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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艺术作品风格差异性的根源

时间:2024-05-20

很长时间我没搞明白,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究竟是什么?我一直把艺术中的派别与风格混为一谈,以为艺术作品的差别不过是艺术家按照不同的流派、创作方法和媒介,在创作实践中形成的结果,并把能够达到或接近某一派别的标准作为追求的目标。随着实践的积累,不断学习和交流,对于风格的认识逐渐清晰起来,问题的核心聚焦在独创性方面,也就是说艺术作品的差别或差异性,主要是由于独创性或风格导致的。

一、关于独创性问题

艺术作品的独创性问题是风格问题的核心,对此,每一位艺术家都不得不给予特别的关注,只要他想在艺术上真正获得成功,这就是一道绕不开的坎,说得再严重一点,风格问题是每个艺术家必须要跨越的一座至高的屏障和山峰。跨越这座山峰,就是艺术家走向成熟的开始。因此,对个人艺术风格的锤炼和追求就成为艺术家一生不懈奋斗的一种至高的境界,将其视为艺术家的“命根”一点也不为过。

艺术作品的风格问题至少包含了三个要义:原创性、独特性、稳定性。

1.原创性:艺术创作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原创性问题,没有原创性,就谈不上创作。“创作”就意味着艺术家要以前人从未有过的方式去表达、描绘、体现作者对世界独有的认识。对现存文化艺术成果的任何摹仿、重复、复制都不符合艺术创作的本义。因为人们只承认艺术作品的原创性,而不承认对它的完美化。原创性原则,使得艺术创作的道路变得十分艰难,因而才使得真正的、具有原创价值的艺术作品显得弥足珍贵。

2.独特性:要树立艺术家自己作品的特征和性格,摆脱前人范式的束缚,只有独辟蹊径,在某些方面彰显艺术家的个性,使其作品呈现出个人的气质和品格,唯此才有立足之地。独特性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标新立异,不是所有独特的东西都是可取的。独特性以遵循艺术创作规律、不损害艺术作品的质量和取得学界的共识为前提。背离艺术创作规律,独特性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而走进死胡同。没有取得大家的共识,独特性就不能得到社会的确认,成为人们的笑柄。

独特性原则并不意味着排斥历史文化传统、拒绝各民族文化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相反,正是有了这些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的滋养、漫润和陶冶,才有可能使艺术家的创作道路更加宽广,开拓艺术家的视野和心灵的疆界,丰富艺术家的人生经历。问题的关键是艺术家不能仅仅成为历史文化的转述者,而应该向母亲孕育婴儿那样,去创造新的生命在孩子身上流淌着母亲的血液、携带着前辈的基因,但他又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崭新的生命。孩子与父母都是相互独立的个体,但是又有血缘上的联系,这就是传承,不是复制。复制的意义在于留存,传承的意义在于启新。传承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有价值,才能使传统发扬光大,推动历史的进步。

3.稳定性:艺术家在其作品中体现出的原创性、独特性,是其长期艰苦奋斗,历经磨难而形成的稳定、持久的艺术气质和品格,是艺术家在最高层次上体现其艺术追求的彼岸。因此,一种风格的确立绝不是仅凭艺术家一件作品来完成的,而是从其一系列作品的创作中,不断探索、研磨而形成的一以贯之、持续稳定的气质风貌。没有哪一位艺术家仅凭一件作品就创立了自己的风格。如果有,那也只是一个传说。

稳定性原则,是艺术家走向成熟的标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艺术家的创作可以始终沿着一种僵化的模式发展。稳定性应该体现在艺术家的品格、气质的精神力量始终统摄着他的创作实践,而不是将自己的作品固化为一种一成不变的范式,不断地重复已有的成果,成为自己作品的复制者。现实中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一些艺术家创立了某种风格,为了强化其风格的印象,在作品内容、形式和表现手段上不断重复原有作品,形成了一种固化的范式。这实际上已经远离了风格的本义,不再属于风格所应有的品质,沦为“作风”的附庸。人们评论这类作品“只看一幅就够了,其他的都一样”。我们从历史上许多伟大艺术家的作品中看不到这种现象,他们有自己独特鲜明的风格,他们的每一件作品都有着不同的面貌和内涵,揭示着不同的主题。例如:17世纪荷兰画家伦勃朗,突破以往的传统,创造性地运用聚光效果突出画面主体,获得了鲜明的个人风格。这种风格统摄着他的全部作品,但是,他的每件作品在主题选择、构图处理、技术运用和内涵的揭示上又有着各不相同的面貌,体现出风格的一致性与作品面貌多样性的统一。

关于独创性问题,黑格尔曾做过深入的分析,把艺术作品的独创性定义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艺术家需使自己与对象完全融合在一起,根据他的心情和想象的内在的生命去创造艺术的体现。艺术家的主体性与表现的客观性这两方面的统一……我们可以把这种统一称为独创性的概念。”这里,我们撇开他的唯心主义立场,仅就独创性问题进行分析。他提出的“独创性”问题的核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或主体与对象的统一,强调以主体的想象和内在的生命去创作,并在艺术作品中体现主体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因此,艺术家的风格的形成不仅体现在其对题材、体裁的驾驭能力上,对客观世界的表达能力上,也体现在他将自己的全部激情、想象和理智与这些客观对象完全融汇在一起,这是黑格尔美学中最为闪光的思想。

二、关于“作风”问题

黑格尔还敏锐地意识到,必须把风格与“作风”区别开来。他认为:艺术家个别的、偶然的特点不是什么风格,而只是一种他个人在创作中流露出来的“作风”或“习惯”,

“它走到极端,可以与真正的理想概念直接相矛盾。就这个意义来说,艺术家有了作风,就是拣取了一种最坏的东西”。他认为:“艺术家无论在内容方面还是在表现方面都要消除偶然现象……消除他的主体方面的一些偶然的个别特点”。

什么是作风?黑格尔指出:“作风只是艺术家的个别的因而也是偶然的特点,这些特点并不是主题本身及其理想的表现所要求的,而是在创作过程中流露出来的”。对于黑格尔的这一观点,我们要做具体分析。

第一,既然是艺术家的“个别偶然的特点”,它就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不是创作中普遍遵循的规律或规定性,因而也就不是“主题本身及其理想的表现所要求的”。没有这些特点的存在,对表达主题不构成影响。从这个角度说,“个别偶然的特点”在这里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也就算不上是一种风格,不仅如此,还应该努力在内容和表现方面消除这些偶然的个别的东西。

第二,这些“个别偶然的特点”不是艺术家精神上的产物,而是一种实体性的行为习惯,“它只是在外在方面起作用”。例如:画家的用笔、配色、造型方面某些特殊的习惯;音乐家在演奏和使用乐器上的某些特殊的习惯等等。

“某一种特殊的表现方式由某一个别艺术家创造,由他的摹仿者和门徒的效仿,反复沿袭,成为习惯,这就形成了作风”。这种作风在某些情况下是由于艺术家独有的癖好或是某些方面的缺陷而导致的,比如在绘画领域中造型能力、色彩感受力、技术操作方面的缺陷等等。它们带有较强的个体性,使其作品呈现出某些个人的特点。如果我们把这种东西看作风格、看作独创性,那实在是辱没了风格应有的高贵品质。

第三,风格与作风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艺术家的主体性与表现性的完美统一。他把对现实世界的观察理解、审美判断、个人的生活经历、题材的攫取、体裁的选择、表现手段的运用全部灌注到一起,使自己的作品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面貌。例如英国的现实主义画家弗洛伊德,破除了古典主义唯美的表现方式,用强有力的笔触,揭示了现实世界的深度,形成了自己特有的风格。后者则仅限于艺术家“只在外在方面起作用”的某些癖好和行为习惯在作品中留下的痕迹。

三、关于风格问题

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的阐释,“风格”是指

“艺术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的具有代表性的独特面貌”。人们还经常引用法国作家布封对风格的看法:“风格即人本身”:马克思对风格问题的观点:“精神个体性的形式”。这种阐释都很精辟,切中了问题的本质,但是,我们从这些定义中体会不到风格问题对于艺术家有多么重要,感受不到风格问题给艺术家带来的巨大压力。当下学界对风格问题的认识俨然成了一个艺术家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最近读到一份某美院的硕士论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对风格问题的看法,概括了当下人们对该问题认识的深度:

“风格,是衡量画家艺术成就的重要因素,是证明其作品艺术价值的参考标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风格是画家得以在艺术领域存在的一种识别体系。……已经成为了外界看待画家艺术成就的认定标准,同时也反映了画家创作能力的水平,这直接影响到了画家在现今经济社会中的生存状态、社会地位和艺术命运。”

“从图像学角度来看,风格是绘画作品特点的综合体现,是某一类艺术作品可辨的式样或特征。绘画风格是画家有感于自身所处时代的整体社会面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外界因素,并结合内在的世界观、人生观,通过独特的艺术方式所呈现出来的一种绘画形式”。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中对风格问题的阐述远不及这篇论文代表了当下美术界在理论上认识的深度。

研究风格问题的目的在于:一是有助于我们认识风格问题对于艺术家及其作品的重要意义,认清艺术家自己的发展道路和方向;二是理清什么因素导致了艺术家及其作品在风格上的差异:三是艺术家的个性特征和作品的风格是怎样形成的。弄清这些问题,对于艺术家创建自己的艺术风格,摆脱创作上的盲目性,增强自主性和自信心,具有积极的意义。

前两个问题前文已经做了阐述,仅就第三个问题做进一步的分析。一个人行事的风格,除了他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及个人的教养、生活经历等客观因素之外,主观上的性格或个性倾向、心理特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们常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性格决定命运”,指的就是在暗中起支配作用的心理因素。艺术家个人风格的形成绝大部分是长期创作实践的结果,但是,他如何实践、以什么方式、采用什么态度去实践,选择什么方向和发展道路,却是因人而异的。艺术家风格的差异,除了理智和经验的差异之外,就是个性倾向和心理特征上的差异导致的。对风格问题做心理层面的分析,不是要把问题引向宿命论,而是让我们重视心理因素的影响,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训练、控制和引导个性倾向的发展。

个性倾向是人进行活动的动力系统,是个性结构中最活跃的因素,决定着人对周围世界的认识、态度的选择和趋向,决定人追求什么、舍弃什么,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爱好、态度、理想、信仰和价值观。个性倾向体现了人对社会环境的态度和行为的积极特征。从这个角度看艺术家个人风格,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他们风格上的差异。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兴趣爱好及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审美标准等等都对风格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这些影响反映在艺术家的创作上就会体现出个人作品风格的差异。

心理特征,是指个体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素质,包括能力、性格和气质。其中,能力和性格都是后天训练培养的结果,随着阅历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或改变,而气质则是与生俱来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指个人的脾气秉性,也可以指个人心情随情境变化而改变的倾向。心理学家J.Rower研究发现,气质中的稳定成分由遗传决定,而其中的变化则由环境造成。环境对气质的影响主要经过复杂的脑机制和自我控制机制形成。在所有控制机制中,自我概念是其中最重要的控制机制,因为个体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影响其行为表现。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的愿望和动机,以及为了实现其愿望而付出的持续努力,可以改变他的心理特征,改变其能力和性格。所以,一个艺术家想使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树立什么样的自我概念,是创建个人及其作品风格的前提。

通过上述对形成艺术家及其作品风格差异的心理因素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艺术家及其作品风格的形成,除了受到学识、修养、人生经历、社会境遇、命运的影响之外,也与其兴趣爱好、信念、价值观和气质、能力、性格等心理因素密切相关。例如:凡·高和弗洛伊德的作品风格,明显地与其个人心理特征和个性倾向有着直接的关系,仅从个人主观努力和环境影响等外部因素认识问题,很难找到其风格形成的合理解释。

综上所述,艺术家及其作品风格的形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因素:时代背景——个人所处时代的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境遇、人生经历等等);人格艺术家的修养、道德情操,对情趣爱好、信念、价值观选择的态度,个性倾向和心理特征——个人的能力、气质和性格对行为方式的暗示和引导。

(尼跃红/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

组稿/刘竟艳 责编/李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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