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韩永
“房妹”事件中被公众聚焦的郑州市保障房市场,近日有了一次结构性调整。
3月5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保障房的三种形式——公租房、经适房、廉租房并轨,统称“公租房”。是为“三房合一”。
除了公租房“上位”外,经适房——这个有着18年历史、争议始终如影随形的名字,也正式退出郑州的保障房市场。
这是经适房命运在中国当下的一个缩影。近些年,围绕经适房的腐败案在各地此起彼伏,其大规模退出已是呼之欲出。
郑州经适房退出,早有前奏。
2012年4月5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提出, “十二五”期间,该市保障房建设的工作思路是“突出公租房,确保廉租房,淡化经适房,加快棚改房”,建立经适房适时退出机制。
“适时”之意,一是观其后效,看民意走势;二是公租房增势虽旺,但实践尚短,还有完善的空间。
此间,该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与同事一起,跑了江苏、江西、贵州等多个地方,发现公租房的“上位”与经适房的式微,已是各地共识。他说,“三房合一”身上,借鉴了一些常熟和贵阳的做法。
公租房2010年在中国问世以后,发展强劲,在保障房市场上渐成首选之势。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其定位是:“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此前,这一“主体”地位一直非经适房莫属。
“三房合一”的另一个背景,是经适房的公平问题。这一问题随着经适房与商品房之间差价的拉大,已越来越严重
与经适房相比,公租房在覆盖范围上占尽优势,这通常体现在户籍和收入两个方面:以郑州为例,要申请经适房,收入需在该市最低收入水平的4倍以下,同时要持有该市户口3年以上;公租房没有户口限制,收入水平也扩大到最低收入水平的6倍,并将在“十二五”期间扩大到8倍。
这等于把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涵盖了进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策调研室主任白天说,这两个群体,是两个方面的“夹心层”,一是收入上的,够不着经适房,也够不着廉租房;还有户籍上的,其他两房都有户籍的要求。
以2011年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80元/月算, 8倍就是3040元。一年是36480元。已经超过了2011年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35541元)。也就是说,在郑州上班的普通职工,基本上都被公租房政策覆盖了。
就在郑州市宣布“适时退出经适房”的同一月,江西省宣布从当年开始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一个月前,广东省公布《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根据这一方案,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晓峰分析,虽然从申请条件上看,公租房可以覆盖经适房的申请人群,但两者“租”与“售”之间的差距,很难让那些对经适房的需求转移到公租房上。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短信中回复《中国新闻周刊》称,不能指望通过保障房来解决置业问题。
“三房合一”的另一个背景,是经适房有个很难解开的“结”,就是保障房的公平问题。这一问题随着经适房与商品房之间差价的拉大,已越来越严重。
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赵进京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把郑州市经适房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995年至2005年,经适房与商品房价差不大,每平方米200元左右,虽然申请条件较为宽松,但经适房依然少人问津。政府无暇顾及,开发商不得不自己打广告,嵩山路有一个经适房项目,建成两三年后依然待售。
2005年到2010年,两房的价差不断拉大,当商品房涨到2500元/平方米时,经适房依然在1600元/平方米徘徊。经适房进入旺销期。申请人不断增多,开始出现骗购现象。由于供不应求,2006年,郑州经适房开始摇号。
2010年至今,两房的价差进一步拉大,每平方米已达四五千元。申请者爆棚,供求紧张加剧,各类投机者纷纷进场,经适房开始沦为一幕幕非法交易的温床。
2011年初,接到举报的郑州市纪委介入调查,逐渐揭开了一条经适房领域的腐败产业链,多人因此被判刑。
在这条产业链上,有两个核心的结点,一是保障房管理部门官员,二是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人员。前者负责解决指标问题,后者解决购买资格。
与中国大多数城市一样,郑州经适房管理的主要手段有两个:一是申请资格,二是指标管理。申请人先要具备申请的资格,进入轮候队伍,建成一批放一批指标,拿到指标后选房。
郑州市经适房的申请条件主要有三个:一、具有本市城市户口3年以上;二、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三、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
郑州市纪检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作案者大部分利用了一条户口迁移的便捷通道:先从外地迁到郑州郊区,再从郊区迁到市内,再把居住时间改为三年以上。这一“曲线救国”的过程,往往有深谙内情的民警直接参与。
购房指标则从秘而不宣的开发商处获得,或者在审批过程中截留。按照规定,开发商所建的经适房,要全部上交至郑州市经适房管理中心供市民选购,但事实上上交的房源,仅占总房源的1/3。剩余的房源,要么是开发商为了疏通关系留下,要么是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截留。
一个典型案例是,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林连波,与一位中间人一起,共倒卖了40余套经适房指标,涉及近30个小区。两人的分工是:中间人负责找买主,把买主想买的小区、楼层、户型告诉林连波,再由后者去找指标。每卖出一个指标,林会拿到1万元的辛苦费,而中间人则拿1万?5万元不等。
开发商送出指标也“意有所指”。他们会在建房之前,就与土地部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及村私下协商,压低地价和有关补偿价格,同时向物价部门报价时抬高成本价。而抬高了成本价就等于提高了销售价,利润自然水涨船高。
郑州市纪委在调查二七区统战部长曲连文时,曾发现一份来自开发商的《征地协议》。这一协议的征地价格,远远低于其在物价局备案的征地价格。后来查明,该开发商将每亩30万元的征地价格,改成了每亩65万元,致使征地成本虚增近4000万元。
曲连文在此案中的角色,是协调区土地储备中心开出虚列部分的收据,用于物价部门核算房价。
种种腐败循环的过程中,经适房的监督环节一个个被击破,它已从一个保障制度,蜕化为一个伤害被保障对象的制度,其直接结果是,供应给市场的经适房大大减少,同时价格虚高。
上述监督失范的情况,有没有可能发生在公租房身上?
李晓峰说,公租房若只租不卖,其对投机者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按照郑州市的规定,公租房的租金水平相当于周边的70%,转租的利润空间并不大。
但与中国其他有些城市的做法一样,“租售并举”正在进入郑州市决策者的考量。所谓“租售并举”,指公租房的承租人租到一定的期限后,若仍然脱困无望,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公租房。
白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租售并举”的逻辑,在于要实现公租房发展的可持续性,就得实现政府资金来源的可持续。那资金从哪儿来?只能从卖房上来。“政府不可能不停地建,那早晚会遇到资金问题。”
但秦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公租房就是出租房,没有政策说可以出售。如果承租人收入提高了,要么退出,要么按市场价交房租。
赵进京说,地方政府发展保障房,最大的障碍就是资金问题。他拿保障房的选址举例:现在要在市内找一块地,拆迁成本很高,如果拿来做保障房,可能连成本都收不回来。所以公租房的选址,大多在比较偏僻的地方。
这又出现一个问题:公租房的承租人,大多收入不高,没有车,在偏僻地段的生活成本很高。这导致公租房出现大量闲置。
2012年,曾有媒体报道,河南省6个省辖市廉租房的空置率超过一半。当年8月份,该省住建厅厅长回应称,今后要建的保障房,中心城区占比不得少于4成。也是在这次会上,河南省住建厅宣布,2013年将全面取消经适房。
为了解决公租房建在城区的问题,郑州市房管局规定,每一个商品房项目,都要配建10%的公租房,这些内容要体现在招投标中。
但赵进京对在高档小区中配建公租房同样有顾虑。他说,把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群放在一起,管理肯定是个大问题。
(实习生刘蔚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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