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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勒工名看历代刀剑铭文演变

时间:2024-05-20

文/图:龚剑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手工业生产与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对确保产品的质量与技术进步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武备制造是国家重要的军事生产体系,武备器物錾刻生产铭文,可以有效地实施质量跟踪,一般分督造、主造和制作三级。战国晚期中国开始出现钢铁兵器,至两汉中国兵器制作已经由钢铁完全取代青铜,物勒工名制度在钢铁兵器制作中继续得以延续,汉至清朝2000余年中,历代兵器都錾刻有铭文,铭文格式历朝也有不同,对铭文的研究有助于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军事制度进行深入了解。

图1 河内羊头剑

图2 徐州铜山铁剑

图3 东吴错金铭文环首铁刀

历代刀剑铭文

两汉刀剑铭文

新中国成立后田野考古出土了相当数量的两汉时期刀剑,只有极少部分具有铭文,本文列举几件较为著名的馆藏器物。

1987年江苏仪征西汉墓出土,长114.5厘米、宽3.2厘米。扁茎长剑类型,起脊,茎末有一圆茎孔。剑茎刻隶书铭文18字:“河内羊头剑,光头下长四尺一寸,永光元年造。”(图1)“永光元年”即西汉元帝刘奭年号,笔者在查询资料中,发现汉代炼铁中品质较高的铁会被称为“羊头”铁,故推测此剑铭文因为文字模糊,命名有误,故本文采用羊头铁。

1978年,徐州市铜山县收集到一只铁剑,剑全长108厘米,剑茎有21字错金铭文:“建初二年蜀郡西工官王愔造五十湅□□□孙剑□。”剑镡已残脱,铜质,内侧上阴刻隶书“直千五百”四字。(图2)

湖北鄂州博物馆藏三国东吴错金铭文环首铁刀,刀背错金铭文“……四年……除殊辟后永糜穷……”。(图3)此剑现存鄂州博物馆。

秦统一六国后,将赵国冶铁大户卓氏迁入蜀地,至汉朝蜀地设立工官,蜀地造刀剑主供汉长安武库。汉朝刀剑铭文常现“卅湅”“五十湅”,孙机先生认为此处的“湅”字应是“漱”字之省,而漱字在《说文·支部》“漱,辟漱铁也”。在《说文通训定声》对漱的解释亦为“取精铁折叠锻之”,湅数实际指制作刀剑过程的锤打折叠层数。

国家博物馆藏永寿二年汉错金铭文铁刀,是国内已知铭文最多的汉代环首刀,通过对其分析,可知在制造此环首刀过程中,各类工匠分工明确,每完成一道工序都要勒名于上,主造官和监造官的姓名也要镌刻其上,以示对制造工作的负责,并确保产品的质量。此钢刀以濯龙宫宫苑之名制造,在汉代的器物铭文中极其少见的,说明这件刀应为汉恒帝之物。由此可知,汉代刀剑制作是有极其严格的规范和管理程序,“物勒工名”制度在每一个环节得到了有效的贯彻。

两晋、南北朝刀剑铭文

目前国内外博物馆尚未有公布两晋、南北朝刀剑考古实物,这个阶段的刀剑形象只能通过壁画、墓室彩绘等资料获得,总体来看刀为环首刀形制,剑型不得而知。

国内虽然目前没有铭文南北朝刀剑出土,但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收藏朝鲜半岛公元5世纪的一只铭文环首刀,铭文“不畏也□令此刀主富貴高遷財物多也”(图4),此件藏品为朝鲜半岛的三国时期,对应中原地区是南北朝晚期至隋。目前学界认为是半岛地区按照中原南北朝形制制作的环首和铭文,此铭文的格式、字体虽与中原地区铭文有差异,但是其吉语的表述形式,明显还是对汉制铭文的延续。

隋唐刀剑铭文

隋唐两朝由于国家法令的规定,极少随葬刀剑、甲冑,故今人在隋唐考古中极少见到刀剑实物。但《唐六典》记载官造军器需錾刻铭文,从市场购买的军器也需有铭文:“凡营军器,皆镌题年月及工人姓名,辨其名物,而阅其虚实”“凡与官交易及悬平赃物,并用中贾。其造弓矢、长刀,官为立样,仍题工人姓名,然后听鬻之;诸器物亦如之。”

图4 日本 “不畏也□令此刀主富贵高迁财物多也”铭文环首刀

图5 窦皦唐刀

目前唯一有铭文的唐横刀出自窦皦墓,现保存于陕西考古研究所。窦曒金装环铁刀保存相对完整,刀长84厘米,刀脊镶嵌有一行错金铭文,前部分几字因锈蚀无法得知内容,唯后半段依稀可辨,为“□尺百折百练匠□□兴造”(图5)。北宋刘敞的《公是集》中的“贞观刀记”载宋人得唐刀,该刀背错金铭文:“贞观十六年,并州都督府造锷,刀匠苏四等造,专当参军事王某”,铭文记载了制作的时间、地点、参与的工匠及监管的官员。据刘敞所观唐刀的铭文,笔者推测窦皦墓唐刀前段文字应该有年款和制作工官款。

初唐时期,初唐时期唐刀铭文格式基本沿袭汉制,铭文仍旧錾刻于刀背,大体保持了“纪年+制造工官名+工艺+工匠+规格”格式,由于缺少比较的样本,此铭文风格较难成为通例。中唐、晚唐之后的唐刀实物至今未见明确出土资料,铭文资料也未见于史料,故中唐以后的铭文格式特征无法得出。从日本保存的“丙子椒林”剑、“七星剑”、“吴竹杖刀”等唐刀剑来看,在刀剑刃体错金图样的风格开始流行,文字铭文开始减少,此风格在后世的辽宋刀剑中得以继承和体现。

宋、辽、金刀剑铭文

图6 北宋月牙剑“宣和乙巳”年款

图8 明 “陈华”印章款刀

图7 明“万历十年,登州戚氏”刀

1974年江苏省丹徒县出土了一只南宋环首铁刀刀脊近茎处錾刻“两淮制置印侍郎任内咸淳六年造”十四字,此刀是目前唯一有铭文南宋刀,现存中国军事博物馆。国内私人藏家中,有南宋环首刀,刀剑的刃体靠刀茎处装饰有错金龙头纹饰,刃体装饰云纹,还有北宋月牙剑格錾刻“宣和乙巳”年款,是目前已知的唯一北宋刀剑铭文(图6)。

1985年,在黑龙江省勃利县出土一把金朝铁刀,通长87厘米,刃宽3.7厘米,刃长71.5厘米,柄长15.5厘米,刀背末端最宽处錾刻楷书“大定二十九年□造”。首都博物馆藏金皇陵七星剑,仅在剑尖出现七星纹饰,并无铭文。

迄今为止,博物馆系统尚未公布有铭文的辽刀剑资料,在国内私人收藏中发现了数把辽刀剑刃体装饰龙纹、云纹、毗沙门天王像,但未出现有年款、工官铭文。

元明清刀剑铭文

目前为止,未有博物馆和收藏家收藏有铭文的元代刀剑实物,故无法得知元代刀剑是否使用铭文。

明朝刀剑带铭文的整体分成几类:年款类、制作单位类、梵文款、日本国某某州、刀茎匠人款、画押款。

国家博物馆藏一佩刀,铭文为“万历十年,登州戚氏”,属于年款类(图7);明朝有一刀形与《武经总要》中宋手刀相似,刃体靠刀茎处錾刻铭文“工部制造重二斤零”,刀茎有印章款“天一”“天四”不等,属制作单位类铭文;明朝部分佩刀会在刃体浅浮雕梵文或鋄金银梵文,部分刀剑梵文是反的,说明制作刀剑铭文的匠人其实并不明白其意,完全是按照图像的形式在雕刻梵文;明朝部分仿倭刀形,在刃体靠近刀茎部位浮雕“日本国红毛州宝高造”“日本国沙麾州宝高造”等铭文;明朝极个别刀剑茎有匠人姓名或印章款(图8)。

清朝宫廷御制佩刀部分有铭文,现存于法国巴黎军事博物馆的清康熙时期宫廷佩刀有满文款识。故宫博物院藏乾隆时期制作的“天、地、人”系列刀剑,都有铭文。以“太阿”腰刀为例,刃体文字、纹饰为上下结构,佩表面刃体底部错银“地字一号”,纵为“太阿”;佩里面横为“乾隆年制”,纵为错金、银、铜丝组成的一人在云月下试刀图,并接以错金、银、铜丝构成夔龙龙变形图案(图9)。

图 9 乾隆 年制佩刀

此批刀剑取名极为慎重,铭文多用吉语和典故,例如“天字二十五号兔胆刀”,“兔胆”的典故来自晋人王嘉《拾遗记》:“昔吴国武库之中,兵刃铁器,俱被食尽,而封署依然。王令检其库穴,猎得双兔,一白一黄,杀之,开其腹,而有铁胆肾,方知兵刃之铁为兔所食。王乃召其剑工,令鋳其胆肾以为剑,一雌一雄,号干将者雄,号镆铘者雌”;“天字十七号善胜”刀的“善胜”就属于吉语。清代职官刀剑中少部分有铭文,有一部分在刃体錾刻、鋄金或印戳蒙古字(图10);有些刃体会雕刻印章款(图11);清代晚期有些刃体会錾刻“马到功成”等铭文。

物勒工名制度与格式变化显示出的社会变革

汉代兵器“物勒工名”制度延续于秦。基本归纳为“纪年+制造者工官名+工艺+ +器具名称及规格+吉祥语”格式。在已知的汉代刀剑铭文中的工官机构,体现了汉王朝在手工业生产中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汉代兵器制作中对工艺中的“灌”“湅”之数进行明确记录,并以铭文的形式记载于刀剑,是优质兵器的身份证明。两汉刀剑铭文吉语与西汉中期崇尚仙道、长生之术有关,故刀剑铭文中使用吉语以期利主,这样的吉语风格一直延续至南北朝,影响整个东亚地区,铭文格式传播至朝鲜半岛和日本。迄今所见之汉代錾刻铭文钢铁刀剑文物,显示东汉刀剑中铭文较多,推测西汉及新莽时期,刀剑应该也錾刻铭文,只是流行程度不似东汉更高。

目前已知的唐初期刀剑铭文基本还是遵循汉、南北朝的制度,仍旧保持了“纪年+制造工官名+工艺+工匠+规格”的格式。至唐中期以后,刀剑的风格产生了较大的变化,更多地吸收了西域的文化风格,这个阶段唐朝刀剑的铭文未见资料,从日本保存的中唐时期唐刀来看,刃体开始出现星宿纹、云纹。推测中唐之后,高级唐刀剑应该在刃体装饰星宿、云纹、龙纹,只是目前尚无考古实物可以佐证。

图10 蒙古文印章

两宋与辽、金、西夏、蒙古四国交战,故刀剑制作规模极大。是不可能在如此多的刀剑上錾刻铭文。从已知的宋刀剑铭文来看,铭文仅为“纪年+制造工官名”,工艺部分已经不再被记录,说明宋代“百炼钢”技术已经成为常态,故刀剑铭文中无需再记录此种工艺。辽、金两朝由于是少数民族政权,立朝之后才开始创立文字,故在刀剑上也极少錾刻铭文。唯一的金朝刀铭文也只记录了“纪年”。

公元11-13世纪开始东亚地区的刀剑逐渐减少了错金、錾刻铭文,即便是有铭文也放弃了吉语和记录对工艺特性的内容,尤其是刀剑上开始出现特定纹饰的内容,如龙纹的出现,这个阶段开始用纹饰图样具有的寓意来替代文字,是中国刀剑吉语转化成特定图案的开端。

明梁庄王墓出土佩刀、万历皇帝陵出土的刀是目前所知的明皇室佩刀,这两只刀都无铭文,说明明皇室并不注重刀剑上錾刻铭文,故军器中也极少錾刻铭文。明代刀剑铭文中“工部制造重二斤零”是唯一有制作机构名称的,此类刀在黑龙江博物馆有收藏,并錾刻蒙文,同类藏品有藏文款。说明此刀应该在明朝境内装备了相当的数量,但是由于没有史料记载,也无法厘清其具体制作年代。明刀中的梵文字铭文,是因为明朝初期较为崇信藏传佛教,将藏传佛教中种种美好寓意寄予刀剑。明朝中期后对倭刀颇为喜好,明初中日勘合贸易和明中期倭乱,使大量倭刀流入中国,两个阶段倭刀输入对明朝刀剑产生较大影响,由于需求量增加,部分地区开始制造仿倭刀,此类仿制品既有明官方也有地方制作,现存国内收藏家的十余只带“日本国……”铭文仿倭刀的刀茎都是中国风格,推测此类刀应该是中国南方地区制作的仿倭刀,而铭文 “日本国……州”“沙麾州”有可能就是“萨摩藩”,“红毛州”属于臆造,以证明是日本制造,目前尚未有史料实证。

清代宫廷佩刀部分有铭文,职官佩刀少量有铭文,铭文中有蒙文、藏文、中文,总体都是以姓名款为主,多为刀主私刻。部分刀剑有画押型印章款,此类款识应为某地区制作的刀剑的画押。总体来看,清朝刀剑没有形成规范的铭文格式,整体都是以简单的匠人款或画押型为主。

图11 清代刀剑刃体錾刻的鋄金龙纹印章

刀剑铭文史小鉴

总体而言,中国武备中钢铁刀剑两汉制作水平最高,铭文最为规范完整。至隋唐,工艺水平尚有汉遗风,官方制作刀剑开始逐渐失去对铭文的兴趣,开始在刃体装饰错金银星宿纹、云纹等纹饰。辽朝继承了唐的风格,刀剑也出现类龙纹、天王像、星宿纹。两宋、金刀剑器形简洁实用,皆因频繁的大规模战事所致,制作水平相较于汉唐明显开始下降,此时刀剑基本放弃了对铭文的要求,部分装具有纪年,部分高级刀剑错金、银星宿纹、龙纹。此后,文字型铭文逐渐开始向图像型铭文转化,记载工艺类的铭文彻底退出,符号、特定含义的图像替代文字吉语,成为后期中国钢铁刀剑刃体上铭文的主流。明、清时期火器逐渐成为战争的主要力量,刀剑的作用进一步被弱化,清宫廷除了康熙、乾隆御制刀剑有明确铭文,整体刀剑制作中对铭文也无明确要求。刀剑制作的规范和水平随着中原王朝更迭逐渐减弱,伴随刀剑的铭文也随着刀剑的式微,逐渐弱化和消亡。乾隆御制刀剑的铭文,是中国钢铁刀剑铭文最后的回光返照,也是钢铁刀剑最后残存的一丝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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