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段 旭
(太原师范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0)
浅谈音乐对舞蹈作品创作的启发性
段 旭
(太原师范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0)
舞蹈艺术承载着舞蹈者的内心感情,既能给人以视觉美的感受,也会带来心灵上美的感受。音乐是舞蹈创作与表演不可缺少的元素,它指引舞蹈动作的表现,与舞蹈表演相得益彰。优秀的舞蹈作品需要有适当的音乐来调动舞者与观众的情绪,充分体会与分享舞蹈艺术带来的美的感受。在舞蹈作品的创作与编排中,运用好音乐的构架来提升与促进舞蹈动作的呈示,增强舞蹈表演艺术的舞台表演效果,本文将立足于音乐与舞蹈编创结合的必然联系,分析音乐对舞蹈创作的启发性作用。
音乐表现;舞蹈表演;舞蹈创作
舞蹈与音乐都是富有美的艺术形式,传递人与人之间的情感。音乐在舞蹈的创作与表演中起着不只是伴奏的作用,它与舞蹈艺术相互独立,却又是舞蹈创作与表演的主导之一。舞者随着音乐的节拍与旋律,用肢体动作将内心的情感动态的的呈现出来,提升舞蹈与音乐的审美效果与魅力,通过舞台表演效果使观众有视觉与听觉上的感受,使观众得到情感上方面的陶冶。
文学、美术、音乐与舞蹈的艺术形式有相通之处,其中舞蹈与音乐的结合是最普遍的,两者的存在方式多为相似,之间的结合也有必然性。首先吸引到听者注意力的是音乐带给大家的听觉感受,听者的情绪随着音乐旋律的起伏而有所情绪反映。音乐较舞蹈表演形式更容易抒发观众的内心情感,它有着抽象的音乐形象,每一个听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舞蹈却有着更直观具体的的形态。音乐与舞蹈两种形式既是独立的两种艺术形式,能够相互补足带给观众具体的感受。舞蹈艺术与音乐艺术的有机结合能有消弱音乐带给观众的抽象感受,将音乐要表达的情感转换为肢体动作语言,便于观众领会舞蹈与音乐的内涵。两种艺术形式的有机结合充分展示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与综合性的艺术美。
立足于舞蹈创作角度来看,舞蹈本来就具有很强的节奏感。在舞蹈的编创初期,在编排者要根据节奏来编定肢体动作,要求舞者身心协调,即心理协调节奏统一于肢体动作节奏。 在舞蹈创作时,选用适合的音乐更有利于舞蹈节奏的把控,能借用丰富多变的音律,使舞蹈作品更加发人深省,呈现舞者细腻的心理情感。与此同时,舞蹈被音乐所烘托出的情绪氛围展示的相得益彰,达到理想中的舞台效果给观众浓浓的艺术体验。因此两者的结合是一种必然的结合。
(一)音乐结构与舞蹈结构的关系
音乐作品的结构种类较多,不同的结构却有着共同的的作用,音乐惯运用重复的手段来呈现主题与思想,而舞蹈结构却相对稳定与明了,舞蹈与音乐的共性奠定了其有机结合的基础,通过动作的动态发展、层次递进来呈现舞蹈作品的内涵与舞者的内心情感,因此,舞蹈作品不同的结构, 呈现的特点也不同的。
音乐的结构能够为舞蹈的结构设定了基础的框架,能使舞蹈动作与表演协调一致,例如音乐的曲式结构是以乐段为基本,舞蹈作品中较为常见的是复三部曲式,多次重复主题旋律能够从不同角度来加深主题,将情感潜入舞者的内心。但是编舞者要创造出成功的作品就要进行适度的创新使舞蹈作品高于音乐结构框架,丰富舞蹈作品的结构。
(二)调式调性与舞蹈的关系
在音乐元素中,音乐的调式的主要是为了构建和声功能旋律体系,使音乐作品有丰富的和声色彩,舞蹈的表演要以音乐的调式为基础,创编者能够娴熟的把握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色彩,有利于舞蹈的编创。
在舞蹈作品创作时,应先对音乐的调式有所学习,例如大小调试、五声七声调式等,不同的调式所体现的音乐风格不同。再次,编创者还要具备在不同的调式中游刃有余,以便于丰富作品的情感。例如大调式音乐给人的感受多为阳光、明亮、积极的情绪,小调式的音乐会给人以婉约、幽静或者悲伤的感受。在舞蹈的表演过程中,舞蹈剧情的发展、情绪的转换需要用音乐来做背景,烘托编创者想要刻画的人物内心情感以此来联通观众的内心情感。但在有些情况下,作者不应简单的把舞蹈情绪的变化与音乐音域的变化做的一致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三)音乐旋律与舞蹈编创的关系
音乐旋律的起伏与人的发音语调相似,观众的感官从音律、风格等方面出发容易达到情感的共识。有时,向高音区行进的旋律具有紧迫感,向下行进时,旋律会给人以松弛的感受。舞者受音乐旋律的影响,表现的情感色彩也不同。旋律变换对舞者动作语言引发丰富的情绪。舞蹈编创者应该掌握运用音乐旋律丰富并把握舞蹈作品的思想内涵内涵,也为舞蹈作品的表演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音乐是舞蹈作品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表现手段分成整体表现手段、基本表现手段两个部分。音乐整体表现手段是以音乐的曲式结构为主,用于规范舞蹈编创时的逻辑关系,有利于塑造具体的舞蹈人物形象;音乐基本表现手段涵盖了节奏、音色、调式、旋律,是塑造舞蹈人物形象的基本材料。以具体运用为例
傣族女子独舞《月光下的象脚鼓》为例,此舞蹈灵感来源于受傣族传说象脚鼓,主要描写了美丽的傣族姑娘在淡淡的月光下翩翩起舞的动人场景。创作时运用了复三部的曲式结构的音乐,即引子、呈示部、连接部、再现部。舞蹈作品与音乐作品的结构是多次创编与改编的,编创者将象脚鼓的音域与舞蹈情感相扣合,实现了时间与空间的统一,实现了影音统一、舞蹈语言与音乐语言的统一来沟通观众与舞者的心灵。
在舞蹈作品创作中,音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他将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有机的结合,为观众呈现舞蹈表演艺术的美,使观众从中获得丰富的内心情感体验,得到对生活的启发。舞蹈创作者与表演者要将音乐与舞蹈的关联深入研究,并将舞蹈作品的感染力通过运用音乐对舞蹈的启发性作用进行全面提升,达到与观众心灵情感的共通,是一部成功作品出世的必经之路。
[l]贾健.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影响[J].音乐时空,2014.
[2]陈文玲.舞蹈作品创作中音乐表现手段的作用[J].音乐时空,2014.
[3]徐艳.浅谈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J].音乐时空,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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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旭(1984—),山西省太原市,在读研究生,太原师范学院,研究方向:舞蹈表演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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