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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的路径研究

时间:2024-04-24

桂培峰

摘要 家庭暴力在我国仍然存在,并且发生的频率还很高,家庭暴力问题严重影响着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谐、扰乱社会治安、威胁社会稳定。为了更好的介入家庭暴力,文章从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四个层面出发,围绕家庭暴力事件中的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心理辅导、认知改变、行为纠正、社區环境、社会支持网络等方面,分别提出针对性的介入策略和措施,从而推动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为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 家庭暴力 社会工作 生态系统

一、家庭暴力的概述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类型

按照暴力的性质来划分,家庭暴力可以划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身体暴力是最常见的家庭暴力类型,是指施暴者使用或不使用工具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直接性或者间接性的伤害;精神暴力是指施暴者通过谩骂、侮辱、冷落等方式打击受害者的自尊心,并对其造成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和痛苦;性暴力又称婚内强奸是指丈夫在妻子不同意或严重抗拒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婚内暴力性行为。

(三)家庭暴力的特点

1.暴力场所高度隐蔽。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原因在于,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使家庭具有了封闭性的特征,所以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冲突行为外人很少知道。同时,“家丑不能外扬”的思维任然存在,即使遭受暴力行为也很少向外人透漏。

2.暴力行为反复出现。相对于其他暴力行为,家庭暴力行为一般会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发生,并不是偶然的暴力行为,具有周期性、反复性、长期性的特点。

3.暴力形式越发多样。家庭暴力的形式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身体暴力,更加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的一项调查研究,家庭暴力有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限制人身自由等形式。

4.暴力态度主观故意。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明知道自己的暴力行为是违法的,会对对方造成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却任然实施暴力行为。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

首先,家庭暴力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危及到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其次,家庭暴力破坏家庭和谐,造成家庭结构破碎,;再次,家庭暴力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早期经历过家庭暴力的青少年人格和精神发展会遭受伤害;最后,家庭暴力会引发更加严重的暴力和报复等恶性事件,扰乱社会治安,危害社会稳定。

二、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的必要性和优势

(一)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的必要性

家庭暴力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人身和精神伤害,破坏家庭和谐安宁,败坏社会整体的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传统家庭暴力干预策略的不足以及治理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介入家庭暴力的有效性不足,这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领域提供了足够的需求空间。

(二)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的优势

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多是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所以非常符合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标准的要求。社会工作具有专业的助人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能够从微观中观宏观等层面帮助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社会工作者具有专业科学的知识基础,熟练掌握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等相关基础知识,能够很好的分析问题并且实施介入策略。社会工作的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家庭暴力的治理理应成为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

三、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的路径分析

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的路径主要有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两种。直接介入是社会工作者使用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为家庭暴力施暴者和受害者提供直接有效的服务;间接介入是社会工作者通过社区工作和社会行政等方法,争取外部资源,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间接服务。

(一)个案工作

1.家庭暴力受害者方面。首先,对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心理辅导。通常情况下,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者会感觉到焦虑恐惧,长期处于一种消极的情绪状态中,所以社会工作者要及时介入受害者的危机状态,运用倾听同理等社会工作专业技巧,安抚受害者的伤痛情绪;通过肯定、鼓励等方式积极引导其正确认识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帮助其建立正确的认知思维,协助案主理清家庭和个人的困境,增强其面对问题的能力。其次,增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能力。社会工作者在个案介入的过程中要运用优势视角发掘受害者的潜能,提升面对困难和解决问题的信心。一方面帮助案主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发生并不是其一个人引发的,而是由于生活环境中的各个系统综合作用引发的;另一方面,案主的能力进行肯定,让其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帮助其提升沟通交流技巧以及面对危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家庭暴力施暴者方面。首先,改变施暴者的错误认知。男女平等是社会的普遍认知,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性和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在家庭和社会中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要懂得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其次,对施暴者进行普法教育,让施暴者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暴力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应当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再次,对施暴者的认知和行为偏差进行治疗。错误的认知引发暴力,社会工作者要引导施暴者学习宣泄隋绪和沟通的技巧,帮助其纠正认知上的错误和行为上的偏差,改变其不良的思维观念,消除其存在的暴力倾向。

(二)小组工作

1.建立受害者支持小组。支持小组是通过有相同或类似经历的人通过彼此互动,表达情感、放松压力和分享经验,从而为小组成员提供情感上的支持,通过共同成长和集体行动来解决面对的问题。受害者支持小组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建立关系。社会工作者与小组成员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和真诚的专业关系,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2)熟悉组员。小组领导者要引导小组成员相互自我介绍,使小组成员互相熟悉。(3)表达情感。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技巧引导小组成员积极表达情感,分享过往经历,营造一种共鸣的气氛。(4)治疗伤痛。社会工作者要让受害者重新找回自信,走出消极的情绪状态,乐观的面对以后的生活。(5)增强能力。增强小组成员的沟通交流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提升自身的力量。

2.建立施暴者治疗小组。治疗小组是对有相似问题的施暴者进行认知改变和行为纠正,消除其内心的暴力因素从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施暴者治疗小组的工作程序可以分为:(1)自我探索。社会工作者引导施暴者进行自我探索,帮助其加深对自我的认识。(2)情绪宣泄。在小组互动的过程中,表达内心情感,宣泄出负面情绪和压力,从而使正确的价值观念加以强化。(3)发现问题。在小组成员交流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问题,找到引发暴力的原因。(4)做出改变。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心理辅导和小组成员的情感支持实现认知的重塑和行为的重建,逐步建立正确的行为模式。(5)再社会化。重新学习正确的社会规范和价值理念,在家庭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从而促进家庭有效沟通。

(三)社区工作

1.警社结合。打造警察与社会工作者结合的行动模式,以社区资源为基础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让警察与社会工作者形成合作发挥出“1+1>2”的作用。工作的重点主要有:警察行动的干预,司法单位的参与、社区资源的支持、社会工作的配合、社会服务的提供。这种模式有利于通过多部门的合作,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治理家庭暴力的合力。

2.社会支持网络。首先,非正式支持网络的建立。以家庭为核心,增强受害者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受害者与亲戚朋友之间的联系,从而获得情感和心理上的支持,同时非正式支持网络也能在冲突发生的第一时间给予支援,避免冲突升级。其次,就是建立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构建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与司法机关进行合作进行普法工作,对《婚姻法》《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谨妥善的处理好家庭暴力事件,积极调动社会资源为受害者提供幫助。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中华妇女联合会和共青团是和妇女工作和儿童青少年工作联系最为密切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其完整组织架构和系统工作的能力;与所在社区相互协作,社会工作者要积极发动社区居民行动起来在社区建立紧急庇护中心,这样能够在家庭暴力发生的第一时间能为受害者提供安全的场所;与志愿团队做好协调。积极联系志愿者对受害者的生活和工作等方面给予帮助。通过以上多方合作,建立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给予家庭暴力受害者有力的社会支持,从而有效治理家庭暴力。

(四)社会行政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专门的反家暴机制。《反家庭暴力法》有关家庭暴力的实施主体的界定过于狭窄,同时家庭暴力的相关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所以社会工作者要根据实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发挥好政策影响者的角色,把工作中建议、经验反馈给政策制定者,积极的指出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陷,促进党和政府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条文,完善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使公检法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时做到有法可依。

2.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社会工作者要开展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的专业服务活动,让社区居民全面的了解家庭暴力,掌握解决家庭冲突的技巧。同时,社会工作者要积极推动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工作,通过与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密切配合,以妇女节、儿童节、反家暴日等节日为契机,开展讲座、海报宣传、专题演出等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有关家庭暴力预防和应对的相关知识,加强社会公民的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从而营造一个和谐友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3.加强基层相关部门的业务配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就需要我们基层的有关部门形成密切配合。将司法部门、公安部门、妇联组织、公诉机关等拥有的资源有效的结合起来,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有力的支持,发挥资源的集群效应。各部门建立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项机制,在制度建设中规范各个主体的责任,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将家庭暴力犯罪行为向公众曝光,切实做好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干预工作。

四、总结

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就我国当前家庭暴力的防治情况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司法、公安、妇联相关部门的干预程度还不够深入,所以需要多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参与,提升家庭暴力的防治效果。家庭暴力预防和治理的任务是巨大的、复杂的,这更需要我们社会工作者坚定信念,积极投身于实践,从而营造一个没有暴力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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