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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及启示

时间:2024-04-24

马宏宇 张卫红

摘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创立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国家政权的一次尝试,尽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存在的时间很短,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本文立足中华苏维埃时期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梳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为目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借鉴。

关键词党 建设 执政经验 现实意义

1927年11月至1934年9月是中華苏维埃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中国实际,尝试着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具体革命道路。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新篇章。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中央苏区江西省瑞金县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议决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纲领,讨论通过和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土地法》、《劳动法》、《红军问题》、《经济政策》、《民族政策》等决议与法令,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等63人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建立了系统完备的政治体制,确立了中华苏维埃政权模式,领导根据地军民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发展私人经济,文教体卫等各项事业,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在党的建设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里程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包括:

(一)创新民主选举制度

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月召开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进行了三次民主选举,选举中,许多地方的选民都达到80%以上,尽管选举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在中国千百年来封建制度统治下的中央苏区的广大群众,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巩固了苏维埃共和国基础。

中华苏维埃选举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确立了苏维埃选举的民主原则。凡是居住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领土内的工农群众,无性别、财产、宗教、种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居住年限的区别,凡在16岁以上、未丧失行为能力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无产阶级在选举权中享有特别的权力。苏维埃的选举权属于广大劳动群众的,不给剥削者和反革命分子选举权,严格区分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群。

第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采取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苏维埃选举中区以上的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基层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因为乡、市基层组织最近进人民群众。

第四,赋予选民对代表的罢免权利。中华苏维埃政权是广大劳苦大众建立起来的,“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群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

苏维埃在选举制度上的创新,与当时国统区的军阀独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切实保障了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为今后的新中国的选举制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加强法制和政治制度建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成立和宪法的颁布,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兼有根本法和纲领的双重特点,为日后的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其他各部门法提供了总依据,在这期间,苏维埃政府颁布了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和各种经济法规等120余部。这些法律由国家政权组织颁布的。这些法律法规宝葫芦广大工农群众的利益,保障了土地革命的开展,对打击反革命的破坏活动,保卫苏维埃政权的安全,维护苏维埃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第一部宪法,它赋予了人民广泛的民主自由,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政权组织原则,规定了苏维埃政权的重大政策和原则,为苏维埃的共和国的重大政治活动的法制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是后来人民宪法的雏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而我国现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民大会制度,追溯根源,就是工农兵大表大会制度。虽然二者的社会基础、具体任务和完善程度不同,但是二者的形式和内容的本质是一致的,可以说,苏维埃代表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形。

(三)重视廉政工作

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中央苏区在部分地区的腐败现象十分严重,由于新生的政权自诞生之日起就处于旧思想、旧风俗、旧势力的侵扰之中,再加上苏维埃制度上的不完善,所以从诞生第一天就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腐败行为加剧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困难,危害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直接影响人民革命,为了避免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中央苏区在根据地进行廉政建设运动。苏维埃中央政府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动群众同不廉洁行为开展斗争。1932年,项英在《红色中华》中发表题为《反对浪费,严惩贪污》的文章,指出:“在后方的同志,除了积极领导群众参加革命战争,建立巩固的后方外,最重要的就是节俭经济来供给红军,帮助红军去进行革命战争”。“这个时候,谁要是浪费一分钱,都是罪恶,若是随意浪费,那实际是破坏革命战争。至于吞没公款,营私舞弊等贪污行为,简直是反革命。”建立控告局,开展广泛的检具运动,通过发动群众检举,揭露贪污案件。

第二,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中央人民委员会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政府制定的制度和法规、文化知识,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

第三,重视法律法规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勤政、廉政建设的开展。为了严惩贪污浪费行为,1933年12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

第四,加强舆论监督,运用新闻工具推动廉政建设。中央苏区时期,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舆论工具的作用。《红色中华》报辟有“红版”、“黑版”和“反贪污浪费”专栏。“红版”专栏专门刊登廉洁奉公、积极工作的工作人员;“黑版”专栏专门刊登消极腐败、不作为的工作人员;“反贪污浪费”专栏专门刊登对贪污浪费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

(四)注重作风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教育下,各级苏维埃政府的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高昂的精神,在完成各项革命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初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的工作作風。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

第二,树立群众观点,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苏维埃政府是工农群众自己的政权,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树立起群众工作的理念。中央苏区的干部以良好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革命精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第三,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来克服各种错误倾向。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揭露党内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巩固和发展了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了党的战斗力。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启示

(一)坚持执政为民,始终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无论何时,都始终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充分发扬民主制度,推进中国民主政治进程

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证。目前,由于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道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民主政治进程:

第一,需要人们积极培育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培养公民主人翁意识。

第二,发展基层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

第三,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

(三)坚持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廉政工作

廉政建设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部分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不惜损害社会的利益,为个人谋取私利。目前,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反腐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甚至危及整个国家政权的生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革开放进入关键阶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高度重视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改革开放的考验。

总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在中央苏区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的工人农民、士兵、革命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群众”,“创造了红军,建立了工农代表会议的政府,建立了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权模式是中国共产党建立自己独立政权的最初尝试,但是由于这一时期的政权思想只是依据马列主义关于民主政权建设的一些基本原则,直接借用别的国家无产阶级革命中政权建设思想,不可避免地脱离了当时中国革命现实情况,但是,我们党积累了宝贵的执政经验,包括创新民主选举制度,加强法制和政治制度建设,重视廉政工作和注重作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要坚持执政为民,始终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扬民主制度,推进中国民主政治进程,坚持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廉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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