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 阿米娜·阿布力米提
身穿哈萨克族传统服饰红色出嫁服的新娘
在民间造物艺术中,所造之物的色彩在强化物品外在视觉特征的同时,也从多方面传达着造物者或使用者的身份、性格等重要信息。因此,色彩在民间造物艺术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以新疆民间造物为研究对象,基于相关论述,对新疆民间造物的色彩种类与象征意义做进一步分析,梳理出新疆民间造物中几种常见的配色方案,并尝试总结在新疆民间造物中色彩运用的重要性。
自人类开始造物起,色彩就与造物艺术相伴相生。作为民间造物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色彩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区域特色,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也让其成为民间造物艺术吸引人们注意的关键因素。无论是暖色系还是冷色系、单一色还是复杂色,色彩总能引起人们的心境共鸣和情绪认知。不可否认,在民间造物中,最先吸引观者注意力的也是所造之物的颜色,其次才是造型设计或实用价值等。色彩之美,不仅美在视觉,也美在心灵,展现的是造物主体的内在精神与情感价值。[1]新疆民间造物色彩也大多如此。它是象征表意的,好似一个符号,其价值往往在于民众情感的外化及由此带来的意念上的愉悦感。
色彩的发生,是光对人的视觉和大脑发生作用的结果,是一种视知觉,色彩之所以成为可视信息是由于物体对光的反射、透射和吸收,刺激了人的视觉,产生色的感觉。[2]由此可以得知,若失去光源,人眼是看不到任何物体固有色彩的。换言之,一个完整的物体色彩是由固有色、光源色与环境色互相作用和影响而成。
色彩可以分为有彩色系和无彩色系两大类。[3]有彩色是新疆民间造物中常用的色彩种类,所谓有彩色系,是指不同明度和纯度的红、橙、黄、绿、青、蓝、紫等颜色;而无彩色系是指白色、黑色和由黑白两色调和而成的不同深浅的灰色,是简约风格的必备色系。色彩还有三基色原理,红、绿、蓝作为色彩的三基色,是相互独立存在的,任何一种基色都不能由其他两种颜色所合成,三者均为无法被调出来的颜色。除此之外,人类肉眼可见的任一彩色光都是由色相、纯度、明度综合而成,因此色彩三要素就由这三个特性构成。色相,是指色彩的相貌,用来区别各种颜色,是色彩最基本的属性;明度,是指色彩的明暗程度,即深浅,色彩越接近黑色明度越低,越接近白色明度越高。[4]明度是区分出明暗层次的非彩色觉的视觉属性,是由色光或颜色反射光的振幅强度所决定的;纯度,是指色彩的纯净程度,色彩的纯度也称饱和度、鲜艳度和彩度,高纯度颜色加白或加黑可提高或降低色彩明度,但都会降低原本色的纯度。[5]
新疆民间造物中,造物者常常通过高纯度、高明度色彩使作品更加吸引观者的注意。例如,哈萨克族在设计毡房外部时,常用高纯度的红色、黄色、蓝色作为菱形装饰纹样的配色,让毡房看起来绚丽夺目。此外,哈萨克族的传统服饰与日常配饰,也多以蓝色、绿色、白色、红色为主。作为游牧民族,哈萨克族曾生活在高原山区地带,久而久之,大自然的明亮色彩深深影响了他们的审美。草原的绿、天空的蓝、云朵的白、花儿的红,这些高纯度、高明度的色彩,令哈萨克族人民心生向往,并将其广泛运用在所造之物中,以示对美好生活的热爱。
由此可见,在造物艺术中,色彩除了本身的视觉功能,还被赋予了更深层次的意义。色彩的象征意义已经变成一种稳定的文化机制,民间造物者在用色时也会首先考虑色彩的象征意义。如红色,最易使人联想到火焰,代表热烈、喜庆;绿色让人想起植被,代表生命力;黑色让人联想到黑夜与危险,给人以压迫感;黄色让人联想到黄土地、粮食与金子,代表着辽阔与富足等。若以冷暖之分,暖色调让人联想到了温暖、积极向上、美好的事物,如幸福、快乐、收获。而冷色调会使人联想到阴冷、伤感、局促等。可见,色彩不再只作为单纯的视觉感知元素出现,而是成为造物艺术中更具可选择性、可识别性的民间文化符号。这建立在人们长期以来对色彩的认知与选择基础之上,造物者习惯以某一种颜色指代特定的内涵,传达特定的信息。因此,符号功能不仅给原本仅具视觉感知功能的色彩赋予了更深层次的含义,也直接影响着民众对其选用的态度。
所谓配色,就是将颜色用在适当的位置,达到和谐美观的效果。由于人们在长时间注视单一的色彩时会感到视觉疲劳,因此,民间造物强调多种色彩之间的和谐搭配。
对色彩进行合理搭配,可以提高视觉对色彩的敏感度,优秀的配色方案可以丰富人的视觉感受,满足人的情感需求。新疆民间造物鲜少涉及极简主义风格,色彩搭配也很少出现单纯同类色相搭配的情况,如完全采用冷色调或者完全采用暖色调,都是十分罕见的。总而言之,新疆民间所造之物多数配色设计都包含丰富的色彩种类。
目前,在新疆民间造物中常见的配色方案有以下三种:
第一,邻近色配色法。邻近色是指与色环中已选定的某一颜色临近的、角度在60 度以内的颜色。不同颜色所表达的情绪不同,因此在民间造物中,不同颜色的搭配可以形成不同的配色效果。但即使出现多种颜色,只要能够保持色调大体一致,辅助色多采用色相环中相邻的近似色,形成色调统一的一种配色效果,作品也能呈现出整体性和统一性。如当所造之物主色选用橙色时,辅色多选与其相邻的红色与黄色。
绣花褥和绣花枕头是我国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等多个少数民族家中常见的具有装饰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生活用品,不仅可以摆放整齐供客人欣赏,也可以铺在炕上充当坐垫或靠枕,还可以作为婚嫁礼品等。在缝制褥子和枕头时,民间手艺人常选择色彩鲜艳的金丝缎面布料,并用橙色搭配红色、绿色搭配黄色等邻近色配色法,使褥子与枕头呈现出整体性。这就好比现代人们常用的床上用品四件套,虽颜色不尽相同,但仍保持着系列作品应有的整体性。
第二,对比色配色法。对比色是指24 色相环上处于120 度至180 度之间的两种颜色,对比就意味着反差,所以利用对比色做配色方案更容易产生视觉冲击,带给观者较为深刻的视觉体验。除此之外,对比色的运用也可以使作品更加显眼、主题更加鲜明。例如可挂在墙面或铺在地上的栽绒毯,其作为新疆各族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造物者常选用对比色配色法为其配色。以黑为底色,织入少许的白绒作为点缀的黑地毯,用等量的紫色和黄色织成的彩色方毯等,传统几何纹样与对比色搭配尽显别致。尤其是喀什地区手工艺人制造的栽绒毯,常以红色做底,配以金黄色或深绿色等对比十分强烈的颜色,追求整体的耀目感。哈萨克族男士常戴的白毡黑绒翻边帽也采用对比色配色法,以白色为主色,在帽檐处用黑绒做翻边设计,御寒的同时,显得大气美观。
新疆少数民族刺绣枕头
第三,同类色配色法。同类色搭配指深浅、明暗不同的两种同一类颜色相配。[6]由于同类色的色相对比差异较小,在新疆民间造物中,造物者常通过调整色彩的明暗度属性来避免单调。如深咖色搭配浅米色,墨绿色搭配草绿色等。新疆的编织工艺品多采用棕色搭配米色、深蓝色搭配浅蓝色等配色方案,造物者常选择明度不同的同一色作为所造之物的主体色彩,讲究和谐统一。此外,民间木匠制作的雕刻木箱,也采用同类色配色法,在原木风格的箱子上雕刻出精美的图案,再用与原木色相近的浅咖色等做填充,配色与图案完美结合,彰显着民间智慧。
新疆民间造物中色彩的运用,大多反映的是民众心理与民众意愿,造物者借助色彩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也就是说,民众心理与民众意愿常常外化为民间造物者所造之物的视觉艺术形态。因此,民众心理对民间造物中色彩的运用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它以符号形式实现民众传情达意的目的。
崇红、尊黄、喜蓝等色彩倾向是民众长时间的审美心理积淀所致,在造物艺术中突出体现着造物者求吉求顺的心理愿望。中华民族对大红大绿的喜爱是由来已久、发自本能的,人们可以从红色与绿色中获得满足感,也因此常将其运用在民间造物中。换言之,民间造物选用色彩基本以求吉求顺作为重要标准。新疆民间造物中的色彩选用与中华农耕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民众看来,黄色是土地的颜色,也是表现农家丰收的美好色彩;绿色使人联想到成片的植被,因此被赋予了生命力、希望之意,这些色彩选用规则体现着民众的心理意愿。
新疆民间造物常在生活用品上“饰金”,以表达造物者或使用者对物质富足、精神愉悦的美好生活的歌颂。哈萨克族的金边茶壶帽、维吾尔族的盘金绣枕头、塔吉克族的绣花腰巾等,均在帽檐等包边处采用纯金色布料装饰,或以金线包边,有时还用金色亮珠坠饰组成四瓣花纹,以彰显华丽、高贵,体现造物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民间造物色彩的运用能从侧面体现民众乐观豁达的心态,起到“以物抒情”的作用。在新疆民间造物中,造物者喜欢用纯色、暖色,强调对比色,以这些鲜亮明快且色相饱和的色彩,表达自己乐观豁达的心态。新疆民间造物艺术几乎与“悲”字绝缘,多以明媚的色彩来抚慰民众心理,赋予民众乐观向上的力量,鼓励民众更加热爱生活、乐观豁达、积极向上。
新疆民间的陶艺品有部分保留着传统的日用功能,也有部分已具备现代化观赏价值。其中,大小不一的碗,形状各异的盘和陶瓷罐作为典型的民间传统造物,多以高纯度、高明度的黄、绿、红作为主色,再配以精心设计的传统民族风图案,显得别具一格,体现着新疆各族人民自给自足、乐观豁达的心境。
多年来,新疆民间造物中色彩的象征表意功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众的主观期盼,带来意念上的幸福感,地方造物中独特的配色规则与特色图案样式相辅相成,能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生活,使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与工艺品产生情感文化交流。如今,新疆民间造物艺术在继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在追求创新,致力于用艺术之美讲好中国故事,传递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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