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敖登高娃(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文化馆呼伦贝尔021500)
论巴尔虎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敖登高娃
(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文化馆呼伦贝尔021500)
作为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在发展民族文化的过程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巴尔虎蒙古族大部分生活在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等地。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厚,而且相对保存完好,已成为呼伦贝尔民族文化的一张亮丽的名片。但是,由于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呼伦贝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仍然面临严峻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就此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意在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巴尔虎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蒙古族部族。原驻牧地在贝加尔湖以东巴尔古津河一带,从事游牧和渔猎生产。早在蒙古部兴起之前,巴尔虎与蒙古作为两个相距不算太远的部落就有过长期密切的交往历史。据《蒙古秘史》记载,其中有两位成吉思汗的先人与巴尔虎人有着极深的渊源关系,那就是著名的13世祖母阿兰豁阿和6世祖海都。1206年大忽里台,推举铁木真为全蒙古的大汗,号“成吉思汗”,建立起“大蒙古国”即蒙古帝国。1207年,成吉思汗派其长子术赤收复了“林木中百姓”,其中包括巴尔虎人也被囊括在蒙古民族共同体之中。在蒙古帝国时期,巴尔虎人成为蒙古铁骑的重要成员参与了开疆扩土征战四方的战争,很多人立下汗马功劳。直至明朝政权建立,元朝皇室北撤,蒙古内部各大封建主却乘机称雄一方争夺霸权,形成了部落割据、战乱不止的局面。由于领属关系的变迁,这一时期很多巴尔虎蒙古人流落到东、西蒙古各部落,成为蒙古左右翼各万户的属民。从北元至清初,巴尔虎人的主体部分仍然生活在从贝加尔湖到外兴安岭的北亚森林、草原地区。1732年(清雍正十年),清朝政府为了巩固边防,将驻防于布特哈地区的巴尔虎甲丁及其家属移牧到呼伦贝尔驻防。巴尔虎甲丁275名及其家属构成了索伦八旗中的左翼正蓝、镶白二旗,他们是早年来到索伦和齐齐哈尔的巴尔虎东支,被称之为“陈巴尔虎”。巴尔虎西支从16世纪以后一直从属于蒙古喀尔喀车臣汗部。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喀尔喀车臣汗部的巴尔虎人因与其车臣汗部贝子延楚布多尔济等扎萨克不和,向清廷请求加入清八旗,获得批准。车臣汗部所属8个旗的约3700户巴尔虎人被清朝迁移到呼伦贝尔。清廷分给他们西接索伦八旗的牧地,并按八旗建制,编为新巴尔虎左右两翼八旗。他们便是今天的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的前身。
巴尔虎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而且独具特色,以下是代表性的几项:
1.巴尔虎长调民歌
明末清初,西伯利亚地区的巴尔虎蒙古部,以及达斡尔、鄂温克族,因不堪沙皇的压迫,南迁至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后来,又有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一批牧户、新疆卫拉特部蒙古人,先后被清朝调遣至此地驻牧。因此,巴尔虎蒙古族的长调民歌,自古以来便具有多民族音乐相互交流,彼此融合的优良传统。
巴尔虎长调民歌的特点,结构相对短小,大都为上下两个乐句构成的乐段体。音调平直,开阔明亮,“诺古拉”相对单纯,以硬腭式“诺古拉”为主。调式方面,长调民歌转调离调手法运用较为普遍,其常见的转调手法,便是羽调式向下属方向离调转调,往往出现清角音,带有柔和宽厚的色彩。诸如长调牧歌《辽阔的草原》《褐色的雄鹰》《驯服的铁青马》《巴颜巴尔虎的守夜人》便是典型的例子。
呼伦贝尔草原长调民歌演唱流派,以著名女歌唱家宝音德力格尔为代表。该派的特点是善于演唱音色明亮,格调清新,热情豪放的长调民歌。尤其是对于女声长调民歌演唱和教学,该派具有很大的影响。除了宝音德力格尔之外,巴达玛、塔布海等人,也是呼伦贝尔长调民歌演唱流派的重要传人。
2.巴尔虎英雄史诗
在我国各地蒙古族史诗中,巴尔虎史诗很丰富,而且有相当的代表性。据著名学者仁钦道尔吉的研究,在我国现已搜集到的蒙古族英雄史诗中,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巴尔虎地区发掘的作品最多。英雄史诗在巴尔虎地区流传很广。在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新巴尔虎左旗,不论到哪一个牧民居点,都有一些会讲史诗的人。巴尔虎没有职业的讲述者或民间艺人,然而普通牧民就会讲各种英雄史诗。讲述者有男、有女,有老年人和青年人。他们讲唱史诗都有一定的曲调,但不用任何乐器伴奏,不像扎鲁特、科尔沁地区那样讲唱史诗用四胡或马头琴伴奏,也不像卡尔梅克的“江格尔奇”一样用“陶卜舒儿”琴。仁钦道尔吉先生按照巴尔虎史诗的故事情节,把它们归纳为如下四大类:
第一,描写英雄人物远征娶亲的史诗。这是由单一情节发展线索的作品。英雄到远方去娶妻子是史诗的主线,他在途中与敌人交锋是附带性的情节。这类史诗有《巴彦宝力德老人的三个儿子》的三种巴尔虎异文和一种鄂尔多斯异文《阿拉坦希胡尔图汗》以及桑吉德玛讲述的无名史诗。
第二,描写英雄人物战胜掠夺者的史诗,也就是描述一次英雄事迹的史诗。巴尔虎英雄史诗《英雄希林嘎拉珠》《英雄古那干》《陶干希尔门汗》《英武的阿布拉尔图汗》和《阿贵乌兰汗》,都是属于这种由单一情节发展线索的作品。在各地发掘的蒙古史诗中,这类作品最多。
第三,描写英雄人物远征娶亲及回家后消灭乘虚入侵之敌的事迹的史诗。这类两种不同线索发展的史诗,有《珠盖米吉德夫》《智勇的王子喜热图》《阿拉坦曾布莫尔根夫》等。
第四,描写英雄人物前后两次战胜两个不同的掠夺者的史诗。如《阿拉坦嘎鲁布》和《英雄古那干》的几种异文,就是这种史诗。
3.巴尔虎祭敖包
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敖包形式大体一样即在草原的高山上堆积石头为台,台基上面分大、中、小三层,重叠作圆锥体。其数目各地不等,有的是单独1个敖包,有的是敖包群,即7敖包并列,中间大的为主体,两旁各陪衬3个小的;也有的1个大敖包居中,东、南、西、北各陪衬3个小敖包,成为13个敖包群。中间的主体敖包为3层塔形阶台,上竖旗杆悬挂经旗(白绸子,书有梵文),各个小敖包只垒一层平台成为馒头型,上插树枝节。在举行敖包祭典时,在树枝上挂五颜六色的布条、绸布条或纸旗,还在敖包与敖包之间用绳子悬挂很多五色纸旗或绸布旗。
巴尔虎祭敖包一般选在水草丰美的七八月份。祭礼仪式上,主祭喇嘛坐在敖包前摆满供品的长方形桌子后,手数法珠,念念有词;两侧有两个中年喇嘛坐在敖包前手持大型法号,其他喇嘛毕恭毕敬,跪在他的前边,牧民群众围跪在三边,面向主祭喇嘛。当主祭喇嘛发出祭祀开始的经令,法号奏出深沉粗犷的音调,众喇嘛和牧民双手作揖念咒。最后,参加祭祀的都要围绕敖包从左向右绕三圈,祈求降福,保佑人畜两旺,并将带来的祭品牛奶、酒、奶油、点心、糖块撒向敖包。祭典仪式结束后,举行传统的赛马、射箭、摔跤、唱歌、跳舞等文体活动。现在,一些较大型的敖包祭典除传统的仪式和活动项目外,又增加了商品交易内容。如巴尔虎草原上的宝格德乌拉敖包祭典时就形成了一个“草原集市”。
4.巴尔虎服饰
由于地理和气候环境的特殊,巴尔虎服饰与其他蒙古族部族服饰相比,特色鲜明。由于冬季漫长而寒冷,所以皮袍在巴尔虎服饰中举足轻重,有熏皮袍、白茬皮袍,吊面皮袍。巴尔虎蒙古人冬季穿镶有一道宽沿边儿加一道水流的熏皮袍或白茬皮袍;过节或喜庆节日,他们穿以丝绒、绸缎、柞丝绸为面料的吊面皮袍,其中有二茬皮袍、羔皮袍、秋羔皮袍等几种。春秋季他们穿棉特尔利克和叫做哈林德格的夹袍,夏季穿夹袍或单衫。扣袢一般为三个一组和两个一组。
巴尔虎人的特尔利克(棉夹长袍)镶宽沿边儿,大马蹄袖,女袍袖子以齐膝长为美。扣袢从一道至三道不等,一般是有几道沿边儿,就在领口、大襟和腰侧各钉几道扣袢。
巴尔虎妇女过去穿灯笼袖无腰带长袍和有四个摆衩的对襟长坎肩。男士则在袍子外套穿色彩鲜艳、镶边精美的坎肩和褂子。现在已经很少能看到了。
巴尔虎妇女的头饰类似羊角形。包括“哈卜其格”(发卡类)、“塔图尔”(额箍类)、胸“稿”(前坠子)、背“稿”(后坠子)、肩“稿”(肩坠子)等。“哈卜其格”“塔图尔”都用白银镶制,嵌有各类宝石。
巴尔虎姑娘在古代梳几条细辫子,现在一般梳封发独辫子。腰带是巴尔虎蒙古人服饰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一般长3~5米,宽1米左右,颜色多为黄、蓝、绿、紫色。扎腰带有保护腰部骨骼的作用,有些物品可由腰带包上系在后腰上,安全且牢靠。
巴尔虎蒙古人戴的帽子主要有圆顶立檐帽、罕坦帽、陶尔其克帽、风雪帽、毡帽、四棱帽等,不论男女在夏季均罩头巾。
巴尔虎蒙古人所穿的靴子有很多式样,有尖头靴子、香牛皮翘尖靴子、白底靴子、苏格苏勒靴子。巴尔虎蒙古人夏季主要穿长靴,冬季主要穿毡靴,俗称毡疙瘩,男女老幼皆穿。巴尔虎蒙古人头饰别具特色,妇女把头发左右分开,结成两个头辫,冬夏多以绸、缎类长巾缠头,长巾2~3米,多为白色或浅蓝色。男子夏天有缠长巾者,也有戴呢、布单帽者,冬天多戴皮帽。
5.巴尔虎婚礼习俗
在过去,巴尔虎青年男女结成夫妇多由父母做主,其次是喇嘛看卦。父母同意和经喇嘛看卦以后,就是订婚。订婚这一天,男方的父兄带着酒和缎子来到女方家,请求订婚,并请女方亲友吃酒,共同商议婚事。得到女方应允后,男方把缎子放在佛前作证,并给女方倒酒,订婚即告完成。结婚仪礼必须花一笔钱,较富有者的彩礼多半为牛羊,一般为40多头牛或十几只羊,富裕者有达百余只的。女方父母当女儿要出嫁时,必须给她预备出嫁时的东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柜、床,数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给出嫁的女儿预备新蒙古包,以及赠送女婿马匹、衣服等。
结婚前一日,女方亲友早给新娘预备了一件蓝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并有银饰,另外还有一顶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这件衣服。另外有十几个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亲友家辞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恋。这时,亲友也为她杀羊摆酒,表示挽留,甚至还留姑娘住一夜。这一天在新娘自己的家里,由她的父亲作席,招待来到家里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为男方带来,通常以牛羊为主,数目不一定,最多达二三十只。男方在结婚前一日,由父兄亲友陪着新郎来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带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还带上弓箭。新郎进包以后,给佛爷点灯,叩头。继之便向女方父兄亲友叩头,为他们装烟,及至吃酒,还为他们倒酒。
结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马车,新郎在她马车顶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还有10来里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后,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进包时,也向佛爷叩头,以及拜见男方父兄亲友。吃酒时也为他们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后,新郎新娘还要送这些亲友至门口。把亲友们送走后,他们才回到包里来吃合欢酒,这时有小孩在陪着他们。
1.保护好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就是必须依托人本身而存在,通过语言、动作和特定的空间来传播和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是靠人传承下来的,如果从事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日益减少,非物质遗产就很有可能就此失传。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人”这个载体就显得尤其重要。活态文化的保护,首先应该是传承人的保护。非物质文化是传承的文化、传人的文化,代代相传、口传心授是其独特的传播延续方式。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广大民众,尤其是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积极参与,自觉意识上的文化传承应该是传承人的艺术追求。首先是继承,才可以谈发展,师承的关键也在于此。巴尔虎蒙古族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有的已经步入老年,有的生活困难,对这些传承人一定要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关心他们的生活,让他们带徒弟,传技艺,使他们得以完成保护遗产的心愿。
2.建立巴尔虎蒙古族文化生态村
文化生态村就是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力求有效地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并努力实现文化与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模式。建立巴尔虎蒙古族文化生态村,要立足于当地的生态环境中,确定一些巴尔虎民俗文化保存得相对完整的典型苏木、嘎查为“巴尔虎蒙古族文化生态村”。文化生态村要靠全体牧民的积极参与,才能最终实现由当地民众自己管理和发展苏木、嘎查建设。牧民要树立蒙古族传统文化就是资源的意识,重视传承蒙古族传统服饰文化,自觉保护文化生态,使蒙古族传统服饰文化生态根植于丰富的民众生活之中。
3.通过节庆活动弘扬巴尔虎蒙古族民俗文化
实践证明,充分利用民间传统节日、节会等节庆活动,让民俗风情和传统技艺得以良好传承,是非物质文化活态传承的一条有效途径。如近年来举办的中国冰雪那达慕暨巴尔虎草原祭火文化节、陈巴尔虎旗“万马奔腾”文化节、新巴尔虎右旗骆驼文化节等,都已经成为巴尔虎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应该在此基础上做得更加深入,坚持以牧民为主体,真正做到原汁原味,不走样,不变形,保持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品格。
[1]《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王文章主编,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10月.
[2]《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王景志著,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
[3]《蒙古族服饰图鉴》,那仁夫,杨劲编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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