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孙得川
摘 要:尼采的音乐精神是悲剧性的意志,是酒神精神,其中所展现的是悲剧下人类的精神意志;而孔子的音乐精神的核心是“和”,“和”人、“和”天,将音乐作为一种维系宗法道德的手段,两者是截然不同的。西方的酒神精神文化下发展的个人的理性思维,而中国的“和”的精神下发展到是道德的集体的感情思维。有同样源头的原始音乐精神在中西两个地域却展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这与着文化的发展有着很大的联系。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精神意志造就了两种不同的悲剧意识,而直接以西方悲剧体系评判中国文化,断然得出“中国没有悲剧”结论的合理性有待商榷。
关键词:乐 个人意志 集体 悲剧意识
音乐作为一种文化艺术是从原始的文化中遗留下来的,而非现代文明的直接产物,在我们当代的音乐文化中也总会有着原始文化遗留的痕迹,因此探讨音乐精神的本质是不能脱离对于原始文化中音乐本质内涵的考究。原始社会是基于一个“万物有灵”的思维模式的社会,“对受互渗律支配的原逻辑思维来说个体与种的实质之间是没有明确区别的”①。他们为“集体表象”所支配,而“他们的行为是受一定的神秘关系的总和支配的,这些神秘关系决定于社会集体的集体表象”②。因此可以说他们的行为更多是属于集体的一个环节,是被集体所支配,而不为个人所支配。巫术在原始社会中几乎是处于绝对的威严地位,吟唱、歌谣、舞蹈是巫术活动中让他们“通灵”的途径,因此音乐在部落集体性活动的巫术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音乐不仅是他们与神灵沟通的重要途径,音乐也让各成员在这种以歌舞为媒介的集体性活动中使得精神情感的联结更为密切,音乐的这种维系集体各成员的情感的作用在我们当代的生活中也可以得到体现,如国歌、行军进行曲、民谣等。
一、 以“和”为中心的孔子音乐精神
中国是属于大河文明,大河文明以农耕经济为基本形态,对自然环境有较强的依赖性。在古代中国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人们靠着自然的恩惠获得收成,认为自己的获得是属于神灵的赐予,而在原始思维中人们认为所得猎物并不是缘于猎人的能力,是有神秘的力量将猎物交到猎人手里。这并不是巧合,而是中国文化中本就有着较多的原始思维的遗留。中国的生态环境与生产生活方式致使了中华文明的属性偏向于保守,中国的文化发展曲线趋于平滑而无较大波动。原始农业的出现使中国的人们逐渐定居,聚落成一个个村社,由此产生的宗法制,讲究伦理和血缘。在这种文化下,个人意识淡薄,往往更注重于自己是属于部落、或者宗族,这与原始社会中“个体与种的实质是没有明确区别”也极为近似。保守的文明属性使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较多地保留着原始社会中重集体性、淡化个人的思维方式。
孔子的“乐教”思想对中国的文化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在《礼记·经解》引用孔子对“乐教”的界定,所谓“广博易良,乐教也”。所谓“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所谓“奢”即“过分”,不过分、不过多就是对“乐教”之精髓的深入把握。唐孔颖达对其进一步阐释道:“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易简良善,使人从化,是易良。”在这里,孔氏以“和通”释“广博”,说明“乐教”调和天人、政治、社会、家庭的无所不在的巨大社会作用③。从此中可以充分看到乐的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和”,在《荀子·乐论》中也提到“乐和同,礼别易”。无论是在政治教化,还是社会关系的“和敬”“和天”等使人向仁的道德教化方面等都指意于“和”,与天“和”;与“人”和。而“和”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对于集体和谐的一种保护、对于个人的集体性认知的深植。在这种文化发展下,中国古代几乎是一直重视集体而轻视个体,而这种对于集体性的依存与保护的重视的态度显然是从原始文化中滞留下来的,中华文化中对于个体的认识与重视是不够的,致使中国传统文化要义与维系集体的情感道德被紧密的捆绑在一起,而与主客二分的理性思辨渐行渐远。
二、尼采的音乐精神的核心——“悲剧”与强力意志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文明属于海洋型文明,是需要不断地和外界接触,进行海外殖民。因此西方文明的存在与发展是需要不断的接受挑战的,这种环境培养了他们的原创性和进取精神。古希腊的文化是多元性的,在思想上和精神上具有较少的束缚,这种文化的多元性体现在一个政治实体内部就是大限度地容忍个体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性,极大促发了人们的理性思辨能力。这种文明并不是说不注重集体而是说他们以个体的发展作为集体的动力,注重了个人的创造与影响。他们对于宇宙人生始终持有怀疑的态度,甚至于怀疑他们所敬畏的“神灵”,他们将神设置为“半人半神”的形态,就表明了他们对于世界的不停的怀疑与追问。在这种文明下的社会是重视个人的,甚至于是一种“英雄主义”的。对比而言中国的文明考量下个人的成就与影响是归于宗族集体的,个人的发展与成就的目的在于“光宗耀祖”,其思想与行为在很大方面上自然受宗族集体的制约,即强调道德的约束。这是中西文化的一个重要差别,在音乐精神上自然也有体现。
在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一书中讲到音乐与悲剧的关系。尼采的音乐精神的核心是“悲剧性”。“音乐不像其他艺术那样是现象的映像,而是意志本身的直接映像”④,音乐是一种悲剧性的情绪,音乐是意志本身, 本质上先于形象、超越形象、没有形象。真正的音乐, 如希腊的酒神颂, 是全然不沾染形象的, 它整个就是情绪, 是与世界本体脉脉相通的情緒, 是从世界心灵中直泻出来的原始旋律。希腊人是人类文明里最值得推崇的民族,他们拥有强健优美的体魄、健全丰富的灵魂,但是他们同样拥有置疑一切的勇气,包括置疑美好。他们试想体验世间一切活着的乐趣,包括痛苦与悲剧,这种精神是强者的观念意志,是音乐中所含有的意志本身。所以尼采认为音乐的精神实质是一种悲剧意识。而悲剧的实质在于个体在命运的不可抵抗下的毁灭,而展现出强大的精神意志力,虽然其结局必然是失败和毁灭,但这其中所展示的是个人的精神意志力中所体现出人类的生命意志的丰盈与不可毁灭。这种人类精神的强大的生命力会使人体会到人类自身的伟大而给人以审美的愉悦。人类的生命意志是通过个人的精神的强力意志所体现的,这很大程度上承认了个体的重要性,甚至是神圣的,西方这种悲剧精神可以看作为个体在集体之上的超越,从而成就了集体乃至整个人类意志的进步,因此可以将尼采的音乐精神中所体现的悲剧意识看作是个人强力意志的展现。
三、 对比音乐精神管窥中西悲剧意识
“悲剧”这个词对于中国文化来说是个舶来品,在中国接受到“悲剧”这个审美范畴的时候许多文艺家便将这个词汇用来界定中国文艺作品,便得出一种结论是“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木心先生在《文学回忆录中》就曾提到过,“西方的文化中心是悲剧精神,而中国的是悲观主义。西方酒神是狂欢,创造极乐,所谓酒神精神;东方人歌颂酒,是回避是厌世,借酒而忘忧、消愁,离不开生活层面,而从未上升到悲剧精神”。⑤从这之中也可以看出中国人强调实用理性精神,更愿意从世俗考虑问题,不大进行抽象思维,道德感强烈,相信善恶有报;而西方人更具理性思辨精神,强调个人精神意志。中国的悲剧作品中展现的往往是一种悲观主义,其很大程度上是在受道德的制约,是由传统“乐教”思想下的“和”而产生的。其中所体现的是悲剧人物在不可反抗的宗法制度下而产生的悲剧性事件,在这种悲劇下所营造出的是对于伦理道德的体验感。而西方的悲剧作品中强调创造出悲剧性事件的原因在于命运的不可抵抗性,而非人为的宗法伦理制度,在这种悲剧性事件下所营造的是个体在面对不可抵抗的力量时作为人的强力意志,这是对于人类本身精神意志的体验感。因此可以说中国并不缺少悲剧事件而是缺少那种悲剧下所展现的个人的精神意志。而造成这两种对于悲剧事件所形成的截然不同的意识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在中西文化两者对于“音乐精神”的内涵把握中是可以觉出一些端倪。
中国文化传统强调“乐教”的作用是“和”——“和”人、“和”天。“和”的作用便是保持宗族集体的和谐有序的存在,这是道德的体现。而作为这种宗族集体下控制的个人是不可能脱离集体的,因此以孔子为主的中国传统“音乐精神”便是“和”,为了集体的和谐,个体的精神意志是很淡薄的,中国的悲剧也可以看作是道德体系下所造成的悲剧,其中渗透着对于集体的宗族制度的妥协,因此中国的戏剧小说中也往往以“大团圆”为结局,这其中就渗透着中华传统的“以和为美”的美学思想。而西方“音乐精神”所展现的是“酒神精神”、是“悲剧意识”,他们强调的是个人的意志在不可抵抗的命运下的强健,在这种不可毁灭的强大压迫下,看到了人类精神意志的丰盈。而这种方式恰是在从个体中洞悉人类集体的不可毁灭,虽然是命运直接的、彻底的对于个体的毁灭,但是人类集体是生生不息的,这其中渗透着个体在命运毁灭力量下的意志体现。因此大多言论说“中国没有悲剧”,其原因可能在于中国文明中并没有强烈的个体意识,西方所谓的悲剧正是以个体的毁灭为基调,所以说中国没有西方所谓的悲剧意识,或是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悲剧。
但我想这并不是说中国没有悲剧意识,而是说没有西方那种直接将个体人物的毁灭的悲剧意识以理性思辨的方法将其从生活中剥离出来,正如中国古代的哲学也完全不同于西方思辨哲学一样。“悲剧起源于古希腊,意思是指‘山羊之歌,山羊是祭祀活动中奉献给神灵的牺牲品,而悲剧就是在这种活动中产生的,牺牲者成为悲剧艺术的原型”⑥。悲剧的意义在于让人们在毁灭中得到净化,在不可抗拒的力量中看到人类的强大意志。“中国传统文化常常将悲剧的根源归之于天命,一方面摆脱了人对自身命运的责任,另一方面使困境和困难变的合理化,实际上也就遮蔽了人生的悲剧性”⑦,遮蔽并不代表没有,中华民族是个善于隐的民族,我们也可以从很多文化中体验到悲剧感,和悲剧感中所带来的人类生生不息的意志。中华文化的核心理想便是“和”,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想要避免尖锐的对立与冲突,为求得“和”的团圆,淡化了民族悲剧意识,但其在最终结果上同强化对立与冲突的西方悲剧意识一样,都是为了人类生命意志的续存。只是行进方式略有不同罢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个人精神意志是在受着集体精神庇护下的翼翼行走,而西方悲剧文化中是以强力的个人精神意志映射人类集体意志。因此从根本上说我们并不是没有悲剧,全然以西方悲剧体系评判中国文化中的悲剧意识而得出定论确实有待商榷。
注释:
①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4:229.
②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4:221.
③ 曾繁仁.美育十五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285-288.
④ 尼采.赵登荣,等译.悲剧的诞生[M].漓江出版社,2007:p71.
⑤ 木心.木心回忆录[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⑥ ⑦牛冬梅.王国维与中国现代悲剧意识[M].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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