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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法的理解

时间:2024-05-20

高雍君

陕西户县人,现供职于西安市文学艺术研究室。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发展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西安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西安書法院副院长、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作品入选全国第八届书法篆刻展、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全国第二届草书大展、全国首届“王羲之奖”书法作品展、全国书法百家书盂浩然诗大赛(获一等奖)、全国“华坪金达”杯书法大赛(获三等奖)等。散文、论文发表于《美术报》《中国书画报》《书法报》《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报刊。

书法,对于我来说,是一门艺术,是以中国汉字为载体的艺术,每一个点画都要有筋、血、骨、肉般的生命感,点画、结构、章法是节奏与变化的美的心电图。书法,需技术的支持,是内在技的训练,以期“心手双畅”;书法,又是外化的修养,供人欣赏。

书法之美,美在“法象”。书者的审美趣味、审美情操的主观内质和客观外在的大干万象相碰撞、整合、熔铸,而通过笔墨纸的气韵贯通,一帧具有审美价值的书法作品才有形成的可能。

书法进步的途径有多种,但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学书无日不临池,书法须生活化,无时无刻不围着书法。对经典的理解、对人生的觉悟、对生命的诠释都是用点画来与读者沟通的。对于经典法帖的临习以适性为佳。临帖是手段,在临帖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艺术语言。

中国文化是内向的,任何艺术首先是对自己的。因此,向内用力,做好自己,反身而诚,诚可通神,不诚无物。笔墨是手段,借以抒写性灵,“囊括万殊,裁成一象”,是对自然的萃取,是中国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观。

持之以恒,在自信基础之上的自我批评是必需的。只有不断地否定自己,才能有一个新的“自我”。道法自然,是一切艺术遵循的规律。

自在放松的书写,是在理性指导下的感性书写,心灵的纯粹是对个体生命的观照。个性是建立在共性基础上的个性,气韵生动是建立在骨法用笔的基础之上。书法是以生命一次性书写为特征的艺术,最深刻的美来自有情的锤炼!

书法家的“法象”,是变形,是隐形,是风骨,是韵致,是气象,是书法家整体美学素养的结晶体和艺术功力的难以掩饰的袒露。许多书品,或崇高,或峻拔,或汪洋,或雍容,或恬淡,或怡然,或艳丽,或纤秀,不同风格和意味的存在形式都出来了,于是给予读者以不同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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