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陇菲
敦煌莫高窟北魏248窟、254窟北壁上部天宫伎乐图中,均有长笛图像。254窟之长笛,笛身粗大,与嘉峪关魏晋墓室砖画九节尺八正相仿佛。
阮咸琵琶、尺八长笛合奏
图2 曾侯乙墓九寸竹篪与福建泉州南管尺八
长笛之名,屡见于汉以后诗文。
蔡邕《瞽师赋》云:
抚长笛以摅愤兮,
气轰锽而横飞。
其女蔡琰(文姬)亦云:
长笛声奏苦。(1)出《草堂诗笺十五·〈秋笛诗〉》注。
汉《乐府古辞·杂曲歌辞·前缓声歌》云:
长笛续短笛。(2)出《乐府诗集六十五》。
与此相同,汉《古歌》唱道:
长笛续短笛,
愿陛下保寿无疆。(3)出《北堂书钞·百十一》。
四川合川东汉画像石墓浮雕吹长笛俑(4)《合川东汉画像石墓》,《文物》,1977年第2期。按:原文称此俑为:“吹箫俑”。,陕西绥德县延家岔东汉画像石墓吹长笛神猿浮雕(5)戴应新、李仲煊:《陕西绥德县延家岔东汉画像石墓》,北京,《考古》,1983年第3期。按:原文称此俑“侧坐吹篪”。,可与以上之说相互印证。
汉以后,魏文帝有”悲筝击新声,长笛吐清气”之句。(6)《宋书·乐志》做悲弦激新声,长笛吐清气。”
《晋书·律历志》载:
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歌声清者用短笛短律。
《幽明录》永嘉诗歌说:
闲夜寂以清,
长笛亮且鸣。
晋·伏滔《长笛赋序》说:
余同僚桓子野有故长笛,传之耆老,云蔡邕之所作也。初,邕避难江南,宿于柯亭,柯亭之观,以竹为椽,邕仰而眄之曰:“良竹也。”取以为笛,奇声独绝,历代传之,以至于今。
其《赋》云:
灵禽为之婉翼,泉鱏为之跃鳞。远可以通灵达微,近可以写情畅神,达足以协德宣猷,穷足以怡志保身。兼四德而称隽,故名流而器珍。
从“以竹为椽”之语判断,这也是一种笛身粗大的长笛。看来,“尺八”之为器,确有可能在汉代已经定型。(7)《中国音乐词典》第49页说:“尺八,……唐代已出现”。此说尚未注意近年出土文物及有关论述,已经过时。
魏晋南北朝时期,长笛已是“名流而器珍”的时兴乐器。歌咏其器之诗文,屡见不鲜。除上引之外,还有以下诸例。
北周·庚信《荡子妇》云:
新筝不弄,
长笛羞吹。
其《杨柳歌》亦云:
欲与梅花留一曲,
共将长笛管中吹。
刘宋·谢庄《长笛弄》,更极写月下长笛之悠悠伤愁:
月起悠悠,
当轩孤管流。
郁顾慕含羁,
含楚复含秋。
青苔蔓,
荧火飞,
骚骚落叶散衣。
夜何长,
君吹勿近伤。
夜长念绵绵,
吹伤减人年。
隋唐之际,长笛屡被咏颂。
唐·上官昭容《游长宁公主流池杯二十五首》之十七云:
风篁类长笛,
流水当鸣琴。
刘长卿《王昭君》诗云:
琵琶弦中苦调多,
萧萧长笛声相和。
琵琶(阮咸)与长笛的合奏,有嘉峪关魏晋墓室砖画图像佐证。这种传统的演奏形式,在河西之地,唐代依然流行。
岑参《酒泉太守席上醉后作》诗云:
琵琶长笛曲相和,
羌儿胡雏齐唱歌,
浑炙犁牛烹野驼,
交河美酒金叵罗。
三更醉后军中寝,
无奈秦山归梦何。
庄南杰《雁门太守行》诗云:
旌旗闪闪摇天末,
长笛横吹虏尘阔。
薛逢《郑剡客》诗云:
偏舟几处逢溪雪,
长笛何人怨柳花。
长笛在宋代仍很流行,也屡见之于诗文。
赵嘏《早秋》:
残星几点雁横塞,
长笛一声人依楼。
苏轼《菩萨蛮》:
华堂堆烛泪,
长笛吹新水。
其《调笑令》云:
归暮,归暮,
长笛一声何处。
陈旸《乐书》有长笛之详说:
古歌辞曰:“长笛续短笛”;……长笛四尺二寸,今乐府所用短笛长尺有咫,此笛长短之辨也。
长笛之“长”,并非虚词。林谦三先生说:
汉以来的这些笛,常称为长笛,以其长大之故。……到了魏晋时代,出现了越发长大的笛。(8)林谦三:《东亚乐器考》,北京:音乐出版社,1962年,第339页。
《宋书律志》载:
(列和说)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今复取其下徵之声,于洪声浊者,笛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
这一类长大而不实用的笛子,出于“应用弦音分割之理于竹声”(9)林谦三:《东亚乐器考》,北京:音乐出版社,1962年,第339页。的理论需要。
秦汉之际,《吕氏春秋》《管子》所载之三分益损下上相生之十二律吕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上古以管律为主导之五运四宫纪之以三的十二吕律期结束,中国中古以弦律为主导之三分益损的十二律吕期开始。在此之际,先秦黄钟九寸之制的竹篪,由闭管向开管转化。其“一孔内出”之孔,渐渐转化为后世所谓的“出音孔”;由于底部的洞通,原先之黄钟基音,不再能在九寸之制的开管笛上奏出。
汉代乐人发现,全按音孔之九寸闭管篪,筒音是黄钟基音。而全按音孔之同样尺寸的九寸开管笛,筒音不是黄钟基音,而是高八度的二分音。若要吹出与九寸闭管篪同样的黄钟基音,只能用九寸倍长之一尺八寸的开管笛。
陈应时先生《工尺谱字原理之猜想》说,荀勖笛律并非“三分损益律”,而是“四分益一律”。这与笔者《古乐发隐》见解不谋而合。但他又说:
管乐其“尺八”也是“尺”与“八”成5:4大三度音程关系的最好注脚。“尺八”比例之“八”,亦即荀勖制笛时所谓“凡笛体用角律,其长者八之的八”,其宫律当为“四分益一”的“一尺”。(10)陈应时:《工尺谱字原理之猜想》,《民族音乐》,1986年第1期。
此,未免引申过甚。以笔者之见,还是把“尺八”视为黄钟“九寸”之倍为正解。
陈旸《乐书》说:
尺八,其长数也。
查《晋书·律历志》,其言尺寸,皆为管长。所谓“八之”“四之”,是说某调之笛的管长是“角律”的八倍、四倍。八倍者,是其长者;四倍者,是其短者。此为长笛、短笛之分。如此倍之的笛子,其“角律”往往长达“二尺八寸四分”“三尺二”“四尺二”“五尺有余”等等,其“宫律”怎么可能“四分益一”而仅有“一尺”?再者,荀勖笛制,是以“角律”来确定长度,如以“黄钟九寸”为“宫律”之长,无论怎样“四分益一”并“四之”“八之”,也不会和“一尺”“八寸”有关。
长笛是竖吹之开管无簧乐器,与横吹之横笛不同。二者,各有渊源。
横笛,是由竹篪演化而来。
与之相比,中国上古之开管竖吹之笛,除河南省舞阳县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出土的多孔骨笛,河姆渡开管骨笛,以及《吕氏春秋》所载之“断两节间”的竹律乐管以外,还有《国语·鲁语》“防风氏”“截竹三尺”的开管。《路史后记》注云:
防风氏,越人祭之,奏《防风乐》,截竹三尺吹之,如犬嗥之声,三人披发而舞。
此所谓“截竹三尺”,当是开管长笛。
而由竹篪演化而来,开有“一孔内出”之孔演化而来的出音孔,并残留一段无用之管尾的横笛,是所谓的雅笛(11)“雅笛”之名,出陈旸《乐书》。,一如今之曲笛;而由防风氏所用“断两节间”竹管开挖音孔而来的竖笛,一如今之洞箫。
长笛,源自羌笛。
马融《长笛赋》明言:
笛生乎大汉。
又引丘仲之辞“言其所由出”云:
近世双笛从羌出,
羌人伐竹未及巳。
龙鸣水中不见已,
截竹吹之声相似。
剡其上孔通洞之,
截以当簻便易持。
易京君明识音律,
故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所加孔后出,
是谓商声五音毕。
《初学记十六》引李尤《笛铭》亦云:
剡削长干,
二孔修长;
□□□□,
出自西凉;
流离浩荡,
壮士抑扬。
这里所说,皆为羌笛演化而来之长笛。其“剡削长干”“截竹”“通洞”之说,是其开管之制的明证;其“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之说,正是此“生乎大汉”的长笛音律体制与此前的闭管竹篪迥然不同的明证。
以宫、角、徵、羽为基本骨干音的先秦乐律音列中,由于“或摅徵以骋商”之商,与“或掳羽以骋商”之商的矛盾,商声向无合法地位。(12)参《周礼·春官·大司乐》。但自《管子》《吕氏春秋》所载之三分益损之十二律吕出世,以管律为主导之上古律期便告结束,而以弦律为主导之中古律期则揭开序幕。因此,只能激发泛音列中奇数次分音的闭管乐器,失却神圣光环,暴露自身局限;而能激发泛音列中任何分音的开管乐器,便显示其与弦准“无不回应”(13)(魏)樊休伯:《与文帝笺》。之优势。
其间,此开管竖吹之笛的制度,不停地演变,在逐渐定制为“尺八”之前,中国竖吹之开管笛,有各种各样名目。
一曰“篴”。
王子初《笛源发微》(14)王子初:《笛源发微》,《中国音乐》,1988年第1期。说,应邵《风俗通义》所谓“笛者,涤也。所以荡涤邪秽,纳之雅正也。长一尺四寸,七孔”是指“雅笛”。
王文还说:
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的古笛,可引人走出迷宫,从它的形制看来,它正与许慎、应劭所述之古笛相符。所谓“荡涤邪秽,纳之雅正”的“雅笛”的桂冠,完全应该归属于它。
但其所谓“上述汉时存在的三种笛中的羌笛与长笛,按马融之说,皆近世出于羌,并非中国固有者”之说,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其实,中国远古,早有如河南省舞阳县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出土的多孔骨笛,河姆渡开管骨笛,以及防风氏“截竹三尺”之竹笛一类,只是由于上古五运四宫纪之以三的十二吕律乐制期中,独尊埙、篪,此贾湖开管骨笛、河姆渡开管骨笛,以及羌笛一类,未得瞽师乐工关注。直到战国末期,才有人开始将闭管竹篪改造成为开管横笛,以适应新兴之三分益损(或三分损益)之十二律吕乐制,并将其尊称为雅笛。(15)朱载堉:《律吕精义》所谓”羌笛,今横吹是也”之断,并不符合史实。案:薛宗明《中国音乐史·乐器篇》,台北: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9月,第373页,也说”羌笛,汉时也称‘篴’,即古之横吹,后亦称横笛”。按:此说亦有误。而长笛,则是综合雅笛与羌笛之制的新兴竖吹开管乐器。
长笛与羌笛迥然不同。马融《长笛赋》所引“言其所由出”的丘仲之辞,只是说“近世双笛(大、小成对的羌笛)从羌出”,并未说:“近世长笛从羌出”;且明言:“易京君明识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这,正是“生乎大汉”之长笛。
长笛与雅笛一样,同为中原乐工创造。
雅笛之“篴”,其发生时期有相对确定的界限,即战国末期至秦汉之交的一段时期。王子初承认:”出土的篪笛也证实了两者之间十分亲近的关系。它们之间有着深远的渊源。”但,因其对上古律制之五运四宫纪之以三的十二吕律独尊埙篪的史实缺乏了解,遂发疑问:
我们很难设想,在音乐已经发达并且广泛使用篪的周代,数百年中篪的制造者与演奏者竟会未发现无底之笛。须知无底的笛在构造上及制作上比起有底的篪来要简单一层呢!(16)王子初:《笛源发微》,《中国音乐》,1988年第1期。
其实,岂止在周代,早在距今七千到八千年前,中国便有贾湖骨笛、河姆渡骨笛一类的无底之笛。只是由于五运四宫纪之以三的十二吕律之乐制独尊埙、篪,此类开管之笛未得到应有重视和长足进步。战国末期以至秦汉之际的“篴”,是以”雅笛”称之的新兴横吹开管之器,与先前竖吹之“篴”(“古笛”),已有本质区别。
方建军说,“骨笛”是后世之笛“滥觞”,“客观上也为后来正式乐器的演变、分化、独立奠定了基础”(17)方建军:《先汉笛子初研》,《黄钟》,1989年第3期。。此说较为持重,惜未能就乐器、乐律关系入手,进一步探讨其演变、分化、独立的历史进程。
二曰“荻”
应劭《风俗通义》之《声音第六》说:
荻,谨按《汉书注》”荻,筩也”。言其声音荻荻,名自定也。
荻,既然是筩,想来也应是竖吹开管之器。
三曰“筹”(“篍”“楚”)
尹其颖《筹与笛辨析》(18)尹其颖:《筹与笛辨析》,《音乐研究》,1984第3期。,论及河南开封相国寺中一种竖吹开管乐器,把它与汉·史游《急就章》中“箛、篍,起居课先后”(19)顾炎武:《音学五书·唐韵正·卷六》引杨慎言说:”今南方屯戌之处曰‘哨’,盖吹篍以警守也。”之“篍”相联系。
穆尔吉胡《追寻胡笳的踪迹——蒙古音乐考察纪实之二》(20)穆尔吉胡《追寻胡笳的踪迹——蒙古音乐考察纪实之二》,《音乐艺术》,1986年第1期。,也提及一种蒙语称“冒顿·潮儿”(moden chor)的竖吹开管之器,认其为”胡笳”。
道尔加拉、周吉合撰的《关于摩顿·楚吾尔的研究》(21)道尔加拉、周吉:《关于摩顿·楚吾尔的研究》,《音乐研究》,1987年第3期。,涉及穆尔吉胡提及的同一乐器,似乎并不赞同把它与“胡笳”混为一谈,而更多地论及它与“篴”“篍”以及河南相国寺被称为“筹”之乐器的联系。
尼树仁《“筹”的辩正与辨析》(22)尼树仁:《“筹”的辩正与辨析》,《中国音乐》,1988年第3期。,涉及俗称为“筹”的乐器与塔吉克族鹰骨笛、哈萨克斯坦族的斯布斯额、新疆蒙古族的冒顿·潮儿(摩顿·楚吾尔)之间的联系,认为“它与胡笳有渊源关系”。
依笔者之见,筹与冒顿·潮儿(摩顿·楚吾尔),是中国上古无簧竖吹开管之器,起初被称作篍、楚,后被称作羌笛。它与胡笳的区别,在于其器无簧。道尔加拉、周吉把它与篍、筹以及朝鲜笛(chu)联系起来,并如尹其颖一样,将这些异字称名,看作是一音之转的别字,确有其理。但又说:篴字“发di声是没有道理的”,未免过于偏执。
笛,《说文》云“从竹,由声”;篴从逐,确应读为胄(直救反)。(23)参顾炎武:《音学五书·唐韵正·卷十四》。
段注《说文解字》说:
笛,……从竹由声。由与逐皆三部声也。古音如逐,今昔徒历切。
许慎“今昔徒历切”之说,明确了“笛”有di声。
《诗经·小雅·何人斯》云:
伯氏吹埙,
仲氏吹篪;
及尔如贯,
谅不我知;
出此三物,
以诅尔斯。
笛之古音,并非定纽锡部,而是澄纽尤部。据《诗经·何人斯》诗韵推断,篪之古韵,当属支、直之部。此澄纽支部的篪字,因古无舌上音之故,确当读如秋、楚。这也说明,今之横笛,是篪演化而来的雅笛一类。
中国上古之篴、筹、篍、楚、潮儿、楚吾尔之类;并非竹篪演化而来的雅笛,而是无簧竖吹之开管羌笛。
《说文解字》云:
篍,吹筩也。从竹秋声。
筩,断竹也,从竹甬声。
所谓“断竹”,是《吕氏春秋》“断两节间”之意,当是竖吹的开管之笛。(24)朱载堉:《律学新说·卷一·吹律第八》说:”断两节间而吹之,此则不掩下端之明证也。”
“楚”之一名,见之于朱载堉《律吕精义》。朱载堉把它当作古“篴”之俗名。他说:
古笛三孔,与今笛异,而与俗呼“楚”者颇相类而不同。盖俗则二孔,古则三孔也。
又说:
笛乃楚音,《左传》所谓“南龠”是也,俗呼为“楚”。(25)王子初:《笛源发微》文所引《续文献通考》之文,当本于此。
朱载堉误信汉儒“龠为三孔之笛”之说,将“楚”认作“南龠”俗名,这并不符合“龠”为编管之器史实。但其“俗则二孔”之说,却与李尤《笛铭》“剡削长干,二孔修长”之说吻合。(26)按:由此可见,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将此句中”二孔”妄改为”三孔”并无实据。联系《路史后记》所谓越人所奏之《防风乐》“截竹三尺”之古笛。所谓“楚”之为器,当为无簧竖吹之开管羌笛一类。
笛、篴、篍、楚是同类乐器,明确了这一点,《说文解字》笛字之下,附“羌笛三孔”之文,便不难理解。在许慎看来:七孔之笛与三孔之羌笛是同类乐器。由此可反证,中国古笛,除竹篪演变而来的雅笛之外,均为竖吹开管无簧之器。
四曰“中管”
“生乎大汉”之长笛,乃是运用三分益损(或三分损益)之十二律吕的乐器。(按:荀勖之笛是讲求先秦古律的特例。)在此长笛之上,已“无或摅徵以骋商”与“或摅羽以骋商”的矛盾。因此,早在《管子》书中,居于五声之列的商声,又一次确立自己的合法地位。此,正是“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一语所示之历史信息的深层内涵。汉世长笛,正是如此与弦准相应,又不断求其下徵,遂有“四尺二寸”乃至“五尺有余”的长大尺寸。(27)陇菲(牛龙菲):《古乐发隐》,《宋书·律志》,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43-344页。但其基准,是“尺八长笛”。
陈旸《乐书》说:
尺八取倍黄钟九寸为律,得其正也。
尺八,是一尺八寸长之长笛,其制正应黄钟九寸之倍。开管尺八筒音(其实是二分音),与闭管竹篪九寸全闭基音正相契合。(28)按:使人不胜惊异的是:笔者在泉州购得之尺八长笛胴音,与参与曾侯乙墓发掘之原湖北博物馆考古队副队长祝建华先生所赠之曾侯乙墓出土复制品九寸竹篪全闭胴音正相和合。道尔加拉、周吉:《关于摩顿楚吾尔的研究》称:”甚至我们还可以做如下大胆的设想,正是这种特殊按指,才使这种乐器(笔者案:指”长笛”和”楚吾尔”)在我国的一个历史时期被称为了‘尺八’。迄今为止,不是还有张开的拇、食两指间的距离称作‘尺’和象形表示作‘八’的吗?”按:此种设想,未免太大胆了一点。如前所述,尺八作为黄钟九寸之倍,在中国律史上是一个有深刻历史内涵的分寸之数。对此,须认真求证,而不可随意”设想”。这种长笛,因其长度,别称之为“尺八”;又因其尺寸适中,而被称作“中管”。
《旧唐书·音乐志》云:
长笛、短笛之间,谓之中管。
《新唐书·礼乐志》亦云:
燕乐有……长笛、尺八、短笛。
如其所说,尺八之笛,其位置在长笛、短笛“之间”,在九寸竹篪与“四尺二寸”乃至“五尺有余”的长笛“之间”。
长笛之所以被称之为“中管”,有其深厚历史渊源。
应劭《风俗通义·卷六》引《礼·乐记》说:
管,漆竹,长一尺,方孔。
《汉书·律历志》孟康《注》引《礼·乐记》说:
管,漆竹,长一尺,六孔。
这些”管”,根据先秦独尊埙篪之类闭管乐器的历史,似乎起初多为闭管。
《诗经·周颂·有瞽》云:
既备乃奏,箫管备举。
晋人郭璞《注》说:
管,长尺,固寸,漆之,有底。
唐人贾普曜说:
如篪,六孔。
晋人郭璞说其“有底”,唐人贾普曜说其“如篪”,看来皆为闭管。贾氏之说,亦自有据。
汉·许慎《说文解字》说:
管,如篪,六孔。
宋·陈旸《乐书》也说:
《尔雅》曰 “[管]长尺,围寸,漆之,有底”。
(笔者按:《尔雅》郭璞《注》曰)
但在秦汉之际,为适应以弦为准之三分益损(或三分损益)的十二律吕 ,开管之“管”,逐渐取代先前闭管之“管”,以为定律之器。
蔡邕《月令》章句曰:
管者,形长尺围寸,有孔无底,其器今亡。《说文》曰:“管如篪,六孔”,……盖其状如篪笛而六窍又省底焉。……《广雅》,“管,象萧,长八寸,围寸,八孔,无底”。岂以后世之制言之?
管,原为“断两节间”之开管。先秦时期,为适应五运四宫纪之以三的十二吕律制度,成为如篪有底之器;此后又为适应三分益损(或三分损益)之十二律吕,战国末期秦汉之际,复为无底之器(29)按:朱载堉”断两节间”之四字,出于明言三分损益之十二律吕的《吕氏春秋》,应视为竹管之律器由闭管转化为开管的史料,而不能据此论说原始管制。。此,便是宋·陈旸《乐书》称之为“七星管”“箫管”“尺八管”“中管”,今日“南管”乐所用之尺八管。
陈旸《乐书》说:
七星管:《广雅》曰:“管,象篪,长尺,围寸,有六孔,无底”;《风俗通》《说文》皆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蔡邕章句“管者,形长一尺围寸,有孔无底,其器今亡”。今以三者推之,管象篪而六孔,长尺围寸而无底。……唐之七星管,古之长笛也。
陈旸《乐书》所引《广雅》一说“管象箫”,又说“管象篪”。此无底而象篪之管,与有底而如篪之管,当有一定联系。
五曰“洞箫”
《说文解字》云:
筒,通箫也,从竹同声。
“筒”与“筩”,音义并同。其“通箫”称谓,是与有底之“箫”比较而言。
蔡邕《月令章句》云:
箫,编竹有底。大者二十三管,小者十六管,长则浊,短则清,以蜜蜡实其底而增减之,则和管而成音,音定无所复调,当与琴瑟相参。
蔡邕所说之箫,是编竹之闭管排箫。洞箫,是单管开管之箫。
有关洞箫,现存文献有汉·王褒《洞箫赋》、唐·黄滔《汉宫人诵〈洞箫赋〉赋》,以及佚名的《洞箫赋》。三赋中,未见可直接确证其所颂之器是无簧开管竖吹之箫语句。其所指究竟是编竹为之的闭管排箫,还是单管之开管洞箫,尚无法判定。但就汉唐时并无洞通之排箫而言,很可能是指单管之开管洞箫。
陈旸《乐书》说:
箫管之制,六孔旁一孔加竹膜焉,足黄钟一均声,或谓之“尺八管”,或谓之“竖篴”,或谓之“中管”。“尺八”共长数也,后世宫悬用之;“竖篴”,其直如也;“中管”,居长、短之中也,今民谓之“箫管”,非古之“箫”与“管”也。
今南管尺八,其祖并非管之首尾通穿之洞箫,而是有底之直箫。直箫最初,确为有底如篪之器,与竹篪一样是“一尺六孔” (一尺实为九寸);战国末期秦汉之际,遂有无底之洞箫产生。其初,仍为”一尺”(实为九寸)之制,“一尺”之制的洞箫,其全闭筒音,高于九寸之竹篪全闭筒音一个八度。故此,后来才有“足黄钟一均声”,其筒音与九寸之有底管全闭筒音相应的“尺八管”洞箫。今之南管尺八,仍存“又两孔并间下出为出音孔,管末有底中开一孔”之古制,是这一历史转变途程的化石。
可与之相互参照的是,是“管身下端带竹节”(30)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第97页。“管下端留节”(31)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45页。之闭管乐器佤族二孔箫“蔚”“ 嗯就”。与之同类的乐器,还有傈僳族之笛“朽篥”(32)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41页。;侗族之笛“竹膜管”(33)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64页。。
使人更为惊异的是,类似南管尺八之“管末有底,中开一孔”的制度,在有些少数民族乐器上也有保守。如:黎族竖吹鼻箫(“虽老”“屯卡”“圆哈”),“下端中间亦开一按孔”(34)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39页。;哈尼族竖吹之笛(“多赛波洛”),“下端留节,管径19厘米,节中间开一小孔,孔径0.3厘米”(35)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43页。;哈尼族竖吹之笛(“赤啰施若”“啰西哩”“诺西”“诺斯”“比哩吐”),“管的上下部各有一竹节,下部竹节已凿通”(36)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53页。;哈尼族竖吹之笛(“曲篥”“七篥”“体篥”“其篥”),“一孔设在管底竹节中间”(37)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53页。;壮族乐器“合欢箫”更具特色,它“两端带节,节上均开一长方孔,不分首尾,都可作吹口”(38)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64页。。
这些“管末有底,中开一孔”的竖吹之管,与今南管尺八一样,皆为先秦如篪之有底之管由闭管向开管转化途中的化石。由此反观景颇族乐器“吐良”,其“左手握管的一端,用拇指开闭管口;右手用掌心开闭另一端管口”(39)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第396页。的演奏方法,也是闭管、开管之综合;类似乐器还有佤族乐器“达亮”,它虽然“两头透空”,但演奏者“左手掌心托管底”(40)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65页。,可以在闭管、开管间自由转换;另如苗族乐器“涨本都”即太平箫,吹奏时“将下端置于足掌或地面”(41)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69页。,也可在闭管、开管间自由转换(42)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92页。所载之苗族乐器“贞喀卡展莱巴哈丁”,虽已是开管设孔横吹之笛,但依然保留了“右手食指开闭左端(吹孔一端)管口”的演奏方法。。
这些,皆是闭管之笛向开管之笛转化途中之化石。
“洞箫”曾是“尺八”之别名,但其正宗,并无“中开一空”的“管末”之“底”。后世的“洞箫”,不仅无底,而且比笛身粗大的“尺八”纤细。
六曰“尺八”。
尺八之器,汉晋隋唐时非常流行。但“尺八”之名,似乎出自唐代。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乐十一》引《吕才传》:
贞观时,祖孝孙增损乐律,太宗诏侍臣举善音者。王珪、魏征盛称“才制尺八凡十二枚,长短不同,与律谐契。”太宗召才参论乐事。
马端临案曰:
尺八之所出见于此,无由晓其形制也,《尔雅·释乐》亦不载。
这里所说“尺八”,就其“十二枚长短不同”而言,已非黄钟九寸之倍的尺八,而是以“尺八”之名概称所有尺寸的开管长笛。此,并非其器之“所出”;而是其名之“所出”。换言之,到了唐代,“尺八”一语,便由开管之笛长短的特殊尺寸,转化成为所有尺寸之开管长笛的类名。
唐代之后,“尺八”一语,屡见于诗文。
唐高宗时张鷟《游仙窟·咏尺八》诗云:
眼多本自令渠爱,
口少由来每被侵,
无事风声满彻耳,
教人气满自填心。
《太平广记》”姚岩杰”条载卢肇所行酒令云:
远望渔舟,
不阔尺八。(43)出五代王定保撰《唐摭言》。
姚岩杰对曰:
凭栏一吐,
已觉空喉(箜篌)。
尺八,唐代时髦,且被渲染,而带上神秘色彩。
《容斋洪氏随笔》载:
开元末一狂僧住洛南回向寺,一老僧令于空房内取尺八来,乃笛也。谓曰:“汝主在寺以爱吹尺八谪在人间,此常吹者也,汝当回,可将此付汝主。”僧进于元宗,持以吹之,宛是先所御者。
孙夷中《仙隐传》载:
房介然善吹笛名曰尺八,将死,予将管打破,告诸人曰:“可以同将就圹。”
照此说法,中国本土,似乎上演了一出《广陵散》式的器失声亡悲剧。其实不然,尺八一器不仅随遣唐使东渡,今存于日本,在中国本土,其记录也不绝于史书,实物存见于今世。如:
《十国春秋》卷九十引《榕阴新简》:[五代王审知之次子王璘时,奇人虞皋的宾客,曾在仙茅山罗喜洞口],以尺八击玉磬。
沈括《梦溪笔谈》卷五:后汉马融作赋,长笛空洞无底,剡其上孔,五孔,一孔出其背,正似今之尺八。
马端临《文献通考》:箫管之制六孔旁一孔加竹膜焉(44)按:朝鲜族筒箫即尺八之遗存。其器确具有膜孔。袁炳昌、毛继增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第57页。,足黄钟一均声,或谓之尺八管,或谓之竖篴,或谓之中管,尺八其长数也,后世宫悬用之;竖篴,其植如篴也;中管,居长篴、短篴之中也。今民间谓之箫管,非古之箫与管也。
《明会典》:(箫)长一尺八寸,间缠以丝线,有六孔,前五后一。
清《律吕正义后编》:明时乃直曰箫,不复有竖篴。今箫长一尺八寸弱,从上口吹,有后出孔。
屠隆《考盘余事》:鹤脚铜铁玉箫杖箫,总不若紫竹九节而吹有奇声者佳。湘竹眉绿九节者,尤难得。
《韶兴府志》:紫竹可为龠者,九节者佳。
《考盘余事》与《韶兴府志》所载之“九节箫”和“九节龠”,正是今之南管尺八一类。这种“九节”尺八,早见之于嘉峪关魏晋墓室砖画(45)陇菲(牛龙菲):《古乐发隐》,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48页。。据今南管尺八求之,此所谓“九节”,并非均由丝线“缠饰段分”,也有选用天生九节的竹管为之。
今之南管尺八,有出音孔之设,且在其后,存留一段无用之管尾。尤可惊异者,是其“管末有底,中开一孔”之制,与曾侯乙墓出土之竹篪演化而来的雅笛正同。这说明:“生乎大汉”之“长笛”,确是雅笛与羌笛之综合。此出音孔之后无用之管尾的保留,以及“管末有底,中开一孔”之制的遗存,是五运四宫纪之以三的十二吕律,向三分益损的十二律吕转化的化石。
“生乎大汉”的尺八长笛,于中国上古律期向中古律期转变当途应运而生。一时之间,“东至乐浪,西至敦煌,万里之中,相竞用之”(46)(东汉)王符:《潜夫论·浮侈》。,并于唐代东渐日本。
田边尚雄说:
从大约十三世纪起,一直流行到现代的普化宗的尺八,是禅僧法灯国师从宋的张参(唐河南张伯的第十六代孙)所学的尺八曲《虚空铃慕》兴起的。(47)田边尚雄:《中国音乐在日本》,《人民日报》,195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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