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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伦理的发展性研究—对技术、可持续性和设计责任的反思

时间:2024-05-20

范希嘉

(上海大学,上海 200444;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201620)

现代设计是从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开始发展起来的。随着科技一次又一次推进着时代的发展,设计以其产生的物质、精神、文化的力量,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并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千丝万缕地交织在一起。30年前,彩色电视机刚刚开始步入平民百姓家,时髦青年们喜欢玩掌上游戏,30年后,移动视频、电子游戏已经充斥了我们的生活,很多人开始抱怨噪音与视觉污染的存在。30年前,中国的房地产业刚刚起步,不少小城镇走向“城市化”,30年后,全国几乎所有的省会城市都在创建“国际化大都市”,很多城市高楼林立,车行道路在早晚高峰拥堵不堪,北京更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建设了“大七环”。30年前,人们的日常通讯主要还靠书信、电报到固定电话,30年后,智能手机成为移动终端,工作、学习、娱乐、购物、支付……几乎无所不能,人们开始思考便捷的虚拟世界的沟通是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还是使人更孤独了……尽管人们逐渐认识到道德伦理是设计和设计实践过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设计学科建设中对设计伦理的研究仍然是比较欠缺的。那么,为什么设计伦理学远远落后于今天的设计行动的范围和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工业革命以来,科技的发展突飞猛进,设计作为一项人类解构自然,重构、改造自然与人类社会的活动,其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并正在发生着变化,而作为意识形态的设计批评与设计理论研究是滞后的。从设计伦理涉及到许多独立的应用伦理学领域—例如技术伦理、人工智能伦理和环境伦理,这些领域每一个都保持着与设计伦理的实质性的相关度。然而,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这些领域中尚未有对于伦理的明确形成参考设计或设计理论。例如,探讨人工智能机器人在社会中使用的伦理含义,机器人本身使用的道德准则,机器人的自我意识、自我学习、伦理推理能力的讨论。这些都涉及了人工智能机器人的设计意图和应用后果(图1)。[1]

图1 设计伦理在理论研究层面的涉及

当我们参与乡村建设与生态恢复的讨论,所持的观点是以现有的生态技术退化还原一片自然环境,还是适度建设人造社会?—这是一个环境设计伦理的问题。设计不仅仅是物的创造,也是对自然物质的分解与重构过程,是让“物”与人、“物”与社会建构关系的过程。因此,设计伦理还需要从“设计”以外的重要辩论和问题中获得信息;亦即,必须利用这些辩论和问题来进一步发展设计伦理学。[2]

第二,设计伦理的视域是一个设计系统,包括了人与设计物的事理交互关系,人与人的伦理秩序关系,人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图2)。人始终是设计的目标核心,也是设计伦理研究的核心。伦理对设计是一种挑战,因为它不完全属于设计师的专业能力(Findeli,1994)[3]。伦理学不仅“预设”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求情感投入。与解决认知问题不同,道德推理不仅需要认知加工,而且还需要“各方人群的全面道德参与”(Findeli,1994)[3]。例如考量共享单车的合理使用问题,不仅限于政府、共享单车的运行商、供应商,所有共享单车的使用者、甚至普通行人都应参与道德建构。由于设计本质上是一种以遥远的“可投射性”为特征的活动(Bonsiepe,2010)[4],所以设计也倾向于拒绝任何伦理假定需要的即时情感接触。此外,设计问题往往定义模糊,设计中的道德价值观和对这些价值观的承诺只有在设计师们努力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才会变得更加清晰;或者说这些价值观在设计之初很少预设或者默认存在的。

图2 设计伦理的视域

第三,关于伦理的讨论总是发散、有分歧的,这与设计不断试图解决问题的收敛性问题不同—解决问题的努力总是逐渐归集结合在一起,并集中在一个方向上;而一个发散的问题越被澄清和逻辑发展,它就越发散,直到“其中一些问题似乎与其他问题完全相反”(Schumach,2004)[5]。比如,关于老年人的产品设计需要在多大程度上考虑受众被看作年迈者的心理感受?性教育是否应该在小学期间就作为必修课程开设,还是在未成年人面前避而不谈?当经济利益与社会资源侵占浪费发生冲突的时候,设计师应该遵守市场对资本的追逐,还是以放弃自己的信念为代价来避免这些后果?这些都是伦理的困境。那么,是否有任何压倒一切的原则来解决这些难题?或者如何权衡后果与道德的正直性?伦理学领域能提供的答案一定会大相径庭的。通过这种方式,它们只反映了当代伦理的高度像素化,包括许多不同的框架和论点。伦理指导存在着棘手的复杂性,这也使设计中的道德问题成为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然而,承认设计伦理研究中存在的障碍并不等于否定它的合理性。与设计的发展相对应,不同的设计理论家和实践者仍然坚持设想和阐述某种设计伦理,这种设计伦理可以为设计实践提供信息、阐释和改进。当设计师不能再依靠现有的社会规范在许多新技术和设计问题上提供指导时,设计伦理的讨论与研究就更加紧迫。在此背景下,设计伦理对于提高设计决策中的道德意识、阐明设计决策的伦理维度至关重要。

由此可见,对设计伦理的研究仍然欠缺;关于设计伦理的讨论—无论是在设计领域内部还是在设计领域之外—都是呈碎片化存在的;整理和分析这些用来参与设计中的伦理的信息资料还不多。因此,本文从与设计发展的相关度上设定维度限制—即技术参与、可持续发展性和社会责任—进行批判性调查,以进一步阐明设计伦理研究的必要性与未来发展方向。

一、技术的工具理性与道德性

马丁·海德格尔(1889-1976)是最早提出“现代科技给人类带来道德破裂”见解的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现代技术改变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道德关系。他们没有把世界上的个人或某些实体本身当作目的,而是通过现代技术将其转化为手段。换句话说,现代技术,除其他属性外,还催生了绝对工具性的虚无主义。

但是这种虚无主义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取而代之的是手段的必胜主义,手段成为人的绝对目标。那么,世界上最快的汽车要去哪里?我们为什么要建造最高的建筑?为什么要设计一只能接电话的手表?这种现象像是一种“可行性的诅咒”(Protzen &Harris, 2010)[6]。“这么做,是因为我可以”,一种虚无的炫耀。事实上,技术性越是明显和明确,人类就越容易受到技术带来的意外副作用和风险的影响。试图用更多的技术来解决这些副作用和风险只会使我们陷入“意外和不良作用”永久的死循环中。作为一种意愿,人类利用技术的能力远远超过了了解其实际后果的能力,而这反过来又产生了一类新的问题,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伦理—责任伦理(Jonas,1984)[7]。

即便如此,就技术和道德问题提出的论点往往是“参照重大事件或决策来界定的”(Manzini,1992)[8]。在这些论点中,意大利学者曼齐尼认为,对于日常设计决策而言,构建价值体系并基于此提出一种设计伦理的并不多。很少有设计师将洞察力从技术的宏观伦理转移到日常的设计实践中。通常,除了急功近利人浮于事的理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存在许多超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需求太多的浮夸技术和设计产品。就像约纳斯(Jonas)的推论,现在这个时代的未来仍然处于危险之中—部分原因在于设计。目前,设计促进了不断循环的新产品开发,新产品研发本身就促使设计实践合法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自我否定,设计是缺乏自我批判的。在这种技术范式中,设计伦理几乎无能为力,这显然是需要引起我们警觉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伦理道德的制序范式正在发生改变。在制序范式中,道德机构是由人类和“技术”共同组成的。如超声技术对人类胎儿发育情况的检测直接干预了产科医生的治疗判断—由于超声波可以帮助医生判断胎儿的发育情况,因此,医生、病人(孕妇)、胎儿和“技术”共同组成了道德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产科超声提供的可视化开辟了新的道德选择, “技术”增加了伦理说服力。你无法辩驳技术中的设计参数,监视器上以一定数据指标代表胎儿的健康指征正左右着产科医生的治疗进程。这些参数是多么地至关重要,甚至人命攸关—这直接涉及了设计伦理学。

显然,在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推出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对技术本身进行道德评估。其次,伦理学能够从语言领域转变为物质性媒介。在伦理可以被实现的程度上,伦理必须被设计成一些原则甚至细化为一些参数。近期上海提出即将划出一定区域允许无人驾驶汽车试运行。我们有必要讨论在极端的情况下,当汽车与行人即将发生碰撞时,是首先保护车上的客人还是路上的行人。这些讨论将直接影响无人驾驶汽车的参数设计。在设计这些参数时,设计者不可能回避技术中的道德问题。那么,设计师是否有足够的责任来代表其他道德主体,通过设计来决定道德行为呢?

二、可持续性与设计的悖论

“现在一切都必须是可持续的……”。(Bruckner,2013年)[9]。可持续性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霸王伦理。于是,“可持续性”一词也变得几乎毫无意义。在建筑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广告设计和其他各个领域,这个词有着各种各样的含义—从限制设计对环境的影响到对后代的道德义务,从对过度消费的限制到对群体情感反馈的细化考量,可持续设计在今天提出了许多令人不安的问题。

从一个角度来看,可持续设计的目标至少是“减少设计对环境的影响”,但当设计实践在材料和能源消耗方面的实现规模超过其总体影响减少量时,可持续设计即告无效。这种悖论显示出了一种矛盾的可能性,即广泛采用可持续设计有可能会与可持续发展的最初目标相悖。从另一个的角度来看,可持续设计被完全陌生的设计程序所利用,其发展结果可能与其在道德上认定的最原始目标发生冲突。可持续性倾向于提出“有限地使用以及保护有限的、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有关的设计价值。但设计往往倾向于提出与探索、实验主义和扩张性相关的价值观。换言之,可持续性往往有预先设定的目标,而设计则没有。因此,这种矛盾关系比人们描述的要复杂得多。当然,在不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的情况下进行探索性和实验性设计是可能的。然而,设计就是承认一种开放,即体验认知自由,这与可持续发展这一预先设想的目标有着根本的不同。

在这一点上,设计师主导参与了调整这种与可持续性相关的自由。而由于项目的前期投入、短期及中长期效益回报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决策层的情怀、责任感,以及对效益获取的心里期许与眼光等都左右着这种可持续性相关的自由。这可能是可持续性从理论落实到实践时会遇到的最大的难题。而往往,设计后果是需要长期时间才能验证的,其结果很可能有悖初衷。

绝大多数设计都是为人类利益服务的(尽管我们也为非人类利益做一些设计)。将人类利益放在第一位而高于所有其他利益的首要地位,可以被认为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形式(Sarkar,2012)[10],而人类中心主义被认为是当今环境危机的根源。例如,在某些条件下使用杂交技术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繁荣,这种情况并不会自然发生。诚然,并非所有形式的以人类为中心的活动都对环境有害,但人类中心主义显而易见地导致了贪婪的索取、环境退化、对非人类物种的破坏和有害废物的产生。2018年11月,南方科技大学贺建奎副教授宣布一对经过基因编辑的婴儿诞生,激起了学术界和社会的激烈讨论与严厉斥责。这起重大事件也引发了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人们对设计伦理秩序的密切关注与强烈担忧。

设计是创造一个更可持续的世界所必需的。但同时,设计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却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设计所带来的破坏。一个强有力的设计伦理必须是自我批判,并能制序于现实设计实践的。这就需要我们在设计进行时普遍提高设计主体(设计师)对设计责任的认知。这种责任首先反应在设计师以职业道德或行为守则的形式对客户和使用者负责,其次是设计师作为一个社会人担当的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前者更强调对客户、上级和现有规则的责任,一种倾向于巩固现状的职业道德;而后者更强调为多数人而设计、改善社会不平等的对社会和环境持续发展的责任。[11]

三、设计责任教育的反思

以上关于设计师对设计责任的担当的讨论也让我们反思当下的设计教育。高等院校的设计教育要培养具有哪些素质的创新人才?负责人的创造力是不是一个重要议题?设计应该为谁而服务?何为“更好的生活”?设计应该如何为“更好的生活”而服务?按照这种思路,负责任并不是要事先知道责任的定义,而是一种与创造力共生的能力与任务。

现代设计强调的是消除特权,人人平等,让所有人包括弱势群体都享受到设计的成果。像中国古代皇家园林式的等级设计观念正在逐渐为大众所抛弃,尽管在设计中人们还是会通过设计的差异性来彰显身份的差异,但是总体设计中人人平等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设计伦理的平等原则并不是设计价值上的平均化,而是充分满足每一个消费者的需求和整体人类的协同发展需求。[12]也因此,在设计责任教育中必须不断关注人类自身,推动以人为本的理念,但又不因商业化而将设计异化为牟利的利器。比如以颜色为例,过去只有在皇家才能够使用的黄色,现在所有人都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在设计理念上不会因为等级的差异,而产生区别化的对待,只是会根据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不同,尽量满足个人的需求,而避免产生等级性的启示。比如汽车安全问题上,制造商不会给穷人的汽车降低安全系数,让低收入家庭的汽车刹车更容易失灵,以区分和豪车的区别。现代设计的不平等固然是用经济价值的方式来衡量,但是在设计中的具体表现则是以个性化的价值彰显来达成区分的—即使穷人也有享受个性化表达的权力。而基于种姓、阶级和等级的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设计会招致广泛的声讨,如果根据不同的群体采用差异化的等级设计,那么实质上就有歧视弱势群体的嫌疑。现代设计恰恰是要照顾到弱势群体的现实状况和心理特点,比如针对残疾人群体的设计,要让他们充分体会到社会的爱,而非是自身的缺陷。

20世纪90年代后期迅速发展的生物计算、云计算、仿真进化、人工智能等技术所带动的人文科学、社会哲学类的范式转移,并用批判社会学的辩证方法重新理解、定义了种种社会现象背后的复杂性活系统的进化理论。事实上,设计也进入了社会创新的深度关系构建阶段,未来设计的研究范围就包含着对万物互联、智慧城市、工业生态、社会神经元进化、网络经济、系统控制等方面,其中的智慧城市、工业生态和社会神经元等技术所引发的哲学思辨对我们目前构建的设计伦理有着深刻影响,比如“共享经济”的产生,比如“C2C”的网络深度构建等,从而也促使设计伦理反作用于当下的设计。这些不断更新的信息社会的状况也是设计教育不得不面对及适应的。因此越来越多的设计教育课题都与民生有密切的关联—例如精准扶贫、非物质遗产活化与当代化等等。[13]

我们相信依靠教育培养道德品质的力量以及与设计伦理相关课程的积极意义。这种尝试是有价值的,尽管在一个多元化和自由的社会中,很难决定一个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道德品质。更何况道德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变化之间的互动是如此敏感。许多道德心理学实验的方法和选择让人存疑—他们依靠虚构的道德情景来得出实际道德现实的结论,往往这种情景的假设是极端的。就科学和证据而言,除了基本的道德推理技能和理论之外,设计教育能否在培养负责任的设计师方面给出其他方法和技能上的引导,这是值得探讨的。是否有另一种方法来理解设计责任并教授这种责任?笔者认为,设计伦理的讨论和制序存在于设计本身的典型行为之中,亦即让学生在真实面对设计问题和设计实践中理解设计伦理。

四、面向未来的设计伦理制序

通过对技术、可持续性和设计责任教育的三个相对独立方向的讨论,本文明确了伦理与设计的联系,也阐述了设计伦理的几个概念障碍。通过看到某种“障碍”—设计伦理所假设的运作范式的认识论界限,有助于今后的设计伦理研究目标更加明确。

在设计伦理研究中,设计能力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过了它本身的伦理问题,甚至可能改变伦理学本身的概念。而设计师或哲学家应该如何才能接受一种能力,在充分发挥这种能力的时候,又如何延伸到明确责任的结构?这点值得设计伦理研究者们和设计教育工作者们一起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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