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李永春
城市空间的审美特性
——构建城市视觉生态,优化城市视觉环境
李永春
人们对城市空间的审美性的理解,不应拘泥于对外在形式和客观对象的视觉感受,而要去分析其空间要素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文化价值,从建立空间与人的和谐关系的角度来提升城市空间的审美性。
空间 审美 城市
城市空间形态构成城市基本面貌,是一座城市最直接的视觉感受。从城市环境角度而言,城市空间的整体印象及呈现出的视觉审美性尤其受人关注,这也成为城市规划和布局是否合理的重要评判标准,尽管城市规划和布局不是依循城市空间的审美性展开,但合理的城市规划和布局一定呈现出较高的审美特征,进而塑造特有的城市形象。所以,提高城市空间的审美性,构建城市视觉生态,优化城市视觉环境是城市建设的需求。
当今,我国每座城市都走上了城市化发展道路,开足马力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城市空间结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很显然,我国城市发展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在规划和建设中并未深入思考城市空间布局,多数还是依靠摩天楼、城市地标来展示城市姿态,空间结构成为派生的产物,或者说城市空间的审美性是附加的,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空间审美性的认识普遍具有滞后的特点,是在各空间要素存在之后才得以关注。当然,城市机体复杂,构成(影响)城市空间审美特征的要素很多,作用不尽相同,并不断发生变化。从本质上讲城市空间审美特征是人们的审美心理的反映,体现为对外在客观对象的审美体验和对内在文化、精神的诠释,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我认为当今城市空间的发展和变化主要体现为新空间的生成与旧空间的存留、空间的优化与破坏、实体空间与公共空间之间的互补和矛盾关系,反映在城市建筑、历史文脉、城市景观等诸多空间要素方面。
这里我们必须把建筑放在空间环境中来谈,因为城市空间包括实体空间和公共空间,建筑是构成城市空间的实体空间要素,各类建筑实体围合而成的部分就是公共空间,换言之,有了建筑实体空间才有城市公共空间的存在,二者相辅相成。但人们在谈到空间时往往习惯性地指公共空间,这显然不完整,所以,在谈论城市空间的审美性时,自然离不开建筑,这是认识空间美的前提。不过,另一种片面认识是不谈空间美,只谈建筑美,或用建筑的审美特征代替城市空间的审美特征,这同样有失偏颇。建筑美首先体现为一种相互关系的合理性,即建筑个体、建筑群体与相邻实体空间的位置、方向、高低、体量、密度以及相互的空间分割与组合等是否构成鳞次栉比、错落有致的美的空间形态和空间层次。再次,离不开审美主体的视觉变化。人在静止状态和运动过程中对同一审美对象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即人们的审美角度和审美心理的变化对建筑美的认知起很大影响。换言之,城市建筑美不仅体现为静态美,更体现为动态美。
所以,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跳出只追求单体建筑审美的窠臼,在创造好的建筑形体的同时,更要为外部城市空间美的形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使建筑实体与城市空间的美学特征和价值保持一致性。但当代城市建设中,高大建筑见缝插针、挤压和扭曲空间的现象比比皆是,其建筑美和空间美大打折扣。
过去,我们对城市景观的认知集中于花草树木和相关景观设施的具体化方面,着眼于从环境和生态意义,忽视其作为城市空间构成要素的意义和价值。
城市景观设施作为一种空间要素其最大特点是可塑性。从空间关系而言:首先,城市景观除了构建不同空间形态之外,在分割、组合和调节空间结构、空间形态以及空间体量上具有无可比拟的灵活性,能使空间审美最大化。无论是独立的城市公园,还是街道两旁的树木等,都表现出极强的空间特性;其次,城市景观具有时间性。一年四季中花草树木的色彩变化、枝叶的枯荣如何才能起到遮挡和引导视线的作用,这也构成空间的审美性;再次,调节城市空间的人工和自然特性。能使城市人造空间具有大自然的审美特质,纾解人们对钢筋混凝土构筑的人造空间的厌倦和压抑情绪,正因为如此,城市景观成为城市必不可少的空间内容和形式。事实上,城市景观隐含着对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问题,当今城市普遍存在着对自然空间不合理改造或破坏性开发,大多城市景观打破了原来自然的空间结构,剥离了大自然赋予人类丰富的空间形式和内容,拉大了城市空间与自然空间的距离,这成为许多城市破坏性开发的重要原因。
因地制宜,依山傍水在当代城市发展中并非不可能,这也是城市空间形式与内容的丰富,更具有灵性。好的是,人们逐渐认识到城市空间的大自然化发展的重要性,所以今天人们并不认为宽广的马路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也不认为笔直的大道胜于依山绕水的幽静小道,这看似是城市空间的问题,实则是人的生存环境的反映。
城市空间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特殊的视觉体系,体现出一种精神和文化,这一点可从旧城改造和保护的相互关系中体现得更清楚。为什么我们在进行已丧失实用功能的旧城改造时,人们还要疾呼手下留情,其原因在于这片空间已成为城市的历史记忆,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如西安大雁塔、北京的四合院、杭州的青碧灰瓦……遗憾的是,西安大雁塔的钟声早就听不到了,北京残存的四合院在城市化的洪流中冲刷殆尽,杭州的青壁灰瓦淹没在现代化的钢筋混凝土中。与此同时,人们又不停地大规模复制,试图给城市一种疗伤作用,但是其空间语境不复存在了。说这话的意思是:具有文化价值的城市空间不能轻易破坏,哪怕重塑其形象也难于找回原有的审美价值,或者说是一种新的视觉污染,因为多数这种大规模复制行为带着强烈功利目的。每个城市都在城市化进程中折腾,重复建设,破坏性建设司空见惯,折射出城市发展中的浮躁和假象。其实,城市记忆本身就是一种美,这种美是那么的纯真和厚重。
城市空间美直接体现为视觉美,但远不止于此,人们与城市空间之间的审美关系是建立在城市空间为生存、生活、学习环境提供的基本的需求满足基础之上,从而产生相应的审美心理,所以不单是外在的视觉审美,当今提出的建立城市宜居环境就是这种空间美的本质体现,即合理的空间尺度、有效的空间用途、丰富的空间要素、协调的空间关系等。但是,不和谐的空间构成随处可见,比如:城市中的菜市场无一例外的是身处偏僻角落,多数通行不便,空间狭小,环境质量差等,人与菜市场无法建立起和谐关系,人们不愿去菜市场,这自然没有审美可言。同样,超功能的宏大的城市广场和主题公园在大、中、小城市比比皆是,冷清、死静、缺乏活性,嫣然城市中的摆设,这种奢侈和浪费的城市空间与人也未真正构成和谐的审美关系。
过去人们常常形容城市犹如用钢筋水泥构筑的笼子,街道犹如一道道峡谷,言下之意,城市可供人生活的公共空间狭小。事实上,要求享有足够的外部空间,是城市人追求放松和自由的基本心理需求,但由于城市环境的复杂、丰富和多变,城市给人构成的心理空间小之又小,认为在城市中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场所。所以,如何优化城市空间、塑造城市宜居环境、构建人与空间的和谐关系,成为当今提高城市空间审美关系的重点。
正如向凤麟所言“令人忧虑的不仅是那些千奇百怪的造型和那些难以言状的人工元素的泛滥,而且是他们之间精心地相互复制……单调乏味、毫无修饰的建筑样式被大量复制,毫不考虑与所处的环境的和谐”。这句话深刻的反映了当今城市建设的突出问题,尽管许多城市建筑极力追求个性和新奇,但城市空间形态却日趋同质化,而且还在加速延续这种趋势。同时,一方面高层建筑鳞次栉比、见缝插针,杂乱无章,分割或破坏了空间秩序,给人一种窒息和压抑的空间感受。另一方面很少顾及城市空间资源的稀缺和宝贵,广场一个比一个大,马路一条比一条宽,城市空间无休止的扩张,这种“摊大饼”的发展趋势同样在延续。再者,我们要认识到城市空间美的功能体现:如果车站的空间不利于人流、车辆聚散,它就无美可言;商业街的空间结构与城市交通要道有别,其空间的通透性没有过高要求,不仅不担心视线受阻反而有可能前面就有一面广告视频“阻隔”你的视线,让你停留,其宽度更不可能宽到几十米,相反曲折悠长、建筑界面富有变化以及配置一些情调景观来充实空间内涵等,加上各式各样的商业广告的渲染(浓烈的商业气息),更能调动人们的消费兴趣,这或许构成了商业街特定环境的审美关系;休闲广场,这是每个城市热衷开发的标志性城市空间,人们从狭小的、压抑的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中挣脱出来,有放松、自在、赏心悦目的需求,(当然广场并非一定要好大,关键在于带给人轻松自在、视野开敞的感受) 这种需求得到满足就美。无能是车辆穿行的街道,生活居住的小区,其审美性是建立在功用基础之上的,如果街道车流阻塞,生活区空气质量差、采光条件弱,就谈不上理想空间。
做好城市规划,丰富城市空间形态,通过空间要素、空间尺度等构建合理的城市空间,优化城市视觉生态,提高城市空间的审美性,营造城市宜居环境,是当今城市发展的共同目标。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注:本文系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YJA76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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