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 要 近年来“校园贷”的负面新闻频频发出,跳楼、“裸贷”、失踪、诈骗等各种各样的恶性事件不断地被媒体曝光,引起全民关注,成为了热点事件和社会争议的焦点。本文从套路贷法律实践处发,分析其特点,并为法律规制该类型案件提供解决思路。
关键词 校园贷 司法实践 检察机关
作者简介:王大鹏,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0.036
近年来“校园贷”的负面新闻频频发出,跳楼、“裸贷”、失踪、诈骗等各种各样的恶性事件不断地被媒体曝光,引起全民关注,成为了热点事件和社会争议的焦点。2016年,河南省一名大学生为了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而陷入“校园贷”的深渊,通过使用自己的身份以及以冒用他人个人信息的方法,从不同的校园借贷平台一共获得高达30多万的贷款,最终无力偿还,不堪重负而跳楼自杀。这次热点事件发生后,“校园贷”开始进入公众视野。2017年,媒体不断爆出有关“校园贷”的各类案件,引起了社会强烈地关注。
校园贷原本是为了缓解大学生学习、创业等多方面资金短缺的压力,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当作了自己赚钱、骗钱的工具;校园本应该是一个充满书香、安全美好的象牙塔,却成为了校园贷乱象的高发地带。校园贷是指一些金融公司或者网络贷款平台专门针对大学生提供的贷款服务,借款大学生和贷款平台的信息匹配后,再审查他们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但是,由于银行贷款审核严格、程序复杂且贷款额度低,并不能满足消费欲望膨胀的大学生群体的需求,其他四类额度高、利率高并且申请程序简单的贷款平台就迅速成功地占领了大学校园这个市场,属于当下常见的校园借贷平台。
(一)校园贷被作为诈骗工具
申请“轻松便捷”的校园贷也成为了诈骗者手中的利器。甚至一些在校大学生,利用了周围朋友、同学对他的信任,编造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帮自己取得贷款,将校园贷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此类案件很多情况是同学骗同学,师兄师姐骗师弟师妹,甚至有些是毕业之后回到学校骗在校的同校同学。大学生的身份是这类诈骗行为成功的关键因素。正是大学生错误的消费观念以及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导致校园贷诈骗横行。
但令人担心的是,随着国家禁令的出台,一些网络贷款机构会改头换面,以新的形式出现在大学生的面前。很多贷款实际上是高利贷,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在校大学生社会认知能力差、防范心理弱的缺陷,开展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肆意谋取在校生的钱财。虽然, 各大P2P网络借贷平台都宣传自己利息低, 但实际上在申请贷款时, 需要交纳手续费、担保费等, 后续还款周期内, 利息始终按借款本金计算等等套路實际上已经涉嫌高利贷了。很多人误以为商家开展这种贷款目的是“薄利多销”,事实上不法分子获取了高额的利息,甚至达到了银行利率的20到30倍。
(二)身份信息泄露
大部分校园贷款机构都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通常要求学生向贷款平台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自己和周围亲友老师的联系方式来获得贷款资格,这些信息一旦上传便无法删除,很有可能导致学生的身份信息泄露,甚至被不法分子进行非法活动,对学生的权利和学习与生活的稳定构成威胁。
贷款平台对贷款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审核时的程序简单潦草,无法准确核对贷款人与审核的身份信息,致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简单的审核程序谋取非法利益,冒用无辜学生的身份信息,使他们莫名其妙地欠下巨额债务,承担贷款的风险。这样严重危害了被冒用身份信息的学生的征信记录以及个人隐私,进而影响到学生今后的就业及生活。
(三)暴力催款
很多校园贷款机构在学生未能按时还款时采取一些暴力手段进行催款而不是选择走法律程序。然而这种手段方式极其容易造成学生发生人身意外。比如贷款机构可能会通过联系贷款学生的老师同学,以增加学生的心理压力为目的给学生施压,或者直接恐吓威胁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进行催收。有些甚至雇佣社会上的无业游民对学生进行贴身尾随暴力催款,导致学生走向极端,走向违法犯罪甚至自杀的道路。本来国家发展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是为了普惠金融,然而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的正常秩序, 与建设法治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社会的基本方向背道而驰。
“裸贷”行为不仅仅是伤风败俗的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更是触及了法律的红线的法律问题。一些不法行为可能触及《刑法》规定的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或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敲诈勒索罪,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贷款机构掌握着贷款学生的裸照及不雅视频,在学生没有按时还款时,将其裸照及不雅视频上传网络,有的甚至威胁、强迫借款学生进行性交易,根据《刑法》第364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知,贷款机构将贷款女大学生的不雅照片和视频上传至网络公开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363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贷款机构再将这些照片和视频作为牟利手段进行贩卖,也将涉嫌犯罪。
(一)学生的角度
1.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校园贷问题的频频发生,大学生自身的责任其实是不可推卸的。大学生首先应该提高自身素质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因为身份信息被冒用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实在有贷款的需要,在贷款过程中也要注意保留充分的证据,避免在事情产生纠纷的时候“哑巴吃黄连”。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遏制校园贷为非作歹的关键措施,首先就需要培养大学生健康的消费观。对于很多大学生来讲, 真正独立消费是从跨进大学校门开始的, 必须学会合理安排来自于家庭的生活费。大学生们不妨把生活费当作一堂财商课, 学会理财、理性消费, 多掌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技能, 多了解校园贷等方面的金融骗局, 不做财盲族, 如此才能避免落入陷阱。
大学生应当培养健康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消费,不能因为虚荣心而盲目跟风、攀比,每花一分钱都应该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需要的程度做出理智的选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通过自己的努力,脚踏实地地完成自己的目标。此外还应该积极主动地学习一些金融方面的知识,掌握一定的理财小技巧。
3.增强法律意识
导致校园“套路贷”如此猖狂的原因之一,是大学生缺少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经验。大学生应该在课余时间多多阅读相关书籍、资料,增加法律知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明确相关的责任以及后果的承担,学会如何分辨校园贷、套路贷的陷阱,切勿做法盲。即使不慎落入校园贷的陷阱,也应该沉着冷静,及时使用法律的武器合理维权,保护自己。尽量避开任何形式的贷款,如果确实有所需要,应当综合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自身需求量以及贷款的风险等因素选择正规的借贷机构。
(二)家长和学校的角度
1.培养学生法治思维
对学生进行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讲座让学生意识到相关事件的危险性,让学生们警惕起来。在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时,还要着重强调网络安全,教育大学生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醒他们通过正规的渠道、适用正确的判断来获取信息。学校可以增加一些理财和普法的必修课、选修课,填补大部分大学生在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上的空缺。
2.正面引导消费观念
在消费问题上,无论是从生活学习方面、休闲娱乐方面还是人际交往方面都要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虚荣,引导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抛弃不合理的超前消费,摈弃不适当的消费习惯。同时还要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和认知水平。不要让他们因为无所事事而被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冲昏头脑,蒙蔽了双眼,让学生成为独立、有思想、有理想的人。家长的行为会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因此家长最先应该以身作则,在自己孩子面前树立一个好榜样。家长、学校多多关心学生的心理状态和生活状况,时刻提醒校园贷的危险性,密切关注学生是否有过度消费的不良习惯,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教育和改造。
(三)国家的角度
1.加强监管力度
国家在整治校园贷乱象的大问题上占有最重要的位置,关键在于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和规范。严格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业务。加强对贷款平台的监管力度,加强监督和引导,尤其是网络贷款平台,防止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
加强监管贷款机构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提供贷款服务,不得向未成年、无固定工作或者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的在校大学生提供高额贷款。做出严格的审核条件来限制贷款平台,提高贷款机构的责任意识。国家还需要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有关部门应该对校园借贷机构进行必要程度的审查。在发现有不良违法行为的时候必须及时、严厉地实施惩罚。并且尽可能地落实贷款学生的还款来源,避免学生因为正规贷款平台门槛高而选择转向低门槛的非正规贷款平台。
2.提供正规借贷服务
尽管国家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扶持条件,但是大学生仍然存在资金短缺的瓶颈。因此国家还需要加大力度,筹集专项资金,为大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創新创业帮助。
目前,针对经济状况不好的大学生,有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都是覆盖率偏低,救济效果不够显著。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防止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因为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无奈走上校园贷的不归路。国家应当探索、开发多元化的服务平台。传统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应该进一步完善,充分满足大学生在生活学习和创新创业上必要的需求。
教育、公安、网络监管、电信、金融、工商、市场监督等部门必须联合作战,找准封杀校园贷的法律依据,出台封杀的细则、措施,明确封杀的责任分工,教育学生增强贷款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校园贷,依法严厉打击网贷违规进校园、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侵犯隐私权、暴力逼债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通道,建立高效的维权机制。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国家需尽快针对校园贷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借款平台进行规制,让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都有所依据,让整治校园贷乱象有法可依。通过立法要求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体系,提高获取贷款的门槛。包括校园贷以及整个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都应该进一步完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问题,首先得加快立法、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专门立法对借贷平台的资金监管、资质审核、信息共享、监管主体等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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