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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音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思考

时间:2024-05-20

曾遂今

(中国传媒大学 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24)

***总书记在2014年10月15日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指出:“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必须有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名家。”总书记还说,“除了要有好的专业素养之外,还要有高尚的人格修为,有‘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感。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处理好义利关系,认真严肃地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讲品位,重艺德,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努力以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赢得人民喜爱和欢迎”[1]。

总书记在这里强调的“德艺双馨”,启发着我们对促进文艺创作繁荣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笔者认为,德艺双馨,是指一个人的人格、艺术品行和艺术表达手段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德”“艺”两者缺一不可。而“德”,更是形成两者相辅相成、完成“高峰”艺术作品的根本基础。“德”,就是我们常说的“艺德”,而艺德的本质就是指艺术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在当代的互联网、自媒体时代,音乐文化的社会传播已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网络音乐文化覆盖着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此刻,我们会发现,除了一批通俗的优秀作品之外,总有一批庸俗、低俗、恶俗的音乐文化产品在充斥网络文化市场并扰乱社会的审美秩序。究其本质,则是相关从业人员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中,在急功近利的社会动机驱使之下,忘却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艺术自尊,从而艺术道德缺失,职业道德泯灭。

什么是音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音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有哪些重要方面?音乐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是什么?本文就此问题做一些初步思考。

一、音乐文化生产与职业道德

在西方,“道德”一词源于拉丁文moralis,其复数mores,指风俗习惯,单数mos指个人的性格、品质。在中国先秦哲学家老子的著作中则有“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的哲学命题。而西周初年的大盂鼎铭文上的“德”的含意,是按礼法行事则有所得的意思。战国末期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况将“道”与“德”两字连用:“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荀子·劝学》)。中国传统对道德的理解,是指人的行为规范和个人的品性修养。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则认为,道德是在人类社会一定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中产生的,它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社会互动关系中的人的行为规范、原则和准则。恩格斯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2]236恩格斯在这里说的行业的道德,就是职业道德。而所谓职业道德,则是在职业分工的条件下依据各种职业的特点而在各种从职劳动中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原则和准则。

在音乐文化生产中,社会的音乐活动既然是以职业活动的方式存在,那么,就必然有音乐职业活动的道德规范。因为音乐职业活动也是人们的一种社会活动,而这种社会活动也需要从事音乐活动的人在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中来评价和约束其行为,从而协调音乐从业者与社会、音乐从业者相互之间的关系。

在当代,音乐从业人员更加处于“千目所视,千手所指”的社会关注状态,也就是说,社会是以高度的注意力,观察着音乐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因此,音乐从业人员在社会中的功能的实现将与音乐职业道德意识的强化密不可分。音乐从业人员只有在具备相应职业道德的条件下才能科学地遵循艺术规律,全力地从事音乐艺术生产实践并得到社会的普遍支持;音乐从业人员也只有在具备相应职业道德的基础上,才能以宽广的胸怀、惊人的毅力以及对生活和社会深刻的观察、敏锐的艺术思维来从事自己的音乐活动并推动整个社会音乐事业向前发展。

因此,我们又可以进一步认为,音乐职业道德是音乐从业人员的立身之本和他们的人格力量与精神品格的具体表现。可以这样断言:音乐的职业道德,是音乐从业人员的灵魂。

在过去的阶级社会中,尽管道德在不同的阶级中具有不同的色彩,并为不同的阶级服务,但道德仍然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而在职业道德中,由于职业活动的特点,人们的职业行为规范更具有历史上的广泛性。为此,音乐从业人员在音乐历史进程中的职业道德,在历史、现实和未来的漫长轨迹上,都是有一定行为规范意义的。

二、音乐文化生产与社会责任感

在音乐文化生产中,职业道德的基础是社会责任感。

社会责任感是一种向往社会进步的情感、意志的高度浓缩,并作为行为动机的原发性精神动力。它体现着从事某项职业活动的人以本身的职业来作为对社会发展施加动力的推动手段。它是社会道德的基础,也是社会行为动机、社会行为后果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因此,人们职业行为的社会责任感,应当作为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

音乐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在音乐历史的不同时期都能表现出来。而在过去的多种社会历史条件下,优秀的音乐家们都以自己的音乐职业活动来间接地推动着社会历史的进程。他们或在顽固的政治强权面前,或在重大的历史事件、社会变革中,绝不会是无动于衷,而总是用音乐释放的情感流,曲折而含蓄地表现出他们的思想、情感倾向和他们对旧时代的蔑视、对人民的支持、对祖国河山的一往情深。而也正是这种思想情感倾向,体现出了他们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这里,音乐艺术所表现出的对社会的“倾向性功能”①所谓音乐的倾向性功能,主要表现在音乐对各种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影响上。详见张前、王次昭著《音乐美学基础》第七章《音乐的功能》,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年,第262页。,就是音乐家社会责任感最集中的体现。

中国古代魏末的琴家、音乐理论家嵇康,大胆地反对两汉以来统治者们把音乐简单地等同于政治、无视客观音乐艺术规律的倾向,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释弘论》)和“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并在自己的美学思想中表现出与当权者司马氏的政治主张针锋相对,最后惨遭杀害。临刑前从容演奏自己的琴曲作品《广陵散》,表现出他强烈的反抗精神。嵇康的美学思想、艺术见解和音乐活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他的社会责任感所驱使。南宋音乐家姜夔(号白石道人),不但精工于诗词,而且度曲绝妙,流传于后世之作有《扬州慢》《鬲溪梅令》《暗香》《疏影》《长亭怨慢》《凄凉犯》等多首。在这些作品中,他通过写景咏物,既表现感伤的情调,又含蓄而曲折地表现出他对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关心,在他那“清妙秀远”的音乐艺术意境中隐隐流露出爱国的愁思。姜夔的职业音乐活动,典型地表现出中国古代文人音乐家们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中的一种社会责任感。

在欧洲中世纪后期,当教会继续宣扬经院哲学、禁欲主义和神学,力图强化封建贵族阶级对社会的统治时,一大批欧洲音乐家也是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站在新兴资产阶级、城市平民和农民大众的立场,大力提倡人文主义艺术思想而促进了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到来。法国音乐家菲利普·德·维特里的音乐理论著述《新艺术》、法国作曲家玛受的世俗轮唱曲和歌谣曲、意大利作曲家杰苏阿尔多的牧歌体裁等,均充分地反映着普通民众的人文主义思想倾向及向封建阶级和天主教会文化统治的宣战。在18世纪,作曲家莫扎特所处的时代正是欧洲反封建斗争最尖锐的时期。莫扎特并没有在生活的磨难中失去乐观、向上、坚定的艺术进取精神,而是抱着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一种光辉、明朗的精神奉献给人民。他的《降E大调第三十九交响乐》(1788年创作),从头到尾带着舞蹈性的旋律和节奏,向社会表达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主义的追求。而作曲家贝多芬,作为一个启蒙主义的崇拜者,到最后是一个热烈向往法国革命的共和主义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自觉性,促进了他的艺术天才在那个时代充分地发挥出来,为人类当世、后世均留下了最光辉的音乐篇章……

在中国近现代的音乐历史中,音乐家们怀着高度社会责任感从事自己的职业活动,在客观上完善了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并促进了自身社会影响的发挥和音乐作品功能的发挥的例子也就更多了。比如,音乐教育家沈心工、李叔同,音乐理论家王光祈,民族音乐演奏家、作曲家刘天华,作曲家黄自、贺绿汀、聂耳、冼星海,他们的教育、理论和创作成果,对20世纪以来中国音乐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从20世纪50年代起,也有无数的音乐教育家、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理论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怀着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向往和理想、对中国未来前途的希望和憧憬、对工农兵群众的深厚情意和对中国共产党的高度信赖,以主人翁般的责任感从事自己的音乐职业工作。1950年代以来的一大批优秀的音乐作品成果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些作品将在中国音乐历史中留下辉煌的一页。

音乐家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首先在于他本人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职业所承担的责任。黑格尔说过:“真正的艺术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3]359而早在中国古代,真正的艺术家们,已从根本上认识到了自己的职业。汉代王充就认为,文人的笔应当有所作为于世,要“劝善惩恶”(《论衡·佚文篇》);魏代曹丕则认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论典·论文》);唐代诗人白居易认为他写诗的目的是“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诗》)。这些都是艺术家们对自身职业深刻认识的自白。

在西方,作曲家们更是深刻地洞察着从事音乐职业的自身。贝多芬说:“音乐当使人类的精神爆出火花。”“自由和进步是艺术的目标。”[4]78舒曼说:“要把时代引起的痛苦和快乐诉诸音乐,我觉得我比许多人先走了一步。”“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政治、文学、人类都使我激动;对于一切我都是按照我的方式进行考虑,然后一切都要通过音乐来发泄,去寻找一条出路。”[5]22,13-14瓦格纳说:“音乐用理想的纽带把人类结合在一起。”[6]43而著名小提琴演奏家梅纽因一生的从职希望就是“用音乐把全世界人民团结起来”。

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社会责任感是一种向往社会进步的情感、意志的高度浓缩,并作为行为动机的原发性动力。它体现着从事某项职业活动的人以本身的职业来作为对社会发展施加的动力性推动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音乐家的社会责任感,对当代、对未来都有深刻的意义。只要是音乐家,他就应当带着自己的职业自尊心和永恒的社会责任感来从事他的职业活动。就是在生活、精神的多种磨难中和各种困苦复杂的条件下,或在金钱、利益的强烈诱惑下,他们也不会改变刚踏上从艺之路的初衷,丧失在艺海中奋斗和追求的精神。正因为有这种纯洁的初衷和奋斗与追求的精神,他才能永远保持着音乐家、艺术家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个人品质,进而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人。他们正是***总书记所说的“有高尚的人格修为,有‘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感”[1]的艺术家们。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责任感是音乐从业人员优秀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基础。

三、音乐文化生产与音乐艺术道德

在音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中,包含音乐艺术道德,即人们常说的“艺德”。它是指音乐从业人员在社会责任感的前提条件下,在具体的音乐文化生产和传播活动中具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原则和准则。这些规范、原则和准则在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中形成并用来评价和约束音乐从业人员的行为,从而协调他们相互之间或他们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

关于人们对音乐艺术道德的认识和实践,在人类的早期就存在了。我们从神话和传说中也能看到某些端倪。比如,在古希腊的神话中,就有音乐活动者不遵循某些传统的行为准则而受到神的惩罚的故事。如塔密里斯(Thamyras)是色雷西亚歌手、乐师菲拉蒙的儿子,他的弹唱技艺是缪斯女神给予的。但当他有一点技术以后就骄傲自满、目中无人,竟向缪斯女神们提出挑战。最后女神们把他变成了盲人,并使他失去歌喉和竖琴演奏技术,以示惩罚[7]280。又如玛尔绪阿斯(Marsyas)是小亚细亚地方迈安得尔河的河神,他本不会吹笛,但是他拾到了雅典娜丢掉的笛子,从此他就到处招摇撞骗,扬言他是吹笛能手,并提出要同阿波罗比赛吹笛。比赛结果肯定是这位河神大人输了。而阿波罗对他的这种无知、无礼和践踏艺术的行为十分气愤,为了警示后人,维护艺术尊严,阿波罗剥了他的皮,并把这张皮挂在佛律癸亚的一棵树上,每当一有笛声,那张皮就随声颤动。[7]192

这些人类早期与音乐相关的因果报应的神话故事,模糊地折射出,当音乐从原始社会开始出现的时刻起,从事音乐的人就受到社会的某些规范的制约。而最早的一些行为规范,总是和人们淳朴的认识和本质相联系:音乐是神的赋予;音乐具有神圣的本质;音乐要给社会带来安祥和幸福;从事音乐的人要遵照神的旨意,要与人为善,要与民同乐,要虚心求教和敬业进取,等等。这可能就是最早期的音乐道德规范准则吧。

当阶级出现、社会分工不断深入分化、音乐作为一个独立的精神劳动职业确立以后,音乐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就更加具体、明确和细致化了。但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民族和地区、不同的时代却具有不同的艺术道德观念。也许,中世纪欧洲教会音乐的从职人员和游吟歌手们的艺德标准就不一样;中国古代的宫廷乐师和社会上文人音乐家的艺德标准也不一样;20世纪以来中国专业音乐家和中国古代文人音乐家的艺德标准也不一样。但是,如果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不同的艺术道德,有一点是共通的,即在相应的社会责任感驱使下,音乐从业人员所遵循的这些行为规范能使音乐生产顺利地进行,能使音乐的不同功能作用充分地发挥,能使音乐从业人员的多种音乐活动同社会完美地结合起来。

中国音乐家的音乐艺术道德规范,在20世纪以来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进程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得到了最光辉的展现。这种展现也是中国历史上音乐从业人员优秀艺术品质的高度集中、筛选、发展和升华。无数音乐家在新的时代和社会环境中,在音乐艺术的学习与进取方面,在音乐艺术为社会服务、为时代服务、为一定时期的形势需要服务、为人民服务以及音乐艺术为自身的发展服务的各个环节中所表现出来的音乐艺德,应当是当代和后世中国音乐从业人员学习和继承的典范。——他们在各种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仍然对自己的本职业务工作精益求精;他们永远在探索艺术规律,实践运用艺术规律;他们从不满足于已取得的各种成果、成就,而总是在虚怀若谷地学习和创造;他们在同行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从不把个人的名和利,置于艺术追求之上,置于损人利己的行为之上;他们更是大公无私地、科学和客观地对待社会给予他们的荣誉和待遇;他们也不讲条件地、满腔热忱地为社会奉献,为人民服务;他们在各种现实的磨难中仍然坚定着光明的艺术信念。

什么是音乐艺术道德?这就是中国音乐家20世纪以来在最广阔的艺术实践中所遵循、表现出来的艺术道德。它绝不是谁的说教,更不是谁制定的条文,当然也不是谁在一夜中的顿悟和理念。它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音乐艺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无数有作为的音乐家们,在这个时代中,怀着相似的社会责任感走到一起来了。他们共同完善着艺德的内容和形式。事实证明,而且还将在历史中进一步地证明,只有在音乐艺术道德相对完满和集中的时代,才会有真正具有创造性的音乐文化成就的出现,才能把音乐文化推向真正的辉煌,音乐历史才能真正出现动力性的飞跃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艺术道德高于音乐的物质条件——现代科学技术对音乐的物质基础、传播条件的改进和装备,不可能是社会音乐本质的进步和发展的根本标志。***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的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恰好向我们指出了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这就是,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中,必须对传统“艺德”努力地继承、完善和提升。笔者认为,如果失去了这种对传统艺术道德的继承、完善和提升,音乐创作要取得突破性的创新是不可能的。

在今天的网络时代条件下,由于某些音乐文化产业的盲目发展和社会音乐商品的畸形需求,一部分音乐从业人员、媒体音乐人以及个别领导干部基于对音乐商品片面的解读和无知的理解,基于对音乐商品价值疯狂的追逐,在他们的社会行为中,音乐艺术道德观念已经根本淡化甚至泯灭。而还有部分人有意识地、黑白颠倒地、美丑颠倒并强词夺理地无视与扭曲传统和优秀的音乐艺术道德观念。这种颠倒和扭曲,在一定程度上已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一种社会潮流。在今天的社会音乐生活中,人们所批评的或深恶痛绝的多种音乐文化现象,均与音乐艺术道德在当代的沦丧紧密相关。

四、社会公共道德

社会公共道德简称“社会公德”,它本应是每一个社会成员起码应当具备的道德行为准则。由于与众不同的职业性质和职业社会功能对社会巨大的影响,人们对音乐从业人员的社会公德会更加密切地关注并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为人师表”“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之美誉不仅适用于讲台,而且也适用于舞台、媒体。音乐从业人员在社会道德上必须率马以骥、以身作则;他们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身体力行、身先士卒。按照一般的规律,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并在不断强化自己的音乐职业道德修养的人,他本身就是一个遵循社会公德的模范、遵纪守法的先行者。很难想象,一个平时脏话满口、牢骚满腹、趾高气扬、见利忘义甚至损人利己、违法乱纪的人,会成为一个具有音乐职业道德的合格的音乐从业人员。更难想象,一个屡涉交通肇事,酗酒打人,涉足“黄、赌、毒”,没有任何道德底线、法制底线的人,社会能容忍他继续在舞台上、媒体中出人头地。

综上所述,当代音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社会责任感、音乐艺术道德(艺德)、社会公共道德的综合精神产物,是音乐文化艺术最深层、最本质的意识形态核心。当代的中国音乐工作者,只有在音乐职业道德完善的条件下,才能在社会音乐文化生产中进行广泛深入的艺术实践活动并取得真正辉煌的成果。没有职业道德的弘扬、职业道德的规范、职业道德的自觉,一切都是空谈,而且将会产生更多负面的、恶性的文化垃圾。

中国当代音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正如***总书记在“讲话”中所强调的,“广大文艺工作者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充分认识肩上的责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用栩栩如生的作品形象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同时,文艺界知名人士很多,社会影响力不小,大家不仅要在文艺创作上追求卓越,而且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追求卓越,更应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言为士则、行为世范”[1]。

我们每一个当代的中国音乐工作者,应当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成为践行音乐职业道德的模范,成为实现音乐文化自信、自觉、自律的模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登上当代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

[1]***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全文)[N/OL].人民网.(2014-10-15).http://culture.people.com.cn/n/2014/1015/c22219-25842812.html.

[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4]罗曼·罗兰.贝多芬传[M].傅雷,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

[5]舒曼书简[J].音乐译文,1960(3).

[6]藤原草郎.音乐的本质[M].郎樱,译.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内部资料.

[7]神话辞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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