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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季洵:画墨之中 儒家之意

时间:2024-05-20

1993年生于重庆,硕士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重庆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现任教于成都文理学院。

我常以诗作为题目进行创作,以画重现诗的意象,或者延伸诗的意境,这是传统诗意画的常用手法,但这必定会遇到所谓不能画出的“诗中之诗”的局限。并且,诗意画往往不能将整个“诗”作为观照的对象,束缚于“此诗”,而不能在“诗”的一贯的精神和追求上有所体现。然而我们追本溯源,诗和画虽然以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表呈,但其本体却有一致的儒家特征。

在《也见真山》系列作品中, 我将形象规整、结构严密的建筑与山水树石等物象结合,并层层罗列与排布,营造出一种严肃冷峻、法度森然的画面氛围。期望可以从中体现儒家的特点——注重法度以及秩序,这与我所需要呈现的精神思想相符。

笔墨能作为传统中国画的核心要素,因其既是绘画语言的重要标志,也是绘画精神在技法上的体现。笔墨之于诗,有内外两方面——其在笔墨中追求内在的体现是诗性的表达,而笔法点划等笔墨形象则是内在精神的迹化体现。如果我们从儒家士大夫的角度看待诗与画的关系,就可以发现中国画在本源上亦映现出儒家的诗教观——将其渗透于笔墨之中,则应是呈现出秩序井然的笔意。我在创作中探索思考的问题,便是儒学思想如何与笔墨相贴切。概言之,我对儒学道统的印象便是“克己复礼”和“存天理灭人欲”的严肃态度,由儒学的意识形态所導出的山水欣赏,便非但不是悠游其中,而更应是望之森然了。在作品《素峰过雨》当中所希望直接呈现出的理性的笔墨,就是我尝试将这种印象转入笔意中而产生的结果。在我的画面当中,把追求笔墨严谨态度的呈现作为我的尝试。我的选择区别于泼墨挥毫、追求偶然效果的作画方式,而是另一种克制、理性的态度。

把绘画作为修身的门径也是古人常用的一种方式。画中的文化修养和人格内涵与“气韵”联系十分密切,绘画可以反映画家内在的体悟,画家的道德品格同样也会影响其画格,因此绘画作品的精神也是画家精神内涵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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