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冯婕
【摘要】乐感是评价声乐演唱者综合素质及演唱技能的重要标准之一。乐感是复杂的心理活动,在同一首歌曲中,不同的演唱者会有不同的乐感,会表现出不同的情绪,培养和应用乐感则要从语言、心理、审美及实践等角度进行。
【关键词】乐感;声乐演唱;应用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声乐演唱的表现性较强,对于同一音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情感表现。可见,声乐的表现方式是丰富多样的。但如何更好地完成声乐作品的演唱,则是利用演唱者的艺术功底及文化修养来表现的。同其他艺术表现一样,演唱者需要具有独特的艺术个性方能彰显出其艺术魅力,乐感正是演唱者利用演唱技巧来完成个性曲子的重要方法。
一、乐感在声乐演唱中的价值
乐感是演唱者对音乐的一种感知能力,也是其感受音乐艺术特征的心理过程,是连接音乐制作与欣赏间的纽带,能够将创作者的情感向听众传递,一首曲子是否有生命感,是否动听,则取决于演唱则能否在娴熟技巧中呈现完美乐感[1]。当然,每个人的感知能力是不同的,对声乐的感知能力也存在极大差异,即每个人的乐感是不同的。在声乐演唱中,良好的乐感能够完美地体现出音调、音高、节奏与旋律等的美感,也能够有效地感知出音乐作品的情感表达,进而向听众展现出动听的音乐。如果演唱者缺乏乐感,仅仅能依据音乐节奏及声音的高低进行演唱,那么演唱就显得乏味和不动听。尤其是对于声乐初学者,如果忽略乐感的作用而只是注重演唱技巧,则无法进入到音乐的美感中,无法感受到音乐的韵律美和内在美,也就难以以美的形式表现音乐,更不能创造出音乐的美。可见,乐感是声乐演唱者的基本能力,是将音乐技巧升华为艺术之美的境界,也是提高声乐演唱者综合艺术修养的必要条件。
乐感对于声乐演唱者具有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声乐演唱者的艺术水平和演唱效果。声乐演唱者应注重乐感的培养,在声乐发声训练过程中,应准确把握和理解音乐,认真体味音乐的艺术美。如果不能理解歌曲,就很难将声乐歌曲的内容充分表现出来,这种无乐感的演唱也就展现不出声乐曲子的精髓。为此,在声乐演唱练习中,要勤思考,多感悟,慢慢地揭示作品的内在艺术,利用丰富的想象力来修改和完善音乐感受。
乐感还同声乐演唱者的表演意识相关,不论是声乐演唱者的表演意识还是肢体语言、处理过的声音等,都同其乐感关系密切。这也是声乐学习中首先要培养其乐感的重要原因。如果声乐演唱者对音乐旋律、节奏及识别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强的感知力,就能够较好地体验出音乐的美感,感受到音乐的内蕴美,从而能够更好地从声音、节奏、表情及肢体等方面完美地展现音乐想要表达的情感。这也是其具备表演意识的体现。当然,如果声乐演唱者乐感不强,不能准确地理解和掌握音乐所要表达的情感,纵然具备表演意识,也难以准确地展现音乐的情感。因为声乐演唱者根本就没有正确理解作品,对作品的情感基调和内涵缺乏正确感知,也就无法准确地展现作品蕴含的情感。唯有具备较强的乐感,能够深层次地发掘音乐作品的情感,并在演唱表演中将这种情感融入其中,方能展现出声乐演唱者的个人情感,也能加深对音乐作品情感的理解,并以此情感感触进行音乐作品的二次创作,使其迸发出更加独特的灵感。
二、声乐演唱中的乐感应用
(一)注重音乐审美性
声乐演唱中,会遇到不同年代、不同风格、不同流派和多层次的声乐演唱,如果演唱者不能对其辨别,很容易对接受到的声音形态进行盲目分析,进而会产生偏差。比如有些演唱者进行美声唱法时,认为只要声音浑厚和音量大就是美声的演唱。殊不知,这样的演唱不但会给声带造成损伤,还不能完整自如地控制音色及声乐技能,进而使演唱声音发生扭曲。当然,这是演唱者不具备审美意识所致。也就是说,演唱者未能准确地认识到不同人的音色差异,没能准确地认识到音乐的审美性。如果培养演唱者的乐感,则能提高对音乐的审美性和感悟力,在训练过程中注重每个字、每个音与自身特性的相符性,则能够使演唱声音展现出柔和、通透的美,并能做到弱不需、强不炸和低不压、高不挤。
(二)语言与情感表达的统一
声乐演唱时,语言是音乐情感表达的基础,若想使演唱的曲调优美动听,必须将歌词同旋律完美结合。但在声乐练习和表演中,对音乐表演技巧和音色较为注重,忽略了语言的功能。而这种语言正是培养演唱者乐感的条件之一。所以,声乐训练中若要培养乐感,就应注重语言的训练,唯有将歌词先念好,且具備了语感,方能在乐感的引导下演唱出情感。但是,良好的语感同乐感都需要演唱者的气息具有连贯性,且发声位置统一。
训练语言时,首先应能够声情并茂地念好歌词,读对、读准语调,能够达到字正腔圆。在训练时要先慢练,逐字朗读,发音清晰,具有节奏感。当然,这种语言训练不同于平时的说话,注重的是抑扬顿挫感和轻重缓急,需要带有感情。然而,感情从何而来,感情来源于演唱者的乐感,通过其乐感来感受和揣摩音乐的情感主题,理解和掌握音乐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对歌词内容进行剖析,并深入分析其塑造的形象,以及词句间的联系。如果演唱者无法准确弄懂歌词的思想内涵,就难以演唱出具有情感和灵性的乐曲。
(三)与伴奏的协调统一
声乐演奏中,伴奏是演唱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伴奏音响的效果直接影响着音乐呈现的意境以及演唱时的气氛,是声乐作品表达意境、塑造形象和处理情感的重要体现。但是,在声乐伴奏中,不仅是钢琴伴奏,还需要对声乐进行艺术指导。在声乐伴奏中,伴奏者要技巧娴熟,且要求对声乐曲目有深入的理解和感悟,对演唱者的节奏、气口、音准甚至出现的失误都应有敏锐的感知能力。钢琴伴奏的技巧能够及时将演唱者的失误掩盖起来,并调动起演唱者和听众的情绪。在声乐演唱中,好的伴奏一定表演得张弛有度,且不喧宾夺主。演唱者同声乐伴奏的配合一定要默契,唯有此方能增加演唱者的自信,并使其充分表现出极佳的乐感。
(四)舞台实践中的乐感
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可有效地帮助演唱者表达思想情感。在声乐演唱中,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是演唱表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音乐表情达意的手段。尤其是对于缺乏舞台经验的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容易出现紧张或局促的心理,而若借助于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则可以慢慢放松心情和解放自己,进而稳定其心理,适应舞台且清晰地表达乐曲内容所展现的乐感。对于舞台经验丰富的演唱者来说,可以自如地借用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表现音乐,特别是演唱地方音乐及咏叹调歌剧时,有些舞台经验丰富的演唱则将音乐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活灵活现。可见,外部动作和面部表情能够缓解紧张心理,可以帮助演唱者尽情发挥乐感和演唱技巧。
总之,乐感在声乐演唱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乐感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乐感的形成除同天生的敏锐度和感知能力相关外,还受后天学习及生活环境、教育的影响,受风情民俗的影响。只有不断增强演唱者审美观,多听、多思考、多实践、多看,方能准确透彻的理解声乐作品,方能提高艺术修养和悟出乐感。但有了乐感也不可盲目煽情,过度表现,而应在乐感基础上进行有逻辑、理智的演唱,使演唱声乐动听,展现出音乐的自然美。
参考文献
[1]黄柯瑕.探索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中乐感培养的重要价值[J].大众文艺,2017(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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