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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蒙古族神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质

时间:2024-05-20

王宪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100000)

论蒙古族神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质

王宪昭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100000)

神话是人类的口头传统,是早期的语言艺术,也是一种综合性艺术。神话作为人类早期观察世界、认知世界和反映世界的最经典的文化产品,具有跨文化、跨学科的性质,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具有其他任何一种文体所难以替代的作用。蒙古族神话作为蒙古族先民生产生活中通过想象或联想形成的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文化表述,涉及世界万物的产生、人类与族体的起源、动植物特征的来历、民间习俗的形成等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成为人们了解蒙古族早期文化的百科全书。因此,蒙古族神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是不言而喻的。

一、蒙古族神话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类型

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我国关于非遗的首部法律。该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据此,蒙古族神话应归属于第一项的“传统口头文学”,同时又与其他类型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性。

从目前见到的蒙古族神话文本看,具有极其丰富的类型。如关于世界产生的创世神话数量众多,描述的具体创世方式繁多不一。其中,《天地之形成》[1]中说,宇宙在长时间胎动中生出了黑白和清浊,天地便在这样的混沌世界中形成;《外相世界由三坛而定》中叙述了“风”“水”“土”在世界产生中的作用,解释了“外部世界”与“内部生灵”的关系;《麦德尔娘娘开天辟地》中说,麦德尔娘娘在大水中驰骋,生出天地、日月、星辰、云雨;《世界是怎么形成的》中说,最早的世界是一片大水,释迦牟尼把土撒在巨龟身上造出了今天的世界,等等。这类神话不仅产生时间早,流传时间长,传播地域广,而且表现出原始思维的特点,渗透着早期的哲学观念、宗教信仰,对后世文化的形成影响深远。

蒙古族大量的英雄与征战神话同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众多类型。如《天神之战》,描述了天神派格斯尔·博格多下凡到地上征服魔王、铲除蟒古思的征战情形。《乌恩战妖龙》《乌恩射太阳》《额尔黑莫日根射日》《猎人海力布》《英雄当德巴特尔》《阿勒坦·沙盖父子战多头恶魔》等都以宏大的叙事颂扬了不同时代或不同身份的草原英雄勇猛无畏、惩恶扬善、敢于牺牲的优秀品质和不凡业绩。再如,在蒙古族民间广泛流传的阐释自然现象与动植物特征的神话。像《蜘蛛吃日月》中说,一年一次的月食是因为蜘蛛吃月亮形成的;《日食和月食的由来》中说,妖魔吞食日月造成了日全食和月全食;《乌龟驮地球》中说,地震源于驮负大地的乌龟活动身体;《谷子的来历》中说,燕子给人间带来了谷种;《冬夏交替是怎么来的》则关注了季节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等等。这些神话关于自然现象的解释表面看有杜撰之嫌,但却将人类生存的善恶是非融入其中,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蒙古族先民自觉认识世界、思考生活的积极态度和探索精神。

二、蒙古族神话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特点

蒙古族神话的产生具有多源性,在其漫长的传承过程中会发生数量的变化和叙事内容的变异,其中既有神话新母题的出现,也有一些旧母题的消失。从目前留存的内蒙古神话口传文本与书写文本两种主要形态看,表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神话原型与母题的古老性。所谓“神话原型”主要指神话中所塑造的具有民族记忆和原始经验性质的一种集体潜意识,是可以考察的人类文化叙事中较早出现的观念或形象。“神话母题”则是神话叙事过程中最自然的基本元素,相对于“原型”而言更为灵活和自由,可以存在于神话流传的各个时期。以蒙古族一些早期部族的族源神话为例,如作为杜尔伯特部落的祖先神话之一的《天女之惠》中叙述,一位年轻猎人在山顶湖岸套住一个天女,结婚生下的一个男孩长大后成为绰罗斯部族的首领和祖先;另一篇名为《绰罗斯准噶尔的起源》(又译为《错罗斯的传说》)的神话则说,一个猎手在一棵大树的瘤洞中发现一个男婴,男婴长大后被推为首领,他的子孙不断繁衍,发展成为绰罗斯部族。两篇神话都是叙述绰罗斯部族的起源,但前者突出的是人与天女的关系,意在强调部族祖先的神性;后者则叙述祖先的“树为母,鸟为父”,更为客观地表现出始祖源于树图腾和鸟图腾两个氏族的婚姻结合。同样,其他如《苍狼与白鹿》《母鸡绵羊》等神话都以图腾时代的婚姻叙事为主体,描述了早期神话时代的社会事象,也反映出诸类神话母题在历史文化记忆中的古老性。

二是神话母题的丰富性。从目前采集到的蒙古族神话看,几乎涵盖了世界的起源、神的起源、万物的起源、人的起源、族的起源、自然现象起源、动植物起源、文化起源以及婚姻、战争、灾难、巫术等所有可以罗列的神话母题类型。以人类起源神话母题为例,如《天地之形成》中说,天上的众神给地上世界送来与天神一模一样的人类,属于“人从天降”母题;《天神造人》中说,天神腾格里用泥土捏出一些男人,属于“天神造人”母题;《巴巴额吉造人》中说,创世神的母亲用羊皮造人;《世界和人类的起源》中说,最早一对男女生的一个肉卵孵育出人类;《青蛙儿子》中说,青蛙变成人;《苍狼与白鹿》中说狼与鹿结合繁衍蒙古人;《鲁俄俄》中说,人与仙女结婚生人;《三个姑娘和天王的儿子》说牧女与天神结婚生人;《蒙古秘史》中说,乞颜部祖先源于感光生子。此外像《鱼生祖先》《天鹅始祖》《公牛始祖》《山的儿子》等,都表现出人类起源母题的地域性差异和特定部族产生的多源性。

三是蒙古族神话传承与保存中的碎片化。蒙古族神话与南方少数民族神话相比有所不同。南方民族由于聚居区人口相对稠密,同一地区民族成分的构成相对多样化,并且稻作经济为主体的生产方式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广泛交流,这就导致每一个民族对民族自识的高度关注,往往以神话这种具有历史记忆性质的“神圣性”教科书为依托,在重大活动乃至日常生活中会常常演述神话,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神话特别是“创世神话”叙事的完整性。对作为典型北方民族之一的蒙古族而言,神话传承场域和叙事内容则相对分散。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5981840人,分布在我国的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作为主要聚居区的内蒙古自治区面积达到118万平方公里,由于开阔的草原文化导致的人口聚居地相对分散,这也导致神话流传的板块分割和碎片化的特点。特别是游牧的生产方式和远征尚勇的文化传统,使大量带有一定历史原型性质的英雄史诗和英雄传说逐渐取代了以想象或虚构方式建立起来的神话系统。即使许多原始部族流传到后世的神话,也往往带有较强的区域特色。当然,蒙古族神话的碎片化现象并不是神话的消失,其中大量神话母题会借助于其他文类或文化载体得以保存下来。有些神话与佛经故事、萨满神歌、民间说唱等结合在一起,有些附着在文化器物中,有些则融入民间祭天、祭火、祭敖包等民俗仪式中。目前许多列入蒙古族各层级非遗名录的项目都与神话具有不解之缘,且不说突泉县的《突泉传说故事》、准格尔旗的《准格尔传说故事》、敖汉旗《敖汉传说故事》等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都具有神话母题,众所周知《江格尔》《格斯尔》等蒙古族英雄史诗都无一例外地吸收了古代神话的经典母题。像江格尔可以进入七层地狱下的红海底,会用神树的宝叶救活战友洪古尔,而洪古尔的未婚妻格莲金娜能在丈夫危难之际变成一只天鹅出手相救。同样,在描述格斯尔的出生方面,有的说他是天神腾格里儿子的转世,有的说他是玉皇大帝次子,是威震十方的圣主。这些叙述直接把神话中的“三界相通”“神的变形”“圣主天降”等母题直接植入到史诗叙事中,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塑造出一系列家喻户晓的英雄。

三、蒙古族神话作为非遗的重要文化价值

蒙古族神话叙事的古老性与文化意蕴的丰富性决定了它的重要文化价值,许多神话深刻影响着蒙古族共同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甚至引导或规范着群体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乃至信仰。

首先,神话是保留蒙古族古老民族记忆的口碑史。国内外的学者对蒙古族的族源提出过不同的说法,诸如匈奴说、突厥说、东胡说、鞑靼说、白狄说、蒙兀室韦说等。这从神话中的不同图腾崇拜也可略见一斑,说明蒙古族与汉族以及其他民族一样,在形成过程中吸纳不同支系或部族的可能性。民族的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历史一般会由集首领、巫师、艺人的传承人通过具有神圣性的“神话”来记录和传承。有研究者认为:“历史不是客观经验的赐予,历史是神话。神话亦并非杜撰,神话是现实,只不过是在另一序列上,是比所谓客观经验的赐予更现实的现实。”[1]这一论断较好地解释了神话在许多民族历史中的载体作用。有些神话还较具体地记录了民族迁徙的轨迹,如流传于吉林省前郭县的《化铁出山》中记载,以前蒙古部落与突厥部落争战时败北,逃出两男两女在大山谷里结为夫妻生儿育女。当山谷难以容纳日益增多的人畜时,老人就带领大家砍树为柴,用牛马皮做成风箱,烧爆山石开辟了一条通向深山外部的路。从此蒙古人走出了峡谷和大森林,进入了广阔肥美的大草原。这类神话保留了蒙古族从山林迁徙到草原的历史。类似内容在波斯历史学家拉施特的《额尔古涅·昆传说》中也有记载,并指出时间发生的时间是约在成吉思汗出生前两千年。[2]研究实践表明,神话的“口碑史”传承功能是其他文化遗产所难以替代的。

其次,神话是护佑草原文化生态的常青树。草原文化是长期繁衍生息在草原地区的各民族包括历史上的各族先民所创造的与草原生态环境相适应并具有鲜明地域文化内涵的各类精神产品。对于蒙古族神话而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态为神话叙事打下深深的草原文化烙印,正如恩格斯提出的“在原始人看来自然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3]蒙古族神话中恰恰凝聚着有关草原生态的最原始古朴自然观,倡导了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天人和谐观。如神话《保牧乐》中说,一位名叫保如乐岱的单身牧羊老人,因智胜危害羊群的乌鸦、恶狼、纸鬼、黑龙等天帝的使者,最后被蒙古人普遍供奉为“牲畜保护神”;《吉雅其》神话说,勤劳的牧马人吉雅其被人们当成牲畜保护神,而他的慈善的妻子则成为孩子们的保护神。这些神话把草原的保护者塑造成为蒙古人心目中与生活休戚相关的“神”,这些母题涵纳着道德伦理和民俗信仰的正能量,在规范日常行为、调节人际关系中具有积极意义,对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和谐同样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其他如《寻找仙丹神药的狼》《长翅膀的神马》《马头琴的来历》《金鹰》《松、柏和麻黄为什么常青》等直接表达出草原风情,洋溢着“一草一木皆关情”的草原气息。

第三,神话是蒙古族传统文化溯源的活化石。以往许多学者多把记录在文字典籍中的人类文化叙事作为主流传统即“大传统”,却往往忽视口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实上,不仅人类的绝大多数历史、文化观念、传统习俗均孕育、产生并流传于无文字时代,并且直至当今绝大多数人对历史和重大事件的认知仍来源于口耳之间,许多口耳相传的神话母题已积淀为后世人类的生产生活习俗的潜意识。如蒙古族生产生活中常常把数字“九”作为吉祥美好的象征,这种普遍的审美情趣与神话中的“99尊腾格里”“九重天”“九层地”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许多被列为非遗的民俗活动,如果缺少神话的解读也往往会影响内涵的发掘,如乌兰浩特市的成吉思汗庙祭祀、乌拉特中旗的蒙古族剪胎发习俗、乌拉特中旗的蒙古族祝寿仪式、巴林右旗的翁根毛都祭祀等,皆有神话母题作为支撑。如新疆蒙古族在农历十月二十五日举行祖拉节之夜,各家点燃七盘自制的酥油灯,合家围坐灯旁观灯、向菩萨像、成吉思汗像磕头求保佑。这种仪式包含着许多神话母题,如七盏灯象征的七星崇拜母题,祭菩萨像与帝王像既包含佛教神灵母题、祖先崇拜母题、文化英雄崇拜母题,也表现出佛教与民间信仰在蒙古族生活中的有机融合。很多情况下,只有从神话的视野对民间事象加以解读分析,才能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并从中得到优秀文化传统的熏陶与滋养。

总之,蒙古族神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不可再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毋庸讳言,随着当下生产方式现代化的推进和社会生活信息化的普及,诸如神话、史诗这类口头文化的生存环境日趋脆弱,其叙事母题的传承链也正走向断裂的边缘。这种现象一方面体现了经济生活对文化形态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也应认识到,人类的今天并非与昨天毫无关联,而是文化精神的一脉相承和延续。我们只有认识到神话的特质和对其研究保护的重要性,才能不断发掘这些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使其在当今民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中发挥出应有作用。

注释:

[1]本文涉及的神话作品较多,具体出处可参见王宪昭《中国神话母题W编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及相关实例索引。本文不再一一标注。

[1][俄]别尔嘉耶夫著,张雅平译:《历史的意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 [2][波斯]拉施特著,于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1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51-252页.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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