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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的“本土说”和“外来说”

时间:2024-05-20

【摘要】作为一件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民族弹拨乐器,阮(阮咸)在当代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使用愈加广泛。众所周知,阮乐器始见于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而详其起源却未在学术界达成共识,争论极多,逐渐形成“本土说”和“外来说”两种流派观点。本文通过查阅资料、多方考究,结合秦汉时期历史背景,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专注细节,进一步挖掘阮乐器起源信息,完善阮乐器研究,以期为我国传统民族乐器正名。

【关键词】秦汉;弦鼗;琵琶;阮咸;起源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阮(阮咸)是中国传统民族弹拨乐器之一,典型形制特点为圆形的共鸣箱和木制长柄,演奏时多以左手四指按弦取音、右手持拨片方式弹奏。“阮咸”之名始于唐初,因“人莫能辨”而“晋《竹林七贤图》阮咸所弹与此类”,太常少卿元行冲由此定之,并命人制作,由此推动了阮咸的发展。这也是我国民族乐器中唯一得自人名的乐器。阮咸在唐宋时发展到顶峰,在明清逐渐没落。由于政治和战乱等因素的影响,阮咸古谱全部遗失,现在所用的曲谱大多是由其他乐器移植改编而来。

对于阮的起源,现有“本土说”(或“中原说”)和“外来说”两种,但究其时间,均在秦汉时期,后经逐渐发展,形成“盘圆且柄直”的形制,阮咸由此确立。两种观点各执论据,反复争论,然尚无定论。本文通过查阅文献史料,在现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历史社会背景,对阮乐器起源和定名的细节做深入考究,为阮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基础材料,以促进阮的普及和发展。

一、名称起源

阮与“琵琶”关系密切,在历史发展中同样渊源已久。因此,探究阮源之前,应明确两者联系,以免混淆。

“琵琶”古作“批把”,源于梵语,字面意为两种弹奏手法,即当今“弹”和“挑”,后从“琴”字头创造出“琵琶”二字。东汉的刘熙在《释名·释乐器》中解释道:“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向前为批,引手以却为把,而象其击鼓时,故而以此为之名也。”因此,“批把”两字于秦汉至三国魏晋时概指多种弹拨乐器,典型特点为以弹挑形式演奏,形制为有琴头、琴柄,琴体有弦。后因弹挑式乐器发展的种类繁多,且又各不相同,统称为“批把”容易混淆,故人们将其根据形制进行划分,改作“琵琶”而定名,如“直项琵琶”“曲项琵琶”“胡琵琶”等。形制为“盘圆且柄直”的一类即为唐初定名的“阮咸”。当今所说的琵琶则主要为“曲项琵琶”,南北朝时期由西域传入,与阮咸无论是音色、演奏方法还是形制都相差甚大。

“阮咸”二字始为人名,即晋代“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字仲荣)。《旧唐书》中记载:“阮咸,亦秦琵琶也,而项长过于今制,列十有三柱。武太后时,蜀人蒯朗于古墓中得之。晋《竹林七贤图》阮咸所弹与此类,因谓之阮咸。咸,晋世实以善琵琶知音律称。”对此,《通典》中又有详细说明:“蒯朗初得铜者,时莫有识之。太常少卿元行冲曰:‘此阮咸所造。乃令匠人改以木为之,声甚清雅。遂为之阮咸。”可见,阮咸在唐前被称作“秦琵琶”,但到了初唐时才被太常少卿元行冲正式命名为阮咸。

二、本土说

“本土说”又曰“中原说”,即阮咸是我国本土起源的传统民族乐器,主要观点有源于秦代弦鼗和汉琵琶两种。

(一)秦代弦鼗

晋代杜挚(?-255年)有云:“秦人多苦长城役,百姓遂弦鼗以鼓之。”由此得知,弦鼗是秦末在长城服役的百姓以鼗鼓为基础创造而来的,是秦末百姓为解服役中苦闷之情而创造的乐器。鼗鼓是一件历史悠久的传统打击乐器,在商代时已经产生,西周时已成为十分重要的乐器,在祭祀天地、鬼神,以及宫廷礼仪和军队中使用广泛。据《尔雅·释乐》记载,鼗鼓有两种形制,体型大者谓为麻,小者谓之料。鼗鼓的中间贯穿长柄、两面皆蒙皮以作圆鼓,在鼓身两侧均具一个用短线系着的小球,演奏时乐伎手持长柄并转动,使线上小球反复敲击两鼓面发声,后世用之哄孩子的拨浪鼓,或街头商贩的货郎鼓。鼗鼓在秦朝之前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根据河南登封启母阕画像石上发现的鼗鼓柄非常长,是鼓身直径的四至五倍。

早期弦鼗是将琴弦由鼓柄连至鼓身,体型较小。最早的弦鼗图像见于四川省彭州市出土的一幅汉代画像砖中的弹奏图(见图1),画中三个人一字排开坐在一起,左边第一人为弹瑟动作,右边第一人正吹竽,中间的一人在弹弦鼗。其中弦鼗高约11公分,直项,具三个琴轴。由于砖石受长期风化,导致弦已不清。但从此图可以看出,弦鼗是一种以“鼗”身作为共鸣箱,将“鼗”长柄作琴杆的弦乐器。这与傅玄所说阮咸“盘圆柄直”的描述相一致。弦鼗经过漫长的演变,逐渐形成阮咸。

因此,很多人认为弦鼗即为秦琵琶,也就是阮咸的源头。此外,唐杜佑在《通曲》中记载:“今清乐秦琵琶,俗谓秦汉子。圆体修颈而小,疑是弦鼗之遗制”,也为此种说法提供了论据。

(二)汉琵琶

《通典》卷144傅玄(217年-278年)在《琵琶赋》中记录,汉武帝因担心远途的乌孙公主过于思念家乡,特意命乐工参照已有乐器形制特点,创造出一种可以于马上弹奏的新型乐器,这件名叫“汉琵琶”乐器,就是阮咸的前身。因有四根琴弦,十二个柱,因此音域比较宽,而取名为“汉琵琶”一方面区别于已有琵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容易被西域所接受。在南京的西善桥古墓中曾出土过一幅南朝时期的刻壁图(见图2),其中就有晋代阮咸斜抱一把与史料所记载的“汉琵琶”极其相似的乐器进行演奏的图像。

阮咸源于汉琵琶的观点为更多人接受。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乐器介绍》中这样记载:阮为汉朝武帝时,我国古代匠人参照箜篌、琴、筑、筝等乐器特点,研制出的新型弹拨乐器。

此外,辽宁棒台古墓(东汉晚期,约公元3世纪初)中的一幅器乐合乐图(图3),左起第二个乐人所弹奏的乐器从形状上来看,为汉琵琶的可能性最大。

(三)讨论

《通典》卷144“琵琶”条目曰:“傅玄《琵琶赋》曰:‘漢遂遣乌孙公主而嫁昆弥,因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匠人裁筝、筑,作马上之乐也。今观其器焉,中虚而外实,天地象也;盘圆直柄,阴阳叙也;柱十有二,配律吕也;四弦,法四时也,以方俗语谓之曰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风俗通》曰:‘以手琵琶,因以为名。《释名》曰:‘推手前曰之批,引手却曰之把。杜挚曰:‘秦人多苦长城役,百姓遂弦鼗以鼓之。并未详孰实。其器不列四厢。今,清乐之奏琵琶,俗谓之曰‘秦汉子,其体圆修颈且小,疑为乃弦鼗之遗。傅玄云:‘体圆柄直,柱有十二。其他皆充上锐下。曲项,形制稍大,本出自于胡中,俗传乃为汉制。兼似两制者,谓之曰‘秦汉,盖谓通用秦、汉之法。梁史称,候景之曾害简文也,遂使太乐令彭隽赍奏曲项琵琶而就帝饮,则南朝似无曲项者。五弦琵琶,形稍小,盖乃北国之所出也。旧时鼓琵琶,皆用木而拨鼓之,大唐贞观起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曰‘搊琵琶者是也。《风俗通》中所谓之手琵琶也,知此乃非用拨之义,岂上代固有搊之者焉?手弹法,然近代以废,以裴洛儿始为之。”

在《旧唐书》卷29中记载:“琵琶,四弦,汉乐也。初,秦人于长城之役,改弦鼗以鼓之者。及汉武帝时嫁宗室女于乌孙,乃改筝、筑作马上之乐,以慰其思念乡国也。推而远之则曰琵,引而近之则曰琶,言其则便于事也。今,清乐之奏琵琶,俗称谓之‘秦琵琶,其体圆修颈且小,疑为弦鼗之遗制也。其它皆充上锐下。曲项,形制稍大,疑此为汉制也。兼似于两制者,谓之曰‘秦汉,盖谓通用秦、汉之法。……”

以上可以看出,汉琵琶(即阮咸前身)源自弦鼗无疑,记载中都有“弦鼗之遗制”之语。且从流传下来的图像中都可以看出弦鼗和阮咸的相似之处,都有圆形共鸣箱,细长的琴项,左手按弦,右手拨弦。在敦煌莫高窟里壁画里共有弦鼗图像5幅,可为此证。因此,在漫长的历史中,弦鼗不断演变出各种乐器,其中包括阮咸、三弦、奚琴等,但它并没有消失,唐代时还在演奏。

敦煌莫高窟中的弦鼗(图4)和三国墓葬青釉堆塑谷仓罐阮造型(图5)

三、外来说

日本学者田邊尚雄在《中国音乐史》中认为居住在中亚东南部的黄色人种(中国民族)与中亚往西的黄色人种(苏美尔人)在远古时代是有着密切关系的,因此两民族的思想相似,音乐的基础也是完全一样的。美索不达米亚有一种弓形哈铺,是一种在琴体上蒙羊皮,有三根弦可以边走边弹奏的乐器,进入埃及之后,便有了琴体变大且只能固定演奏的那尔夫。这种类型的琴在波斯大流士以后,在波斯盛行起来,纪元以前,琴身变为圆形,蒙上兽皮,加上细长的柄,有数条弦(波斯多是三条弦),在前336年~前323年的亚历山大帝国时期,这种琴由波斯传入西域,并且流行起来。传入秦朝后,在长城服役的百姓觉得它形状简单,就模仿它在鼓上插上棒子,做成鼗鼓的样子,并在上面拉上弦弹奏,起初称之为弦鼓,到了秦末汉初又被称为秦汉子。汉武帝时,弦鼓被从西域传来的琵琶所代替,到了汉末琴身才开始像琵琶一样变成木制。到了初唐时由太常少卿元行冲命名为阮咸。

沈知白先生曾在《中国音乐史纲要》(1982年)一书里认为,琵琶自古以来有两种形制,分别是长颈和短颈,其中长颈出现年代要早于短颈,这类乐器早在两河流域文化(即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时期就已出现,从当时的塑像衣襟上金属装饰品和印章上就能见到,可以看出这种琵琶的琴体较小,琴颈长而且有品,有两条弦但没有琴轴,用拨片弹奏。公元前1000年左右,随着巴比伦两河流域文化的传播,长颈琵琶西传入希腊和埃及,后又随着亚历山大大帝的东征(公元前332年左右)传入波斯。之后这种波斯长颈琵琶在汉代由丝绸之路传入我国,而波斯短颈琵琶则是在南北朝时期传入的。长颈琵琶在我国经过不断地融合改造后,也有了自己的名字,称为秦汉、秦汉子、阮咸等,逐渐与短颈琵琶相区别。

无独有偶,日本的学者岸边成雄先生在《古代丝绸之路的音乐》(1982年)中也曾提出过相似的论点。在他看来,阮咸在中国国内现有文献里,普遍认为是由鼗鼓在秦嬴政时期发展而来的。但在他看来,影响阮咸形成的最主要因素应当为西域琉特琴(也有译作鲁特琴)。之后他在《伊斯兰音乐》(1983年)中再次明确指出,萨珊王朝的波斯风格琉特琴(也有译作鲁特琴),也称为巴尔布德(barbat),在东汉时期(约公元前二世纪)从萨珊王朝经过健陀罗、西域向东传播,最后到达中国。

1984年,岸边先生从花刺子模古都的考古材料中发现一例证,即其中一幅笔画中描绘的乐器与阮咸极为相似。花刺子模是一个中亚的古国,在我国春秋时期时进入奴隶社会,其文化受波斯帝国影响。因此岸边成雄先生推测:新疆库车地区石窟中的壁画上即有阮咸展示,因此阮咸极有可能是由花刺子模传入。

冯文慈教授在《中外音乐交流史先秦-清末》中也有对阮咸来源的研究。冯文慈教授认为,傅玄是听有学识的老人说,乌孙公主在下嫁的时候汉武帝命人为其制作了一把适合在马上弹奏的乐器,当时叫做琵琶,即后来的阮咸。直到东汉末年,刘熙所著的《释名》和应劭的《风俗通义》里才再次出现有关于琵琶的记述,但并未提及乌孙公主携琵琶下嫁之事。从史料价值上来看,傅玄的根据老人所说和刘熙《释名》、应劭的《风俗通义》相比可信度不高,可能是魏晋时期奇说异谈流行的结果。

从“琵琶”这个名字来说,中原传统的乐器大多是以单字命名,而“琵琶”两字显然是外来语的译音。在将琵琶二字解释为弹奏手法,大概是一种联想。而傅玄所说的“天地之象”“阴阳之序”“法四时”的说法,大概也是琵琶在传入中国之后与中国的传统思想相结合的结果。

四、总结

先看“外来说”,首先花刺子模是12世纪兴起的王朝,于1231年亡于蒙古帝国。从时间上来看晚于汉武帝元封六年(前105年)遣乌孙公主和亲的时间,不能证明阮咸是从花刺子模古都传入中国的,故此例证是不恰当的。其次萨珊王朝建立时间为224年,灭亡时间为651年,也晚于汉武帝遣乌孙公主和亲的时间,因此不能证明汉琵琶是根据萨珊王朝的琉特琴而来,故也是不恰当的。

日本学者田边尚雄是“外来说”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但其观点明显偏激且带有贬低色彩,因此应辩证理解。

最后从图片上来看,琉特琴的形制与现在仍然延续唐代琵琶形制及抱姿的南音琵琶相似,都是有梨形的琴箱,曲项、横着抱,演奏时琴头向上,因此,“外来说”中所说的琵琶应是南北朝时由西域传入的梨形、曲项、四相(无柱)、四弦、横抱弹拨乐器,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琵琶,而非“圆盘直柄,有柱十又二,四弦,充上且锐下”的汉琵琶。

再说一下“本土说”。首先,通过文献中就可以看出阮咸的前身即为汉琵琶,而汉琵琶是由弦鼗演变而来的,而且形制相似,都有圆形共鸣箱、细长的琴项,左手按弦、右手拨弦。再从图像上来看,阮和弦鼗也极为相似。从古代文献上来看,认为弦鼗从西域传入的说法是从《新唐书·礼乐志》之后开始的,中央音乐学院的郑祖襄教授在《“弦鼗”研究的争议与讨论》中就有关文献记载的讹误作了详细的探讨。由于《新唐书·礼乐志》编写的原则是“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因此作者在没有读清楚《旧唐书·音乐志》的内容就随意简化,导致了文章的错误,也导致了后世以《新唐书·音乐志》为编写模本所出现的错误。因此“本土说”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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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安祉怡(1992—),女,山东省青岛市,硕士,柳琴中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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