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袁利军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研究生教学30年
——撰于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建系30周年之际
袁利军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教学至今已有30年历史。30年来,在招生规模、办学机制、学生培养、课程设置、教学管理,以及下属研究方向的扩展和学位论文选题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研究生教学
武汉音乐学院自1984年起开始招收音乐学学科①这里所指的“音乐学”是指相对狭义上的“音乐学理论”,即现今国内各大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下属的音乐学理论专业,而非相对广义上涵盖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以及音乐学理论等专业在内的“大音乐学”概念。的硕士研究生。这样算来,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实际已超过了30年。但如果从第一届毕业生取得学位的时间(1987年)算起的话,那正好是30年。
实际上,武汉音乐学院的研究生招生从1979年就开始了,只不过1984年之前招收的几届学生均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学科,没有音乐学学科的。1984年,当学院以“湖北艺术学院音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是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直接前身)的名义招进第一个音乐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时,音乐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是卢国元(常务副所长)和汪申申(副所长)。1986年,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正式挂牌成立,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便也正式归属音乐学系管理。
1984年招进的第一届音乐学研究生只有1人,即现任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的蒲亨强教授,他于1987年取得民族音乐理论方向的硕士学位,导师是杨匡民教授。之后,1988年和1989年也各有一位毕业生,即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田可文教授和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蒲亨建教授。再之后,一直到1996年,音乐学系每年获得学位的硕士毕业生人数都没有超过3人。1997年起,音乐学系每年获得学位的人数虽然出现了一定的波动,但总体看来呈现出“稳步向上”的趋势——从1997和1998年的每年4人,到2000年的5人,再到2003年的7人,以及2004和2005年的每年9人。2006年和2007年则是变革和转折的两年,在这两年里,音乐学系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人数分别达到了34和39人之多,是30年以来的人数之最。2008年至2013年,每年的毕业生人数则控制在10-20人之间,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毕业生人数则又紧缩到10人或以下(见图和表1)。
图武汉音乐学院30年以来音乐学学科与所有学科获取硕士学位人数规模比例对照
表1武汉音乐学院30年以来音乐学学科与所有学科获取硕士学位具体人数对比
经统计,至2016年,音乐学学科的硕士毕业生共259人,而全院自1982年第一届毕业生至今共有硕士毕业生1594人,这样折算下来的比例为16.25%。当然,这样的总体比例并不能说明什么具体的问题,毕竟这30年期间,每个阶段的招生政策和环境会有一定的差别。鉴于此,如果将这30年按照10年的长度分为三个阶段来观察,也许会更有意义。
1987年(包括之前)—1996年,武汉音乐学院共有硕士毕业生53人,其中音乐学学科的毕业生17人,所占比例为32.08%;1997年—2006年,学院共有硕士毕业生243人,其中音乐学专业的毕业生77人,所占比例为31.69%;2007年—2016年,学院共有硕士毕业生1298人,其中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165人,所占比例为12.71%。
从图和表1也可以看出,就规模上而言,音乐学学科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头10年占学院所有学科的比例最大,可算得上是是全院研究生的生力军;而中间10年则有一定的下滑——需注意,这十年中音乐学学科的毕业生77人中有34人的学位都是在2006年一年内获得的;而在第三个10年中,随着学院其他学科的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音乐学学科所占的比例也急剧缩减。因此,尽管30年来音乐学学科的招生规模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但在全院研究生教育中所占的比重却呈现出逐步下滑的趋势——尤其是2008年以来,这一比重下滑的速度变得更快。音乐学学科在研究生教育头10年中的领军地位已随着其他学科(尤其是表演学科)研究生教育的迅速加入而逐渐消失。
20世纪80年代,音乐学系最初招收进来的几届研究生几乎没有什么专业共同课,研究生阶段主要做的事情就是跟着导师一起做课题、做研究。这种情况持续到90年代,逐渐形成了“导师负责制”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即研究生的研究课题方向、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辅修的课程,甚至对研究生的管理均是由导师来负责或指定。当然,这一时期学院相应的研究生课程也越来越丰富,已出现了一批专为音乐学研究生开设的、辐射广泛的专业共同课,包括彭志敏的《作品分析》、汪申申的《西方音乐史》、田可文的《中国音乐史》和《音乐文体写作》、刘永平的《赋格与复调》、宋祥瑞的《音乐美学》、徐康荣的《音乐文献编译》、蔡际洲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等在内的8门课程。
在这期间,音乐学系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课程传统,其中有四门基础性课程被老师们称为音乐学系的“四大件”,即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和音乐美学。不管研究生的具体研究方向是什么,都要求必须要学习这四门课程。另外,这一时期还曾出现由两到三位导师组成“导师小组”同带一名研究生的现象,在校学生可以同时接受多位导师的共同辅导,其业务素养可想而知。从那时起,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这种全面化、综合化培养模式便已形成,而这样的培养模式实际上也是现在国内许多音乐院校普遍采用的。
1994年,学院设立了研究生部,对研究生各方面的管理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与此同时,随着各类研究生课程数量的增加,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概念逐渐分化出来,研究生也开始有自主选课的权利。新世纪以来,课程数量更是以加速度增加,日渐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可供音乐学研究生选修的专业共同课已增加到了十几门以上,其中包括刘正维的《戏曲听唱》,傅丽娜的《古琴演奏与琴歌艺术》,孙晓辉的《音乐文献学》,汪申申的《西方早期音乐》,蔡际洲的《音乐论文写作》,田可文的《中国音乐史研究方法》、《中国音乐史文献研读》和《西方音乐史文献研读》,钱仁平的《音乐分析学》,朱爱国的《音乐英语》,蔡际洲的《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专题》,赵宋光的《和声学的律学基础》,王洪军的《乐学》,等等。②参考音乐学系许璐老师(2006-2009年期间为在校硕士生)提供的课程表,并根据其他老师的回忆做了补充。
2010年,学院召开了研究生教育历史上第一次全院性的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思路和办法,协调了研究生教学与本科教学之间的各种关系。据此,研究生部制定了新的选课规则,要求硕士课程要与本科课程形成区分,提出硕士课程在教学内容和层次上都要比本科课程相应地更高一些。据此,研究生课程更加规范化。同时,考虑到有部分音乐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是跨专业考取(本科阶段不是音乐学专业),研究生部还专门规定这些研究生须“跟班补修”学院音乐学系本科生的相关课程。
近几年,研究生的专业共同课数量仍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所涉及到的学科下属门类也迅速膨胀,既有涉及音乐学研究方法、音乐论文写作及学术规范的传统课程,也有诸如《西方早期音乐》、《德奥艺术歌曲》、《经典钢琴协奏曲作品研读》、《经典音乐作品版本学研究》等类型的专题性课程,更有诸如《音乐心理学》、《音乐分析学》、《音乐表演美学》、《音乐治疗》等的拓展性或跨学科的课程。截至2016年,据不完全统计,最新开设的与音乐学学科直接相关的选修课程差不多就有15门以上(不包括必修的专业共同课)。
从30年的发展历程看来,音乐学学科的相关课程越来越丰富,课程所涵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当然,除了在课程设置方面的迅速增长外,音乐学学科研究生在校期间还需完成课外实践的任务,即必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定期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设计。同时,最后申请学位时,则要求研究生撰写出一篇不少于3万字的学位论文。可以看出,音乐学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及管理模式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正是在此基础之上,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才形成了自己深厚又独特的学术传统与个性,从而在国内学界占有一席之地。
当1984年音乐研究所招进第一个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时,研究所当时的学科分类主要有音乐史学和音乐民族学两大类,除此还有一个资料室。基于此,音乐学系正式成立后最初招收的音乐学专业就自然分化成民族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三个最早的传统研究方向及音乐考古、音乐文献编译等几个特色的研究方向。
30年后的今天,尽管音乐学系可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仍然只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外国音乐文献编译、中国传统音乐与世界民族音乐、音乐美学、音乐传播与音乐编辑等6个③学院现共有三个学科方向的硕士授予点,即“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学术学位”、“艺术学门类艺术(音乐)领域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和“法学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学术学位”。音乐学系的研究生都归属在“学术学位”之下。,但实际上,就30年以来的事实而言,音乐学学科已形成了学科门类下所涵盖的13个分支研究方向,分别是民族音乐理论与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文献编译、音乐考古、音乐美学、世界音乐、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文献学、琴学、乐律学、宗教音乐(见表2)。
可以看出,在13个研究方向中,前3个方向的毕业生人数在全部人数中占了较大比例(72.6%),并且这3个方向的毕业生人数也基本保持平衡(同为60多人)。可见这三大专业在30年以来的音乐学学科研究生教育中占据着主要的地位。除此,音乐考古、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文献学等几个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相结合的多元交叉学科专业也体现出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跨学科学术研究优势与特色——这大概基于音乐学系的多位教师早年都曾有跨学科的教育经历。
具体说来,民族音乐学与中国传统音乐方面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大致涉及到了四个方面的选题,即关注以湖北地区为核心的少数民族民歌、地方民歌及其他民间艺术形式的特点及传承④其中的研究对象包括苗族民歌、土家族民歌、土汉音乐混溶区的民歌、五句子歌、凤阳歌系、剪靛花歌系、茉莉花歌系、孟姜女歌系、湖北小曲音乐、吕家河民歌、鲁南五大调、鄂南提琴戏、湖南江永“女书”、武山秧歌、徽调、华东地区汉族民歌三声腔调式、荆州花鼓戏、鄂州牌子锣、荆州“挑鼓子”、长阳南曲、荆州马山民歌、湖北田歌、湖北大鼓音乐、黄州牌子锣鼓、老河口丝弦、赣南信丰县民间音乐、宜昌雾渡河民歌、神农架玉林班音乐、浠水民歌,等等。;关注各类戏曲声腔及戏曲形式的历史溯源,以及现代戏曲、戏剧艺术的创作⑤如高腔系“通用腔”、“辽金北鄙”遗音与南北曲音乐之渊源、蕃曲、京剧皮黄腔、北宋目连戏、鄂西唐调音乐、中国戏曲音乐的三次大变革、汉剧、祁剧弹腔北路、黄梅采茶戏、西部楚剧音乐、巴东堂戏、山东柳子戏、河南大平调、黄梅戏在湖北的传承与发展、黄梅戏男腔、昆曲《牡丹亭·游园惊梦》、现代京剧《杜鹃山》、中国歌剧的音乐主题与“三绝”、京剧梅派唱腔音频数据分析,等等。;关注民间仪式音乐与宗教音乐⑥如荆楚跳丧鼓、土家族“还神坛”、土家族“梯玛神歌”、归元禅寺分院景德寺“水陆法会”仪式音乐、湖北“堂祭仪式音乐”、上海玉佛寺“水陆法会”仪式音乐、武当山道教音乐、全真正韵、茅山道教“三茅表”蘸仪音乐、台湾道教“禅和派”音乐,等等。以及关注现当代中国器乐的发展⑦如关注1950年代以来的“筝改良”现象、中国现代筝乐的发展,关注泛川派《流水》操缦艺术等。。总体看来,这一研究方向30年以来的论文选题已形成了以湖北地区为核心,并辐射周边的区域性研究特色,所涉及的体裁也涵盖了民歌、器乐、传统戏曲及现代戏曲、民间仪式音乐、宗教音乐等。如此丰富的研究成果对于国内中国传统音乐学科的发展定然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表2武汉音乐学院30年以来音乐学学科各研究方向硕士生导师及毕业人数
相对而言,在中国音乐史方面,学位论文的选题范围则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其中包括对古代音乐史中各个时代的音乐形式、音乐生活与音乐事件的考察⑧如先秦食举乐、魏晋南北朝的百戏、龟兹乐从汉到唐在中原的演变、西凉乐考辨、唐代“坐、立部伎”、唐宋宫廷雅乐之比较、唐代法曲的源流,宋代宫廷音乐机构、宋代女性乐人、宋代的乐籍制度、宋代五礼仪式中的鼓吹乐、宋代市民音乐文化之消费、辽代散乐、唐宋词体溯源、唐宋歌妓的社会地位、明代南京青楼文化等。;对各个时期的乐器进行历史性关注,或者从乐器学的视角进行研究⑨如史前乐器、《宣和博古图》青铜钟器、对《诗经》的乐器学阐释、西域琵琶之东渐与隋唐时期之华化、隋唐打击乐器种类、唐宋弓弦乐器发展、清代扬琴等。;对历史音乐文献的研究⑩如关注明代藩王的音乐著述、清代扬州学派实学传统下的音乐著述、《乐府诗集》中汉魏晋歌诗题名考等。;对古代琴曲、琴谱、琴学的研究①如魏晋南北朝的琴曲、谢琳《太古遗音》研究、琴歌艺术及其传承、古琴“胡笳”曲、百瓶斋琴谱、成公亮古琴艺术、汉代琴学文献、琴曲中的女性母题、古琴专业音乐教育的历史与现状等。;关注近现代音乐史中的诸多话题②如清末民初汉口的音乐生活、“新音乐运动”、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中国近代的抗战音乐(如《战地新歌》研究、“三厅”与武汉抗战音乐、抗战时期解放区歌剧、《战歌》中的抗战音乐)、三四十年代武汉的学校音乐教育、陈钢“红色小提琴”作品、这一时期的流行音乐(如论Pop中的Rap、三四十年代武汉流行音乐、乡土风情与流行潮流的混融、民国时期汉口歌舞厅音乐)、《荆楚岁时记》节庆文化中的音乐活动、谭盾的音乐,等等。;乐律学方面的选题③如出土东周中原体系青铜编钟乐律、燕乐诸论析辨、论“蕤宾重上生”和“蕤宾下生”之争、《律吕正声》中“黄钟三寸九分说”的涵义、程瑶田《声律小记》及其琴律、《乐经元义》中刘濂对古典乐律文献的质疑等。,以及涉及到地方民间音乐形式或戏曲形式(如东北秧歌、梆子声腔、松阳高腔的历史传承与音乐属性)、仪式音乐(如“玉音法事”曲目)、传统记谱法等方面的选题。可以看出,中国音乐史研究方向的学位论文选题已打破了传统单一的音乐史学研究模式,与乐器学、文献学、琴学、乐律学等多个子学科领域交叉混融,并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形成了一定的交叠,显示出自身独特的学术个性。
与此同时,西方音乐史研究方向学位论文的选题对象则涵盖了西方音乐历史中的每个历史阶段,包括对早期音乐史中的音乐文化、体裁与作曲家的多视角研究④如古希腊与先秦器乐文化发展之图像学阐释、13-14世纪经文歌中的“宗教与世俗”因素、杰苏阿尔多费拉拉时期的牧歌创作、威廉姆·伯德的世俗音乐等。;关注历史中某个单个音乐作品的特点与艺术特色⑤其中关注到的作品包括普赛尔歌剧《狄多与埃涅阿斯》、巴赫《b小调弥撒曲》、巴赫《哥德堡变奏曲》、亨德尔的歌剧《赛瑟斯》、C.P.E巴赫的《宗教颂歌与利德》、贝多芬的交响曲(如《战争交响曲》、《第二交响曲》、《第四交响曲》)、格鲁克的改革歌剧《依菲姬尼在陶里德》、韦伯《自由射手》、舒伯特的第六交响曲、瓦格纳的歌剧《诸神的黄昏》间奏音乐、瓦格纳《魏森东克歌曲》、古诺的歌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丹第的作品《伊斯塔尔》、埃尔加的《第一交响曲》、奥尔夫《布兰诗歌》、斯特拉文斯基《三乐章交响曲》、布里顿《中国歌集》、艾夫斯《第二交响曲》、普罗科菲耶夫的《古典交响曲》、德利布的芭蕾舞剧《葛贝利亚》与《希尔维亚》、席曼诺夫斯基《9首前奏曲》等。;对音乐体裁与形式的历史性研究⑥如18世纪“Symphonie Concertante”的属性及兴衰、巴赫的“羽管键琴协奏曲”、维瓦尔第的早期协奏曲、器乐宣叙调、海顿的狂飚风交响曲、海顿与古典奏鸣曲式的确立、莫扎特的音乐会咏叹调、莫扎特钢琴三重奏、贝多芬钢琴小品、舒伯特钢琴奏鸣曲“未完成问题”、舒曼钢琴小品套曲中的标题性思维、车尔尼的钢琴练习曲、斯美塔纳的钢琴波西米亚舞曲、勃拉姆斯钢琴奏鸣曲、19世纪德奥钢琴奏鸣曲、德彪西歌曲等。;对某位作曲家及思想观念的研究⑦如舒曼《论音乐和音乐家》、从《指环》看瓦格纳悲剧创作动因、柏辽兹音乐中的“悲剧性”、德沃夏克的创作之路、斯特拉文斯基音乐学理论(音乐美学)思想对其音乐风格转变的影响、沃恩·威廉姆斯的民族风格、威伯恩的风格转型、女性音乐家希尔德加德的音乐、夏米娜德的“沙龙音乐”等。;西方音乐史中的乐器发展研究、转调索源、歌剧索源,以及对音乐史著作的研究(塔鲁斯金的《牛津西方音乐史》著作研究)等。其中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不仅包括技术性分析,也包括文化视角的观察,同类相似对象的比较式研究⑧如格鲁克《奥菲欧与尤丽狄西》与莫扎特《魔笛》的比较研究、舒伯特与舒曼与沃尔夫同词艺术歌曲《迷娘之歌》比较、德意浪漫主义歌剧的美学分野——以瓦格纳《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和威尔第《奥赛罗》为例等。如从口头传播到文化工业的音乐、论电子时代音乐传播的机制与理念、关于3G时代音乐产业和音乐文化的预见性研究、WEB2.0时代的网络音乐传播研究、封闭·开放·无序、贵州侗族大歌的当代传播方式研究、大众传播媒介在新时期中国流行音乐发展中的作用、楚剧传播现状调查研究、传播与传统音乐保护——以台湾彰化梨春园北管乐团为例。,等等。可以看出,此研究方向30年来的选题对象、视角及研究方法十分多元,其波及的历史时期也十分全面,甚至还特意关注到时下十分热门的一些前沿话题,比如音乐历史中的女性作曲家、音乐表演实践研究等。可以说,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西方音乐史研究也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基本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个性。
除了以上的三大研究方向之外,外国音乐文献编译方向的研究课题大多注重对国外先进音乐理论的翻译引进,以期对中国的音乐发展产生启发,并进行相关评价。通过观察可以发现,这一研究方向的选题在30年的发展中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选题多关注西方20世纪的和声体系、作曲技术理论对我国作曲领域的启发意义;第二阶段的选题则多针对专门的话题或音乐作品进行研究⑨如普契尼歌剧《图兰朵》研究、中国《易经》对约翰·凯奇偶然音乐的影响、青主与黄自古典诗词艺术歌曲的比较研究、巴罗克时期至二十世纪的西方音乐表演实践、明代琴谱谱系研究等如《音乐爱好者》杂志研究、《中国音乐》研究、湖南文艺出版社音乐图书选题研究。;第三阶段则逐渐形成了一套更成熟的模式——即对文献的翻译及述评的方式①如斯特拉文斯基的三部舞台剧——怀特相关论著的全译与述评、丹麦音乐与尼尔森音乐英文文献研究、译著《歌唱津梁》(Hints on Singing)及其书评、有关贝多芬〈庄严弥撒曲〉两篇学术论文的全译与述评、有关克拉拉·舒曼钢琴艺术几篇文献的翻译与述评、《对过去音乐文化的再构想:民族音乐学视角下的格里高利圣咏》译文及书评等。(第三阶段的培养模式与国内其他院校同专业基本保持一致),每个阶段都涌现出了一些不错的研究成果。
除此,音乐考古方向的选题以出土的楚地乐器及反映的音乐文化为主②如楚音乐文化研究、南阳汉画像中的乐器与乐队、两周墓葬出土中原体系编钟组合研究、楚钟的考古类型与音乐学研究、两汉及魏晋南北朝琴器形制考、古笛研究、湖北省编钟音乐实践研究、湖北宜昌音乐文物研究、商周青铜鐃研究等。,同时也有涉及到诸多古代音乐史中的话题③如《笙赋》的音乐研究、论宋代部色体系、昆曲音乐古今乐谱的传承与变迁、敦煌莫高窟第148窟乐舞壁画研究。。音乐美学方向的选题则一方面主要涉及中、西方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与理论的研究④如庄子音乐美学初探、古希腊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音乐中的“和谐”观念、论波爱修的音乐学理论(音乐美学)思想,另方面涉及对20世纪的西方音乐理论家、美学家进行研究⑤如汉斯立克和斯特拉文斯基的音乐美学思想比较研究、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思想研究。,除此还有对音乐形式历程的关注、对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思想研究之研究,对社会性别视域中的汉族民歌进行关注等。世界音乐方向的选题则主要涉及对中外世界音乐传播与教育的关注⑥如陈自明对“世界音乐”在我国传播的贡献、台南艺术大学世界音乐的发展、中日中小学音乐教材之世界音乐教育内容的比较、日本生田流筝乐师的育成机制——以渡边治子为例等。以及对某种音乐形式或体裁的研究⑦如日本演歌研究、美国70年代摇滚与政治的互动、以后殖民主义观点探析台湾流行歌曲(1945至今)中的日本因素、九华山祇园寺水陆焰口音声佛事研究、台湾台东卑南族“南王部落”传统祭仪歌曲运用之研究、武汉爵士乐跨世纪现象的文化思考等。。音乐传播学的研究课题主要从当代音乐传播方式、机制以及对传播现状的调查研究等几个方面入手⑧如格鲁克《奥菲欧与尤丽狄西》与莫扎特《魔笛》的比较研究、舒伯特与舒曼与沃尔夫同词艺术歌曲《迷娘之歌》比较、德意浪漫主义歌剧的美学分野——以瓦格纳《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和威尔第《奥赛罗》为例等。如从口头传播到文化工业的音乐、论电子时代音乐传播的机制与理念、关于3G时代音乐产业和音乐文化的预见性研究、WEB2.0时代的网络音乐传播研究、封闭·开放·无序、贵州侗族大歌的当代传播方式研究、大众传播媒介在新时期中国流行音乐发展中的作用、楚剧传播现状调查研究、传播与传统音乐保护——以台湾彰化梨春园北管乐团为例。;音乐编辑学主要对某期刊或出版社的选题、编辑等方面进行关注⑨如普契尼歌剧《图兰朵》研究、中国《易经》对约翰·凯奇偶然音乐的影响、青主与黄自古典诗词艺术歌曲的比较研究、巴罗克时期至二十世纪的西方音乐表演实践、明代琴谱谱系研究等如《音乐爱好者》杂志研究、《中国音乐》研究、湖南文艺出版社音乐图书选题研究。,音乐文献学则主要从文献学的角度对历史中的音乐文献进行关注⑩如乐府杂录、《羯鼓乐》研究、《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的编纂研究。。
尽管前面提到的中国音乐史研究方向中已有琴学和乐律学的研究成果,民族音乐理论与中国传统音乐方向中也已有宗教仪式音乐的相关成果,但近10年来,琴学、乐律学和宗教音乐被划分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研究方向进行招生,虽然毕业生不多,但也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出炉。琴学方向主要从古琴演奏方式、时代特征、琴谱、流派等方面进行关注⑩如论古琴右手指法的发展与变迁、宋元古琴艺术时代特征研究、徐上瀛与其《大还阁琴谱》研究、泛川琴派源流——一代宗师张孔山的创造、传承与影响。;乐律学的一名毕业生关注了《算术十经》中的律学史料;宗教音乐方向的一名毕业生则关注了湖北恩施崔坝火居道的“度职”仪式音乐。
总体来说,音乐学学科下属的每个分支方向在30年来的发展历程中都涌现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在各个分支方向领域都形成了自己的学术传统。而就武汉音乐学院整个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教育来看,通过研究生毕业论文的丰富选题也可看出这一学科逐渐形成的独到的学术倾向与学术个性:立足于荆楚与长江音乐文化,注重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相结合,向多元交叉学科领域拓展,最终形成荆楚音乐、佛道礼乐、音乐考古学、音乐编辑学、音乐文献学、乐律学等几个特色研究范畴,展现出了颇具特色、逐渐成熟的学术风格。①在笔者参与编撰的《修远集萃: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建系30周年教师文集》(安徽文艺出版社,2016)的后记中也有这样的表述,用以总结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展现出的学术风格与个性。
通过上文所述可发现,30年来,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在招生规模、培养方式与教学机制、课程设置、行政管理、研究方向拓展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与进展。尽管音乐学学科的规模日益壮大,但其在学院所有学科的研究生教育中所占的比重却在日渐紧缩;但同时,音乐学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及管理模式确实越来越趋于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课程设置也越来越丰富,课程所涵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此基础上,音乐学学科下属的研究方向也不断得到扩展,已形成了拥有13个分支方向的涵盖广泛的学科领域,并在30年来的丰富选题及多元化的研究视野中展现出了颇具成熟的学术风格与个性。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日新月异,以及学院其他学科专业(尤其是各表演专业)研究生教育的迅速发展,目前学院音乐学学科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这从近几年音乐学学科研究生日趋紧缩的招生规模上便可窥见一斑。另外,近几年学院对各表演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实施了“二导制度”,即表演专业的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的设计与写作方面可从音乐学系选择一位理论导师进行指导。基于此,音乐学系的许多研究生导师便开始大量指导表演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其担任“二导”的数量甚至大大超过了其所指导的音乐学学科的主课学生。
可喜的是,近几年学院在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教育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音乐学的研究生教育提供了不错的新机遇。比如2012年学院与台湾的几所大学(台南艺术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湾中山大学)之间签订了“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交换培养协议”,定期与台湾几所大学以“交换生”互访的方式交流互助,大大加强了学院音乐学学科与台湾地区相关学校之间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学术与培养方面的交流;也是从2012年起,武汉理工大学、武汉音乐学院和湖北美术学院联合申报艺术学理论博士点成功获批,音乐学学科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截至目前,音乐学学科已有三位博士生导师(田可文教授、周耘教授、胡军教授),已招收到若干位音乐学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均在读);同时,学院大力支持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积极参加全国各类学术会议,与兄弟院校进行学术交流;除此,学院也一直呼吁音乐学学科能定期举办“研究生学术沙龙”,让音乐学的研究生们能定期聚集,就某个话题进行交流,提升学院的学术氛围;等等。音乐学学科在近几年还是展现出了较活跃的学术景象,也可以说音乐学学科的发展其实已然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都说“三十而立”,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研究生教育便正值这样的年岁。当然,关于三十而立之“立”的释意颇多,从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的视角似乎可解读为已经找到适合自身的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并已基本展现出了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假若如此,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已然“而立”,且未来的前景也令人期待。
(责任编辑张璟)
The Postgraduate Teaching Musicology in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for 30 Years—Written For the 30 Anniversary of Musicology Department in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YUAN Li-jun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musicology disciplines graduate teaching has been 30 years of history.In the past 30 years,there was a 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on multi aspects,such as the scale of enrollment,school-running mechanism,cultivation of students,curricula settings,teaching management,the expansion of research directions and thesis topic selection,and have made a breakthrough.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discipline of musicology,postgraduate teaching
J639
A
10.3969/j.issn1003-7721.2016.04.003
1003-7721(2016)04-0019-09
2016-07-10
袁利军,男,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讲师、中央音乐学院在读博士生(武汉43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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