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毕 亮
某日,歌德顺道拜访席勒而不遇。在等候席勒回来的间隙,歌德坐在席勒的书桌前记笔记,但被一股奇怪的恶臭味阻断了记录。最终,歌德循着气味找到了源头——就在他坐着的书桌抽屉里。抽屉里装着一堆烂苹果,恶臭即来源于此。席勒的妻子夏洛特说,这是席勒有意把苹果放坏的,“没有它,他就没法生活或写作”。多年后,在《歌德谈话录》中,歌德忍不住说,那种气味,对席勒有益,对我则像毒药。
烂苹果是席勒写作的依赖之一,这是一种怪癖。这些都被美国作家西莉亚·布鲁·约翰逊记在了《怪作家》中。在中国的明代,张岱就曾说过,人无癖不可与交。作家们也是凡人,有各种各样的怪癖,毛姆、纳博科夫、乔伊斯、雨果、普鲁斯特等“怪作家”……也都不例外。而且怪癖之怪,五花八门。于是,《怪作家》理所当然地有了一个副标题:从席勒的烂苹果到奥康纳的甜牙。
实际上,席勒的“怪癖”还不仅仅是烂苹果。他有时在白天也会写作,将写作的房间窗帘紧闭,整个房间昏暗,他“沉浸在昏暗的光线里,啜饮着含咖啡因的饮品,闻着烂苹果的气味写作”。更多的时候,席勒的写作都是在晚上。试想,坐在一抽屉烂苹果前,闻着“独特”的气味,当咖啡都不能用于提神时,他为了保持清醒避免睡着,将双脚泡在冷水中。他的邻居通常可以听到席勒“一边大声说话,一边来回踱步”,这样的状态一般会持续到凌晨三五点。
巴尔扎克同样也习惯于夜间写作。他十点睡觉,凌晨两点钟起来,一直写到下午。“睡得太多会困扰人的心志,使其反应迟钝。”当别人在睡觉时,巴尔扎克的想象力如同星光闪烁,火花迸发。
和席勒离不开咖啡一样,巴尔扎克也是咖啡的“重度患者”。他在《咖啡的愉悦与痛苦》中写到,咖啡在他的生活中举足轻重,其作用可以史诗级来论之。早在十六岁时,巴尔扎克还在一所禁止咖啡的学校寄宿,但这并不能难倒巴尔扎克。他经常找想赚取外快的门房帮着偷偷带进咖啡。后来,巴尔扎克每天起码要喝五十杯足够浓的咖啡,有时甚至生嚼咖啡豆。《人间喜剧》等作品就是在一杯杯咖啡中泡出来的。
除了咖啡外,巴尔扎克在写作时,对着装也有特殊的“癖好”:穿着僧袍,白色长袍以丝绸衬里,再用相配的细绳束腰,头上还要戴着黑丝绸无檐帽。写作时对着装有特殊要求的还有詹姆斯·乔伊斯。他穿着白色外衣,趴在床上写作,用的是大号蓝铅笔。乔伊斯视力衰弱,白色外衣能将外在的光折射到纸上,这样的习惯是从他写长篇处女作《一位青年艺术家的画像》时开始养成的。因为视力原因,从1917年至1930年间,他做了二十五次手术,只是视力依然未能得到恢复。看校样《尤利西斯》时,他用了两副眼镜和一柄放大镜,校对《芬尼根的守灵夜》时,用了三柄放大镜。
作家们在写作时的癖好,各式各样。比如大仲马在写作时,对纸张就有特殊的要求,写诗要用黄色的纸,而文章则是在粉红色纸上,写小说非蓝色的纸不可。一次在东欧考察,行至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时,他的蓝色大页纸用完了,转遍第比利斯也没有他所需的这种纸,最终只得以奶油色的纸来替代,纸张颜色的变化被大仲马认为对他的小说产生了消极影响。
杰克·凯鲁亚克对纸也有奇怪的要求。他觉得一张足够长的纸才适合他的写作,所以在写作之前,他会将纸张粘起来再放进打字机,然后在一个快捷的速度中完成小说或其他作品,之所以如此,就避免了在每页纸用完之后停下来装纸。有时候,他的一部作品用纸会长达三十多米。或许,装纸是会中断他的思路?谁知道呢。
和席勒、巴尔扎克等人不同,大仲马不分时间地写作,似乎什么时候都可以写,办事、吃饭的间隙,他匆匆地在纸上写着;醒来后不久,他的手已经握住笔了。一有空闲,他就用于写作,一天甚至可以写十六个小时;在截稿日期快到时,为了写作的不间断,饭菜都是送到书房的。“我的每分钟都像金子一样宝贵。我花在穿鞋上的时间,相当于五百法郎。”
大仲马一天写多少字不得而知。但安东尼·特罗洛普则要求自己每十五分钟写两百五十个字,斯蒂芬·金每天要写两千字,托马斯·沃尔夫每天不写完一千八百字不停笔。类似这样的创作要求,可能是所有作家的通病,梁实秋在回忆老舍时,也提到了老舍每天只写五百字。
海明威写作的房间墙上挂着羚羊头标本,标本之下是一张字数统计表,用来填每天写作的字数。海明威通常整个上午用来写作,如果写得顺手,一天需要消耗七支二号铅笔。和其他人灵感枯竭时停笔不一样,海明威时常在写得很顺畅时便停笔,留待第二天继续。在向普林顿解释此举时,海明威说:“你写到某个地方,觉得自己劲还没用完,并且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这时你停下来,直到第二天再埋头接着写。”第二天一早,海明威会修改之前新写的内容直至搁笔的地方,然后,接着流畅地写下去。
《怪作家》中提及喜欢在床上写作的作家不在少数。伊迪丝·华顿即是其一,他喜欢坐在床上写作,每写完一页,就丢在地上。等当天晚一些的时候,仆人会进入房间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纸片,整个过程迅速而不产生动静,之后秘书安娜·巴尔曼将手稿打出来,华顿再一遍遍修改。杰克·伦敦在床上写作时,“便条卡片被固定在他头顶上方的一根线上,在那里存留到被新的卡片取代。”,他每天至少要写一千字,活了四十岁的杰克·伦敦一生写了五十多本书。
纳博科夫则将带横线的便条卡片放在枕头下面,以便记下梦中萌生的念头。同样的,纳博科夫习惯在床上写作,一边抽烟一边文思泉涌;后来,糖浆替代了香烟,于是纳博科夫开始胖了起来,晚年,纳博科夫将家安在瑞士蒙特勒宫酒店,写作的姿势也随之变成了站着写作。不变的是便条卡片,他甚至用便条卡片写出了《洛丽塔》的草稿,三张便条卡片草稿可以打成一张纸。在写《阿达》时,纳博科夫用去了两千五百张便条卡片。
年轻时,浴缸也是纳博科夫很重要的写作场所。在《怪作家》中提到在浴缸中写作的作家还有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埃德蒙·罗斯丹、本杰明·富兰克林、阿加莎·克里斯蒂、黛安·阿克曼……从浴室寻找灵感的朱诺·迪亚斯则是坐在浴缸旁写作。
查尔斯·狄更斯写作时对周围的环境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要求他的书房在每个地方都有同样的设计”,当他在瑞士洛桑准备着手写《董贝父子》之前,他要将专门寄来的各种小雕像、一把裁纸刀、一个绿花瓶、一本台历、蓝墨水和一些羽毛笔,都摆放在正确的地方,以便在作的间隙供“他的目光停靠”。如此,狄更斯终于可以动笔了。他每天从上午九点开始写到下午两点,之所以用蓝墨水,是因为这种颜色的墨水比其他颜色干得快,以节省用吸墨纸吸墨的时间。
对墨水讲究的还有弗吉利亚·伍尔夫。紫色是伍尔夫的最爱,她在二十五岁出版的长篇小说《友谊长廊》的内文和用于装订的皮革都是紫色的;她写情书常用的也是紫色,所以她的钢笔装的多是紫墨水,《达洛维夫人》的大部分手稿写时用的就是紫墨水。甚至她在日记中也以紫墨水来形容云朵:一场暴风雨——紫墨水般的云朵——正在消失,如墨斑之于水中。在日记中,写这句话当然用的也是紫墨水。
作家们的灵感来源也千奇百怪。格特鲁德·斯泰因会因巴黎街头堵车而灵感多多,甚至只要离汽车近一点,都能激发她的想象力。她坐在车上等丈夫时会拿出铅笔和一小片纸,匆匆写下三行五行。她的理想写作之地是汽车的驾驶座。同样的,纳博科夫也曾在停着的车中独处写作。在成名前,汽车同样也是卡佛安静的写作之所。尤朵拉·韦尔蒂甚至可以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写作。斯坦贝克为了安静,会到家中地下室去写作,写完信和日记后才开始写小说,桌子上会放着十二根笔尖削得尖尖的铅笔,每根新削的铅笔可以写满一页纸,电动削笔器也是他离不开之物,十二根铅笔每天会削两次。编辑为了减少斯坦贝克手指的磨损,送给他的都是圆铅笔。铅笔是他写初稿用的,而二稿用的是口述录音机。和铅笔一样,口述录音机也是他书房的固定设备。
堵车能为格特鲁德·斯泰因带来灵感,树木则是D.H.劳伦斯的灵感源泉,在一封信中,劳伦斯说,树木如同伴侣。在早晨,劳伦斯通常会膝盖上放着便笺本,依靠着树干写作。长篇小说《亚伦的神杖》就是这样在户外完成的。在北美的松树林避难时,劳伦斯早上消失在树林中,等到中午喊他吃饭时,发现劳伦斯在一棵树下一直写着……
《怪作家》中说到的都是外国作家写作的怪癖,其实中国作家的怪癖也不少。余华曾在一个对话中说到他的写作习惯,也是一种怪癖:余华喜欢在旧信封上做笔记,最初是怕忘了,便随手拿起旧信封记上,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余华自言《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写满了一堆旧信封”。后来,余华开始用新信封,而且“必须是国际航空的那一种,上面没有邮政编码的红框,显得更干净”。
看来,“怪癖”是不分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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