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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阈下中国电影全产业链重构与发展解析

时间:2024-05-20

陈静芳

文化竞争力在当今已成为世界电影权力格局中至关重要的决定要素。西方发达国家电影产业的极速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早期的全球一体化同步发展;并且,在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其对于“互联网+”的依赖程度正在与日俱增,这种发展示范为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摆脱目前发展较为迟滞与未来可能遭遇到的发展陷阱的启示。

一、 电影产业的发展问题解析

(一)电影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准备

“互联网+”时代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普及最快、发展最快、延展最快的一种社会化形态;其以令人恐慌的发展速度与令人难以把握捉摸的“互联网+”技术门槛,为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所有产业带来了一种雾里看花般的无所适从。从传统的电影产业视域而言,前期策划创意、中期创作创制、后期视觉视效、终端发行放映等均存在着巨大的“互联网+”有机介入时空。“互联网+”的有机介入将有助于中国电影产业摆脱受运作、运营、运行效率等严重影响的多重发展制约,同时,摆脱电影产业发展已较为迟滞的发展陷阱。“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既为电影产业发展带来了衡量发展阶段的新尺度,又为其带来了一整套完整升变的解决方案。“互联网+”时代下的“互联网+”实际上可以视作一种全面提升品质、效率、运营的生产要素。例如,《速度与激情7》即以其透过“互联网+”运作,一力打通了制片、渠道、院线三个环节,从而轻松刷新了由《变形金刚4》所保持的2.23亿的票房记录。

(二)发展陷阱

值此“互联网+”时代,中国的电影产业发展如果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横向对比研究,则不难发现,西方发达国家以其创制创意优势、技术技研优势、技法融合优势等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划下了一道貌似难以逾越的“胡焕庸线”;由此引申开来,则正如诸多学者所预见的,中国电影产业已发展至一个关键的节点,并且,正面临着发展增速已达极限,未来可期望的发展瓶颈;经营效率则由于电影产业化发展的膨胀而日见萎靡的状况;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电影产业整体的创新实力亦正略微下滑,而同质化与恶意竞争的态势正在酝酿成形;并且,中国的电影产业发展亦正值西方发达国家的强力打压、恶性竞争、全面封锁等新常态;而这一系列发展中的新问题正在以近乎几何级数的速度不断累积。例如,近年中国电影产业遭遇了一股寒流,导致了包括华谊兄弟等在内的多家电影企业在发展增速达到极限之后面临着传统发展与“互联网+”发展的衔接尴尬。[1]

(三)电影产业重构的动力与发展准备

“互联网+”时代下,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陷阱等迫在眉睫的问题直指整个电影产业发展的产业化升级、产业链升级、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内涵与外延等一体化升级的关键。传统意识下,对于这些关键潜在难题的习惯性忽视,已造成了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增速的迟滞,而为解决这一发展难题,从非整体性改革的视阈而言,引入“互联网+”这一无极化发展的新生力量将为中国电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驱策动力。“互联网+”这一发展工具与驱策动力已以其准生产力化的强劲动力而成为实际上的集效益倍增、资源汇聚、信息无缝、即时更新等新特质为一体的“绿色生产”优势。中国电影全产业链中的由策划创意而创作创制,由创作创制而发行放映的整个过程亟待“绿色生产”优势的有机介入。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必须以全产业链缩短电影产业链,必须以全“互联网+”化这一“绿色生产”优势缩短电影产业的融资模式,必须以无极化发展依托,为“互联网+”时代下电影产业的无极化重构进行充分的抽象化准备。

二、 电影产业的重构发展方略

(一)全产业链重构

从“互联网+”时代视阈而言,其早已从泛工具论的视角,升变为触及诸多产业本质的产业行为与重构行为。对于中国的电影产业而言,“互联网+”的产业行为与重构行为意义重大,“互联网+”的无极化媒介力量正在强力驱策着以西方发达国家为首的后现代电影产业向后“互联网+”时代的未来狂奔疾驰;而中国的电影产业发展亦正面临着一个异常关键的巨变节点。诚然,透明、通畅、无极的数据、信息、媒体与媒介的全方位集聚汇于一身,使得“互联网+”已成为史无前例的集容器、工具、行为等诸多生产力表达于一体的超生产力重构利器。这一重构利器,在互联网本体上的应用早已在国内外催生出了几家以万亿计体量的巨型互联网企业;而在与媒体和媒介息息相关的电影产业,鉴于其与互联网的原生关联性,针对电影产业的强力重构实际上正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影产业内部迅疾展开,而中国的电影产业发展亦正值因应重构的关键时刻,针对我国电影产业的重构发展不仅应全面展开“互联网+”的有机介入解决,而且更应全面展开基于“互联网+”的全产业链重构。[2]

(二)电影产业纵向与横向的全方位重构

“互联网+”时代下,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影响要素中的组织方式与空间格局等已在强势的海量资本助推之下成为无足轻重的因素;而全产业链的运作则成为未来获得突破式发展的关注重点。如果以传统视角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影产业,则无法获知其发展的关键,而当我们引入“互联网+”这一概念,则能够全面解释西方发达国家电影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秘辛。这种突飞猛进的发展已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对发展中国家形成了文化强势的象征意义下的辗压。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发展,电影产业化的外延早已由传统的集团内部、产业内部、国家地区内部等向着全球化迅猛发展。而中国的电影产业,却仍然固步自封;因此,中国电影产业必须在“互联网+”的助力之下,进行基于全球视阈横向与全产业链视阈纵向等的全方位重构,将电影产业的布局由传统的集团内部引向外部甚至国际,将电影产业向电影产业集群化方向全面发展进行更广泛的跨区域、跨国界等无缝合作,并在集群式重构的过程中依托于“互联网+”的强力无极驱策,快速完成产业结构与全产业链的同步升级。

(三)电影产业的全盘重构

“互联网+”时代的电影产业发展重构已成为一种越来越明显的弱主體化表达。从超级大片观察,由一家影业公司创制全部环节,并包揽全部细节的情况已较为罕见,整个电影产业的全产业链化的深度融合正在成为不可或缺的整合重构。这种整合重构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电影产业运作、运营、运行效率的中间环节,同时,亦能够更充分地利用“互联网+”兼具工具力、生产力、驱策力的无极性特质,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电影产业运作细节过程中的信息、媒介、媒体等的交换成本,以“互联网+”无处不在的中介、联通、重构等准生产力优势将电影产业进行深化改革力度的,由主体框架而全局细节的全盘重构,并透过这种全盘重构,令“互联网+”深深植根到整个电影产业中来;使得电影产业的行业间、客户间、创制内部间的交换成本大幅下降,且交换效率达到近乎极速的提升。例如,作为针对“二八定律”突破与引申的“长尾理论”,即为“互联网+”时代中国电影产业的全盘重构带来了文化商品化的,诉诸于工具力、生产力、驱策力的无极化表达。[3]

三、  深度融合发展方略

(一)深耕式准备

“互联网+”时代能够令一切商业的表象化回归其本质逻辑,然而,由于“互联网+”时代实际媒体应用的技术关联与技术创新门槛,使得绝大多数的传统电影产业倍感无所适从。这种转型升变焦灼的普遍存在必然形成一种“互联网+”时代电影产业获得极速发展的后天屏障,而解决的关键恰恰在于基于“互联网+”重构的互联网思维;而“互联网+”思维转型的关键则在于由传统的电影产业思维向“互联网+”支撑下的无极思维的嬗变跃迁。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基于“互联网+”思维的重构为更进一步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十分必要的抽象化条件;从可预知的未来而言,大银幕的数量将不再成为电影产业发展的唯一瓶径,事实上,随着家庭媒体屏幕及其光影音响等条件的全面提升,未来的电影产业必将实现全面的“互联网+”化的分布式发展。而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刻板式发展,中国电影产业的分布式发展显然有着不拘一格的传播体量与发展优势。由此可见,盲目发展银幕数量,不如进行更扎实的基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深耕,以便于中国电影产业在未来占据更大的发展优势。

(二)大数据准备

大数据是“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本质,作为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必要的信息支撑,大数据为国产电影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最基本的逻辑表达;并且,大数据中的逻辑表达更有机地植入了传统经典的经济学思维,为国产电影未来发展的信息依赖提供了基本的战略决策支持,同时,更是国产电影未来发展重要的行动方向指南。基于“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这种逻辑跃迁已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媒体经济逻辑;基于电影评论与评价的大数据挖掘,能够为电影创制提供全新的发展出路;而基于电影票房、时段、观影习惯等的大数据挖掘,则既能够为电影创制提供后反馈式的重要发展信息,又能够为电影的后创制发行放映等环节提供全面、科学、合理的依据。同时,这些大数据为电影创制过程中的细节提供了提升全产业链电影产业竞争力的最有效依托,并彻底解决“互联网+”应用过程中的效率问题和效能问题,进而在“互联网+”有机介入的电影产业规制下,实现电影产业集聚耦合双重并行的深度融合无极发展。[4]

(三)未来发展准备

“互联网+”时代既为我国电影产业政策带来了因应嬗变的发展准备,又为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创造性地构筑起更加有利于中国电影产业多元化高能量集聚、全产业链高效率集成、大格局高概念集群发展的整体规制体系架构建构了突破好莱坞高概念统辖封锁的基质。同时,依托中国本土化特色的深度挖掘、深度创制、深度融合,中国电影产业未来将长足发展。在“互联网+”时代瞬息万变的态势下,中国电影产业发展正在构筑起一个进可无极发展,退可依托互联的进退无忧的宏大发展格局。这种基于深度融合的同步发展将帮助中国电影产业彻底摆脱传统发展束缚。国产电影的未来发展应在弱主体化“互联网+”应对的同时,依托于“互联网+”的IP优势,进行融、创、制、播、宣多元一体化的“互联网+”结构转型与升级。[5]

结语

“互联网+”时代的重构与融合将为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带来极为重要的发展影响与发展改观。实质上“互联网+”作为一种泛工具论的表达早已升变为触及电影产业本质的电影产业行为与产业重构表达;这种电影产业行为与产业重构表达将最大化地减少影响效率与发展的中间环节,从而为中国电影产业“互联网+”化的分布式发展带来一体化解决电影产业规制与电影产业集聚耦合的双重并行且深度融合的发展路径;并且,亦能够向未来后“互联网+”时代的电影产业发展提供一种多元化高能量集聚、全产业链化高效率集成、大格局化高概念集群发展的结构转型与升级。

参考文献:

[1]周子渊,唐红梅.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基于近十年中国电影数据考量[J].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35(4):100-105.

[2]邵培仁,周颖.重绘电影地图:突破华莱坞电影产业发展的“胡焕庸线”[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學版,2016,38(10):41-53,

130-131,2.

[3]邵培仁,王誉俊.现代战争与社会冲突中的好莱坞电影产业发展和流变——以三个历史阶段为例[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

社会科学版,2017,47(1):84-94.

[4]王冉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制度供给促进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分析——以美国电影产业为例[J].学术论坛,2015,

38(12):137-141.

[5]蔡馥谣.“观”影六年——简析2009—2014年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现状[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3(1):9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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