分,二是明代地方治安所维系的保甲乡兵制度。其中,屯田制度是保障明军战斗力的基本制度之一,在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时期,大量的边境荒地被军队开垦出来,军用屯田所生产的大量粮食直接被用作军队消耗,成了军队军粮的主要来源之一。事实上,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举动,因为明朝初年,农田土地的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破坏,当时全国农民出产的粮食若全部用于供给朱元璋北征北元的120万大军,也恐怕只是杯水车薪,因此,军屯成了明朝边境军队长期执行的军事政策之一,贯穿了明朝近300年的历史。对此,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这样说:“无需民间一粒米,保得万军任驰骋。”当然这句话多多少少有些夸张的成分在其中。然而到了明代中期之后,随着军队制度的日益败坏,大部分的军队士兵都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军屯的土地集中在了少数军官地主的手中,士兵们只能为地主们耕种土地,一年四季下来,所得到的收入甚至还不如路边的乞丐来得多。因此在明朝中后期,军队中出现了大量士兵逃亡的现象,而张献忠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离开军队之后,张献忠因为穷得叮当响转而干起了强盗,一代农民起义军首领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说到底和明朝末年军队黄册制度的造假以及军屯士兵的被剥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明朝卫所制弊端的暴露,与当时的户籍制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明朝在建立政权之后,朱元璋不愿使用元朝留下的户籍制度,便建立了新的户籍制度,但是其中却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明朝的户籍制度规定,一个人一旦入了某种户籍,便生生世世不可更改,包括其子孙后代都不能变动。朱元璋此举主要还是受到了自己封建思想局限性的影响,看待问题过于狭隘。朱元璋觉得一个人擅长做什么,那么他的子孙也擅长做什么。其实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带有任何人的影子的。这样的制度便直接让一些人失去了升迁的机会,便想从卫所制上捞些油水。卫所制下分配了大量农田,于是这些人会将军田据为己有,卫所制自然开始崩溃。

3.2.2 重文轻武风气盛行

自土木堡之变以后,明朝出现了重文轻武的风气,导致士兵的地位一再降低。文官们都产生于科举,科举形成盘根错节的师生、同学关系,以至于整个朝堂不可避免地团体化、宗派化,为了自身利益与皇帝抗衡。随着土地兼并的现象加剧,普通士兵已经没有耕地能耕种了,他们只能沦为大户人家的奴仆,只不过挂着军衔而已。同时受到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军籍十分不受人待见,其地位远不如商人,逐渐沦为各行各业的奴隶,卫所制也面临崩溃。在军田制度不断压迫士兵的时候,许多人产生了逆反心理。虽然张居正改革为卫所制度带来了一线生机,但是张居正去世以后,改革并没有继续推行,卫所制度也已无力挽回。军田不断被兼并,最后甚至出现了军队没有土地的局面,朝廷便开始对军队供给物资,可最后落到普通士兵手中的少之又少,难怪卫所制度最终会面临崩溃。卫所制度从一开始在减轻百姓压力、维护明朝初期的社会秩序、迅速恢复社会生产力、节约劳动力成本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卫所制度渐渐不再适应明朝社会发展,因军田被兼并、军户地位降低等原因受到打击。最后,明朝的政局不断混乱,越来越多的士兵四处逃窜,卫所制度终于不堪重负,被社会淘汰了。

3.2.3 士兵精神羸弱

刀枪入库,精神懈怠。明代初期武功赫赫,后国势隆盛、四海太平,兵卒一生不见打仗,戈鍪不常舞、舟马不素操,精神自然松懈。明末重启武库时,刀剑锈钝,连祭旗的牛都杀不了,甲胄霉烂,连缝合的线都开裂。全国征调,舟车不适。明朝战争动员采用全国平均分调的形式,不是就近单从一个区域调拨兵员,几十万人集中到中央,早已就全国骚动了。军士间风俗习惯语言面貌都是陌生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而且很多人水土不服,所以非战争减员很严重。备不为战,安即忘危。军装制式大小,兵器轻重无度,临战时官兵拿不到自己合身的甲胄、趁手的兵器。军事预算长期亏空,甚至在明末内忧外患之际,户部都拿不出银子整备军事。物质条件配不上,精神上也羸弱无比。卫所的本質就是一个军事化的行政单位,随着大明在边境的战略收缩,尤其是土木堡之变的连锁反应,毕竟地方勋贵与卫所相辅相成,大批勋贵突然消失,就会导致地方失衡,卫所制其实在永乐之后就已经开始崩坏了。

4 小结

木密关守御千户所位于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易隆村委会东,古道“石门道”之侧,是古代滇中腹地北上入京和进入寻甸坝区的必经之地,作为明代卫所制度之下重要的军事之地,是目前发现的规模最大的古代遗存。马铨叛乱之后,木密关守御千户被废弃,寻甸府城北迁,更设凤梧守御千户所,其见证了明朝卫所制度的兴衰,对研究明代军事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利用,以史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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