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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之“千校计划”的成效及思考

时间:2024-05-20

张瑞锋(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所呼和浩特010000)

关于实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之“千校计划”的成效及思考

张瑞锋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所呼和浩特010000)

2014年,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弘扬民族文化遗产的良好局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决定在全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传承的“千校计划”。自治区艺术研究所作为三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蒙古族长调、呼麦、马头琴音乐的保护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该计划。两年的实践证明,“千校计划”已成为助力我区中小学和大专院校开展“非遗”教育传承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一、背景缘起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在法国巴黎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设想与解释,非遗保护的具体思路与做法“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等9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除明确提出“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诸如研究、宣传、弘扬等义项也与“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关联,均属非遗保护“进校园”的题中应有之义;2011 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有关“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要求,现代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具有传承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与义务。这就把对非遗的传承与传播工作,上升为国家意志,定性为全民职责。参照国际公约的相关倡导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制度化的顶层设计和专门化的配套实践,来进一步优化非遗保护“进校园”的思路,完善非遗保护“进校园”的实践,便成为一个时期非遗保护“进校园”工作的主要任务。然而,经过我们调研,这种围绕非遗保护的“进校园”实践及其宣传活动,较少或者说还没有全面系统地深入到事关非遗长效性保护传承制度化操作层面。也就是说,还没有完全将“非遗”进校园宣传的手段变为文化传承由知识普及到技能培训再到学术传播等更为深广的领域。由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千校计划”应运而生。

二、创新举措

2014年开始,自治区文化厅决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千校万户计划”,并在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先行实施“千校万户计划”主要内容之一的“千校计划”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根据我所建议,2015年6月,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实施方案》。具体有如下举措:

(一)工作内容

1.在全区范围内鼓励各大、中、小学校将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教学内容,并普遍开展项目活态传承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情况编写教材。

2.申请纳入自治区“千校计划”的学校,自治区文化厅、教育厅指定实施单位对候选学校进行实地调研、核实、认定的基础上,统一命名。内蒙古艺术研究所为负责自治区文化厅命名的主要实施单位。

3.规划和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学校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

4.鼓励综合性学校、学院开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邀请各级传承人授课、讲座或开展传承活动。

(二)实施步骤

1.确定适合开展工作的学校,并要求学校具备相对固定的课程时间和场地及教师;组织专家、传承人编写教材。

2.按照项目或者分布点投入联合教学经费、制定规划,并与其签订协议书。

3.由入选学校按照规划组织开展教学传承活动,项目保护单位及当地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4.入选学校年底提交工作总结、活动开展资料等,每年接受项目保护单位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业绩突出、社会反响较好的学校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开展不力的学校,经过必要的程序,取缔其命名。

(三)开展情况

实施“千校计划”第一阶段的任务是以“长调、呼麦、马头琴”三个人类“非遗”代表作项目为切入点,并以此为主要内容对全区蒙古族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与基础较好的单位签订联合教学协议。

2014年8月至11月初,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分期分批,派出4个工作组赴10个盟市的36个旗区展开调研实施工作,总行程12300余公里。实地查看蒙古族中小学校68所、幼儿园2所、长调传承保护基地3个,和10个盟市文化局共同与条件较成熟的63个单位签订传承保护合作教学协议书77份,资助金额总计253万元。通过调研核实,内蒙古艺术研究所与两级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建立了联系,与学校负责人、传承人、基层非遗工作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掌握了所到地区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状况,为“千校计划”后续的合作、验收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10月初至11月底,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在2014年实地查看学校的基础上,又根据2015年各盟市文化局、教育局推介报送的“千校计划”学校相关材料,分期分批,派出5个工作组赴12个盟市展开调研实施工作,行程1万余公里。实地查看蒙古族中小学校64所,长调传承保护基地3个,和12个盟市文化局共同与开展传承教学的学校签订传承保护合作教学协议书64份,资助金额约600余万元。

三、创新效果

“千校计划”是自治区文化厅、教育厅将“非遗”工作重心从抢救性保护向活态保护传承转变迈出的有力步伐,对于促进本地区风格特点的提升、巩固和发展,延续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多样性具有深远意义。作为计划实施者——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创新效果表现在:一是通过两年来对全区各盟市进行实地调研、核实,撰写调研报告5份,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对全区近70余所开展蒙古族长调、呼麦、马头琴教学课程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业务指导与经费资助,受到受签单位的热烈欢迎;三是正确认识和践行国家“非遗”保护传承的理念已广为当地文化、教育主管部门和院校所认同;四是调查结果显示,在校的青少年能掌握一定的演唱曲目与演奏技能的人群越来越多;五是计划所带来的滚动效应,引起部分地区和学校高度重视,因地制宜改建了传习场地,积极引进传承人进校教学,编写传承项目教材,增加经费投入;六是《中国文化报》《内蒙古日报》(蒙汉文版)、内蒙古电视台、各新闻网站、手机报等各类媒体对“千校计划”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了计划的影响力,加强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宣传力度。

四、总结思考

1.蒙古族中小学生源及师资面临的问题。

一是蒙古族人口基数小造成生源严重不足,制约了非遗三项传承工作的规模。二是部分地区“非遗”三项师资力量的短缺造成传承乏力。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于财政开支人员数量增长的控制,学校在艺术类师资方面的补充面临诸多困难。

2.“非遗”生态环境的变化和现行音乐教育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国家“退牧还草”政策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环境的影响。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角度而言,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会导致传统文化环境的萎缩,势必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进程。因此,如何在大环境变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间寻找到一个契合点,或许成为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千校计划”取得长久成效的关键。二是学校音乐教育中“音乐母语”的缺失与影响。我国现行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理念与纲要,对于“音乐母语”的缺失现状未能做出大的补救和调整。以西方音乐的“音乐母语”来理解和学习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调、呼麦、马头琴或中国传统音乐,其乐理根基和基本音乐理念的差异势必造成两种不同音乐思维的冲突和矛盾,严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

3.对落实好“千校计划”的建议。首先要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调研中发现,少数地区仍然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以及“千校计划”的主旨不明晰,导致有的在传承曲目、教师及传承人的选择上有偏差;有的忽视本地区项目的挖掘、传承,盲目跟风,使得传承体系不明确甚至有丢失本区域风格、特征的危险。其次提高“非遗”项目驻校教师的执教水平是落实好“千校计划”的重要一环。传承人参与时间毕竟有限,更多的教学训练还是要由驻校教师负责完成。因此,分地区、分项目对全区驻校教师培训是当前十分紧迫的问题。可通过整合现有“非遗”项目资源,依托基地培训条件,将“千校计划”协议学校教师的培训纳入年度计划中,使传承基地、传承人、驻校教师及学生形成一个完整的、良性的循环链条。第三,检验“千校计划”的成效标准要落在实处。“千校计划”是一个长期性的“非遗”保护项目,是计划,更是一项工程。因此设立可操作的检验标准是必要的,这也是关乎计划可否得以长期健康开展下去的保证。有关单位或部门除建立档案,以年为周期量化检查以外,两年或三年为一阶段,通过举办节俭、务实汇报演出的方式集中检验作为阶段性验收的途径。验收采取动态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绩效显著的学校或基地增加资金投入,反之减少直至取缔其命名。第四是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各盟市“非遗”资源特点和情况,将优秀项目列入必修教学范畴。

综上所述,在我区落实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长调、呼麦、马头琴”三项的“千校计划”过程中,如何通过国家政策的导向,分地区、分层面、分共性、分个案解决问题,良性推进,是确保这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要举措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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