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张伯瑜
2021年10月15—16日,由广东韶关市委宣传部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文化高等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全国首届《韶》乐文化专题研讨会”在北京香山饭店举行。来自全国8个省市、17个地区的23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同时,会议也受到了相关业界的关注,来自苏州的乐器制造专家、河南省博物馆的乐队演奏家、山东曲阜文旅部门的人员,以及北京数个音乐学术期刊和艺术类报刊的记者,均参加了研讨会。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教授作为本次会议的总策划在开幕式上做专题发言。
会议共设6个议题:韶乐的当代诠释、韶乐考源与辨析、韶乐与中国礼乐文明、从儒家音乐思想看韶乐的开发与其在地方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礼乐复原对未来中国音乐创作与发展的参照、韶乐文化的遗存与传说——未来音乐创作可利用的资源,并举办了主题为“韶乐与儒家音乐思想对当代音乐创作与地方文化建设的意义”的圆桌研讨会。
从与会者的反响来看,此次研讨会是成功的,数家媒体给予了报道。本人也觉得此次会议超出了预期,为此,特撰写此文,谈一谈自己的认识。
韶乐作为中国古代音乐史中的一个特殊概念已被社会广泛认知,但时至今日,它依然是一个较为“空洞”的概念存在于对古代儒家音乐思想的认知之中。与此相关的历史文献不多,可获得的与其相关的音乐表演样本材料则更为零星,宋代以后较为详细的宫廷礼乐表演材料是否可体现早期韶乐的原貌又不得而知,因此,我们对其研究缺乏足够的材料支撑。这就是为什么本次会议不被众多音乐学者看好的主要原因。但是,对韶乐的研究也并非一片空白。
罗艺峰教授曾发表了众多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及中华礼乐文明的文章。其中一篇名为《从〈韶舞九成乐补〉的数理运演看古代音乐思想的范式特征》。文章以元代余载所著《韶舞九成乐补》为例,探讨了数字逻辑与韶乐表演之间的关系。“数理即是天理”,不仅可与人文对应,而且与韶乐的“天无不帱,地无不载”的思想同构。《河图》《洛书》之数理法则即韶乐中的舞蹈法则。此次会议他所提交的文章《韶乐、韶美、韶义:兼谈礼乐的现代重建问题》是在其所发表的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韶乐“以大为美”“以众为观”的追求,以达到“大乐与天地同和”。韶乐不仅包含美的形式,同时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德文化”的意义,体现中国人以德治国、以德持家、以德立身的文化精神。如此,在美之人本和德之天道的两个范畴中达到完美结合。所以,美与德的完美结合形式为我们留下了一个大的课题。
孙星群老师曾深入研究古代与韶乐相对立的《武乐》,通过《武乐》来反射韶乐之内涵。《论语·八佾》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他所著《周代武王〈武〉乐结构与武王仁政》则论证了《武乐》亦为尽善尽美之作。他认为,善有三类:“一是事物自身的善,即本体的善;一是事物外在的善,即事物性能的善,过程的善;一是目的的善,即精神的善。《韶》本体善、过程善、目的善,而《武》本体善、目的善,只是儒家不同意它取善的过程、方式,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一切的征伐。”文章论证了武王的许多善举和仁政,以此来证明歌颂武王之乐舞亦为善之乐舞。文章还分析了《武乐》的“六成”结构和内容,对《武乐》的表演形式有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本次会议所提交的报告是基于此文而作。
特别强调的是,此次会议上几位年轻学者在此方面的研究显示出了他们对此课题深入的思考和在材料上的积累。其中杨赛的报告,以及他以前所发表的文章均为我们了解和掌握有关文献提供了线索。
与会前所得到的反馈不同,会后很多参会者和线上听会者都表达了他们对此会议的认识和感触。虽然有些成果以前发表过,但把众多成果集合在一起的力量是不一样的。可以说,此次会议强化了韶乐的概念,增强了对韶乐的认识,加深了对相关材料的了解,与此同时,也引发了对韶乐及其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音乐美学探讨的是人与音乐之间的美与审美关系,这种关系是以音乐为对象的精神活动。对于中国音乐美学来说,其音乐是限定在中国音乐的界限中的,而其音乐的美学价值也是以中国人为审美主体的。跨文化的音乐美学,由于在音乐与审美主体之间有一方发生了变化,致使审美关系和精神活动的本质发生变化,这也证明了美的常在,但美的价值观却是变化无穷的。这种变化在同一文化的不同历史时期也发生着。今天探讨韶乐,其目的一方面在于理解古人的音乐观念;另一方面在于思考怎样构建今天的精神生活。
对于韶乐来说,由于历史久远,又无乐谱流传,对其音乐样态的研究很难有所突破,只能在现存的记载中找到或发现某些蛛丝马迹。《竹书纪年》载:“帝舜有虞氏……作《大韶》之乐。”《吕氏春秋·古乐篇》载:“帝舜乃令质修《九韶》《六列》《六英》以明帝德。”《尚书·益稷》载:“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载:“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及之?’见舞《大箾》,曰:‘德至已哉,大矣,如天之无不焘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无以加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观。’”此次会议后,本人也查阅了部分文献,发现古代文献中有关韶乐的记载还是很多的,有关尧、舜、禹的记载,大多会涉及“韶”的问题,但这些文献中的记载大多沿袭相同的说法。
根据这些记载我们大致可以理解,韶乐最初由舜命人创制,或苗人为舜表演,后成为歌颂舜之乐舞;韶乐是大型的乐舞表演形式,有箫的演奏,凤凰的舞蹈,含九个乐章;与韶乐相关的作品有《南风歌》和《卿云歌》;孔子周游列国,来到齐国,看到了韶乐的表演,深深地被该乐舞所感染,故而有“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以及“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论语·八佾》)。“三月不知肉味”“尽善尽美”的表述被流传下来,成为儒家音乐思想的重要内容,在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被广泛论述。纵观中国2000多年的音乐历史长河,尽管孔子看到的韶乐表演形式缺乏明确的记载,但韶乐的概念却一直未断,不仅是历朝历代人们议论的话题,而且也用于音乐实践之中。直到明清时期,《中和韶乐》成为宫廷礼乐的代表,而《中和韶乐》包含了三个概念,即“中”“和”“韶”。前两个已经成为中国音乐美学中的重要概念,但何为“韶”?韶乐能给我们提供什么不一样的讯息,进而能使我们对音乐有不一样的理解?
因孔子喜爱韶乐,故而韶乐成为体现儒家音乐思想的典型乐舞。其除了具有美的形式之外,还具备另外一个特质,即“善”的内涵,由此而把音乐艺术引向了道德层面。道德绝非单纯的个人情感表达,属于社会行为准则,这样一来,音乐在中国社会中便具有了极其重要的意义与价值。表面看来,韶乐属祭祀性音乐,是对舜的歌颂,那么,为何只有韶乐能够做到“尽善尽美”?为何中国历朝历代都会以韶乐为标志来建立自己朝代的礼乐呢?以音乐的声音建构来解释韶乐,进而理解儒家音乐思想的路径遇到瓶颈之时,此次会议为我们开启了另外一条路径,即以中国古代“礼乐制度”来理解韶的基本内涵。“善”是通过“礼”来实现的。“礼乐”二字所包含的双重属性奠定了“善”与“美”的路径和前提。“礼”是善的前提,“乐”是美的体现。音乐的形式符合美的需要,音乐的内涵符合礼的需要,由此而达到“尽善尽美”。
礼乐中的“礼”是什么?《礼记·乐记》中记载:“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为政,乐为祭。祭与乐是对自然的悟得与感激,政与礼是对人世的规范与节制。由此可见,在孔子的思想中,音乐绝不仅仅是美的问题,还包含国家政治、人群关系与社会风气,所以,儒家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尽善尽美恰恰是礼乐中的“礼”(善)和“乐”(美)的结合。
孔子是在看了《韶乐》,比较了《武乐》之后认为《韶乐》是尽善尽美的。《韩非子·五蠹》载:“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这段文字说明,舜帝不愿意用武力,而用武乐来镇服三苗。《帝王世纪》:“有苗氏负固不服,禹请征之,舜曰:‘我德不厚而行武,非道。吾前教由未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而舞之,有苗请服。”《吕氏春秋·上德》:“三苗不服,禹请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说苑·君道》:“当舜之时,有苗氏不服。……禹欲伐之,舜不许,曰:‘谕教犹未竭也。乃谕教焉,而有苗氏请服。天下闻之,皆非禹之义而归舜之德。’”《淮南子·齐俗训》:“故当舜之时,有苗不服,于是舜修政偃兵,执干戚而舞之。”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载:“在位三十五年,帝命夏后征有苗,有苗氏来朝。”这些不同记载均在说明舜帝将乐舞用于镇服蛮夷,治理社会。同时说明在跨越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该信息被反复记录。如果说人们相信它是真实的,不如说人们相信它对社会建构是有价值的。而且这种价值观一直未变,至近现代才开始发生变化,即音乐作为一门艺术,人们更专注其“美”的属性。非常有意思的是上面所引《淮南子·齐俗训》中的记载内容。打仗时,为了战胜敌人,可否采用舞蹈?舞蹈可否用来震慑敌人?这种看似不可理解之事在新西兰毛利人的舞蹈中我们能够找到证据。毛利人的哈卡舞蹈,舞者裸露上身,面部和身上涂有各种图案。表演时舞者舌头吐出,顿足,用力捶打自己的身体,并发出诡异的呼喊声音,其用意是震慑敌人,向敌人表示自己非常的凶猛和愤怒。这种舞蹈作为土著人的文化被纳入大学的课程之中,成为土著文化保护的一部分。
礼乐是中国古代的音乐建制。从表层上看,礼乐与国家祭祀密切相关,如项阳在会议发言中所说,接续朝代不可能采用前朝的建制来祭奠前朝的先帝,所以,每个朝代都会建立自己的礼乐制度,这也是中国礼乐在音乐样本上不能得以延传的原因。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理念和制度,礼乐传统一直未断的原因在于统治阶级对人们的社会行为与精神的控制。由此,韶乐作为一种消失的音乐样本,给我们留下了一种观念,存留了音乐与社会建构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并未从中国人的音乐思想和音乐行为中完全消失,音乐作为国家和社会建构的组成部分一直延续着。音乐可以用其“美”来感化人的心灵,建构社会和谐。由此,韶乐便为我们理解古代礼乐制度,理解儒家音乐思想,理解中国人的社会与人际关系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也正因为如此,韶乐也成为理解中国音乐思想的一条新途径。在此途径中,韶乐不仅仅关系到音乐形式的问题,而且已深入到社会观念中;不仅成了中国音乐思想中一个独特的概念,而且是理解儒家社会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2000多年前音乐社会学的基本内涵。儒家及儒家音乐思想通过“礼”来塑造“善”。音乐活动不仅是审美行为,亦是社会的规范行为;塑造的不仅仅是审美观,亦塑造人的社会价值观。“善”作为“社会道德”,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准则,其中必然包含对个性的节制与自然人性的否定,把人变成社会性的人,而这些恰恰是在今天的音乐创作理念中不再被强调的东西。在此视野中,韶乐可为我们开创出一片广阔的研究领域,不仅是对中国古代音乐与社会关系的解读,亦为思考今天及未来的道路开创一种新的认知领域。
叶小钢教授在开幕式上说道:“此次研讨会的目的之一是为作曲家的创作提供理论基础。”也就是说,作曲家们在创作中国历史或体现与韶乐相关的作品时,他们如何在创作中建立起与韶乐的关联,简单来说,他们需要知道韶乐是什么?近些年来,中国音乐百年的“西方化”之路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开始转向“中国化”,中国作曲家们在音乐创作中非常注重中国的历史与文化题材,努力表达中国的宏大叙事。作曲家们已经不满足对现存音乐品种的运用,更加关注历史上曾存在的、已经消失殆尽的音乐品种。他们通过历史材料中的只言片语构想着这些音乐类型的美妙,并渴望把这种美妙能够延伸到今天的创作之中,所以,“再利用”和“发展创新”的话题在音乐创作中占据了主流。本次韶乐研讨会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这一特点。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悖论,即复兴与时代需求之关系。孔子时代的审美观念与今天的并非一致;孔子所要建立的社会秩序与今天所努力构建的社会秩序也不相同;韶乐作为具有祭祀功能的礼乐与今天作为审美对象的舞台化的音乐也不相同。这样,无论是善,还是美,都不能在形式上达到古今相融。如果我们真的能够找到历朝历代所建立的韶乐的形式并把其完整不变地复原,那也只能是博物馆式的“藏品”。中国作曲家对中国历史的迷恋所形成的结晶是一种构想。结晶的美好在于对历史的想象之中,并为今天的创作创立一种思想与文化参照,建立一种沿袭中华文明基石的手段。这里既包括历史材料与形式,也包括对历史的理解,并使两者在创立“中国化”音乐的道路上成为可利用的观念、思想与资源。所以,韶乐研究,既是对韶乐表演形式的理解过程,也是对韶乐思想内涵的理解过程。美与善的延续既存在于音乐表演的形式之中,也存在于音乐表演的思想之中。
人类在发展进程中并非总是一往无前,也常常回顾过去,这种回顾为我们认识人类自身从何而来提供有效的渠道,并以此为坐标,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在这个探索过程中将会产生两种结果:一个是历史被不断再现;另一个是历史被不断解释。被再现的部分可以成为今天创造中可利用的材料,而被解释的部分则可成为今天创造的方法。或许我们将永远无法复原本真的历史,却能不断地复原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再造历史。叶小钢教授所提出的韶乐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将会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产生出不同的答案。作曲家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选择性地运用不同的答案,在他们的创作中体现不同的历史样貌。
会议上,韩国学者徐海准介绍了韩国复原唐乐的情况。这种宋代从中国传入朝鲜,并经过了乡—唐交奏的仪式音乐,是按照历史的记载和今天人们对历史的理解进行的复原;北京天坛公园神乐署的王玲介绍了神乐署复原清代宫廷中和韶乐的情况;来自中国台湾的学者周纯一介绍了中国古代雅乐以及他多年来对雅乐复原的工作情况。这些工作均本着遵循历史材料,尽可能“真”地复原历史。今天的中国作曲家们也不只是在个人的概念下进行创作,他们还背负着弘扬和延续中华文化的重担。他们的作品并不是自己的财富,也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所以,他们一方面在题材上选择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关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材料与形式上借鉴和采用某些历史的元素。与此同时,又不希望他们的创作与他们个人毫无关系,依然希望这些作品具有他们的个性。这便是中国当代“新文化”的基本现实与特征,即在传统叙事保护伞下的个人叙事。真正传统文化的遗存逐渐成为博物馆的展品,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文化点缀;而与人们生活发生真实关系的便是这种打着传统旗号,实为个人创造的后现代之作。作曲家们希望这类作品能够成为未来的传统。这种新创的历史题材作品满足了当今人们所需的历史观照和现实反射,并体现出对未来的追求。如此,研究历史并非仅仅是对历史的复原,而是对历史的认识,并可创造新的今天和未来。韶乐会议给本人的启示之一便是这种韶乐研究的新价值。韶乐包含对“善”的追求和通过“礼”而达到“善”的途径,也包含“美”的外衣。这值得我们去思考、去追求、去构建。历史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无限的体现“美”的新手段。我们不知道的是如果孔子听到了今天的乐器声音,他觉得是“美”还是“不美”,但我们可以肯定,箫作为韶乐的主奏乐器,其音量已经不能满足今天所创作的大型乐舞之需要。韶乐提供给我们一种理解的坐标,而非固化的手段。
韶乐的再造也包括地方文化建设中对韶乐概念的应用。广东韶关市委宣传部之所以关心韶乐问题,究其原因是他们认为韶乐与韶关有着密切的联系。韶关成立了专门的韶乐研究机构,韶关的院校和学者在此方面投入较多,有很多研究成果。山东临淄于城东枣园村也掘地得古碑,上书“孔子闻韶处”。这两个地区关注韶乐,其目的是挖掘本地区所具有的传统文化元素,并使其能够成为打造当地文化可利用的资源。在这一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建立研究对象与当地的关联。宋会群作为韶关的学者在此有大量且深入的论述。他认为舜巡狩曾到达的“大穆之野”应在“今湖南九嶷山 ( 或古洞庭湖) 以南或西南一带, 正值南岭周边地区”,舜帝在此看到了韶的表演,是当时苗民朝舜的舞蹈,舜带回中原,成为华夏族祭祀天地之舞。网络材料也记载,韶关因韶石山而得名,而韶石山又因韶乐而得名。史料记载、学者研究,以及民间材料均在韶乐与韶关之间建立了各种联系,当地政府利用这些材料作为当地文化建设的资源也便有了理论的支撑。其中既包含了史料的支撑,也包含了对历史的想象,并把这种想象放大,融入了人的构想因素,不但增强了韶乐的美妙,而且强化了韶乐真实,使人们相信,历史记载和人们所想象的是真实的。如果说孔子听到的韶乐是从韶关地区传播到当时齐国,到齐国后其表演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成为大型的结构化的乐舞,并被后世发展成大型的祭祀性礼乐。这一过程也在说明,即便在古代社会,音乐是变化的,是被利用的,当时的“原生态乐舞”也是可以被重新打造的。由此,韶乐便超越了地区性质,通过国家性的制度,编制成为一种大型的乐舞表演,进而成为人们所尊崇的理念与思想,被历朝历代所效仿。韶乐到底是哪里的音乐,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形式特征便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今天的人们怎样来理解韶乐,并从中能够利用什么元素重新创造,并为今天的社会服务。这便是历史在今天被再利用的价值。
历史为我们留下了无穷无尽的想象与理解,这些想象与理解同样可以成为今天的人们在文化建设和发展上可以利用的资源。艺术的魅力在于充满了想象力,且在想象力之上加入某种虚构,成为在可以触摸的作品之中蕴含衍生的某种历史内涵。韶乐,无论是对其研究,还是对其利用,或在其基础上的重构,无外乎是为今天人们服务为目的的。哪里能够找到真实存在的韶乐?如果找到了,今天的人们还能像孔子那样喜欢它吗?艺术创作之美是在所设定的形式之中,融丰富的想象与理解,并能够被今天的人们所捕捉。这便是韶乐能够为今天所用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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