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从“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看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的发展

时间:2024-05-20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期末学业评价,一般都以临场演唱或演奏几首乐曲歌曲为主要考试形式,这种形式不仅容易造成学业评价内容单一以及不能整体评价学生学习等缺点,同时在彰显学生学习主体的当代,也容易使学生的学业评价主体地位被遮蔽。为了克服现有学业评价的不足之处,应该丰富考试内容、建立多样化评价形式和提倡学生学业评价主体,并尽可能的使期末学业评价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中央电视台多年来一直进行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简称“青歌赛”)虽然是以选拔、竞赛为评价目的的比赛,但其以比赛促进各地区声乐演唱事业发展的核心理念,也体现了评价的本质功能:选拔、促进、诊断、激励等。尤其是“青歌赛”在比赛形式、比赛内容、比赛标准方面的独特之处,尤其值得我们分析、归纳、总结以及借鉴。

一、“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式评价——赛场上的表现性评价

(一)“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概述

“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各省级电视台协办的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简称青歌赛),从1984年举办第一届开始,至今已历时二十四年,一共举办了十三届。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之后,“青歌赛”已成为目前我国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影响也最大的声乐赛事,同时也是中央电视台除春节联欢晚会之外,最受广大观众关注的综艺品牌节目之一。

“青歌赛”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评比的原则,第一届青歌赛采用录播的形式,台上选手在演唱,台下的选手们则互相观摩和学习其他选手的演唱。第一届青歌赛没有依唱法不同而分组比赛,不同唱法的评委都要给民族、美声、通俗的选手打分。评价标准一般都由评委讨论达成共识以后,再据此评分。第一届比赛中彭丽媛获得大赛金奖,这之后的很多届比赛都以彭丽媛的演唱风格作为评分的标准。第二届青歌赛开始全国直播和现场亮分,并首次把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区分开,分别进行比赛。而专业组和业余组也开始分场次进行比赛,这样的变动大大提高了青歌赛的专业性,也造就了现今许多著名的歌唱家。但此时的大奖赛组委会和评委会仍然是一体化,并未严格分离,评委成员的组合还有一定局限性,许多比赛规则尚未完善。第三届以后的青歌赛,由于比赛在赛制、形式上的单一以及过于强调演唱竞技,再加上当时许多晚会“造星运动”的异军突起,使得观众对于青歌赛的热情开始逐渐降温。

面对这种社会现状,从第八届青歌赛开始,组委会及时对青歌赛的赛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首先是设立综合素质考核,这成为考察歌手文化素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同时也开创了国内大型声乐比赛中强调歌手文化修养的先河;其次除了个人赛以外,增设了团体赛,要求各省区、各代表队以团队组队方式直接进京参赛;第三是对原有单一的演唱形式进行调整,打破了以往青歌赛只有独唱这种演唱模式的局面,增加了对唱、重唱等演唱形式大赛,并在过去奖项的基础上,增加了团体奖、综合素质奖、特别奖等奖项;第四在评分规则上做出调整,为了鼓励原创,凡演唱新歌或原创歌曲者在演唱总分上一律加0.3分。由于第八届青歌赛在演唱形式、奖项、综合素质考核以及新歌加分等方面做出的重大调整,使得这之后青歌赛的选手突破了以往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的条条框框,多元风格、混合风格以及突出自我成为演唱的主流,而新歌加分这一规则的制定,使得我国的原创音乐开始蓬勃发展以来。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在本次大赛增设的参赛选手综合素质考核环节,该环节成为了青歌赛的一大亮点,0.5分综合素质考核的分数,改变了以往青歌赛评委和选手对于演唱技能技巧的过于关注、而对选手的综合人文素养不太看重的现象。这实际上也说明,青歌赛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摆脱了单一化的倾向,开始往综合化发展。青歌赛综合素质考核一般有两类题:文化常识类和音乐知识类题目,文化常识题内容包罗万象,包括文学、历史、美术、影视、地理以及美术体育等;音乐知识类题目包括听辨曲目、视唱练耳、中外著名音乐家、音乐作品以及音乐史方面的内容,两类题主要考核选手的基本文化知识和音乐素养,使评委们根据选手的演唱和综合素质测试,对参赛选手做出综合评价。综合素质考核不仅在形式上令人耳目一新,而且大大增强了比赛的知识性、丰富性、趣味性以及全民参与性,使得青歌赛的收视率大幅度上升。自青歌赛设立综合素质考核以来,许多高等学校开始改革课程、更新课程内容,把原本不被人所重视的综合素质内容贯穿进音乐专业学生的课程中。由比赛内容的改革引发学校课程的改革,使得青歌赛也具备了“指挥棒”的作用。

随着社会文化、意识以及审美的不断发展,最近这几届青歌赛中的综合素质考核也开始发生变化,对综合素质考核“更多的是考察选手记忆力”、“考核内容太机械,毫无变化”、“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对原生态歌手不公平”的质疑声不绝于耳。基于此,“评委与歌手命题对话”的形式取代了以往的综合素质考核,这样的变革体现出青歌赛对选手个人主观意识、感受、思想和表达方面的重视。

在第八届青歌赛大获成功的基础上,第九届青歌赛又一次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评委结构上开始与国际化声乐比赛接轨,增加了港台和外籍评委,使得比赛具有了国际性;大赛增设了监审组、第二现场以及多部热线电话,通过第二现场的嘉宾点评和观众通过热线电话的积极参与以及‘观众最喜爱歌手奖’的设立,大大拉近了观众与评委、选手的距离感,提升了观众的欣赏品味;此外,大赛还首次颁布了《评委守则》、《参赛歌手守则》、《地方台记者须知》和《工作人员纪律》等事项原则,让赛事全程法制化、规范化,减少活动参与者非理性化的成份。[1]第九届青歌赛之后,每一届青歌赛都有新的改革,例如合唱比赛的加入、职业组与非职业组取代了以往专业组和业余组的称呼、演唱组合从独唱形式中的剥离与独立、原生态唱法成为独立的一种唱法,与美声、民族唱法、流行唱法等并驾齐驱,尤其是原生态唱法的确立,客观上促使了各地对于民间艺人、乐手以及民间音乐文化的挖掘、保护以及传承的重视。

从青歌赛的整个起源、发展以及变革的历程可以看出,青歌赛始终与时俱进,在保持大赛专业水准的基础上,又贴近了民众生活。“青歌赛”一直都以选手的临场表现作为评价标准,开始几届比赛时很重视选手演唱时的技能技巧,后为了改变评委对于选手技巧的过度关注以及全方位的展示选手的能力,更好的帮助选手发挥,开始按唱法、演唱形式、选手自身的实力(专业还是业余)进行比赛,同时也为了更全面的考核选手的综合实力,设置了综合素质考核环节,所有的改革赋予了青歌赛赛制多样化、演唱形式多元化、唱法多样性、评委多元性的特点。

(二)“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特点

1.赛制多样化

赛制多样化是青歌赛的一大特点,第一届青歌赛是以赛后录播的形式被广大观众所熟知,之后的每届比赛都采取了现场亮分、现场直播的形式。为了减轻选手的比赛压力,大赛组委会把“一赛制”改为“三赛制”,选手的三轮比赛得分相加成为其最后得分,这样做实际上是给予了选手调整心态,更好发挥的机会。此外,除了个人赛以外,团体赛的增加也有助于激发所有选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心态。而综合素质考评包括(音乐专业知识、文化知识以及对话、演讲等)、第二现场专家点评、监审组专家根据现场观众、观众热线电话、互联网以及短信互动上的提问和质疑,提请评委专家回答等形式的不断推陈出新及对赛制的不断完善,造就了青歌赛经久不衰的生命力。

2.演唱形式多元化

青歌赛自开赛伊始,选手独唱的比赛形式就是唯一的演唱形式,形式很单一。后来越来越多的重唱与演唱组合出现在原有独唱的演唱形式里,增加了评委的评判难度,之后大赛作出调整,将重唱以及演唱组合从独唱形式中划分出来,成立除独唱之外的演唱组合类别。此外,将一直颇有群众基础的合唱纳入比赛中,增加为合唱类别比赛。合唱比赛包括多声部男声、女声和混声合唱以及有伴奏和无伴奏的合唱,形式让人耳目一新。

3.唱法多样化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以及通俗唱法历来都是各类声乐比赛唱法上的称谓,青歌赛也如此,这三种唱法的比赛一直沿用到第十届,已经不能满足观众日益丰富的欣赏需求。第十届青歌赛中云南一对少数民族姐弟演唱的原汁原味的少数民族歌曲,引发了评委之间的争论,导致第十一届青歌赛迎合了社会多元化的需求,将原生态组从原来的民族唱法组独立出来,增设了原生态唱法比赛。这不仅解决了专业划分不清楚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更是对这些民间特色的歌唱艺术的保护和发扬。[2]演唱形式和唱法的多样化,让比赛的分类更为细化,也更好地为秉持各种审美观的大众提供了多种选择。

4.评委多元化

青歌赛评委的选择一直都备受关注,什么样的评委才能肩负起为国家选拔声乐人才的重任?一般来说,对选手进行批判的专家和权威都应是歌唱家,但青歌赛打破了传统,邀请了一些非歌唱家的专家来对选手的演唱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例如国内顶尖的音乐理论家、词曲作家、音乐评论家以及音乐制作人等,组成了国内顶级赛事的顶级声乐评委阵容,其目的是为了让所有评委从自身的专业角度出发,给予选手综合的、权威性的评价。

5.评价标准客观化

无论是在比赛还是考试中,评委的评分依据是什么,一直都是比赛或考试的核心。不仅如此,普通观众对评委的评价标准也是非常关心,为什么甲选手能得高分,乙选手只能得低分?怎样演唱才能夺魁有望?原生态组别和美声组别、民歌组别、流行演唱组别以及合唱组别的评价标准有无差异等问题,历来都是选手、观众的关心所在。以原生态唱法为例,青歌赛在制定原生态唱法的评分标准时,首先在理论上都认可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演唱,认为它们都独具特色并且都具有相同高的艺术水准,并不存在哪个民族的歌曲或者唱法更优异;其次,原生态组别的评委有一部分是民族音乐学家,对于不同地区民族的原生态歌曲和唱法都有较深入的研究,了解原生态唱法的艺术要求和评判标准;第三,在通晓了各民族、各地区原生态歌曲和演唱的理论内涵的基础上,才能在本组内进行评委之间的交流和协商,最后制定出评分规则;第四,达到评委之间的一致性之后,再按照选手对本民族歌曲演唱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是否能全力表现出本民族歌曲的内涵(也就是选手的音乐表现能力),对选手进行评判。赛后就选手的得分情况,评委一般都会给予说明,给选手一个反馈。例如第九届青歌赛对流行唱法金奖得主的点评:“选手的作品选择最佳,音乐作品颇具流行特色的语言和音调,编配和录制独具匠心。选手演唱的独特性在于将音调时尚性与西南少数民族音乐元素有机融合为一体,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染力。虽然演唱者虽然声音条件并非突出,但是在作品的拉动下,将其声线表达恰到好处、高低起落,能抑能扬、节奏律动、有张有驰。其中有一小节的切分节奏错位十分巧妙,足以显示出选手的演唱智慧。”[3]可以看出,青歌赛评分规则的制定是在了解、理解、共同、交流的基础上完成的,这使得评价标准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二、“青年歌手大奖赛式评价”在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中的运用

从以上我们对青歌赛整个发展历程的概述以及对其特点的分析,不难看出青歌赛对社会、对学校、对普通大众的巨大影响力。每一次青歌赛的变化,时常引发高校音乐专业课程内容以及教师教学的改革,对于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尤其明显。因为表演专业的学生最终要以舞台表演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参加演出实践、比赛等活动也是实现自己职业梦想的必由之路。

依据青歌赛在比赛内容、比赛形式、赛制、评委组成等方面的特点,我们可以对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考试做出以下改革:

第一,借鉴青歌赛“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丰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内容。

长期以来,临场演唱或演奏几首乐曲都是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终结性考试中最常用的形式。诚然,即兴演唱或演奏以及一次性考试有着省时、省力、效率高的优点,但其单调以及片面的诟病也备受诸多指责,尤其是在当前评价范式已然转换的背景下,学业评价已不再是学生学业某一单方面的考核和评价,它意味着要对我们所期望的学生达成预定学习目标的学习状况以及对学生达成学习目标的学习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也可以说,教育目标、教育环境以及评价观念的改变使得学业评价也必然发生变革。

“综合素质考核”是青歌赛的一大亮点,目的不仅是为了多方面的考察选手除演唱技能以外其他的音乐综合素养,也是想通过综合素质考核这个环节,为紧张激烈的比赛营造一个和谐、轻松的缓冲平台,同时使比赛更有趣味性和观赏性,并通过这个比赛机会做一些加强选手以及社会音乐知识、文化知识的普及工作。青歌赛“综合素质考核”环节无疑是符合评价“使用多种方式获得关于学生学习的全面信息”的理念。依据“综合素质考核”环节,我们也可以在现有的考试形式上增加类似于此的“口试”环节,口试内容围绕有关学生所表演曲目的创作背景、作品特点以及学生对音乐作品表演的感受和理解等。这样既可以通过学生的陈述来更全面的考察学生对音乐作品的认知和理解,又可以给学生一个自我评价(或自我辩护)的机会,帮助学生澄清自己的表演设计、表演感受,同时也可以弥补自身在先前考试中的不足之处。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艺术不仅仅是凭技巧,唱歌也不仅仅是靠嗓子,歌手是文化的传播者,歌唱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一个歌手文学修养的深浅会直接影响他对作品内涵的理解。”[4]当然,增加类似综合素质考核的口试环节,可能会造成某些学生更紧张的心理状态,但增加“口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考倒学生,而只是从另一些方面来观察和考核学生,最终是为了根据学生的表现,对学生的终结性学业考试做出全面评价。

第二,借鉴青歌赛三轮比赛的赛制,改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形式。

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考试多安排在学期末,通常在一定时间内(例如十五至二十分钟)演唱或演奏完毕几首乐曲就算完成考试,时间短、内容多,客观上容易加重学生的心理负担。学业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的展示其所学,怎样有利于学生的现场表现是学业评价所关注的,尤其是音乐表演这种完全以表现为主的艺术。青歌赛共举行三轮比赛,三轮比赛的分数之和再加上综合素质考核分数、新歌加分等,总分就是选手的最后得分。选手在三轮比赛期间,每一轮比赛之后都有几天的休整期,是为了帮助选手总结经验、更好的备战下一轮的比赛。在目前的考试安排中,我们能否借鉴青歌赛三轮赛制的做法,以“专业考试周”为考试的时间安排形式,把要考试的内容分散到两至三次来完成。例如钢琴表演专业考试,一般要考核练习曲、复调以及中外乐曲(或者是奏鸣曲等)三种题材的音乐作品,是否可以把这三样考试内容分别于三次考完,每次考完一种音乐体裁,给予学生一定的时间反思,尤其是在该次考试中,发挥表现不理想的学生,可以及时调整自己、改善情绪,为下一次考试做好准备。

另外,青歌赛是分唱法、分组别(例如个人、演唱组合以及合唱)来进行比赛,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培养的学生最终是要走上舞台,除了期末考试这种形式以外,能否有更多的形式来考察学生。例如学生参加比赛的成绩、举办音乐会、参加学校或者社区的音乐演出等。而在学校的期末专业考试中,学生独唱、独奏是一种考核形式,为了更全面的考核学生的能力,例如与人合作的能力,是否也可以加入重唱考试、重奏考试、室内乐考试以及歌剧片段等考试形式来考量学生的综合能力?或者为了考察学生的即兴表演能力,能否加入视奏乐曲、演唱歌曲等考察即兴能力的形式?

在现今以促进和激励为主要功能的学业评价中,学业评价的终结性功能并不是可以忽略或者取消,实际上它依然是评价的一项重要功能,在一些具有高厉害关系的评价中尤为如此,国外一些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考试的结果甚至是决定教师是否被续聘的关键因素,而没有通过专业中期考核,选择退学、转专业的学生也大有人在。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学业评价的终结性功能,也要改革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考试的单薄现状,学习和借鉴青歌赛在赛制、内容、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把学业评价多形式、多内容、多方法的理念与目前的学业考试结合在一起,不仅有利于帮助学生的临场表演以及教师多方面收集有关学生学习情况的证据,也有利于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情况作出全面、完整的评价。

[1].电视大赛组委会.第九届步步高杯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42.

[2].汪本莉.五味俱全的声乐盛宴——探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的社会意义[D].陕西师范大学,2009.

[3].付林.中央电视台第九届青年歌手电视大赛评委评分写真[J].北方音乐,2001(5):28.

[4].新浪中国新闻网.央视青歌赛考住了谁?http://ent.sina.com.cn/x/2006-06-05/14251110851.html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