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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与国企法务创新管理探析

时间:2024-04-24

徐红

摘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依靠力量,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法治国企和廉洁国企是实现企业规范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推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系统科学的监管标准,健全有效的企业监管机制,强化企业监督责任,提高企业监督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法务部门是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有企业法务创新管理,提升国有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促进国有企业有序良性发展运行。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本文结合信息技术,提出“法务+”这個全新概念,阐述了“法务+”对国有企业法务创新管理的重要价值,以及在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法务+”在国有企业法务管理中的协同运行方法,对于增强法治的服务保障功能,提升团队的法治素养,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意义。

关键词 法务+ 监督机制 国企法务 创新管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企业层面,国资委提出“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企,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更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主体,这也是企业法务能够迅速成长的背景和根本原因。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供给侧改革”的新时代,国企内部要素的配置将成为企业再次腾飞的助力器,国企内规范的治理将逐渐成为企业的另一种核心竞争力。这既是法务人员的机遇,更是一种挑战,如何为企业中心服务,推动依法治企,助力企业发展,这是所有企业法务人员应当思考的问题。笔者提出“法务+”的概念,以此开展国企法务创新改革工作。

一、法务+“价值创造”

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关注成本与效益理应成为法务人员的第一要务,也是法务人员应该持有的观念。法务工作虽然不能直接去创造利润,但是不妨换个思路,去更好的为创造利润去服务,延伸至为企业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和“拦路虎”,而是要用法务人员自身所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法律技巧,去为企业排忧解难,想办法出主意,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智囊”,为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去创造价值。

一是“开源”。法律的基础作用应该是保障功能,但如果能够最大化利用和激发法律的潜在动能,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开源”的目标,为企业创造实实在在的效应。笔者所服务的一家企业为负责中部某省高速公路建设的项目管理公司。2018年该公司成立之初,为完善“BOT+EPC”项目承包模式,符合市场竞争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最大化地降低业主成本,笔者一方面积极查阅相关建设管理法规资料,另一方面深入研究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特点和规律,了解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各方的诉求,最后提出了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如针对“BOT+EPC”模式合同签订难的问题,提出了“事前、事中”程序规范建议书,要求在事前的招标环节推行报价制,在事中的施工图编制出台后的环节,限定时间编制单价,双方确认后签订合同,避免边干边谈、合同迟迟不能签订及由此而产生的投资、经营、廉洁等方面的风险。“BOT+EPC”项目承包模式的顺利推行,成为业主投资收益来源的主渠道之一。

二是“节流”。节流就是通过积极的法务实操为企业节约开支,降低不必要的成本支出。2019年1月底,年关将至,公司突然收到法院诉状,有一家施工企业向业主提出了高达1亿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冻结了业主单位账户,面对账户冻结、天价诉求、企业信誉等压力,在深入基层收集相关证据、详细了解项目完工情况、找到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后,我方迅速成立公司法务专班,主动约谈施工企业及其代理律师,在从早到晚长达9个小时多轮回合的谈判中,我方向对方深入阐释了业主依照合同管理的合法性,耐心倾听施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对双方误解进行细致有效的解释沟通,希望施工企业服从建设大局和业主总体安排,履行好施工方职责,实现协作共赢,最终让施工企业心悦诚服,欣然接受了我的提议。谈判之后不久,施工企业正式提出了撤诉申请,该案顺利完结,也让一笔天价索赔成为了一场虚惊。

二、法务+“管理融合”

在实践中,法务人员往往着手于微观的法律事务,忽视了企业整体所处的宏观环境,导致工作出现一定的局限性。大部分法务人员虽然通过了司法考试,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信息和服务,但是做好法务仅凭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着眼于系统风险防范的管理,着眼于企业的整体战略的实施,着眼于经济形势的发展。因此,法务要当好“防火员”而非“救火员”,不能甘当“配角”,要勇当“主角”,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扎实的法律执业精神、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最后寻求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因此,法务工作需延伸至管理,并与之融合。

一是在制度建设中当好“把关者”。制度是管理的基石。企业要健康和谐快速地向前发展,依法治企必须形成以制度为纲、制度治企的良性局面,不断提升公司法治管理的规范化。笔者在所在公司制度建设过程中,以法律的前瞻性视角客观审视制度建设,着力在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逻辑性、实效性上进行把脉把关,防止制度、办法、程序的前后不一、相互“打架”,词不达意、空话废话等情况的出现,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和立、改、废工作,形成立足实际,切实有效的“制度群”,构建以制度为核心的刚性约束运行机制,夯实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制度基础。

二是在部门权责边界划分中当好“仲裁者”。笔者所在的项目管理公司部门设置较多,公司内部上下级、外部上下级关系均呈现多元化局面,理顺相互权责界面,让内部的“条块”界面分工权责和外部各层级权责清晰透明,是整个组织机构顺畅高效运转的关键。。为此,针对内部各部门及下设的几个项目管理部,笔者提出了以通力协作、高效运转为出发点,防止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互不担责的情况发生,制定出台《公司部门权责边界划分管理办法》,对各部门职能进行清晰界定,对模糊地带压实、压细管理责任。经过实际运行,各部门均反映可操作性强,各部门能够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为公司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开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法务+“整体协同”

企业中,从管理者到基层员工,都会与法务发生“业务关联”,他们如何评价看待法务工作,是法务部门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也是法务部门工作效果的评价。法务的工作体系可以由独立分散延伸为整体协同,横向做到与计划、投资、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纵向做到与上级相关部门、子公司、项目管理部的汇报与服务,缩短流程、提高效率,建立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务工作体系,打造一支“开放、团结、智慧”高端一流的法务团队。

一是强化层级整体协同,提升法治的服务保障功能。企业法务部门、法务团队在日常工作中,应积极发挥法务咨询和顾问的作用,积极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管理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咨询和意见书,要聚焦事前,审慎审核会议纪要、合同条款等,及时提醒预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活动和业务流程依法依规操作,避免出现合同条款漏洞等问题引发被投诉的不利局面;聚焦事中,抓好项目管理、合同执行、计量支付等的过程监控,适时会同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巡察检查,确保过程可控;聚焦事后,提醒相关单位注重闭合,及时完善相关程序、手续,做到结算有依据、变更有支撑,整个管理流程规范有序。在做好与上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上,注重做好情况汇报和交流沟通,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为本单位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强化全员的整体协同,提升团队的法治素养。公司员工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法治素养有高有低,这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长远发展。特别是在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是保证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改革的主力军,必须切实提升法治素养,保障改革不偏离法治轨道。因此,企业法务部门要把提升全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加强法治学习,在耳濡目染中树牢法治意识。法务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可以“12.4”宪法宣誓日为载体开展法治讲坛,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的平台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引导全员广泛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学习靠法治为企业保驾护航的经典案例,阐述知法懂法用法的现实意义,让大家提高对法治价值和精神的认同,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用权履职、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制约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另一方面,要引导全员懂法用法,在受教受益中更加尊崇法治。鼓励大家在解决公司改革转型、管理创新,项目管理部征迁协调等方面的问题时,要多思考如何通过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想问题、定措施首先要考虑性质“合法不合法”,程序到不到位,比如在进行征迁协调强制申请时,要全面检视是不是所有该用的其他方法都用了、该走的其他程序都走了,在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政策出台时,是否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是否经过工会或职代会审议等等,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全员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尝到懂法用法的甜头,进而激发他们更加自觉而坚定学法、懂法、用法的劲头。

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管理顺畅高效、文化和谐向上、政治生态良好,都离不开法律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依法治企任重而道遠,依托“法务+”,既可创新企业法务,助力了企业发展,又落实了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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