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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与舞蹈的互动关系

时间:2024-05-20

高小军+黄卓

摘 要: 音乐与舞蹈都是能深度表达人类情感的艺术形式,音乐善于在流动的音响中营造审美感知氛围,舞蹈则靠无数具象的肢体动作连接达到艺术表现,二者在塑造艺术形象上各具特色,而在艺术表达上则具有同步性和互补性。以音乐与舞蹈的表达方式为对象,梳理音乐与舞蹈的艺术特性,可探究音乐与舞蹈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音乐意象;舞蹈造型;情感表达;互动关系

中图分类号: J6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4 - 2172(2018)01 - 0141 - 04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18.01.018

音乐与舞蹈是两门古老的艺术门类,自产生伊始就互生共荣、密不可分。音乐和舞蹈都是人类内在生命情态的表现形式,是人类内心情感的自然显现。音乐和舞蹈自古以来就是一对姊妹花,它们通过塑造艺术形象表达主观情感,虽然在表达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又能相互渗透、相互阐释,使欣赏者能在音乐所营造的音响氛围和舞者的完美肢体动作中获得审美想象。

一、音乐的“意象”特点

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以时间为存在方式,以“意象”为表现手段。 “意象”简言之就是寓意深刻的物象、形象,是音乐家心中通过作品旋律表达的客观物象,代表音乐家主观情感中的人、景、物。“意象”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艺术审美的重要范畴,最早见于刘勰的《文心雕龙·神思》。中国传统文论和绘画中倡导“写意”表达,作品中的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等都是意象的表现。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意”深藏于乐人内心而借助“象”来表达,“象”则成为“意”之寄托物。音乐意象是音乐家艺术表现和情感的结晶,它是作曲家情感表达在欣赏者内心所唤起的意境联想,既具有聽觉的表象,也具有视觉的内涵;既具有情思的修饰,也需要听觉的印证,它是客观物象和独特音乐语言的高度融合。中外音乐中的意象较多源自音乐家对大自然的独特感悟,并借寄托情思的物象来表达其“意”。如,表现“朝景”的音乐,可能是长笛、竹笛的一组颤音,也可能是钢琴、竖琴或古筝的一串琶音。大自然“朝景”宁静、空旷的听觉审美提示,划定了速度、力度等音乐元素的表现状态。比如朝景中“日出”的意象,由于人们对日出的视觉审美是一个较为漫长、复杂的过程,反映了时间和空间的意象表现,则又可分为日出前天空的“朦胧”、日出中的“似明似现”、日出后的“蓬勃出海”直到“光芒万丈”。文学家可运用类比、比兴等丰富的表现手法,特别是在描写太阳 “由低到高”,色彩“由暗到明”的渐变过程中,音乐表达则可以是音响“由疏到密”、音高“由低到高”、色调“由淡到浓”、力度“由弱渐强”等诸多朝景的意象表达。音乐不具有可视性,意在营造、渲染一种真实感人的音响氛围。欣赏者靠通感、联想,借助人对听觉的貌状感受,唤起人们对生活情景的联想。“象”就成为客观物象的想象物态,音乐的寓“意”之“象”,是音乐家理解的“意”与欣赏者想象的“象”的高度吻合。

音乐艺术以声音为载体,以音符的运动来传情达意。声音稍纵即逝,其情感活动所塑造的形象具有模糊性,音乐表现和欣赏也具有较多的感性成分,带给人们的是感动、愉悦的听觉体验。音乐的意象审美需要艺术想象力的驱动,才能令音乐表达的情感物象得以呈现。《黄河大合唱》是中国的经典合唱曲,丰富的声音表现曾激起无数欣赏者强烈的情感体验。第一段《黄河船夫曲》歌词:“划哟,划哟!……”,紧扣人心的节奏对比、紧促的号子呼应,表现出船工在激流险滩中挣扎、抗争的形象。而中段歌词“我们看见了河岸,我们登上了河岸!……”,音乐主题拉宽、节奏舒缓、力度柔和、和声丰满。作品前后不同的音响表象和情感再现,在歌词语义的引导下,特别是在欣赏者自身具有生活经验的印证和想象中,就确立起船工们在激流中奋力抗争,登岸后悠闲自在的审美意象。

音乐元素是音乐意象表现的核心,音乐意象是由众多元素构成的旋律线来表达作曲家的乐思。音乐元素是音乐语言中的细胞,大到作品的整体,小到乐句中的乐节、动机,都是旋律线中涌动的浪花,更是音乐发展的原动力。在音乐优美的旋律中蕴含着各个不同的元素所起的独特作用,比如 “节奏”是音乐的脉络,它能连接音符,使音乐具有组织性、对称性和有序性。而“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它是音乐中众多元素的结合体,包含音值、音高等内容组成“纵”与“横”的、多彩变化的旋律线,似游龙般流动于音符的高低变化之中。“和声”是西方的音乐概念,被誉为音乐艺术中最具创新的元素,它使音乐形成结构严密的整体和多元的风格,并使旋律和情绪发展获得丰富变化。音乐由诸多音乐元素“有意味地组合”,形成情感类的形态聚合,也代表着富有情感色彩的音乐意象。相同音乐的旋律或乐句配以不同伴奏的音型或织体,有时用不同的速度或力度,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声音效果。

二、舞蹈的“造型”特点

舞蹈是一门综合性的表现艺术,以时空为存在方式,以人体无数具象和经过提炼的肢体动作形成连贯的舞蹈语言来进行艺术表现。舞蹈被誉为表达人类心灵的“动态语言”,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称舞蹈“是用手势动作造型来讲话的艺术。”[1] 舞蹈动作的语汇是在人类长期劳动和生活中积累、提炼和美化而来,并逐渐演变成具有独立规格、名称和特殊的意义表达。舞蹈动作具有直观性,艺术表现生动,形成活泼、优雅、阳刚、温柔的舞姿美,形象、鲜活地表达人类丰富的情感,舞蹈是灵魂的直接语言,是人类精神最精致的产物。著名舞蹈评论家别列佐夫斯基曾说,“舞蹈者的动作、手势和舞姿,要比歌唱更直接、更具体地表现出舞台上的情绪和心理状态,他们是可见的歌唱形式。”[2]

舞蹈是造型艺术的代表,舞蹈者在表现中造型,又在造型中表现。人们赞美舞蹈造型是“流动的画,无言的诗,活的雕塑,美的童话。”舞蹈造型“是舞蹈家捕捉动态生活最具意义的瞬间,它是最具典型性,形与神兼备能给人留有充分联想和想象力的瞬间。”[3]舞蹈是时空的艺术,不管是静态或动态的造型都是在时空中形成和展开的,它的造型像雕塑使艺术具有无限的空间表现,舞者强烈的空间想象,能在有限的空间中表达无限的肢体内涵。舞蹈的动作造型,都是以情感类的形态聚合,寓意丰富。欣赏者能从舞蹈多元的造型中感悟出丰富的象征性意味、舞台上的动作表现以及各种队形的造型都会给欣赏者带来各不相同的审美享受。

三、音乐与舞蹈的互动关系

音乐与舞蹈都属于舞台表演艺术,二者的关系互动互补。古代的“乐舞”就将音乐与舞蹈紧密联系在一起,《乐记》曰:“乐为舞之心,舞为乐之容”;现代也有“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的比喻。我国当代舞蹈学者于平曾说,“音乐是听觉艺术,舞蹈是视觉的艺术,前者有声音而无动作,后者有动作无声音。二者的结合会产生更为准确、更为鲜明的形象和更深刻、细致的内心情感。”[4] 音乐家叶纯之也曾说,“音乐与舞蹈之间存在互动联系,音乐所带来的可能因欣赏者的再创造而不同的某些多义性,被舞蹈所制约、明确起来;音乐成了舞蹈的一种音响解说,一种补充。另一方面,音乐本是一种体验的艺术,也成了舞蹈的一种深化。因为音乐的出现,观众借助音乐而对舞蹈有更为直接的情感体验,音乐本身带给观众的空间感、动力感和紧张感,这些仅存在于听众想象与联想上的意象,通过舞蹈化为现实,通过视觉来加以认识、判断和强调。”[5]人们从舞蹈作品《黄河》流动的音响中,可以感受到奔腾咆哮的黄河之水和激流涌动的情感波涛,而在舞蹈者富有层次、刚柔力度变化等生动的肢体造型中,得到了“抗争” “召唤” “凝聚” “胜利”等丰富视觉与听觉的“具象”印证和精神震撼。作品中舞蹈与音乐的相映生辉,音响与动作的互动、互补,以致作品的立意与结构、节奏变化与意境表达都能水乳交融,浑然一体,欣赏者在看与听中互相充实,获得强烈的视听享受。

在舞蹈艺术表达中,音乐的节奏秩序性能够将舞蹈的动作形成连贯,能将舞蹈语言有效地组织。舞蹈中的音乐一般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舞蹈动作和表现的有序运动较多以音乐为基础,音乐决定着舞蹈的结构、风格和气质。音乐家陆祖龙曾说,“音乐与舞蹈在其功能差异性上具有互补性和同步性,音乐为舞蹈营造一种审美的听觉感知氛围,舞蹈也能为音乐营造一种生动、直观的形体诠释。舞蹈编导若能发掘和利用音乐内涵的各种因素,就能为舞蹈创编出最好的动作设计、最佳的情感依据和最妙的风格选择。”[6] 柴可夫斯基的芭蕾舞剧《天鹅湖》音乐,全曲由数段组成,风格各异,首首经典,仿佛是一幅极具浪漫色彩的音画长卷,或对场景的描写,或推动剧情矛盾的发展,或对舞剧角色性格的刻画,每一段音乐都生动形象。特别是《匈牙利舞》 《西班牙舞》《那坡里舞》等多段舞曲,具有浓厚的民族音乐风味,而《四小天鹅舞》音乐轻快、活泼,节奏干净、利落,质朴而生动,具有田园意味。舞剧的舞蹈编排更是精妙绝伦,音乐的每一个片段、细节都得到细腻的表达,舞蹈语言丰富而流畅、场景宏大、华丽明朗,全剧充满诗情画意。由此可看出,舞蹈与音乐的关系是互动的,不少舞蹈动作、场景的视觉空间感,能激发和引导音乐的创作,极好地启发了作曲家的音乐创作,使音乐更具“可舞性”。而具有良好音乐灵感的舞蹈家,更使音乐旋律与舞蹈从构思到风格、情调到表现、造型到意境等达到高度的和谐统一。

舞蹈是在音乐提供的时间中造型,音乐中的各种元素对舞蹈表现都有积极的影响。比如,节奏元素在舞蹈中会形成多变的律动,获得动作的对称性和规律序列;速度能影响舞蹈动作的快慢变化,以及整体统一性;音乐力度会影响舞蹈表现中肢体的舒展以及刚柔变化。音乐对舞蹈形成的律動感与舞者对音乐感受所表现出舞姿的韵律感,就成为舞蹈艺术表现的美感。舞蹈作品《天鹅之死》音乐选自法国作曲家圣-桑的《动物狂欢节》的《天鹅》选段,作曲家以生动的音乐语言表现了大象的笨拙、狮子的强悍以及天鹅的高雅。《天鹅》一段的音乐中,流畅而富有动感的钢琴琶音衬托出大提琴沉稳的音色,仿佛似圣洁、高雅的天鹅游动的姿态。俄罗斯芭蕾舞蹈家巴芙洛娃与舞蹈编导米哈伊尔·福金从乐曲中受到启发,将其改编成芭蕾独舞《天鹅之死》,舞者在流动的音乐律动和稳重的琴声表达中,表现了天鹅生时的妩媚之感。音乐的转调和发展引申出天鹅生与死的挣扎,以及对生的依恋。舞蹈编导也以精妙的构思将其进行舞蹈情节的转换。音乐的表现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音乐的意象也在时间的延伸、变化中形成和丰满。中国舞蹈家杨丽萍的《雀之灵》,舞者在柔美、起伏的音乐意境中,通过手指对孔雀头的造型,肢体灵活地闪动、跳跃、旋转,表现了孔雀踏着晨露,或宁静伫立,或飞旋舞姿,时而埋头吸水,时而梳理羽毛的姿态,展现了一个极富灵性的舞台形象。作品配以富有民族民间特色的音乐动律,营造了一幅宁静祥和的生活场景,舞蹈的静态造型和舒展的舞姿都具有雕塑感,极具东方韵味。舞者将孔雀之灵性物化成真、善、美的化身,是民族精神和生命活力的表达。从中西方音乐和舞蹈的艺术表达和风格特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天鹅》的圣洁、高贵,或是《雀之灵》的灵动、雅致,意象与造型都栩栩如生,情感表达都细腻、深邃,极具时空、音画之美,真正将人体作为肢体造型之魅力发展到极致,成为舞蹈与音乐完美结合的杰作。

结 语

音乐与舞蹈在形象塑造和审美表达上互动互补,经历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已形成丰富的创作和表现手法,精品璀璨、影响深远。如今,人类已进入全新的互联网时代,艺术表达上更为浪漫奇想,艺术审美也更具体验性。音乐与舞蹈的艺术表达有时仅以情绪或意境等形式偶尔出现,甚至是只求“意”而不达“形”,这需要艺术表现者提升自身表现能力,也需要欣赏者了解艺术表现的内在规律,“在艺术审美的体验中若欣赏者具有善辨‘音律的耳朵和善于发现艺术美的眼睛,有能与作品心灵相通的情感感应,就能领略作品的艺术魅力。”[7]

本篇责任编辑 李姝

参考文献:

[1]杨恩寰,梅宝树.艺术学.[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56.

[2]汪流.艺术特征论 [M].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 1984:309.

[3]张大鸣.试论舞蹈艺术的特征美 [J].美与时代,2008(10):98.

[4]于平.风姿流韵—舞蹈文化与舞蹈审美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316.

[5]叶纯之.从舞蹈音乐看作曲家与舞蹈家的关系[J].舞蹈论丛,1987(1).

[6]陆祖龙.关于音乐与舞蹈功能差异的探讨[J].舞蹈艺术,1986(1).

[7]张大鸣,付国庆.试论音乐的“造形”特点与舞蹈创作的互动关系 [J].音乐创作,2010(5):155.

收稿日期:2017-10-08

作者简介:高小军(1963— ),

男,四川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副教授(四川成都 610021)。

黄卓(1982— ),女,四川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讲师(四川成都 6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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