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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按摩服务为名实施的盗窃案件分析

时间:2024-04-24

摘 要 近年来,我区不断出现此种犯罪形式,即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开设按摩店为幌子招揽客户,在按摩过程中秘密窃取客户车内财物。通过我院所办理的此类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其存在相似性,本文旨在通过对该类盗窃案件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给出遏制此类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 盗窃 特点 原因

作者简介:陈长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027

一、该类盗窃案件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相对集中,团伙分工明确

该犯罪呈现出老乡团伙罪案特性,本院办理的案件中,尤以陕西安康籍为多,组织者通过承租房屋开设按摩店,安排按摩女居住在一起,由专人开车接送按摩女上下班,按摩女在按摩的过程中窃取顾客随身携带汽车钥匙,将车钥匙交予店外同伙,由店外犯罪分子盗窃顾客车内钱财,后通过按摩女将顾客汽车钥匙放回原处,一旦被害人发觉,会有专门负责平事的嫌疑人出现调和。事后犯罪分子将盗窃钱财统一上交组织者分成。该类案件呈现出犯罪分子之间相互串供的可能性大。

(二)隐蔽性强

这些按摩店大多开设在村内无名道路边,恰恰符合了个别被害人按摩心理需求,该犯罪场所没有书面租赁合同,没有店名,营业场所频换,甚至出现跨区域作案,案发时无其他证人,周围未设置摄像装置,即使被害人第一时间报警,可能无法准确描述具体位置,并且犯罪分子在作案后也会产生警觉,一旦发现报警,会尽快逃脱。该类案件呈现发现不及时,现场勘验难,调查取证难等特点。

(三)犯罪成本不高

犯罪分子只需通过承租一小间房屋、在门前悬挂按摩标志的电子牌照,在屋内摆放用布帘遮挡的单人床位2张即可,按摩人员无须通过按摩培训,按摩店面无须注册登记,犯罪成本不高,犯罪预备易于完成。在我院办理的案件中,其中一犯罪分子就通过该种方式承租八间房屋实施该类形式的盗窃犯罪。该类案件呈现作案成本低、犯案率高的特点。

(四)隐案比率高

由于该类按摩店没有合法经营资格,被害人基于各种理由进行按摩,其中不免有猎艳心理,羞于报案,再加上犯罪分子只盗窃部分金额,盗窃金额不大,不宜被发现,被害人发现被盗往往不及时,即使被害人返回按摩店理论,也未能找到充足的证据,另外,还有犯罪分子以各种理由平事,导致被害人不想报警甚至不敢报警。该类案件呈现出取证困难、发立案难度大等特点,同时也强化了犯罪分子侥幸心理,从而导致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

二、该类犯罪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利益驱动是根本原因

外来人员逐年增多,尤其是农村无业人员逐渐增多,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没有一技之长,就业愈发困难,加之同乡人员拉拢劝说和个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个人游手好闲又企图不劳而获,导致该类案件不断增多。犯罪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置法律于不顾,从而铤而走险。

(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欠缺是重要原因

一是户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比如,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存在不准确甚至缺失的普遍现象,致使犯罪事实出现后达不到及时准确锁定犯罪分子的破案程度。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进津务工人员大多以老乡、亲属聚集居住,共同生活、务工,个别人通过犯罪行为获得金钱后,在群体当中往往会形成不良示范效应,相互影响,传授犯罪方法,牵引整个群体出现类似犯罪。在我院连续办理的两起该类案件中,通过讯问第二起盗窃案犯罪分子发现,上一起犯罪分子系其表妹,两人虽不属共同犯罪,但作案手段极其相似。二是治安防范不完善。治安防范体系不健全,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诸多漏洞和盲点,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三)执法部门管理不善是引发案件在数量上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

犯罪分子开设按摩店未注册登记,没有店名,工商部门工作者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同时处理多种多样的问题,同时也有人员不足、条件有限等客观因素使得工商人员扮演救火员角色,工作局面处于被动地位,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另外,个别执法部门存在疏忽管理、以罚代管的现象,对犯罪预备行为的纵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给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行为提供土壤,造成盗窃案件屡屡发生。

(四)处罚不及时是造成该类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

一是该类案件不易发案。本院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被害人系公安机关在侦查的过程中主动查找,而后制作询问笔录;二是主客观证据欠缺。(1)犯罪分子虽然在公安机关讯问中主动交待尚未掌握到的盗窃犯罪事实,但未能找到被害人,又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对犯罪分子涉嫌盗窃罪的证据链条不完整;(2)犯罪分子在公安机关讯问中否认盗窃行为,但同案犯不予指认甚至在逃,即使有同案犯指认,其证明力亦稍显单薄。故,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应有的惩罚,加重其多次犯罪的欲望。

三、遏制盗窃犯罪的对策

针对上述盗窃猖獗的原因,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盗窃犯罪,应当采取如下两个方面的对策性措施:

(一)采取特殊预防措施,遏制盗窃犯罪

1.加强对该类盗窃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假如犯罪分子首次作案后就被及时侦查破获,必然会避免和减少以后的盗窃犯罪,同时对其周边有犯罪侥幸心理的人员产生威慑作用,继而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免遭损失。故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此类案件的侦破工作研究,转变侦破思维,及时调取、锁定主客观证据,如通话清单、微信短信文字往来记录、周边录像等,提高破案率,做到及时破案,有效杜绝。

2.该类盗窃行为,往往呈现出团伙作案、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的犯罪特性,犯罪分子在案发地往往无固定住所、无正当收入来源,犯罪分子有串供、逃跑以及再次作案的可能性,社会危险性较大,无法保障诉讼正常顺利进行,应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严格审查其羁押必要性,这是特殊预防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采取一般预防措施,遏制盗窃犯罪

1.集合多部门优势形成集体合力,给不法分子以沉重打击。工商部门应当紧密加强与公安机关、劳动、卫生等多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联合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加强对按摩行业的整顿,加强对按摩服务场所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按摩服务场所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从而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罚当其责。

2.加强对进津务工人员的管理。首先,做好户口登记和日常人口管理,对暂住人口综合信息进行登记,做到情况明、档案完备。定期排查新搬来的人员和暂住人员。其次,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公安、房管等部门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中介部门的巡查、管理工作,及时对出租房屋详细信息备案,同时社区要做好登记工作,引导房东提高防范意识,有任何可疑人员及时报送,以便公安机关及时锁定犯罪分子;做好日常的排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走访出租户。再次,加强建设治安联防队,对辖区商业区、居民区实行不定时巡逻,及时发现制止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民警共同维护津城社区的和谐稳定。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首先,突出典型案例教育。积极开展案例教育,结合该类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给公民提提醒,让公民认识到以按摩服务为名实施的盗窃案件的多发性及犯罪手段,识别正规按摩店,杜绝色情活动,使公民提高法律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增强公民的防盗反盗意识,增强与盗窃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观念与决心,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群众对财物的保管工作,从诸多方面堵塞盗窃犯罪之漏洞。其次,适应互联网特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网络平台与渠道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吸引群众积极参与,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刘邦惠.犯罪心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姚晓光、张凯.犯界原因的杜会学解析.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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